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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日报的报道
昨日凌晨,机场路发生一起惨烈的人车俱焚的车祸。两辆摩托车相撞后起火,一人烧成重伤,幸被路人及时救出,另一人却被大火吞噬。
车祸发生在东莲菜市附近与机场路交叉的红绿灯路口。凌晨2点半左右,昏暗的路灯下,两架摩托车相隔不远各自横倒在地。还未走近现场,一股浓浓的汽油和烧焦的怪味扑鼻而来。一架摩托车被烧得只剩下架子,油箱盖已弹开,几米外有一大摊油渍。令人震惊的还有:烧毁的车旁竟有一个被烧焦的人,遇难者双腿屈着,双手和身体前倾,一副挣扎着要逃离现场的摸样。
经旁人一再确认,这是一名被焚的摩托车手。
事故发生时,莫家街村的顾师傅正好路过。他说,凌晨约2点,一辆摩托车从东莲菜市开上机场路,从市区方向来的另一辆摩托车直接撞了上去。两辆摩托车即刻倒地,其中一辆摩托车起火。“车着火后两个人都被烧着,一人在着火的摩托车旁,另一人距离约两米。我冲上去扯掉其中一人的衣服,几名路人过来帮忙扑灭他身上的火。正当我们转身要拉摩托车旁的那个人时,大火烧得油箱啪啪地响,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大火吞噬。”老顾说,从起火到救出一人不过两分钟时间,遇难者还未来得及叫喊几声,便被大火吞噬。
有目击者猜测,摩托车被撞倒瞬间,汽油漏出,摩托车摩擦地面引起火花,从而导致火势迅速扩大。名交警正在勘查事故现场。“目击者说,其中一辆摩托车速度很快,十次事故九次快啊。”在场的霍警官感叹。
在医院的抢救病房,躺着被救出的另一名伤者。医生说,是重度烧伤,有生命危险。病房不远处,两名交警正在对一位小伙子做询问笔录。小伙子姓谢,二十来岁。小伙子称:“被烧伤的是我表哥,出事时是他开的车。晚上我们都喝了酒,是啤酒,具体几瓶记不太清楚了……”
目前,交警正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短评:请不要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又是一起因涉嫌酒驾而引起的车祸。
遇难者是一名壮年男子。他的离去无疑将给其家庭带来无法预料的灾难。
而对两名幸免于难的年轻小伙而言,如果确是因酒驾引起的车祸,他们也将面临指控。
如今,走在桂林的大街小巷上,“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类似的安全驾驶警示标语并不少见。对于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在加大打击力度。然而,悲剧仍在一幕幕上演。我们不妨看看近两年来桂林发生的几起酒驾事故:
去年11月21日晚,临桂县临桂镇的黄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世纪大道德顺茶庄附近时,撞上一对母子,致母亲不幸身亡;今年3月1日,三里店七星路东方花园小区发生车祸,居民陈女士被撞成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事后证实司机醉酒驾车;3月12日,环城西一路,一名醉酒出租车司机撞倒一名老人,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了“醉驾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一条款,这意味着,今后醉驾可能被定为犯罪行为。
此次惨烈的车祸再一次警醒大家:千万别贪杯中酒,不要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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