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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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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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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19 | 只看该作者
“计算起来当然很简单的了。如竿长六英尺时投影为九英尺,则树高六十四英尺时投影就是九十六英尺了。而钓竿阴影的方向自然也就是榆树的方向了。我丈量出这段距离,差不多就达到了庄园的墙根。我在这地方钉下木钉。华生,当我发现离木钉不到两英寸的地方地上有个锥形的小洞时,你可以想象我当时欣喜若狂的样子了。我知道这是布伦顿丈量时做的标记,我正在走他的老路呢。
  “从这点起步我们开始步测,首先用我的袖珍指南针定下方向,顺着庄园墙壁向北行了二十步,再钉下一个木钉。然后我小心地向东迈十步,向南迈四步,便到了旧房大门门槛下。按照礼典指示的地点,再向西迈两步,我就走到石板铺的甬道上了。
  “华生,我从来还没有象那时那样扫兴失望过。一时之间我似乎觉得我的计算一定有根本性的错误。斜阳把甬道的路面照得通亮,我看到甬道上铺的那些灰色石板,虽然古老,而且被过往行人踏薄了,但还是用水泥牢固地铸在一起,肯定多年未被人移动过。布伦顿显然未在此地下手。我敲了敲石板,到处声音都一样,石板下面没有洞穴和裂缝。不过,幸而马斯格雷夫开始体会到我这样做的用意,也象我一样兴奋异常,拿来手稿来核对我计算的结果。
  “‘就在下面,’他高声喊道,‘你忽略一句话:就在下面。’
  “我原以为这是要我们进行挖掘呢,当然我立即明白我想错了。‘那么说,甬道下面有个地下室吗?’我大声说道。
  “‘是的,地下室和这些房屋一样古老,就在下面,从这扇门进去。’“我们走下迂回曲折的石阶,我的同伴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放在墙角木桶上的提灯。一霎时我们就看清了,我们来到了我们要找的地方,而且最近几天还有人来过此地。
  “这里早被用作堆放木料的仓库,可是那些显然被人乱丢在地面的短木头,现在都已被人堆积在两旁,以便在地下室中间腾出一块空地。空地上有一大块重石板,石板中央安着生锈的铁环,铁环上缚着一条厚厚的黑白格子布围巾。
  “‘天哪!’我的委托人惊呼道,‘那是布伦顿的围巾,我可以发誓看到他戴过这条围巾。这个恶棍在这里干什么?’“按我的建议召来了两名当地警察,然后我抓住围巾,用力提石板。可是我只挪动了一点点,还是靠一名警察帮助,我才勉强把石板挪到一旁。石板下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地窖,我们都向下凝视着。马斯格雷夫跪在地窖旁,用提灯伸进去探照着。
  “我们看到这地窖大约七英尺深,四英尺见方,一边放着一个箍着黄铜箍的矮木箱,箱盖已经打开了,锁孔上插着这把形状古怪的老式钥匙。箱子外面积尘很厚,受到蛀虫和潮湿的侵蚀,木板已经烂穿,里面长满了青灰色的木菌。一些象旧硬币那样的金属圆片,显然是旧式硬币,象我手里拿的这些,散放在箱底,其他一无所有。
  “然而,这时我们就顾不上这个旧木箱了,因为我们的目光落到一件东西上。那东西蜷缩在木箱旁边,是一个人形,穿着一身黑衣服,蹲在那里,前额抵在箱子边上,两臂抱着箱子。这个姿势使他全身血液都凝聚在脸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认出这个扭曲了的猪肝色的面容究竟是谁。但当我们把尸体拉过来时,那身材、衣着和头发,一切都向我们的委托人说明,死者的确是那个失踪的管家。这个人已经死了几天,但身上并无伤痕能说明他是怎样落到这个下场的。尸体运出地下室,但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个难题,这难题就象开始时遇到的那个一样难于解决。
  “华生,到现在我依然承认,我那时曾经对我的调查感到失望。在我按照礼典的暗示找到这个地方时,我曾经指望解决这个问题。可是现在我已身在此地,显然远未能弄清这一家族采取如此精心筹划的防范措施,究竟为着什么。诚然我是搞清楚了布伦顿的下场,可是现在还得查明他是如何遭到这个下场的;而那个失踪的姑娘在这件事情上又起了什么作用。我坐到墙角的一个小桶上,仔细地思索着这整个案件。
