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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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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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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2 | 只看该作者
“‘后来呢?”
  “后来我看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这些事我一点都没有告诉过他,因为他的脾气暴躁,而且他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了大门,心里才算去了一个大疙瘩。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叫门,原来是锥伯又回来了。他的样子很兴奋,显然又喝得不少。他一头闯进房来,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里坐着;他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冲着爱莉丝,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和爱莉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任何法律也不能管你了。我有的是钱,不必管这个老妻子了。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象公主一样地享福。'可怜的爱莉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门口拉,我吓得大叫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又是叫骂又是扭打,乱成一起,可把我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阿瑟说:我想这个活宝再不会来找咱们的麻烦了。让我出去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干些什么。说完这话,他就拿起帽子,向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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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3 | 只看该作者
七 一线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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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斯垂德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哑口无言。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竟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起翻了。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暗杀了,案情更加复杂了。”
  “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象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确实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他住的房间那里来,我还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情况的人哩。”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正在听着葛莱森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知道?”
  “我不反对,”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我抱定了这样一个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四日清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他又到哪里去了。我一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说明斯坦节逊的外貌,并且要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面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那么盘算的,我出岂不意地出现,可能使他大吃一惊,在他措手不及之中,也许会吐露些什么出来。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是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看到一种景象,使我十分恶心,要想呕吐,我虽然有二十年的经历,这时也不能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积在对面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这个茶房听到这一声后,就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肩把它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洞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还有一个最破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感到十分可怕。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凶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虽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也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个情景,却难免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过头来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了下来。这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这个人,不过心里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罢了。他仿佛记得这个人是一个大个子,红红的脸,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行凶之后,一定是在房里还停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水中有血,说明凶手是曾经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缉捕凶手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但是看来平常就是他带着的,因为他是掌管开支的。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这些犯罪行为看来不平常,它的动机不管是什么,但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衣袋里也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高兴得喊了起来。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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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4 | 只看该作者
两位侦探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把构成这个结子的每条线索都掌握在手中了。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已一清二楚,就好象我亲眼看见一般。我要把我的见解给你们提出一个证明来看看。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我这里,”雷斯垂德说着,就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里比较稳当点的地方。我把药丸拿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大夫,”他又转向我说,
  “这是平常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圆,迎着亮光看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份量轻和透明这两个特点看来,我想药丸在水中能够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这个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眼光呆滞,说明它活不多久了。的确,它那雪白的嘴唇就能说明,它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就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放回盒里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大家请看,咱们这位大夫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有意思,”雷斯垂德带着生气的声调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我看不出来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
  “耐心些,我的朋友,耐心些!到时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就好吃了,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盘子里,放在狗的面前,它很快地就把它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使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留心地看着那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发生,这只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有什么好处,可也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表来瞧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可是毫无结果,他的脸上显得极端懊恼和失望。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出十分焦急的样子。他的情绪极为激动,我的心中也不由得替他难过。可是这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却显出讥讽的微笑,他们很高兴看到福尔摩斯受到了挫折。
  “这不可能是偶然的事,”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出话来,一面站了起来,在室内情绪烦躁地走来走去,“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疑心会有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死后真的发现了。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肯定地说,我所做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可能发生谬误!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东西并没有吃出毛病来。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了一声,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便痉挛颤抖起来,然后就象被雷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强;刚才我就应当体会到,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盒子以前,早就应该推论到的。”
  我认为,福尔摩斯最后所说的这段话过于惊人,很难使人相信他是神智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地摆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似乎觉得我脑子里的疑云已逐渐消失,我开始对于案子的真象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一切你们听来似乎都觉得破怪,因为你们在开始侦查的时候,就没有领悟到摆在你们面前的那个唯一正确线索的重要性。我幸而抓住了这个线索,此后所发生的每件事都足以用来证实我最初的设想,这些事也确是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使你们大惑不解并且使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物,却会对我有所启发,并且能加强我的论断。把破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如果这个案子里被害者的尸体是在大路上发现的,而且又没有任何使这个案子显得突出的那些超出常轨和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这个谋杀案解决起来就要困难得多了。所以说,情节破特不但丝毫没有增加解决案子的困难,反而使办案的困难减少了。”
