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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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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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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0 | 只看该作者
“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桩重大罪案。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我们将及时制止他们。但是,今天是星期六,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了。今晚我需要你的帮忙。”

  “什么时间?”

  “十点钟就够早了。”

  “我十点到贝克街就是了。”

  “那很好。不过,大夫,我说可能有点儿危险,请你把你在军队里使用过的那把手枪放在口袋里。"他招了招手,转过身去,立即消失在人群中。

  我敢说,我这个人并不比我的朋友们愚钝,但是,在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交往中,我总感觉到一种压力:我自己太笨了。就拿这件事来说吧,他听到的我也都听到了,他见到的我也都见到了,但从他的谈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不但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的事情,而且还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而在我看来,这件事仍然是混乱和荒唐的。当我乘车回到我在肯辛顿的住家时,我又把事情由始至终思索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个红头发人的异乎寻常的遭遇,到去访问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到福尔摩斯和我分手时所说的不祥的预示。要在夜间出征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我带武器去?我们准备到哪里去?去干什么?我从福尔摩斯那里得到暗示,当铺老板的那个脸庞光滑的伙计是难对付的家伙,这家伙可能施展狡猾的花招。我老是想把这些事情理出个头绪来,结果总在失望中作罢,只好把它们放在一边,反正到晚上就会水落石出。

  我从家里动身的时间是九点一刻,我是穿过公园去的,这样也就穿过牛津街然后到达贝克街。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门口。当我走进过道的时候,我听到从楼上传来的声音。我走进福尔摩斯的房间里,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谈得很热烈。我认出其中一个人是警察局的官方侦探彼得·琼斯;另一个是面黄肌瘦的高个子男人,他头戴一顶光泽闪闪的帽子,身穿一件厚厚的、非常讲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哈,我们的人都到齐了。"他一面说话一面把他粗呢上衣的扣子扣上,并从架上把他那根笨重的打猎鞭子取下来。他又说:“华生,我想你认识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吧?让我介绍你认识梅里韦瑟先生,他就要成为我们今晚冒险行动的伙伴。”

  琼斯傲慢地说:“大夫,你瞧,我们又重新搭档在一起追捕了。我们这位朋友是追捕能手。他只需要一条老狗去帮助他把猎物捕获。”

  梅里韦瑟悲观地说:“我希望这次追捕不要成为一桩徒劳无益的行动。”

  那个警探趾高气扬地说:“先生,你对福尔摩斯先生应当很有信心才对,他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这套办法,恕我直言,就是有点太理论化和异想天开,但他具有成为一名侦探所需要的素质。有一两次,比如肖尔托凶杀案和阿格拉珍宝大盗窃案,他都比官方侦探判断得更加正确。我这样说并不是夸大其词。”

  那个陌生人顺从地说:“琼斯先生,你要这样说我没有意见。不过,我还是要声明,我错过了打桥牌的时间,这是我二十七年来头一次星期六晚上不打桥牌。”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想你会发现,今天晚上你下的赌注比你以往下过的都大,而且这次打牌的场面更加激动人心。梅里韦瑟先生,对你来说,赌注约值三万英镑;而琼斯先生,对你来说,赌注是你想要逮捕的人。

  “约翰·克莱这个杀人犯、盗窃犯、抢劫犯、诈骗犯,是个青年人,梅里韦瑟先生,但他是这伙罪犯的头头。我认为逮捕他比逮捕伦敦的任何其他罪犯都要紧,他是个值得注意的人物。这个年纪轻轻的约翰·克莱,他的祖父是王室公爵,他本人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他的头脑同手一样的灵活。虽然我们每拐个弯都能碰到他的踪迹,但是,我们始终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这个人。他一个星期在苏格兰砸烂一个儿童床,而下一下星期却在康沃尔筹款兴建一个孤儿院。我跟踪他多年了,就是一直未能见他一面。

  “我希望我今晚能够高兴地为你介绍一番。我也和这个约翰·克莱交过一两次手。我同意你刚才说的,他是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啦,现在已经十点多,这是我们应该出发的时间。如果你们二位坐第一辆马车,那么我和华生坐第二辆马车跟着。”

  在漫长的道路上,歇洛克·福尔摩斯很少讲话;他在车厢的座位上向后靠着,口里哼着当天下午听过的乐曲。马车辚辚地在没有尽头、迷津似的点着许多煤气灯的马路上行驶,一直到了法林顿街。

  我的朋友说,“现在我们离那里不远了。梅里韦瑟这人是?”个银行董事,他本人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我想让琼斯也和我们一块来有好处。这个人不错,虽然就他的本行来说,他纯粹是个笨蛋。不过他有一个值得肯定的优点,一旦他抓住了罪犯,他勇猛得象条獒狗,顽强得象头龙虾。好,我们到了,他们正在等我们。”

  我们到达上午去过的那条平常人来人往拥挤不堪的大马路。把马车打发走了以后,在梅里韦瑟先生的带领下,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经由他给我们打开的旁门进去。在里面有条小走廊,走廊尽头是扇巨大的铁门。梅里韦瑟先生把那扇铁门打开,进门后是盘旋式石板台阶通向另一扇令人望而生畏的大门。梅里韦瑟先生停下来把提灯点着,然后领我们往下沿着一条有一股泥土气息的通道走下去,然后再打开第三道门,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顶的地下室。地下室周围堆满了板条箱和很大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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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1 | 只看该作者
福尔摩斯把提灯举起来四下察看。他说:“你们这个地下室要从上面突破倒不那么容易。”

  梅里韦瑟先生边用手杖敲打着平地的石板边说,“从地下突破也不容易。"接着惊讶地抬起头来说,“哎哟!听声音底下是空的。”

  福尔摩斯严厉地说,“我真的必须要求你们安静点!你已经使我们取得这次远征的完全胜利受到了损害。我请求你找个箱子坐在上面,不要干扰好不好?”