  “遇到这样的情形,你是知道我的处置方法的,华生。我替这个人设身处地想一想,首先衡量一下他的智力水平,尽力设想我自己在同一情况下该怎么办。在这一情况下,事情就来得很简单,因为布伦顿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不必考虑他观察问题会出什么‘个人观测误差’(这里是借用了天文观测人员的一个术语),他知道藏着宝物,便准确地找到了地方,发现石板盖太重,单人无法挪动。下一步怎么办?就算他在庄园以外有信得过的人吧,那要求此人帮助,也得开门放他进来,要冒被人发觉的重大危险。最好的办法是在庄园内部找个助手。可是他能向谁求助呢?这个姑娘曾经倾心爱过他。男人不管对女人多坏,他也始终不承认最后会失去那女人的爱情。他可能献几次殷勤,同姑娘豪厄尔斯重归旧好,然后约好共同行动。他俩可能夜间一同来到地下室,合力掀开石板。至此我可以追述他们的行动,犹如耳闻目睹一般。
  “不过要揭起这块石板,对于他们两个人,并且其中一个是妇女,还是过于吃力。因为就连我和那个五大三粗的苏塞克斯警察合力去干也不觉得是轻快事呢。他们挪不动石板怎么办?要是我的话应该怎么办呢?我站起身来,仔细地查看了地面四下乱放着的各种短木。我几乎立刻看到了我料到会有的东西。一根约三英尺长的木料,一端有明显的缺痕,还有几块木头侧面都压平了,好象是被相当重的东西压平的。很显然,他们一面把石板往上提,一面把一些木头塞进缝隙中,直到这个缝隙可以爬进一个人去,才用一块木头竖着顶住石板,不让它落下来。因为石板重量全部压在这根木头上,使它压在另一块石板边缘上,这就使得木头着地的一端产生了缺痕。至此我的证据仍然是可靠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如何重现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很显然,这地窖只能钻进一个人,那就是布伦顿。姑娘一定是在上面等候。然后布伦顿打开了木箱,把箱子里面装的东西递上去(因为他们未被发现),后来,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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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19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或许那个性情急躁的凯尔特族姑娘一见亏待过她的人(或许他待她比我们猜想的还要坏得多),可以任自己摆布的时候,那郁积在心中的复仇怒火突然发作起来?或者是木头偶然滑倒,石板自己落下,把布伦顿关死在自找的石墓之中,而她的过错只是隐瞒真情未报?还是她突然把顶木推开,让石板落回洞口?不管是什么情况,反正在我眼前,似乎现出一个女人抓住宝物,拚命奔跑在曲折的阶梯上,充耳不听背后传来的闷声瓮气的叫喊声,以及双手疯狂捶打石板的声音,正是那块石板窒死了那个对她薄幸的情人。
  “难怪第二天早晨她面色苍白,吓得发抖,歇斯底里地笑个不停;原来秘密就在于此。可是箱子里又是什么东西呢?这些东西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箱子里一定是我的委托人从湖里打捞上来的古金属和水晶石了。她一有机会就把这些东西扔到湖中,以便销赃灭迹。
  “我在那里坐了二十分钟左右,一动也不动,彻底思考着案子。马斯格雷夫依然站在那里,面色苍白,摆动着提灯,向石洞里凝视着。
  “‘这些是查理一世时代的硬币,’他从木箱中取出几枚金币,说道,‘你看,我们把礼典写成的时间推算得完全正确。’
  “‘我们还可以找到查理一世时代其他的东西,’我突然想到这个礼典的头两句问答可能是什么涵义,便大声喊道,‘让我们来看看你从湖里捞出的口袋里装的东西吧。’
  “我们回到他的书房,他把那些破烂东西摆在我面前。一见那些破烂,我就明白他并不看重它们,因为金属几乎都变成黑色,石块也暗无光泽。然而我拿起一块用袖子擦了擦,它在我手中,竟然象火星一样闪闪发光。金属制品样式象双环形,不过已经折弯扭曲,再不是原来的形状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说道,‘甚至在英王查理一世死后,保皇党还在英国进行武装反抗,而当他们终于逃亡时,他们可能把许多极贵重的财宝埋藏起来,准备在太平时期回国挖取。’
  “‘我的祖先拉尔夫·马斯格雷夫爵士,在查理一世时代是著名的保皇党党员,在查理二世亡命途中,是查理二世的得力助手。’我的朋友说道。
  “‘啊,不错!’我答道,‘现在好了,我看这才真正是我们所要找的最后环节呢。我必须祝贺你得到这笔珍宝,虽然来得很有悲剧性,却是一件价值连城的遗物啊,而作为历史珍品,其意义更为重大呢。’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马斯格雷夫惊讶地追问道。
  “‘这不是别的,正是英国的一顶古代的王冠。’
  “‘王冠!’