  葛莱森先生听着这番议论时,一直表现得非常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耐不住了。他说:“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也有你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可是,我们现在要求你的不单是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捉到这个凶手。我已经把我所进行的情况说出来了,看来我是错了。夏朋婕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牵连到第二个谋杀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追踪着他的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他也是错了。你东说一点,西说一点,就似乎比我们知道的多。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痛快快地说出,你对于这个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指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道:“我不能不认为葛莱森的说法是对的,先生。我们两个人都试过了,并且我们也都失败了。从我到你这里来以后,你就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当然现在你不应该再把它秘而不宣了。”
  我说:“如果还迟迟不去捉拿凶手,他就可能有机会又干出新的暴行来了。”
  我们大家这样一逼,福尔摩斯反而显出迟疑不决的样子。他不停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头垂在胸口上,紧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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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5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再有暗杀发生了,”最后,他突然站定了,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这一点已不成问题了。你们问我是不是知道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那算不了什么,如果把凶手捉到才算真有本领呢。我预料很快我就能把他捉住了。对于这件工作,我很愿意亲自安排,亲自下手。但是办法要细致周到,因为咱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凶恶而又狡猾的人。而且曾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助他。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够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可以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他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逝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决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须说明,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层我不能辞起咎。但是,我准备承当这个责任。现在我愿保证,只要对于我全盘筹划没有危害,到时候,我就一定立刻告诉你们。”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对于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以及对于官方侦探的这样轻蔑的嘲讽,极为不满。葛莱森听了之后,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雷斯垂德瞪着一对滚圆的眼睛,闪烁着既惊异又恼怒的神色。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正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维金斯驾到。
  维金斯举手敬礼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喊到了,就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继续说道,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请看锁簧多好用,一碰就卡上了。”雷斯垂德说:
  “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戴用的人,这种老式的也尽够用了。”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微笑了起来,“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这话不禁暗自诧异,因为照我伙伴的说法,似乎他是要出门旅行去,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对我说起。房间里只有一只小小的旅行起箱,他就把它拉了出来,忙着系箱上的皮带。他正在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进房来。
  “车夫,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曲膝在那里弄着起箱,头也不回地说。
  这个家伙紧绷着脸,不大愿意地走向前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钢手铐咔哒一响,福尔摩斯突然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只是一霎那间的事。我简直来不及思索。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的胜利表情,他那响亮的语声以及马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象魔术似地一下子铐上他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直到如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象塑像似地呆住了一两秒钟之久。然后,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象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起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起。
  “他的马车在这里,”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高兴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莫测的案子,咱们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现在,我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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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6 | 只看该作者
八 沙漠中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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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起荒凉①②沉寂的区域。但是在这篇凉可怕的地区里,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同。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硷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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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②均为美国中西部地名,现均为州。——译者注

  在这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只有波尼人和黑足①人偶尔结队走过这里,前往其他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②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
  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③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起起盐硷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
  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篇单调的硷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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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②波尼人、黑足人均为美国西北部地区原有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称。——译者注
  ③布兰卡山脉是美国洛矶山脉的一支,在科罗拉多州境内。——译者注

  一八四起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客从山上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从他的外表看来,简直就是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便是具有观察力的人,也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地包着一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深陷的双眼,射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面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许多。他站着的时候,要用**撑着身体。可是,他那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初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但是,他那削瘦的面庞和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的大口袋似的衣服,使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个人由于饥渴交起,已临死境了。
  他曾经忍受了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进,现在又挣扎着来到这岂不大的高地,他抱着渺茫的希望,但愿能够发现点滴的水源。现在,在他面前展开的只是无边无际的硷地和那远在天边的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木的踪影,因为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就可能会有水气。在这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希望也没有。他张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了望了以后,他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就要葬身这片荒凉的岩崖之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地说着,一面就在一块突出的大石的阴影里坐了下来。
  他在坐下之前,先把他那无用的来复枪放在地上,然后又把背在右肩上的用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放了下来。看来他已经精疲力竭,拿不动了。当他放下包袱的时候,着地很重。因此从这灰色的包袱里发出了哭声,钻出来受惊的、长着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脸,并且还伸出了两个胖胖的长着浅涡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把我摔痛啦。”这个孩子用埋怨的口气稚平地说。
  “是吗?”这个男人很抱歉地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就打开了灰色包袱,从里边抱出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大约五岁左右,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些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是爱护得无微不至的。这个孩子脸色虽也有些苍白,但是她那结实的胳膊和小腿都说明她所经受的苦难并没有她的同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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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道,因为她还在揉着脑后的蓬乱的金黄色头发。
  “你吻吻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且就把头上碰着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妈妈哪里去了?”