  这位庄重的梅里韦瑟先生只好坐到一只板条箱上,满脸受委屈的表情。这时,福尔摩斯跪在石板地上,拿着提灯和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石板之间的缝隙。他只用品刻时间就检查完毕,耸身站了起来,并把放大镜放回口袋里。

  他说:“我们起码要等一个小时,因为在那个好心肠的当铺老板睡安稳以前,他们是不可能采取任何行动的。然后,他们就会分秒必争地抓紧时间动手,因为他们动手得愈早,逃跑的时间就愈多。大夫,你无疑已猜到了,我们现在是在伦敦的一家大银行的市内分行的地下室里。梅里韦瑟先生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向你解释,为什么伦敦的那些胆子比较大的罪犯现在会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感兴趣。”

  那位董事长低声说:“那是我们的法国黄金。我们已接到几次警告,说可能有人品图在这上面打主意。”

  “你们的法国黄金?”

  “是的,几个月以前,我们恰好有机会增加我们的资金来源,为此目的,我们向法兰西银行借了三万个法国金币。现在大家都已知道,我们一直没有功夫开箱取出这些钱,因此仍然放在地下室里。我坐着的这个板条箱子里面就有两千个法国金币,是用锡箔一层一层夹着包装的。我们的黄金储备现在比一家分所平常所拥有的数量大得多,董事们对这件事一直很不放心。”

  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放心是很有道理的。现在是我们安排一下我们小小的计划的时候了。我预料在一小时内事情就会真相大白。现在,梅里韦瑟先生,我们必须用布灯罩把这暗色提灯蒙上。”

  “在黑暗中坐等吗?”

  “恐怕是这样。我带了一副牌放在口袋里。我本来想,我们正好四个人,你也许可以打你的桥牌。但是,现在我看敌人已在准备,我们不能冒漏出亮光的危险。首先,我们必须选好位置。这些人都是胆大妄为的家伙,但是我们将打他个措手不及。我们要谨慎小心,否则他们就可能使我们受到一些损伤。我将站在这个板条箱后面,你们都藏在那些箱子后面。然后当我把灯光照向他们的时候,你们就迅速跑过去。华生,如果他们开枪,你就毫不留情地把他们打倒。”

  我把推上了子弹的左轮手枪放在我蹲在后面的那个木箱上面。福尔摩斯飞快地把提灯的滑板拉到灯的面前,这样我们就陷于一片漆黑之中——我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团漆黑的地方呆过。烤热了的金属的气味使我们确信,灯还是亮着的,一得到信号就可以闪出亮光来。我当时静候着,神经紧张,在那阴湿寒冷的地下室,在那突然的黑暗里,令人有压抑和沮丧之感。

  福尔摩斯低声说:“他们只有一条退路,那就是退到屋子里去,然后再退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去。琼斯,我想你已经照我的要求去办了吧?”

  “我已派了一个巡官和两个警官守候在前门那里。”

  “那么我们把所有漏洞都堵死了,现在我们必须静静地等在这里。”

  时间过得真慢!事后我们对了一下表,一共等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但是我仿佛觉得是通宵达旦,整整一夜,似乎曙光就要来临。因为我不敢变换位置,所以累得手脚发麻。我神经紧张到了极点,但听觉却十分敏锐,不但能听见同伙们轻轻的呼吸,而且连那大块头琼斯又深又粗的吸气和那银行董事很轻的叹息我都能分辨出来。从我面前的箱子上望过去,可以看到石板地那个方向。我忽然看见隐约地闪现着的亮光。

  起先,那只是闪现在石板地上的灰黄色的星星之火;接着火星联成了一条黄色的光束。忽然间地面悄悄地似乎出现了一条裂缝,一只手从那里伸了出来,一只几乎象妇女那样又白又嫩的手在有亮光的一小块地方的中央摸索着。大概一分钟左右,这只指头蠕动的手伸出了地面。然后同它的突然伸出一样,顷刻之间又缩了回去,周围又是一片漆黑,只有一点灰黄色的火星照亮着石板缝。

  不过,那只手只是隐没了一会儿。忽然间发出一种刺耳的撕裂声响,在地板中间的一块宽大的白石板翻了过来,那里立时出现了一个四方形缺口,随即从缺口里射出一线提灯的亮光。在边缘上露出一张清秀的孩子般的脸,这个人敏捷地向四周围察看了一下,然后用两只手扒着那缺口的两边向上攀升,直至肩膀和腰部都到了缺口上面,然后一个膝盖跪在洞口边缘。一刹那,他已站在洞口一边,并把一个同伙拉了上来。同伙和他一样是个动作轻巧灵活的小个子,面色苍白,有一头蓬乱的很红的头发。