  “‘丝毫不假。想想礼典上的话吧!它怎么说来着!“它是谁的?是那个走了的人的。”这是指查理一世被处死说的。然后是“谁应该得到它?那个即将来到的人。”这是指查理二世说的,已经预见到查理二世要来到赫尔斯通的这座庄园了。我认为,毫无疑问,这顶破旧得不成样子的王冠曾经是斯图亚特帝王戴过的。’
  “‘它怎么跑到湖里去了呢?’
  “‘啊,这个问题就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来回答了。’说着,我把我所作的推测和论证从头到尾地对他说了一遍,直到夜色朦胧,皓月当空,我才把那故事讲完。
  “‘那为什么查理二世回国后,不来取王冠呢?’马斯格雷夫把遗物放回亚麻布袋,问道。
  “‘啊,你准确地指示了我们也许永远也不能解决的一个问题。可能是掌握这个秘密的马斯格雷夫在此时去世,而出于疏忽,他把这个做指南用的礼典传给后人而没有说明其含义。从那时到今天,这个礼典世代相传,直到终于出了一个人,他揭开了秘密,并在冒险中丧生。’
  “这就是马斯格雷夫礼典的故事,华生。那王冠就留在赫尔斯通——不过,他们在法律上经过一番周折,又付了一大笔钱才把王冠留下来。我相信,只要你一提我的名字,他们就会把王冠拿给你看。而那个女人,一直是音讯全无,很可能她离开英国,带着犯罪的记忆逃亡国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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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0 | 只看该作者
驼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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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结婚数月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壁炉旁吸最后的一斗烟,冲着一本小说不住打盹,因为白天的工作累得我筋疲力尽了。我的妻子已经上楼去了,刚才传来了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我知道仆人们也去休息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正磕着烟斗灰,突然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看表,差一刻十二点。时间这样晚,是不可能有人来拜访的;显然是病人,可能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呢。我满脸不高兴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道,“我希望我这时来找你还不算太晚。”
  “我亲爱的朋友,请进来。”
  “你似乎感到惊讶,这也难怪!我想,你现在放心了吧!
  唉!你怎么还在吸你婚前吸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落在你衣服上蓬松的烟灰看,我这话没错。使人一望而知你一直习惯于穿军服。华生,如果你不改掉袖中藏手帕的习惯,那你总也不象一个纯粹的平民。今晚你能留我过夜吗?”
  “欢迎之至。”
  “你对我说过,你有一间单身男客住室,我看现在没有住客人。你的帽架就说明了这一点。”
  “你若能住在这里,我很高兴。”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很遗憾,我发现你的屋子里曾经来过不列颠工人。他是一个不幸的象征。我希望,不是修水沟的吧?”