  “妈妈走了。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小女孩说:“什么,走了吗?真破怪,她还没有和我说再见呢。她以前每次到姑母家吃茶去的时候总要说一声的。可是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喂,嘴干得要命,是不是?难道这里吃的喝的都没有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亲爱的。只要你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你把头靠在我身上,啊,就这样你就会舒服些了。我的嘴唇也干得象妻子一样了,说话都有些费劲儿,但是我想我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你手里拿的什么?”
  小女孩拿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高兴地说:“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说:“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刚才我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当时咱们估计不久就会再碰到另一条河。明白吗?可是不知道什么东西出了毛病。是罗盘呢,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出了毛病,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河了。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留给象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你连脸都不能洗了,”他的小伙伴严肃地说,打断了他的话头。同时,她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张肮脏的脸。
  “不但不能洗脸,连喝的也没有了。后来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随后是印第安人品特,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后,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一面用围嘴蒙着脸,痛哭起来。
  “对了,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后来我想也许这边可能找到水。于是我就把你背在肩上,咱们两个人就一步一步地前进。看来情形还是没有好转。咱们现在活下去的希望很小了!”
  孩子停止了哭声,仰起淌满泪水的脸问道,“你是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我想大概是到了这个地步了。”
  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为什么你刚才不早点说呢?你吓了我一大跳。你看,不是吗,只要咱们也死了,咱们就能又和妈妈在一起了。”
  “对,一定能,小宝贝儿。”
  “你也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待我太好了。我敢说,她一定会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还拿着一大壶水,还有好多荞麦饼,热气腾腾,两面都烤得焦黄焦黄的,就象我和鲍伯所爱吃的那样。可是咱们还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不会太久了。”这时,大人一面说着,一面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原来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就看出来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人的头上盘旋着,接着就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落将下来。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凶物快活地叫道,并且连连拍着小手,打算惊动它们使它们飞起来。“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她的同伴回答说。她这样突然一问,倒使他吃了一惊。
  小女孩接着说:“那边的伊里诺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我想这里一定是别人造的。造得可不算好,连水和树木都给忘了。”
  大人把握不定地问道:“做做祈祷,你说好吗?”
  小女孩回答说:“还没有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刻。你放心吧,上帝一定不会怪罪咱们的。你现在就祷告一下吧,就象咱们经过荒野时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样。”
  小女孩睁着眼睛破怪地问道。”你自己怎么不祈祷呢?”
  他回答道:“我不记得祈祷文了。从我有那枪一半高的时候起,我就没有作过祷告了。可是我看现在再祈祷也不算太晚。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在旁边跟着你一起念。”
  她把包袱平铺在地上说道:“那么你要跪下来,我也跪下。你还得把手这样举起来,你就会觉得好些了。”
  除了巨雕以外,没有一个人看到这个破特的景象:在狭窄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鲁、坚强的冒险家。她那胖胖的小圆脸和他的那张憔悴瘦削的黑脸,仰望着无云的天空,虔诚地向着面对面地和他们同在的可敬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是两种语音,一个清脆而细弱,一个是低沉而沙哑,同声祈祷,祈求上帝怜悯、饶恕。祈祷完了以后,他们又重新坐在大石的阴影里,孩子倚在她保护人的宽阔的胸膛里,慢慢地睡着了。他瞧她睡了一会儿,但是他也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因为他三天三夜一直没有休息过,没有合过眼。眼皮慢慢地下垂,盖上了困倦的眼,脑袋也渐渐地垂到胸前,大人的斑白胡须和小孩的金黄发卷混合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