  他小声地说:“一切都很顺当。你把凿子和袋子都带来了吗?天啊,不好了!阿尔破,跳,赶紧跳,别的由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跃而起,跳过去一把揪住这个偷偷潜入的人的领子。另一个人猛然一下子跳到洞里去了。我听到撕破衣服的声音,琼斯当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的下摆。一枝左轮手枪的枪管在亮光中闪现了一下,但福尔摩斯的打猎鞭子骤然打在那个人的手腕上,手枪当地一声掉在石板地上。

  福尔摩斯无动于衷似地说:“约翰·克莱,那是徒劳的,你逃不过这一关了。”

  对方极其冷静地回答说:“我看是这样。我想我的好友会平安无事的,虽然我看见你们揪住了他的衣角。”

  福尔摩斯说:“三个人正在那边门口等着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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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2 | 只看该作者
“噢,真的,你们办事似乎很周到。我应该向你们致敬!”

  福尔摩斯回答道:“彼此,彼此。你的那个红头发点子很新颖,也很有效。”

  琼斯说:“你将会同你的伙伴愉快地会面的。他钻进洞里的动作比我来得快。伸出手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把我们的俘虏的手腕扣上的时候,他说:“我请求你们不要用你们的脏手碰我。你们也许不知道我是皇族后裔。我还要请你们跟我说话时,在任何时候都要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大眼睛,忍住了笑说:“好吧,唔,‘先生'请你往台阶上走吧,到了上面,我们可以弄辆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可以吗?”

  约翰·克莱安详地说:“这就好些。"他向我们三人很快地鞠了个躬,然后默默无言地在警探的监护下走了出去。

  当我们跟在他们后面从地下室走出来的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我们银行该怎么感谢和酬劳你们才好。毫无疑问,你们用了最严谨周密的方法来侦察和破案;这个案件是我经历中从未见过的最精心策划的一起盗窃银行案。”

  福尔摩斯说:“我自己就有一两笔帐要和约翰·克莱算。我为这个案子花了点钱,我想银行会付给我这些钱的。但是,除此以外,我还得到其他方面的优厚报酬,这次破案的经验在许多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光是听那红发会的很不寻常的故事也就收获不小了。”

  清晨,我们在贝克街喝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的时候,福尔摩斯解释说:“华生,你看,从一开始就十分明显,这个红发会的那个稀破古怪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唯一可能的目的,是使这个糊里糊涂的当票老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几个小时。这种做法很新破,但确实很难想出比这更巧妙的办法。这个办法无疑说明克莱的别出心裁,他利用品同谋犯的头发颜色。每周四英镑肯定是引他上钩的诱饵。对他们这些想把成千成万英镑弄到手的人来说,这点钱算得了什么呢?他们登了广告,一个流氓搞了个临时办公室,另一个流氓怂恿他去申请那个职位。他们合谋保证他每周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从我听到那伙计只拿一半工资的时候起,我就看出,显然他到那当票当伙计是有某种特殊动机的。”

  “可是,你是怎么猜出他的动机的呢?”

  “如果在那店铺里有女人的话,我本来会怀疑无非是搞些庸俗的风流事。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票老板做的是小本经营的买卖,当票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不得他们如此精心策划,花那么多钱。因此,他们的目标肯定不在当票。那么可能搞什么呢?我想到这个伙计喜欢照相,想到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这个诡计。地下室!这就找到了这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的线索。然后,我调查了这个神秘的伙计的情况。我发现,我的对手是伦敦头脑最冷静、胆子最大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里搞了名堂,而且要连续几个月每天干许多小时才行。那再问一下,可能搞什么呢?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楼房的地道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什么东西。

  “当我们去察看作案地点时,我心里就明白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使你感到惊讶,我当时是要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还是朝后延伸的。它不是朝前延伸。然后我按门铃,正如我所希望的,是那伙计出来开门。我们曾经有过一些较量。但是,在这以前,彼此从未面对面相见过。我几乎没看他的脸,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盖。你自己也一定觉察到,他的裤子膝部那个地方是多么破旧、皱褶和肮脏。这些情况说明,他花了多少时间去挖地道。这样唯一未解决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挖地道?于是,我在那拐角周围巡视一番,我看到原来那城市与郊区银行和我们的朋友的房子紧挨着。我觉得问题解决了。当你在我们听完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我走访了苏格兰场和这家银行的董事长,结果如何,你已经看到了。”

  我问他:“你怎么能断定他们会在当天晚上作案呢?”

  “唔,他们的红发会办公室关门大吉是个讯号:他们对杰贝兹·威尔逊先生人在当票里已不在乎了。换句话说,他们的地道已经挖通了。但是,最重要的是,由于地道有可能被发现,黄金有可能被搬走,所以他们务必尽快利用这条地道。星期六比其他日子对他们更合适,这样他们有两天的空隙可供逃跑。根据上述种种理由,我预料他们会在今天晚上下手。”

  我以毫不掩饰的钦佩心情赞叹道:“你这样推理真是太棒了。这一连串的推理可谓长矣,但每个环节都证明你的推断是正确的。”

  他回答说:"这免得我感到无聊。"他打个哈欠,接着说,“唉,我已觉得生活够无聊的了。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庸庸碌碌中虚度过去。这些小小的案件帮了我的忙。”

  我说:“你真是造福人类啊!”