  “不,是修煤气的。”
  “啊,他的长统靴在你铺地的漆布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照在上面。不,谢谢你,我在滑铁卢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很高兴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默默不语地吸了一会儿烟。我深知,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在这样的时候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待他开口。
  “我看你近来医务很忙呢,”他向我注意地望了一眼,说道。
  “是的,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道。“在你看来,我这样说似乎是非常愚蠢的,”我补充说道,“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格格一笑。
  “我亲爱的华生,我比谁都更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你出诊时,路途近时就步行,路途远你就乘马车。我看你的靴子虽然穿过,可一点也不脏,便不难知道你现在忙得很,经常乘马车了。”
  “妙极了!”我高声说道。
  “这是很简单的,”福尔摩斯说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做为推论基础的一些细微地方。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写作品时大加夸张,把一些情节故意留下,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因为有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但我还缺乏一两点使我的理论更加完善的根据。不过我一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它!”福尔摩斯双目炯炯发光,瘦削的双颊,也略微泛出红色。这时,他不再矜持了,露出天真热情的样子,不过,这仅仅是一刹那的时间。当我再望过去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死板板的样子,这使得许多人以为他已失去了人性,仿佛象一架机器了。
  “在这种案子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福尔摩斯说道,“我甚至可以说,是一些罕见的值得注意的特点。我已经对案情进行了调查研究,我认为,已经接近破案了。如果你能在这最后一步上助我一臂之力,你就给我帮了大忙了。”
  “我很愿意效劳。”
  “明天你能到奥尔德肖特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我相信,杰克逊可以替我行医。”
  “太好了。我想从滑铁卢车站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动身。”
  “这样,我就有时间准备了。”
  “那么,如果你不十分困的话,我可以把这案子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告诉你。”
  “你来以前,我倒很困,现在却十分清醒了。”
  “我尽量扼要地把案情跟你讲讲,绝不遗漏任何重要情节。可能你已经读过关于这件事的某些报道了。那就是我正在进行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假定被杀案。”
  “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看起来,除了在当地以外,这件案子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这件案子是两天前才发生的。简要情况是这样的:“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最著名的爱尔兰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两次平叛战役中,建立了奇功。
  从那时起,在每次战斗中屡建功勋。这支军队直到这星期一夜晚,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勇敢而经验丰富的军人,他开始是一个普通士兵,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勇敢而被提升起来,后来便指挥他所在的这个团了。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的闺名叫做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上士的女儿。因此,可以想象,这对年轻夫妇(因为当时他们还很年轻)在新环境中,是受到了一些社会排挤的。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我听说,巴克利夫人很受该团女眷们的欢迎,她的丈夫也很受同级军官的爱戴。我可以补充一点,她是一个很美的女子,即使现在,她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容貌依然婉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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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1 | 只看该作者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始终是很美满的。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他从未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如果巴克利上校有一天离开了他的妻子,他就坐卧不安。另一方面,她虽然也爱巴克利,也忠实于他,但是缺乏女人的柔情。不过他们二人在该团被公认为一对模范的中年夫妇。从他们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什么东西会引起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似乎有些特别。他平常是一个骠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他似乎显得相当粗暴,报复心强。
  但他的这种脾气,看来从来没有对他妻子发作过。我也和其他五名军官谈过,其中三名军官和墨菲少校曾注意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上校有时有一种奇怪的意志消沉现象。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人高兴地说笑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经常从他的脸上抹去他的笑容。在临难前几天,他处在这种消沉状态中,心情极端忧郁。这种消沉状态和一定的迷信色彩,就是他的同伙所看到的他性格中唯一的不同寻常之处。他的迷信表现在不喜欢一个人独处,尤其是在天黑以后。
  他这种孩子气的特征自然引起人们的议论和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本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多年来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上校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所叫做‘兰静’的小别墅中,距北营约半英里,别墅的四周是庭院,可是西边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只雇用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因为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在他家,所以整个‘兰静’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这三个仆人居住。
  “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上星期一晚上九十点钟在‘兰静’别墅发生的事情。
  “看来,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她对圣乔治慈善会很关心。慈善会是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给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晚上八点钟,慈善会举行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过饭,去参加会议。在她出门的时候,车夫听见她对丈夫说了几句家常话,告诉他不久就回来。随后她去邀请住在邻近别墅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两人一起去参加会。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回家,在经过莫里森小姐家门时,两人方才分手。