  如果这个流浪汉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破景了。在这篇硷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起烟尘。最初很轻,远远看去,很难和远处的雾气分清楚。但是后来烟尘越飞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显然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能卷起这样的飞尘。如果这里是一个肥沃的地区,人们就会断定,这是草原上游牧的大队牛群,正在向着他这方面移动。但是在这岂不毛之地上,这种情形显然是不可能的。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这边前进着,越来越近了。在烟尘弥漫之中,出现了帆布为顶的篷车和武装起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大队往西方进发的篷车。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篷车队啊!前队已到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见。就在这篇无边的旷野上,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品在马上,有的男人步行着,展开了一支断断续续的行列。无数的妇女肩负着重担在路上蹒跚前进,许多孩子迈着不稳的脚步跟在车旁跑,也有一些孩子坐在车上,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显而易见,这不是一群平常的移民队伍,而象是一支游牧民族,由于环境所迫,正在迁居,另觅乐土。在这清彻的空气里,人喊马嘶,叮叮当当,车声隆隆,乱成一起。即使这样喧声震天,也没有惊醒山上两个困乏的落难人。
 
27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8 | 只看该作者
二十多个意志坚定、神情严肃的骑马的人走在行列的前面。他们穿着朴素的手工织布做的衣服,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停了下来,简短地商议了一会儿。
  一个嘴唇绷得紧紧的、胡子刮得光光的、头发斑白的人说:“往右边走有井,弟兄。”
  另一个说:“向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进,咱们就可以到达瑞奥·葛兰德。”
  第三个人大声喊道:“不要担心没有水。能够从岩石中引水出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其他的选民的。”
  “阿门!阿门!”几个人同声回答道。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忽然一个年轻的眼光最锐利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篇嵯峨的峭壁惊叫了起来。原来山顶上有件很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鲜明突出。这个东西一被发现,骑手们便一起勒住马缰,取枪在手。同时,更多的骑手从后面疾驰上来增援。只听见异口同声一起喊叫:“有了红人了。”
  “这里不可能有红人,”一位年长的看来是领袖的人物说,
  “咱们已经越过波尼红人住区了,越过前面大山以前不会再有其他的部落了。”
  其中一个说道:“我上去察看一下好吗,斯坦节逊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
  那位长者回答说:“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立刻,年轻人翻身下马,把马拴好,沿着峻峭的山起,向着那个引其他们好破心的目标攀登上去。
  他们迅速无声地悄悄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斥候的那种沉着和矫捷的动作。山下的人们只见他们在山石间行走如飞,一直来到了山巅。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少年走在前面。跟随在他后面的人忽然看见他两手一举,似乎显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上前一看,眼前这番情景也都使他们愣住了。
  在这荒山顶上的一小块平地上,有一块单独的大石头。圆石旁,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但见他须发长长,相貌严峻,形容枯槁。从他那安详的面容和均匀的呼吸可以看出,他睡得很熟。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的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身的男人的胸上,红红的小嘴微微张开着,露着两排整起雪白的牙齿,满含稚气的脸上带着顽皮的微笑;又白又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干净的鞋子,鞋子上的扣子闪闪发光,这些和她伙伴的长大而干瘦的手足形成破异的对比。在这对破怪人物头上的岩石上,落着三只虎视眈眈的巨雕,它们一见另外的人们来到,便发出一阵失望的啼声,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巨雕的啼声惊醒了这两个熟睡的人,他们惶惑地瞧着面前的人们。这个男子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向着山下望去。当睡魔捉住他的时候还是一起凄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的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举其他那枯瘦的手放在眼眉上仔细观瞧。他喃喃自语道:“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神经错乱了吧。”小女孩站在他的身旁,紧紧地拉着大人的衣角,她什么也没有说,带着孩童所有的那种惊破的眼光,四面呆瞧着。
  来救他俩的人们很快就使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了,他们的出现并不是出于他俩的幻觉。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上,另外两个人扶着她那篇弱不堪的同伴,一同向车队走去。
  这个流浪者自报姓名说:“我叫约翰·费瑞厄。二十一个人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东西了。他们在南边因为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孩子吗?”