  他耸了耸肩,说道,“唔,总而言之,这也许还有点用处。正如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人是渺小的——著作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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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3 | 只看该作者
身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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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福尔摩斯两人对坐在贝克街他寓所的壁炉前。他说:“老兄,生活比人们所能想象的要破妙何止千百倍;真正存在的很平常的事情,我们连想也不敢想。假如我们能够手拉手地飞出那个窗户,翱翔在这个大城市的上空,轻轻地揭开那些屋顶,窥视里边正在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情:破怪的巧合、密室的策划、闹别扭、以及令人惊破的一连串的事件,它们一代一代地不断发生着,导致稀破古怪的结果,这就会使得一切老一套的、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局的小说,变得索然无味而失去销路。”

  我回答说:“可是,我并不信。报纸上发表的案件,一般地说,都十分单调,俗不可耐。在警察的报告里,现实主义到了极点,必须承认,结果是既不有趣,也无艺术性。”

  福尔摩斯说道:“要产生实际的效果必须运用一些选择和判断。警察报告里没有这些,也许重点放到地方长官的陈词滥调上去了,而不是放在观察者认为是整个事件必不可少的实质的细节上。毫无疑问,没有什么象司空见惯的东西那样不自然的了。”

  我笑着摇摇头说:“我十分理解你这种想法。当然,由于你所处的地位,是整个三大洲每一个陷于困境的人的非正式顾问和助手,你就有机会接触到一切异乎寻常的人和事。可是在这儿"——我从地上捡起一份晨报——"让我们作一次实验,这儿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标题:《丈夫虐待妻子》。这条新闻占了半栏篇幅,可是我不看就完全明白里边说的是什么。当然罗,其中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狂欢滥饮、推推搡搡、拳打脚踢、伤痕累累以及富有同情心的姊妹或者房东太太等等。哪怕最拙劣的作者也想不出比这更粗制滥造的东西了。”

  福尔摩斯拿过报纸,粗略地扫视了一下,开口道:“其实,你所举的例子,对你的论点来说是很不恰当的。这是邓达斯家分居的案子,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把同此案有关的一些细节弄清楚。丈夫是绝对的戒酒主义者,没有别的女人;被控的行为是,他养成了一种习惯,在每餐结束时,总是取下假牙,向他的妻子扔去。你将认为,这件事在一般讲故事者的想象里是不会发生的。大夫,来一点鼻烟,你得承认,从你所举的例子来看,我赢了。”

  他伸手拿出他的旧金鼻烟壶,壶盖的中心嵌上了一颗紫色水晶。它的光彩夺目同他的朴素作风和简单生活成为鲜明的对照,于是我不得不加以评论。

  “呵,"他说,“我忘记有几星期没见你了。这是波希米亚国王为酬谢我在艾琳·艾德勒相片案中帮了他的忙而赠送的小小纪念品。”

  “那个戒指呢?"我看了看他手指上光辉夺目的钻石戒指问道。

  “这是荷兰王室送给我的,由于我给他们破的案件非常微妙,即便是对你这么一位一直诚诚恳恳地把我的一两件小事迹都记述下来的朋友,我也不便透露。”

  “那末,目前你手头上有什么案件吗?"我很感兴趣地问他。

  “有那么十一二件,但是没有一件是特别有趣的。它们是重要的,你了解,但是并不是有趣的。的确,我发现在通常不重要的事件里倒有观察和可以机敏地分析因果关系的余地,这样的调查工作就很有兴味了。罪行越大,往往越简单;因为罪行越大,一般地说,动机就越明显。这些案件中,除了从马赛来要我办的那个案件颇为复杂以外,其它就没有一件特别有趣了。不过,也许再过一会儿,就会有更有趣的案件送上门来的,因为如果我不是大错而特错的话,现在又有位委托人来了。”

  他从椅子上起身,站到拉开了窗帘的窗前,往下看着那灰暗而萧条的伦敦街道。我从他的肩上往外看去,对面人行道上站着一个高大的女人,颈上围着厚毛皮围脖,插着一支大而卷曲的羽毛的宽边帽子,以德文郡公爵夫人卖弄风情的姿态,歪戴在一只耳朵上面。在这样盛装之下,她神情紧张、迟疑不决地向上窥视着我们的窗子,同时身体前后摇晃着,手指烦躁不安地拨弄着手套的钮扣。突然,象游泳者从岸上一跃入水那样,她急遽地穿过马路,我们听到了一阵刺耳的门铃声。

  福尔摩斯把烟头扔到壁炉里,说:“这种征兆,我以前看见过。在人行道上摇摇晃晃经常是意味着发生了**事件。她想要征询一下别人的意见,但是又拿不定主意是否应把这样微妙的事情告诉别人。就在这点上也要加以区别。当一个女人觉得一个男人做了很对不起她的事的时候,她不再摇晃了,通常的征兆是急得把门铃线都给你拉断了。现在这个我们可以看作是一桩恋爱事件,不过这个女子并不怎么愤怒,而只是迷惘或忧伤。好在目前她亲自登门造访,我们的疑团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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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4 | 只看该作者
他正说着,有人敲门,穿着号衣的男仆进来报告说玛丽·萨瑟兰小姐来访。话音未落,这位女客就出现在他那穿着黑色号衣的矮小身材后面,仿佛随着领港小船扬帆而来的一艘商船。福尔摩斯以他落落大方而又彬彬有礼的非凡态度欢迎她,他随手推上门,微微鞠躬,请她在扶手椅上坐下,片刻之间,就以他特有的那种心不在焉的神态把她打量了一番。

  他说道:"你眼睛近视,要打那么多字,不觉得有点费劲吗?”