  “‘兰静’别墅有一间屋子用作清晨起居室,它面对着公路,有一扇大玻璃门通向草坪。草坪有三十码宽,只有一堵上面安有铁栏杆的矮墙与公路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家的时候,就是进的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有放下,因为这间屋子平常在晚上不怎么使用。可是巴克利夫人自己点上了灯,然后按了按铃,要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去一杯茶,这是和她平常的习惯相反的。那时上校正坐在餐室中,听到妻子已经回来,便到清晨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到上校经过走廊,走进那间屋子。上校再也没能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可是女仆走近门口时,非常惊奇,因为她听到主人夫妇正争吵得不可开交。
  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从里面锁上了。很自然,她跑回去告诉了女厨师,这两个女仆便和车夫一起来到走廊,听到两人仍在激烈地争吵。他们一致证实说,只听到巴克利和她的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的话声很低,又不连贯,因此他们三个人谁也听不出他说的是什么。反之,那女人的声音却非常沉痛,在她高声说话时,可以听得很清楚。‘你这个懦夫!’她翻来覆去地说着,‘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不愿再和你一起生活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这就是她断断续续说的话。接着,仆人们听到那男人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叫喊,同时又听到一个轰隆倒地的声音和那妇人发出的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尖叫一声又一声地从里面传出,车夫知道已经发生了悲剧,便冲向门前,想破门而入。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惊慌失措,一点也帮不上忙。不过,他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从前门跑出去,绕到对着一个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窗户敞开着,我听说,在夏季这扇窗户总是开着的,于是车夫便毫不费力地从窗子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失去了知觉,僵卧在长沙发上;那个不幸的军人则直挺挺地倒毙在自己的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车夫发现已无法救活他的男主人,自然首先想到把门打开,但却碰到了一个意料不到而令人奇怪的困难。钥匙不在门的里侧,他在屋子里到处找也找不到。于是,他仍旧从窗户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这位夫人自然有重大的嫌疑,由于她仍处在昏厥状态,被抬到她自己房中。
  上校的尸体被安放到沙发上,然后,对惨案发生的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检查。
  “这位不幸的老军人所受的致命伤,是在他后脑有一处二英寸来长的伤口,这显然是被一种钝器猛然一击造成的。这凶器是什么也不难推测。地板上紧靠着尸体,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集了各式各样的武器,那都是从他打过仗的不同国家带回来的。警察猜测,这根木棒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说以前没有看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大量珍贵物品之中,是可能被人忽略不加注意的。警察在这间屋里没有发现其它什么重要的线索。只是有件事令人莫名其妙:那把失踪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各处也都没有。最后,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了一个锁匠,才把门打开了。
  “这就是这件案子的情况,华生,我应墨菲少校的邀请,在星期二早晨去奥尔德肖特帮助警察破案。我想你一定承认这件案子已经够有趣的了,不过我经过观察之后,立即感到,这件案子实际上比我最初想象的更加离奇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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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1 | 只看该作者
“我在检查这间屋子以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谈的事实,就是我刚才对你说过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德回忆起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你一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去找了另外两个仆人一同回来。在第一次她单独一人在那里时,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听不到什么,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声调,断定出他们是在争吵的。可是,在我极力追问之下,她想起了她曾听到这位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争吵的原因,是极为重要的。你记得,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这件案子中有一件事给仆人和警察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面容变得异样了。据他们说,上校的脸上现出一种极为可怕的惊恐表情,竟变得不象一个正常人的脸了。这种可怖的面容,竟使不止一个看到他的人,都几乎昏晕过去。这一定是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命运,引起他极度恐怖。当然,这完全符合警察的说法,上校可能已经看出他妻子要谋杀他了。伤在他脑后的事实和这种说法也并不十分抵触,因为他当时也许正转过身来想躲开这一打击。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发作,暂时神智不清,无法从她那里了解情况。
  “我从警察那里知道,那天晚上和巴克利夫人一起出去的莫里森小姐,否认知道引起她的女伴回家后发火的原因。
  “华生,我搜集到这些事实后,连抽了好几斗烟,思索着,设法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是纯属偶然的。毫无疑问,这件案子最不寻常而又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屋门的钥匙丢得奇怪。在室内已经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搜查,却毫无所得。所以,钥匙一定是被人拿走了,那是十分清楚的。但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它,因此,一定有第三者曾经进过这个房间,而这第三者只能是从窗子进去的。依我看,只有对这房间和草坪仔细检查一次,才能发现这个神秘人物留下的某些痕迹。你是知道我的调查方法的,华生。在调查这个案子中,没有哪一种方法我没用过。最后我终于发现了痕迹,可是与我所期望得到的截然不同。有一个人确实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得到了那人五个十分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之处;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十分明显,是当他翻窗而入时,在窗子近旁弄脏了的地板上留下的。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这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取出一大张薄纸来,小心翼翼地在他的膝盖上摊开。
  “你看这里什么?”福尔摩斯问道。
  纸上是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五个很清楚的爪指,很长的爪尖,整个痕迹大小象一个点心匙。
  “这是一条狗,”我说道。
  “你听说过一条狗爬上窗帘的事吗?可我在窗帘上发现了这个动物爬上去的清楚的痕迹。”
  “那么,是一只猴子?”
  “可是这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么,是什么呢?”
  “既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什么东西。我曾经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画出这个动物的形象。
  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你看,从前瓜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长二英尺,如果有尾巴,那也可能还要长些。不过现在再来看看另外的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三英寸左右。你就可以知道,这东西身体很长,腿很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来,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所说的一样,它能爬上窗帘,这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要攫取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兽类呢?”
