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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饿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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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事结什么婚呀,让男人都断子绝孙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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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08:31 | 只看该作者
都难都难,不仁不义,过不了良心这一关。 102# 山里小生
94
发表于 2012-3-12 02:22 | 只看该作者
说真的!  我还是比较同意97F的说法!别说我是男人的不帮男人。。。。既然事情是这样了。。作为女人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情义之言了。。。
  做人做事都要记得你不仁我不义。。。。
93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00:48 | 只看该作者
95# 寂小沫 妞,愿我们都幸福下去。
92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00:46 | 只看该作者
97# 夏天 结婚证是已经领了。不过我相信我朋友不会是那种报复心强的人。更何况是报复自己深爱的丈夫。
说到报复,自己曾经也想着报复。想着命运不公。最后依然是心底最深处的东西使得自己变得宽容。想想,别人对不起自己伤害自己,这种感受自己亲行亲历,又怎舍得将这种感受让自己爱过的人再去受一遍。报复,最后自己能得到什么了,觉得委屈,觉得不甘心,自己努力,自己坚强,自己哭自己笑。心宽,天地大。
91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00:40 | 只看该作者
96# 凤凰悠悠 说得很好,对我自己也很受用。我脑海里也时常回想起过去的伤害,眼抿泪花。我也时常不忘提醒自己。要更加坚强和独立,活出一个女人该有的品味和姿态。今夜不知为何,想起远方的爱人,泪水涓涓,人心颤颤。
     
90
发表于 2012-3-11 23:16 | 只看该作者
教你一招,学会冷血的。1现在如果是领了结婚证的,收集证据与他离婚瓜分他的财产。
                      2如果那男的穷过我的就与把他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掉溜,(当然把孩子留给他抚养,注意要找个借口叫他家人带孩子偷跑出来。带着孩子想再找好的男人嫁都难哦)前提要他签了字离婚。
                        3如果嘛领有结婚证的最好办,直接按照2去做。
    总的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该放手时就放手切不要拖拖拉拉。尽早跳,跳去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重新开始你自己的生活吧
89
发表于 2012-3-11 22:40 | 只看该作者
借用名言:人之用情,需如行云流水,行于当行,止于当止,物来则应,去而不留。
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对待感情问题,要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我们爱一个人,才会真诚的付出,至于对方能回报我们多少,不重要了。为什么不重要呢?因为爱,应是无私的,如果你一味的追求回报,就有了交易的性质,我给你5毛,你还我5毛要不就给一块,我们求幸福,然而却以这种方式变了味,怎么可能幸福呢?所谓“人之用情,需如行云流水,行于当行”正是此意。
但总有些事,并不是我们努力了就一定能够得到,就像电影《阿甘正传》的经典台词一样: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口味的。虽然很遗憾,但我们要学会释然,因为这就是人生,如果你越强求,事情越会从反的方向反展。所谓“止于当止,物来则应,去而不留”
我们说,顺其自然,随缘而安,物来则应,去而不留。有人感觉它很简单又很顺便的一个人生态度,但确实很实用,也很高明的觉悟。正如佛家所说:不争既是争,争就是不争,输就是赢,赢就是输。不明白的人听着很复杂,明白的人听着很简单。所以我觉得,所有的东西,你们本身自己就有,不必去从他人身上去寻找。
看透了,还有什么可以烦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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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2-3-11 22: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她不想改变,那我们说什么都没用。这样的婚姻有什么用?早离早解脱,她还年轻。孩子可以带回来让家人带,她可以出去工作。万事开头难,但如果原地不动就抱怨的过生活吧。
87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21:04 | 只看该作者
女人的遭遇都差不多,这个文章确实是我亲手所写。如果你在百度或者是任何一个地方找到跟这个文章一模一样的,我就以后坚决不出现在浓队社区。 92# 一路向北
86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21:03 | 只看该作者
他是钦州人,大学不是在钦州读的。OK 91# 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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