  她回答道:“开始确实有点费劲,但是现在不用看就知道字母的位置了。"突然,她体会到他这问话的全部含义,感到十分震惊,抬起头来仰视着,她的宽阔而性情和善的脸上露出害怕和惊破之色。她叫道:“福尔摩斯先生,您听说过我吧,不然,怎能知道这一切呢?”

  福尔摩斯笑着说道:“不要紧,我的工作就是要知道一些事情。也许我已把自己锻炼得能够了解别人所忽略的地方。不然的话,你怎么会来请教我呢?”

  “先生,我是从埃思里破太太那里听说到您才来找您的。警察和大家都认为她的丈夫已经死了而不再去找了,而您却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哦,福尔摩斯先生,我盼望您也能这样帮助我。我并不富裕,但是除了打字所得的那一点点钱之外,凭我自己继承的财产,每年还有一百英镑的收入。只要能知道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消息,我愿意全部拿出来。”

  福尔摩斯问道:“你为什么这样匆匆忙忙地离开家来找我呢?"他手指尖顶着手指尖,眼睛望着天花板。

  玛丽·萨瑟兰小姐的有些茫然若失的脸上又一次出现了惊讶的神色。她说:“是的,我是突然地出来的。因为看到温迪班克先生——就是我的父亲——对这事漠不关心,使我非常气愤。他不肯去报告警察,也不肯到您这里来,最后,由于他什么都不干,只是不断地说,‘没事,没事,'使我十分冒火,我穿上外衣,就立即赶来找您。”

  “你的父亲,"福尔摩斯说,“一定是你的继父,因为不是同姓。”

  “不错,是我的继父。我叫他父亲,尽管听起来很可笑,因为他比我只大五岁零两个月。”

  “你母亲还健在吗?”

  “是的,我母亲还健在。福尔摩斯先生,在父亲刚死不久,她就重新结婚了,而且男的比她几乎年轻十五岁,这使我很不高兴。我父亲是在托特纳姆法院路做管子生意的。他遗留下来一个相当大的企业,这个企业由母亲和工头哈迪先生继续经营。可是,温迪班克先生一来就迫使母亲出卖了这个企业,因为他是个推销酒的旅行推销员,地位很优越。他们出卖商誉连同利息,共得四千七百英镑。假如父亲还活着,他得到的钱数会比这个多得多。”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对于这样杂乱无章和没头没脑的叙述会感到厌烦,岂知相反,他却聚精会神地倾听着。

  他问道:“你自己这一点儿收入是从这个企业里得来的吗?”

  “啊,先生,不是。那是一笔另外的收入,是在奥克兰的奈德伯父遗留给我的。是新西兰股票,利率是四分五厘。股票金额是二千五百英镑,但是我只能动用利息。”

  福尔摩斯说:“我对你说的深感兴趣。你既然每年提用一百英镑那样一笔巨款,加上你工作所挣的钱,不成问题你可以旅行,过着舒适的生活。我相信,一位独身的女士大约有六十英镑的收入就可以生活得很好了。”

  “哪怕比这个数目小得多,福尔摩斯先生,我也能过得很好。不过,您可以想见,只要我住在家里,就不愿意成为他们的负担,所以当我同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用我的钱,当然,这只不过是暂时的。温迪班克先生每季度把我的利息提出来交给母亲,我觉得我光用打字所挣的那点钱就能过得很好。每打一张挣两便士,一天往往能打十五到二十张。”

  福尔摩斯说:“你已经把你的情况对我说清楚了。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大夫,在他面前可以同在我面前一样,谈话不必拘束。请你把同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关系全部告诉我们吧。”

  萨瑟兰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紧张不安地用手抚弄短外衣的镶边。她说:“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煤气装修工的舞会上。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他们总要送票给他。此后,他们还记得我们,把票送给我母亲。温迪班克先生不愿意我们赴舞会。他从来不愿意我们到任何地方去。甚至我想去教堂做礼拜,他也会很生气的。可是这一次我下定决心前往。我就是要去,他有什么权利阻止我去呢?他说,父亲的所有朋友都会在那里,我们结识那些人不合适。他还说,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而我的那件紫色长毛绒衣服,几乎还从来没有从柜子里取出来穿过。最后,他没有别的办法,为了公司的公事而到法国去了。母亲和我两个人,就随同从前当过我们工头的哈迪先生一起去了。正是在那里我遇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福尔摩斯说:“我想,温迪班克先生从法国回来后,对你去过舞会的事一定很恼火。”

  “啊,可是他的态度倒很不错。我记得他笑笑,耸耸肩膀,还说不让女人做她愿意做的事是没有用的,她总是爱干什么就会干什么。”

  “我明白了。我想你是在煤气装修工舞会上遇见一位叫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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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5 | 只看该作者
“先生,是的。那天晚上我遇见了他。第二天他来访,问我们是否都平安无事地回到家里。在此以后,我们会见过他……福尔摩斯先生,我是说,我同他一起散过两次步,但是此后我父亲又回来了,而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就不能再到我家来了。”

  “不能吗?”