  “啊,如果我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就太有助于破案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什么鼬鼠之类的东西,不过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得多。”
  “但这与这件罪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也还没有弄清楚。可是,你可以看出,我们已经知道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曾经站在大路上,看到巴克利夫妇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跑过了草坪,走进屋内,也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很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以后,吓得跌倒了,他的头就在炉角上撞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事实,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把钥匙随身带走了。”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把事情搞得比以前更加混乱了,”我说道。
  “不错,这些情况确实说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了。我把这件事仔细想了想,得出的结论是,我必须从另一方面去探索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剩下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你。”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最有趣的地方,欲罢不能了。”
  “是这样的。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和她丈夫的关系还很融洽。我想我已经说过,她虽然不十分温柔体贴,可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和睦的。现在,同样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清晨起居室;正象一个女人心情激动时常有的那样,吩咐给她准备茶。后来,当上校进去见她时,她便突然激动地责备起上校来。所以说,在七点半到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可是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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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先我猜疑,可能这年轻女人和这位老军人有什么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姑娘一口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人所共知的;这些却又与此不相符合,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的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很难选定正确的步骤,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说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确信,不把这件事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负主要责任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瘦小而文雅的姑娘,双眼满含娇羞,淡黄色的头发,非常聪明机智。我讲过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态度坚决地声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约,’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我那可怜的爱友被控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确实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情愿不遵守约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回家路上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象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低,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变得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出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这种声调,听起来令人惊悸。他的脸色阴郁、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象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说话,用不着害怕,”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面色依然死人似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双眼冒火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气疯了似的。一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道。我答应她什么也不说,她便亲了亲我,从那时起,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实情告诉了你。我以前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所处地位的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只能对她有利。’“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象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貌。我对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废人势必会引人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把他找到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的资格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这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象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少,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象弗罗林[银币名,十九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究竟那间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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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尽管天气很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象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是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未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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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4 | 只看该作者
“我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象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象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不管它走了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给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那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腾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做了坏事一直受到良心的责备,至少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没有。”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
  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象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可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大卫和乌利亚以及拔示巴:《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为了攫取以色列军队中赫梯人将领乌利亚之妻拔示巴为妻,把乌利亚派到前方,乌利亚遇伏被害。——译者注]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的知识有一点遗忘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去找,便可以得到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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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5 | 只看该作者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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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婚后不久,在帕丁顿区买了一个诊所,是从老法夸尔先生手中买下的。有一个时期老法夸尔先生的诊疗业务非常兴旺,可是由于他的年纪大了,又加上遭受一种舞蹈病的折磨,他的门庭也就逐渐冷落下来。因为人们很自然地遵守一条准则,那就是:医生必须首先自身健康,才能治好别人;如果连自己也不能药到病除,那人们对他的医术自然要冷眼相视了。所以,我的这位老前辈身体越衰弱,他的收入就越微薄,到我买下这个诊所时,他的收入已经由每年一千二百镑降到三百多镑了。然而,我偏以自己年岁正轻、精力旺盛而自信,认为不要几年,这个诊所一定会恢复旧日的兴旺。
  开业后三个月,我一直忙于医务,很少见到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因为我非常忙,无暇到贝克街去,而福尔摩斯自己,除了侦探业务需要,也很少到别处走走。六月里的一天清晨,早餐后,我正坐下来阅读《英国医务杂志》,忽听一阵铃声,随后就传来我那老伙伴高亢而有点刺耳的话语声,这真令我十分惊奇。
  “啊,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大踏步走进房内说道,”非常高兴见到你!我相信,”四签名”案件尊夫人受了惊,现在想必完全恢复健康了。”
  “谢谢你,我们两个人都很好,”我非常热情地握着他的手说。
  “我也希望,”他坐到摇椅上,继续说道,“尽管你关心医务,可不要把你对我们小小的推理法产生的兴趣完全忘掉了。”
  “恰恰相反,”我回答道,”就在昨天夜晚,我还把原来的笔记一一过目,并且还把我们的破案成果分了类呢。”
  “我相信你不会认为资料搜集到此为止了吧。”
  “一点也不会的。我希望这样的经历愈多愈好!”
  “譬如说,今天就去怎么样。”
  “可以,如果你愿意,今天就去吧。”
  “去伯明翰这样远的地方也行吗?”
  “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
  “那么你的医务呢?”
