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文化古城 生态蒙山

查看: 2370|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人不能与前女友做的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6-3 1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蒙山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了解更多蒙山资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前”这个字很诡异,它不是没有,也不是拥有,而是曾经拥有,现在没有了,但又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了任何关系,毕竟以前在一起的那么多时光,留存在记忆里,难以磨灭。正因为如此,所以不能相互以冷漠相对,看做仇人。保持联系当然可以,但很多事情你最好不要去做,因为这会让双方的生活,情绪受到很大的影响,说白了就是你们之间那点美好回忆最后终究会被这后续的小故事一点一点破坏掉。
        分手后不要与前女友吃饭,吃饭涉及到买单的问题,当然对于大老爷们儿来说一顿饭算不了什么,也没必要斤斤计较这么点小钱,但是真的不值。与其花钱与前女友坐到一起追忆往昔的似水流年进而心声感慨唏嘘不已,不如脚踏实地省下来这点钱为现女友买件衣服,男人肯为女人买衣服女人才肯为男人脱衣服。做人还是实在点儿好。

        分手后不要当前女友的感情顾问,尤其是在她感情受挫更尤其是在她被人甩了之后。虽然这个时候她会回忆起你以前的种种好,恨自己怎么瞎了眼离开了你,但你一定要清楚这都不是最真的,只是感情脆弱的时候的一种回光返照,如果你心软了一把搂过来,后面的麻烦就大了。

        分手后不要与前女友上床,如果你想跟她复合,那恭喜你。如果只是闲的无聊仗着俩人比较熟好下手而找找刺激,那未免龌龊了点儿。原本是多么纯洁多么美好的一段感情,就因为这一下子全毁了,如果双方都各有归属的话,还落个不忠的罪名,实在不值。都老大不小了,相信你也不差这一次。

        分手后不要借钱给对方。钱这东西本来就很敏感,要吧,碍着以前的感情谁也不想开这个口,不要吧,这么些钱咱拿着干点儿什么不好非挺着肚子冒充富豪?除非对方等钱救命,否则还是别给自己添这烦恼。钱永远是伤感情的东西。

        分手后最好根本就不要与前女友见面,说浪漫点儿,回忆是爱情给予彼此最好的礼物,说实在点儿,万一人家现在有主儿了,你心里能不起点儿波澜?男人都比较贱,即使是分手了,也不想便宜了别人。生活挺累的,甭给自己填堵了。相见不如怀念,记忆留的越长越甜蜜,看一眼都不行,感觉就打折了。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看好眼前的人,别让过去的感情永远过不去,把心收好了,与往事干杯。记得这段感情,并且祝福对方过的开心就可以了,男人还是洒脱点好.
2
发表于 2009-6-3 17:1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做朋友,因为互相伤害过;也不能做敌人,因为曾经相爱过
3
发表于 2009-6-3 21:51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连发信息,打电话都不可以呢?是否再见面的时候都当是陌生人呢?
4
发表于 2009-6-3 2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喜欢就可以 于 2009-6-3 21:51 发表
是不是连发信息,打电话都不可以呢?是否再见面的时候都当是陌生人呢?

我觉得应该这样啵!
如果是真爱,就不会分开了,现在分手的男女,多半是在“玩弄感情”,如果这样分手,回想起来会让我感得那个人会令我做吐~
     
5
发表于 2009-6-4 00:19 | 只看该作者
分手了 就不要再想起她 谁都懂 但做得到 却很难 人是多情的动物 问世间情为何物
6
发表于 2009-6-4 08:53 | 只看该作者
想见不如怀念~
难,但也要这样做~
7
发表于 2009-6-6 15:59 | 只看该作者
.........对,分手就分个彻底












开心ol下载上愚钝的最佳理由我知苦钻十二之天2研还有在涉猎的专业阅读不可常墨香
8
发表于 2009-6-7 18:31 | 只看该作者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因爲你傷害過我;oど 不可以做敵人、 ?◇. 因爲我深愛過你_。 所以我們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ゝ從沒想过我會如此的愛伱o
     
9
发表于 2009-6-7 19:05 | 只看该作者
我曾经最爱的人,现在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哈哈
10
发表于 2009-6-14 17:42 | 只看该作者
LS说的是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3 侬队网(Www.Nongdui.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08100878-11号  桂公网安备:45042202000001号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侬队网

GMT+8, 2024-11-16 11:52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8-2016 nongdui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