  “对啊,您知道我父亲不喜欢那样的事情。要是办得到,他总是极力不让任何客人来访,他总是说,女人家应当安于同自己家里的人在一起。不过我却常常对母亲说,一个女人首先要有她自己的小圈子,而我自己还没有。”

  “那么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又怎么样了呢?他没有设法来看你吗?”

  “嗳,父亲一星期内又要去法国了,霍斯默来信说,在他走之前最好彼此不要见面,这样更保险。在这期间我们可以通信,而且他总是每天都有信来。我一早就把信收进来了,没有必要让父亲知道。”

  “你这时候和那位先生订婚了没有?”

  “啊,是订了婚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在第一次散步后就订了婚。霍斯默·安吉尔先生……是莱登霍尔街一家办公室的出纳员,而且……”

  “什么办公室?”

  “福尔摩斯先生,最大的毛病就出在这里,我不知道。”

  “那么,他住在哪里呢?”

  “就住在办公室。”

  “你竟不知道他的地址?”

  “不知道……只知道莱登霍尔街。”

  “那么,你的信寄到哪里呢?”

  “寄到莱登霍尔街邮局,留待本人领取。他说,如果寄到办公室去,其他办事员都会嘲笑他和女人通信。因此,我提出用打字机把信打出来,象他所做的那样,但是他又不肯,因为他说,我亲笔写的信就象同我直接往来,而打字的信,总觉着我们俩中间隔着一部机器似的。福尔摩斯先生,这正好表明他多么喜欢我,哪怕一些小事情他也想得很周到。”

  福尔摩斯说:“这最能说明问题了。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小事情是最重要不过的了。你还记得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其他小事情吗?”

  “福尔摩斯先生,他是一个非常腼腆的人。他宁可同我在晚上散步,也不愿在白天散步,因为他说他很不愿意受人注意。他举止文雅,态度悠闲,甚至说话的声音都是柔和的。他告诉我,他幼年时患过扁桃腺炎和颈腺肿大,以后嗓子一直不大好,说起话来含含糊糊、细声细气。他对衣着总是很讲究,十分整洁素雅,但是他的视力不好,同我一样,所以戴上浅色眼镜,遮挡眩目的亮光。”

  “好,你继父温迪班克先生再去法国以后又怎样呢?”

  “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又来我家里,并且提议,我们在父亲回来前就结婚。他非常认真,要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永远忠实于他。母亲说,他要我发誓是十分对的,这是他的热情的表示。母亲从一开始就对他大有好感,甚至比我更喜欢他。这样,当他们谈论要在一星期内举行婚礼时,我就提起父亲来。但是他们两人都说,不用担心父亲,只要事后告诉他一声就可以了。母亲还说,她会把这件事同父亲谈妥的。福尔摩斯先生,我并不喜欢这样一种做法。由于他不过比我大几岁,却一定要得到他的允许,说来未免可笑,但是我不想偷偷摸摸干任何事情,所以我写封信给父亲,寄往公司驻法国办事处所在地波尔多,但是就在我结婚那天早晨,这封信退回来了。”

  “那么,他没有收到这封信?”

  “是的,先生;因为这封信寄到时,他刚好已经动身回英国来了。”

  “哈哈!那才不巧呢。那么,你的婚礼是安排在星期五。是预定在教堂举行的吗?”

  “是的,先生,但是静悄悄的,一点也不张扬。我们决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圣救世主教堂举行婚礼。婚礼后到圣潘克拉饭店进早餐。霍斯默乘了一辆双轮双座马车来接我们。但是我们是两个人,他就让我们两个登上这辆马车,当时街上刚巧有另外一辆四轮马车,他自己就坐上那一辆马车。我们先到教堂,四轮马车随后到达时,我们等待他下车,却没有见他走出车厢来。当马车夫从赶车的座位上下来,看看人已经是无影无踪、不翼而飞了!车夫说他没法想象人到哪里去了,因为他亲眼目睹他坐进车厢的。福尔摩斯先生,那是上星期五,从此以后,我就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

  福尔摩斯说:“看来这样对待你,是对你的极大侮辱。”

  “啊,不,不,先生。他对我太好了,太体贴了,不会这样离开我的。您瞧,他一早就对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忠于他;哪怕发生预料不到的事情而把我们分开,我也永远要记住我对他已经有了誓约,他迟早会有一天要求我实践这誓约的。在结婚当天早晨,说这样的话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是从以后发生的事情来看,这是有含义的了。”

  “可以十分肯定这是有含义的。那么,你本人也认为他遇到了出乎意料的飞来横祸?”

  “可不是吗,先生。我相信他预见到某些危险,否则他不会讲这样的话。之后,我想他所预见的事终于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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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没有想过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吗?”

  “没有。”

  “还有一个问题。你母亲是怎样对待这件事的呢?”

  “她很生气,并且对我说,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还有你父亲呢?你告诉他了吗?”