  “我邻居外出,我就替他行医。他总想报答我这份情意。”
  “哈!这再好也没有了!”福尔摩斯向后仰靠在椅子上,眯缝着双眼敏锐地望着我,”我发现你最近一定身体不好,夏天感冒总是有点令人讨厌的。”
  “上星期我得了重感冒,三天没有出门。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这一点不错,你看起来很壮实。”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生过病呢?”
  “我亲爱的伙计,你是知道我的方法的。”
  “那么,又靠你的推理法了。”
  “一点也不错。”
  “从何说起呢?”
  “从你的拖鞋上。”
  我低头看了看我脚上穿的那双新漆皮拖鞋,“你究竟是怎样……”我开始说,可是福尔摩斯没等我问完就先开了口。
  “你的拖鞋是新的,”他说道,“你买来还不到几个星期。可是我看那冲向我这边的鞋底已经烧焦了。起初我以为是沾了水后在火上烘干时烧焦的。可是鞋面上有个小圆纸起,上面写着店员的代号。如果鞋子沾过水,这代号纸片早该掉了。所以你一定是依炉伸脚烤火烤焦了鞋底。一个人要是无病无灾,即使在六月份这样潮湿的天气,他也不会轻易去烤火的。”
  就象福尔摩斯的所有推理一样,事情一经解释,本身看来非常简单。他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想法,笑了起来,但却有些挖苦的意味。
  “恐怕我这么一解释,就泄露了天机,”他说道,“只讲结果不讲原因反而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那么,你是准备到伯明翰去了?”
  “当然了。这件案子是怎么一回事?”
  “到火车上我把这一切讲给你听。我的委托人在外面四轮马车上等着。你能马上走吧?”
  “稍等一等,”我急匆匆地给邻人写了一条便条,跑上楼去向我妻子说明了一下,到门外石阶上赶上了福尔摩斯。
  “你的邻居是一个医生,”福尔摩斯向隔壁门上的黄铜门牌点头示意说。
  “对,他也象我一样,买了一个诊疗所。”
  “这个诊疗所老早就有了?”
  “和我的一样,从房子一建成,两个诊疗所就成立了。”
  “啊!那么,你这边生意比较好些了。”
  “我想是这样。可是你怎么知道的?”
  “从台阶上看出来的,我的朋友。你家台阶比他家的磨薄了三英寸。马车上这位先生就是我的委托人,霍尔·派克罗夫特先生。请允许我来介绍一下。喂,车夫,把马赶快点,我们的时间刚好能赶上火车。”
  我坐在派克罗夫特先生对面,他是一个身材魁伟、气宇轩昂的年轻人,表情坦率而诚恳,有一点卷曲的小黄胡子,戴一顶闪亮的大礼帽.穿一套整洁而朴素的黑衣服,使我们一眼就看出他原来是那种聪明伶俐的城市青年。他们属于被称为”伦敦佬”的那一类人,我国最负盛名的义勇军团,就是①由这类人组成的;在英伦三岛上这类人中涌现的优秀体育家和运动员比其它阶层的都多。他那红润的圆脸很自然地带着愉快的表情,可是他的嘴角下垂,我觉得他有一种异样的悲伤。然而,直到我们坐在头等车厢里,动身去伯明翰的途中,我才知道他碰到的那件麻烦事。他就是因为这件事才来找歇洛克·福尔摩斯的。
320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2:2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坐七十分钟的火车,”福尔摩斯说道,“霍尔·派克罗夫特先生,请你把给我谈过的那些非常有趣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讲给我的朋友听,并请你尽可能讲详细一些。再听一遍这些事件的经过对我也有用。华生,这件案子可能有些名堂,也可能没有。不过,至少显示出你我都喜爱的那些不①伦敦佬指居住在伦敦东区(平民区)的人。——译者注平常和荒诞的特征,现在,派克罗夫特先生,我不再打扰你了。”
  我们的年轻旅伴双眼闪光望着我。
  “这事情最糟糕的是,”他说道,“我似乎完全上当了。当然,看起来好象没有上当,我也没看出来已经上当了。不过,如果我真的把这个饭碗丢掉,换得的代价是一场空,那么我该是一个多么傻的家伙呀。华生先生,我不善于讲故事,可是我遇到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以前在德雷珀广场旁的考克森和伍德豪斯商行供职,可是今年春初商行卷入了委内瑞拉公债券案,以致一蹶不振,这你无疑还记得。当商行破产时,我们二十七名职员当然全被辞退了。我在那里供职五年,老考克森给了我一份评价很高的鉴定书。我东跑跑,西试试,可是很多人处境和我一样,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到处碰壁。我在考克森商行时每星期薪金三镑,我储蓄了大约七十镑,可是我就靠这一点积蓄维持生活,很快就用光了。我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几乎连应征广告的回信信封和邮票都买不起。我找了多少公司、商店,上下楼梯都磨破了靴子,可是要找到职位仍然是音信杳然。
