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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六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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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我县“11.15”交通事故真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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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1:12 | 只看该作者
事情比这说的严重多了```详情    100多、号群众看到的    我也在现场
52
发表于 2011-11-17 11:12 | 只看该作者
16000可以做什么 ??
谁便宜出售生命,老子购买··
原来。劝驾警察是这样的 ·???
还可以用警棍打烂别人拉棺材的车???
还可以几个警察拖别人背孩子的老婆走???
呵呵有没妈生?
是不是人???
53
发表于 2011-11-17 12:09 | 只看该作者
16000是安葬费吧。应该不是赔款。
而且,我想说的是,愿逝者安息。家属把逝者拉到交警门口,这样对已逝的人尊重吗?后面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再者说,15号的事故,17号关于赔偿金应该是还没有核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有点极端呢?。。。
54
发表于 2011-11-17 12:44 | 只看该作者
机动车上路保险切记买足啊,侥幸心里不能有,车损险不买还不要紧,第三者最好50W以上,要不有事害人害己啊!
55
发表于 2011-11-17 15:45 | 只看该作者
把东西放到交警队门口就解决问题啦?这人又不是交警辗死的。
处理事故的交警叫肇事司机按规定标准支付了埋葬费16000元,家属应按规定先处理死者后事,赔偿的问题是日后的事。如果出事了就要肇事者马上拿个三、五、七万出来,以后我想大家驾车都要小心了,否则,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可能要抬尸到肇事者家里了。怕!怕!怕!
我想还是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比较好。我想,该是你应得到的赔偿,始终会是你的,不是你的,走极端也没用!
赞成依法处理!
56
发表于 2011-11-17 17:26 | 只看该作者
34# 山佬
57
发表于 2011-11-17 17:28 | 只看该作者
52# 莫凡
58
发表于 2011-11-17 17:29 | 只看该作者
53# 子苏
59
发表于 2011-11-17 19:05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不走极端,怎样才能催促阿S公平对待事实?
60
发表于 2011-11-17 19:40 | 只看该作者
赔偿走的是程序,中山暴力事件的受害者还不是入土为安,也没见说马上赔多少啊,又不是被杀的,说要等解剖,这种意外伤害的,都已经立案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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