  “告诉了,他似乎同我想法一样,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将会重新得到霍斯默的消息的。照他的说法,把我带到教堂门口就丢了,不管对任何人来说会有什么好处呢?好,如果他借了我的钱,或者同我结了婚而我把财产转让给他,也许有点理由可说,但是霍斯默在钱这个问题上是完全不依赖他人的,对我的钱,哪怕是一个先令,也是从来不屑一顾的。既然如此,还会发生什么事呢?为什么连信也不写一封呢?唉,想起来真把我逼得半疯半癫、通宵不能合眼。"她从皮手笼里抽出一块手帕,蒙着脸开始痛哭起来。

  福尔摩斯边站起来边说道:“我要为你办这件案子,我们一定会得到结果的,这点毫无疑问。现在让我来挑起这副担子吧,你就用不着再操心了。尤其重要的是,让霍斯默先生从你的记忆中消失吧,就象他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

  “那么,您想我不会再见到他了吗?”

  “恐怕不会了。”

  “那么,他出了什么事呢?”

  “你把这个问题交给我好了。我愿意得到关于这个人的准确的描述,还要你现在保留的他的信件。”

  她说:“我在上星期六的《纪事报》上登过寻找他的广告。这就是这条广告,这里还有他的四封来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从来没有过安吉尔先生的地址,那么,你父亲的工作地点在哪里呢?”

  “他是芬丘破特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旅行推销员。”

  “谢谢你。你已经把情况说得很清楚。请你把这些文件留下来,记住我给你的劝告。这整个事件就这样了结了,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我太好了,可是这个我做不到。我要忠实于霍斯默。他一回来我就要和他结婚。”

  我们的客人,尽管戴着一顶可笑的帽子,显得茫然若失。但是她那纯仆的忠诚之心带有一种高尚的情操,使我们不得不肃然起敬。她把一小束文件放在桌上就离开了,答应需要她的时候,当即再来。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他说:“那个姑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我发现她本人比她小小的问题更有意思。顺便说一下,她的问题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问题。如果翻阅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话,就能找到同样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一些类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两个情节倒是新鲜的。可是这位姑娘本人却是最发人深省的。”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看不出,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睛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象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破。”

  “这使我也感到惊破。”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破、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论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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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不过我得回到正题上来,华生,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好吗?”

  我把那一小张印刷的字条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起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行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很一般。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的。请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跟我们在此见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呵,那个!我想到的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这种盐。虽然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饶有趣味的。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给我写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男人身体结实,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副殷勤的、曲意奉承的样子,一双锐利逼人的灰色眼睛。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搁在边架上,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出自你手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稍微来迟了,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我觉得还是不要家丑外扬的好。她来找你们,这是违背了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好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姑娘,她一旦决定干什么就难以自制。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与官厅警察没有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不幸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而且,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找到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理由相信我会找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他说道:“听到你这番话,高兴极了。”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打字也象手书一样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一模一样的。有的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有的字母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有点儿缺损。还有其它十四个更加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来往信函都是使用事务所里的这台打字机打的,当然它有点儿磨损了,"我们的客人说着,发亮的小眼睛迅速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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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7 | 只看该作者
“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要告诉你什么是真正有趣的研究,"福尔摩斯继续说,“我想在这几天再写一篇短的专题论文来阐述打字机以及打字机与犯罪的关系。这是我起为注意的一个题目。我手边有四封写明是来自失踪的那个男人的信,全是打字的。不仅每封信中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都是缺尾巴的,而且你如果愿意使用我的放大镜看一看,那么我提到的那其余十四个特征也是历历在目的。”

  温迪班克先生从椅上跳了起来,捡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浪费时间听这类无稽之谈。假如你能抓到那个人,就抓住他好了,抓到他时,请告诉我一声。”

  福尔摩斯跨步上前,把门锁锁上,说:“那么我就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抓到他了。”

  “什么,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喊道,吓得连嘴唇都发白了,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象掉进了捕鼠笼里的老鼠那样。

  “啊,你嚷嚷有什么用,一点用处也没有,"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温迪班克先生,那是根本不可能赖掉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你说我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太不客气了。那确是个简单的问题!请坐下,我们来谈谈吧。”

  客人整个瘫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上汗水涔涔,结结巴巴地说着:“这……这还不到提出诉讼的程度。”

  “确实,恐怕是还不到这程度。但是,温迪班克先生,就你我二人来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自私、最残酷、最丧心病狂不过的鬼把戏了。让我先把事情从头到尾叙说一遍,说得不对你可以反驳。”