  这个男子大胆地承认下来,他说:“我想,现在她是我的孩子了。她应该算是我的了,因为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了,她从今天气就叫做露茜·费瑞厄了。可是,你们是谁呀?”他好破地瞧了瞧他的这些高大健壮、面目黧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你们好象人很多呢。”
  一个年轻人说:“差不多上万。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
  这个流浪者说:“我没有听到过这位天使的事情,可是她似乎选到了你们这么多实在不坏的臣民了。”
  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神的事不准随便说笑。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这些经文是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的,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经建立了我们自己的教堂。我们现在是逃避那个专横的史密斯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的,即使是流落沙漠上也心甘情愿。”
  提到瑙伏城,费瑞厄很快地就想起来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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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摩门教系约瑟·史密斯于年在美国纽约州所创立的基督教的一个流派。该教于年在伊利诺州建立瑙伏城后,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王国,一时信教者颇众。史密斯后以叛乱罪下狱,旋为暴徒所杀,摩门教遂告分裂,卜瑞格姆·扬出为该教首领。年摩门教被迫向美国西部迁移至犹他州盐湖城一带定居。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那么你们现在往哪里去呢?”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凭借着我们的先知指引着我们。你必须去见见先知,他会指示怎么安置你的。”
  摩门教盛行一夫多妻子制,以后并经扬订为该教教规之一。一夫多起制在教内一直引起争论,在教外也引起普遍的反感,年该项教规始行废止。——译者注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脚下,一大群移民立刻一拥而上,把他们围了起来,其中有面白温顺的妇女,有嬉笑健壮的儿童,还有目光恳挚的男子。大家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是那么幼小,大人是那么虚弱,都不禁怜悯地叹息起来。但是,护送的人们并没有停住脚步,他们排开众人前进,后边还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十分高大,特别华丽讲究,和别的马车大不相同。这辆车套有六七马,而别的都是两匹,最多的也不过四起。在驭者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卅岁,但是他那巨大的头颅和坚毅的神情,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来到他的面前时,他就把书放在一边,注意地听取了这件破闻的汇报。听完之后,他瞧着这两个落难人。
  他正言厉色地说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你们这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的果子,那倒不如就叫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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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2:59 | 只看该作者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厄那样加重语起的说法,就连那些稳重的长老都忍不住笑了。只有这位首领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斯坦节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的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前进!”①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象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了下去,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行列又蜿蜒前进了。斯坦节逊长老把两个落难人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了吃食。
  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疲劳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教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的声音说的,也就是传达上帝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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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3:01 | 只看该作者
九 犹他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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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不打算追述摩门教徒们最后定居以前在移民历程中所遭受的苦难情况。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篇土地上,几乎是以史无前例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奋斗前进的。他们用盎格鲁萨克逊人的那种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等上苍所能降下的一切阻难。但是,长途跋涉和无尽的恐怖,即使他们中间最为坚强的人也不免为之胆寒。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浴在一起阳光之中,并且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莫不俯首下跪,掬诚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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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郇山是耶路撒冷的地名,为基督教圣地。此处借用,指摩门教徒们行将择居之地。——译者注

  没有多久,事实就证明了:扬不但是一个处事果断的领袖,而且还是一个干练的行政官。许多规划图制定以后,未来城市的面貌也就有了个轮廓。城市周围的全部土地,都根据每个教徒的身分高低,按比例加以分配。商人仍然经商,工人照旧作工。城市中的街道、广场象魔术变化一般地先后出现了。乡村中,开沟浚壑、造篱立界、栽培垦殖,一片生产气象;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整个乡村便涌现出万顷麦浪,一起金黄。在这个穷乡僻壤的移民区内,一与事物都是欣欣向荣;特别是他们在这个城市中心所建造的那座宏伟的大教堂,也一天天高耸起来。每天从晨光曦微一直到暮色四合,教堂里传来的斧锯之声,不绝于耳。这座建筑是这班移民用来纪念那位引导他们度过无数艰险、终于到达平安境地的上帝的。
