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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饿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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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事结什么婚呀,让男人都断子绝孙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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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3-12 11:31 | 只看该作者
哥,深有同感!
今夜星光如梦 发表于 2012-3-11 11:10


个右柱!
102
发表于 2012-3-12 11:43 | 只看该作者
27# 饿饿
这些话若无性别之分是很好的。想着别人对自己好没错,但别老想着优点都是自己的。
103
发表于 2012-3-12 11:46 | 只看该作者
29# 凤凰悠悠

倒是觉得那女的觉得自己就值10万块钱。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1:48 | 只看该作者
我好像又被误解了。。 115# 平凡的稔
     
105
发表于 2012-3-12 11:48 | 只看该作者
不怕对方多么地残酷,关键是她自己,感觉是自甘堕落,自己都没有悔过的思想,谁帮都没用,这女人就这样了
106
发表于 2012-3-12 12:02 | 只看该作者
39# 饿饿

这不是傻不傻的问题。爱情如天平,男人若把性作为筹码,女人若把钱作为筹码,能相等吗?
107
发表于 2012-3-12 12:04 | 只看该作者
我倒觉得,是否是那女孩子思想太不成熟,不懂得如何正确的付出。既然夫家是以医为生的,我觉得最起码在一起那么多年,不会到现在她连针也不会帮人打吧?早就应该学会了吧。俗话说:夫唱妇随吧。也难怪她的老公和家人会如此的对待她?
108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2:28 | 只看该作者
那这个问题该怎么说呢? 119# 平凡的稔
109
发表于 2012-3-12 12:56 | 只看该作者
教你一招,学会冷血的。1现在如果是领了结婚证的,收集证据与他离婚瓜分他的财产。
                      2如果那男的穷过我的就与把他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掉溜,(当然把孩子留给他抚养,注意要找个借口叫他家 ...
夏天 发表于 2012-3-11 23:16

诚然,这是一种极端的手段,但是负面性非常大,可事情总有很多合理的解决的方法。
1,现在如果是领了结婚证的,收集证据与他离婚瓜分他的财产。
离婚,法院会宣判财产的,多与少都有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要等抓他通奸的证据而去多分一些钱的话,做法对或错先不说,但会觉得那个女人很可悲。
2,如果那男的穷过我的就与把他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掉溜,把孩子给他,先让他签字离婚。
你这样做固得到一些钱财,但你永远都不想见自己的孩子了吗?1个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的人,怎么重新开始生活?总有一天,当你后悔的时候,想念亲生骨肉的时候,前夫完全有资格叫你有多远滚多远,这时候你还能怪前夫无情吗?
所以为什么要把自己一步一步逼上绝路?解决方法有很多啊!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然而很多人误解了这句古言的真正哲理,成为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座右铭,悲剧啊
其实它是一个倒装句式,改回来就是:己不为人,天地诛灭。这就很好理解了。
1,你做了好事,帮助了别人,别人感激你,报答你,虽然没想过报答,但你有形或无形中得益了,从这点来说,你为了自己,是可以理解成: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2,你做了坏事,被人唾弃,没有人喜欢你,所有人都不想跟你做生意,谈交情,你走上绝路,从这点来说,你没有为自己想过,也可以理解成: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不过第二条真的“天诛地灭”了。
110
发表于 2012-3-12 13: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凤凰悠悠 于 2012-3-12 13:20 编辑

115# 平凡的稔
实际上说,觉得别人或自己值10万的人,实际上现在自己一文不值。她内心中真正需要的东西太多了,实际上从她高中不读书出来跟男朋友,骗家人出去那时候开始,可以感觉到她是一个执迷不悟的人,很难去接受别人的观点,很难去接受新鲜的事物,自己很少思考,很单一的把所有的东西寄托在某个人身上,唉,估计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醒悟过来了,希望那个时候,还不算晚。

这是早恋的悲剧之一,所以不会提倡早恋,那时候心智完全不成熟。开花结果,果实有很大的机率是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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