  这个人缩成一团坐在椅子中,脑袋耷拉到胸前,是副彻底被打垮了的模样。福尔摩斯把脚搁在壁炉台的壁角上,手插在口袋里,向后仰着身子,自言自语似地开始说起来。

  “那个男人为了贪图金钱而跟一个年龄远比他大的女人结了婚,"他说道,“只要女儿跟他们一平生活,他就可以享用她的钱。就他们所处的地位来说,这笔钱财相当可观。失掉这笔钱,境况将大不相同。所以值得去拚命保住它。女儿为人心地善良和蔼,个性温柔多情。显而易见,有她这样品貌和收入的姑娘是不会空守闺房的。如果她嫁人的话,这当然将意味着每年损失一百英镑的收入,那么她的继父怎样才能防止这桩亲事?他显然是想设法把她关在家中,禁止她和同样年纪的朋友们交往。不久,他发现这样做不是长久之计。她变得不那么听话了,坚持自己的权利,最后竟然声称一定要赴舞会了。这么一来,她那个诡计多端的继父怎么办呢?他想出了一个毒辣的妙计。在妻子的默许和协助之下,他把自己伪装起来,给敏锐的眼睛戴上墨镜,给自己的脸戴上假髭和毛蓬蓬的假络腮胡子,把自己清晰的说话装作柔声媚气的耳语,由于女儿近视,他的伪装就更显得万无一失。他以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名义出现。他自己向女儿求爱,免得她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不过是跟她开玩笑,"客人哼哼唧唧地说,“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根本不可能是开玩笑。不过,那位年轻姑娘确实是被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她的继父是在法国,从来不怀疑她自己是上了大当。她因受到那位先生的殷勤奉承而高兴。而她母亲的一片赞扬声使她更加高兴。于是安吉尔先生开始来访,因为一旦奏效,事情就要继续进行下去。会过几次面,订了婚,这就最后保证了姑娘的心不会转向别人。但是牌局不能永远继续下去,装着去法国出差也相当麻烦,所以就干脆把事情来一个戏剧性的收场,以便在年轻姑娘的心上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这样来防止她有朝一日可能会看上其他求婚的男子。于是,就出现了手按圣经发誓白头偕老,举行婚礼那天的早晨暗示可能发生某种事情等把戏。詹姆斯·温迪班克希望萨瑟兰小姐对霍斯默·安吉尔忠贞不渝,而对他的生死则难以肯定,总而言之,可使她在以后的十年里不会去听从别的男人的话。霍斯默陪她到了教堂门口,他不能再往前走了,他耍起了老花招,从四轮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那扇门钻出来,悠哉游哉地溜走了。我认为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温迪班克先生!”

  在福尔摩斯叙说的时候,我们的客人恢复了一点自信,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苍白的脸露出讥诮的神态。

  “也许是真,也许是假,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道,“你聪明过人啊,你应该更加聪明一点才好,这样你就会看到是你在侵犯法律,而不是我。我始终没有干下什么足以构成起诉的事情,但是你把门锁上,只这件事就足够使你因'攻击人身和非法拘留'而受到起诉。”

  “就算象你所说的,法律奈何不得你,"福尔摩斯说着打开锁,推开门,“可是再没有谁应该比你受到更大惩罚的了。假如这位年轻姑娘有兄弟或朋友的话,他们应当用鞭子抽你的脊梁!真该打!"看到那男人脸上刻薄的冷笑,他愤怒得涨红了脸接着说:“这不是我对我的委托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手边正好有条猎鞭,我想我还是好好地抽……"他快步走去取鞭子,但是鞭子还未到手,楼梯上就没命地响起了乒乒乓乓的脚步声,沉重的大厅门嘭地响了一声,我们从窗子里看见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拚命地在马路上飞跑。

  “真是个冷酷的恶棍!"福尔摩斯边说边笑,重新一屁股坐进他的扶手椅,“那家伙屡次犯罪,总有一天罪大恶极被送上断头台。从几个方面来看,这个案件并不是索然无味的。”

  “我现在还不能全部明了你的推理步骤。"我说。“唔,显然第一步应该想到的是:这个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破怪行为必定是有所企图的,同样清楚的是,我们看到唯一能够从这事件中真正得到好处的人只有这个继父。然后看这个事实:两个人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而总是当一个人不在时另一个人出现。这是很有启发性的。墨镜和破异的话声,跟毛蓬蓬的络腮胡子一样都暗示着伪装。这些也是有启发性的。他用打字来签名,从此可以推想她是如此熟悉他的笔迹以至于哪怕看到一点最小的笔迹她也认得出是他写的字。这个破怪的做法更加深了我的怀疑。你看到,所有这些孤立的事实和许多细节凑在一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你怎样证实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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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3:08 | 只看该作者
 “一旦认出了犯人,就很容易证实罪行。我认识这个人工作的商行。我一接到那份印刷出来的寻人启事,我就从那启事描述的外貌特征中除掉可能是伪装的结果的部分——络腮胡子啦、眼镜啦、声音啦——然后把这份寻人品事寄给商行,请他们告诉我去掉了伪装部分的外貌特征是否同他们商行里哪位出外旅行的人相象。我已注意到打字机的特点,我写信到他的办公地点给他本人,请他是否来这里一趟。如我所料,他的回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从回信中可以看出打字机的种种同样细微的但有特征的毛病。同一个邮局给我送来了一封来自芬丘破街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信,信中说,外貌描述与他们的雇员詹姆斯·温迪班克的各个方面完全相符。全部情况,就是这样。”

  “那么,萨瑟兰小姐呢?”

  “假如我把事情告诉她,她将不会相信的。你也许还记得有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想,险似从虎爪下抢夺乳虎。'哈菲兹的道理跟贺拉斯一样丰富,哈菲兹的人情世故①②也跟贺拉斯一样深刻。”

  ①能够背诵全部可兰经的穆斯林教徒。——译者注

  ②古罗马抒情诗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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