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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案,有些话不吐不快。[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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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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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平 于 2011-4-26 12:05 编辑

   该案在西安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法庭曾向现场的500名旁听人员(其中400人是药的同学),每人发放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这种审理方式,闻所未闻,简直是一场闹剧,这是赤裸裸的袒护!法律的公正性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
所以,西安中级法院之所以作出一审死刑的判决,并非西安中级法院的本意。判决药八刀死刑,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这件事在社会上影响巨大,已经上升到了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度。在网络上,网民义愤填膺,有的表示要重出江湖,有的表示如果药不死刑,就要上街。如果因该案影响了社会稳定,西安中级法院是承担不了这个责任的,所以依法判处药八必死刑。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审判决为二审判决留下了伏笔,可能会导致二审改判,因为一审判决书上说:
    1.“药八刀具有自首情节”。
该案疑点重重,说药自首实在牵强。药八刀捅死受害者,身上肯定沾有大量血迹,在驾车逃跑时又撞到一男一女两名行人,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药八刀遂被警方控制。药八刀身上的血迹不可能不引起警方的特别注意,药怎么会被轻易地放回家?
   “经过比对警方发现,两起车祸均系该轿车所为。10月22日,肇事男子归案。经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当晚10时40分许,在翰林路撞倒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因为担心被撞者记住他的车号,他产生了杀害被撞者的念头,于是便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在张妙手部、前胸、后背连刺8刀,之后驾车逃离。因涉嫌故意杀人,10月23日,药家鑫被长安警方刑事拘留,11月25日,被长安检察院批捕”(来源:西安晚报)。哪里有投案自首的情节?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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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9:27 | 只看该作者
像药八刀这种人,不死真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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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22:01 | 只看该作者
7# 神奇的韭菜


感觉胡哥就像个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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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1: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这世道还有公正吗?谁相信公正?!什么叫法律?帮助富人欺压穷人的东东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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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21:01 | 只看该作者
刚刚开车,路中央猛的出现一个人,尽管我及时踩刹车,但仍然撞到了那个人,我心想,这回事儿闹大了,我下车连忙要道歉,并准备送她到医院,我刚打开车门,还没等下车,她就跑了,跑的比我车速都快,我连忙大喊:“我爸不叫李刚!”她边跑边大叫:“我怕你是药家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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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49 | 只看该作者
你怎么知道我比你高?你见过我??说在哪偷窥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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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40 | 只看该作者
你比我高,打也是先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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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39 | 只看该作者
枪打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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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38 | 只看该作者
偶尔要抬抬头的,不然会得颈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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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36 | 只看该作者
现时不要发牢骚,埋头干活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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