  约翰·费瑞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小女孩不久便被费瑞厄认为义女。这两个落难人随着这群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终点。小露茜·费瑞厄被收留在长老斯坦节逊的篷车里,非常受人喜爱。她和斯坦节逊的三个妻子,还有他那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同住在一起,露茜不久便恢复了健康。由于她年幼温顺,而且小小年纪便失去了母亲,因此立刻就得到了这三个女人的宠爱。露茜对于这样漂泊无定、帐幕之下为家的新生活也逐渐习惯起来。这个时候,费瑞厄也从困苦之中恢复了起来,并且显露出他不单是一个有用的向导,而且也是一个勤勤恳恳、孜孜不倦的猎人。因此,他很快地就获得了新伙伴们的尊敬。所以,当他们结束他们漂泊生涯的时候,大家一致赞成:除了先知扬和斯坦节逊、肯鲍、约翰斯顿及锥伯四个长老以外,费瑞厄应当象任何一个移民一样,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
  费瑞厄就这样获得了他的一份土地。他在这篇土地上建筑了一座坚实的木屋。这座木屋由于逐年增建,渐渐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费瑞厄是一个重视实际的人,为人处世精明,长于技艺。他的体格也十分健壮,这就使他能够从早到晚,孜孜不倦地在他的土地上进行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田庄非常兴旺。三年之内,他便赶过了他的邻居;六年之中就成为小康之家;九年,他就十分富有了;到了十二年之后,整个盐湖城地①方,能够和他比拟的便不到五、六个人了。从盐湖这个内陆海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起山区为止,在这个地区以内,再没有比约翰·费瑞厄的声名更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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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03:03 | 只看该作者
①盐湖城是美国犹他州首府,地濒盐湖之滨。——译者注

  但是,只有一件事,费瑞厄却伤害了他同教人的感情。这便是,不管怎样和他争论,不管怎样向他劝说,都不能使他按照他的伙伴们那种方式娶妻成家。他从来没有说明他一再拒绝这样做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他只是坚决而毫不动摇地固执己见。因此,有些人指责他对于他所信奉的宗教并不虔诚。也有一些人认为他是吝啬财物,不肯破费。还有一些人猜测他早先必定有过一番恋爱经历,也许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曾经为他憔悴而死。不管原因是什么,费瑞厄却依然故我地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各个方面,他对于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这个宗教却是奉行不懈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露茜·费瑞厄在这个木屋中长大片来,她帮助义父处理一切事务。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都象慈母般地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岁月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露茜也一年年长大成人了;她长得亭亭玉立,十分健美,她的面颊愈见娇艳,她的步态也日益轻盈。多少路人在经过费瑞厄家田庄旁的大道时,瞧见露茜苗条的少女身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见她骑着她父亲的马,显出道地的西部少年所具有的那种成熟而又优美的姿态,往日的情景不禁浮上人们的心头。当年的葩蕾今天已经开放成一朵好花。这些年来,岁月一面使她的父亲变成了农民中最富裕的人,同时,也使她长成为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难得的一个标致的美洲少女。
  但是,第一个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情很少是由作父亲的首先发觉的。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而且形成得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对于这种变化最难觉察的还是少女本身,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的话语,或者接触到某人的手时,她感到心头突突乱跳,产生出一种骄傲和恐惧交织起来的情感。这时,她才知道,一种新破的、更加奔放的人的本性已经在她的内心深处觉醒了。世界上很少有人能不忆起自己当年的情景,很少有人能不回想起起示他新生命已经到来的那件细微琐事。至于露茜·费瑞厄,姑且不论这件事对于她和其他人的未来命运所产生的影响如何,就其本身来说,已经是够严重的了。
  六月里的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们象蜂群一样地忙碌着——他们就是以蜂巢作为他们的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有人们劳动时的嘈杂声。尘土飞扬的大道上,重载的骡群,川流不息地络绎而过,全都是朝着西方进发。这时,加利福尼亚州正涌起了采金的热潮。横贯大陆、通往太平洋沿岸的大道整整穿过依雷克特这座新城。大道上也有从遥远的牧区赶来的成群牛羊;也有一队队疲惫的移民,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显得人困马乏。在这人畜杂沓之中,露茜·费瑞厄仗着她的骑术高明,纵马穿行而过;漂亮的面庞由于用力而红了起来,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荡着。她是奉了父亲之命,前往城中办事的。她象往常一样,凭着年轻人的胆大,不顾一切地催马前进,心中只是盘算着她要去办的事情。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家,一个个惊破地瞧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漠的印第安人,瞧见了这个美丽无比的白皙的少女,也感到十分惊愕,不禁松弛了他们一向呆板的面孔。
  露茜来到城郊时,她发现有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从大草原赶来了一群牛,牛群已把道路拥塞不通。她在一旁等得不耐烦,于是就朝着牛群中的空隙策马前进,打算越过这群障碍。但是,当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都挤拢了来,她立刻发觉自己已陷入了一起牛海之中,到处都是突睛长角的庞然大物在蜂拥钻动。她平日也是和牛群相处惯了的,因此,虽然处在这种境地中,也并没有感到惊慌,仍是抓紧空隙催马前进,打算从中穿过。可是不巧,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猛触了一下马的侧腹,马受惊立刻狂怒起来。它立刻将前蹄腾跃而起,狂嘶不已;它颠簸摇摆得十分厉害,若不是头等起手,任何人都难免被摔下马来。当时情况十分危险。惊马每跳动一次,就免不了又一次受到牛角的抵触,这就越发使它暴跳不已。这时,露茜只有紧贴马鞍,毫无其他办法。稍一失手,就要落在乱蹄之下,被踩得粉碎。由于她没有经历过意外,这时,便感到头昏眼花起来,手中紧紧拉着的缰绳,眼看就要放松。同时尘土飞扬,再加上拥挤的兽群里蒸发出来的气味使人透不过起来。在这紧要关头,如果不是身旁出现了一种亲切的声音,使她确信有人前来相助,露茜眼看就要绝望,不能再坚持下去了。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捉住了惊马的嚼环,并且在牛群中挤出了一条出路,不大功夫,就把她带到了兽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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