  “我终于听说龙巴德街的一家大证券商行——莫森和威廉斯商行有一个空缺。我斗胆说,你对伦敦东部中央邮政区的情况可能不太熟悉,可是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伦敦一家最富的商行。那家公司规定,只能通过信函应征它的招聘广告。我把我的鉴定书和申请书都寄了去,可是并不抱多大希望。不料突然接到了回信,信中说,如果我下星期一到那里,而我的外表符合要求的,我立即可以就任新职。谁也不知道家是怎么挑选的。有人说,这是经理把手伸到一堆申请书里,随手拣起了一份。不管怎么说,这次是我走运,而我从来也没有象这样高兴过。薪水开始是一星期一镑,职务和我在考克森商行一样。
  “现在我就要说到这件事的古怪之处了。我住在汉普斯特德附近波特巷17号的一个寓所。对了,就在得到任用通知的那天晚上,我正坐在那里吸烟,房东太太拿着一张名片进屋来,名片上面印着”财政经理人阿瑟·平纳”。我从来未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更想不出他找我干什么。可是我当然还是让她把那人请进来。进来的人是中等身材,黑发,黑眼,黑胡须,鼻子有点发亮。他走路轻快,说话急促,仿佛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
  “我想,你是霍尔·派克罗夫特先生吧?”他问道。
  “是的,先生,”我回答道,同时拉过一把椅子给他。
  “以前是在考克森和伍德豪斯商行做事吗?”
  “是的,先生。”
  “是莫森商行新录用的书记员吗?”
  “正是这样。”
  “啊,”他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听说你在理财方面很有才干,有许多不凡的事迹。你记得考克森的经理帕克吧,他对你总是赞不绝口的。”
  “听他这么说,我当然高兴了。我在业务上一向精明能干,可从未梦想到城里竟有人这样称赞我。
  “你的记忆力很好吗?”他说道。
  “还算不错,”我谦恭地回答道。
  “你失业以后,对商情还留意吗?”他问道。
  “是的。我每天早上都要看证券交易所的牌价表。”
  “真下功夫啊!”他大声喊道,”这才是生财之道呢!你不反对我来测验你一下吧?请问埃尔郡股票牌价是多少?”
  “一百零六镑五先令至一百零五镑十七先令半。”
  “新西兰统一公债呢?”
  “一百零四镑。”
  “英国布罗肯·希尔恩股起呢?”
  “七镑至七镑六先令。”
  “太好了!”他举起双手欢呼道,”这完全符合我知道的行情。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你到莫森商行去当书记员太屈才了!”
  “你想想,他这样狂喜多么使我感到惊奇。“啊,”我说道,“别人可不象你这样替我着想,平纳先生。我找到这份差事可不容易,我可非常喜欢它呢。”
  “什么话,先生,你理应飞黄腾达,干这事是不得其所。我要告诉你,我是多么重视你的才能。我给你的职位和薪俸,按你的才干衡量还是够低的,但和莫森商行相比,那就有天壤之别了。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到莫森商行去上班?”
  “下星期一。”
  “哈,哈!我想我应当冒险打个赌,你根本不要到那里去。”
  “不到莫森商行去?”
  “对呀,先生。到那天你要当上法国中部五金有限公司的经理,这家公司在法国城乡有一百三十四家分公司,另外在布鲁塞尔和圣雷莫还各有一家分公司。”
  “这使我大吃一惊。”我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我说道。
  “你很可能没听说过。公司一直在无声无息地营业,因为它的资本是向私人筹集的,生意兴隆,根本不需要加以宣扬。我兄弟哈里·平纳是创办人,做了总经理,并且进了董事会。他知道我在这里交游很广,要我替他物色一个干练而薪俸不高的人,一个精力充沛而又听使唤的小伙子。帕克谈到了你,于是我今晚到这儿来访。我们开始只能给你极为菲薄的五百镑。”
  “一年五百镑!”我大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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