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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大喊是我自己摔的!路人纷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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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2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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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里一向崇尚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精神。在高尚品质不断被提起的时候,忽然有报纸报道了一件事:南京某位75岁的老人从公交车下车的时候摔倒在地,没有人上前搀扶。这位老人神明不衰,马上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和你们没关系!”然后才昏过去。众人闻老人之言后,惊讶之余并如释重负,才纷纷援之以手。(2月23日《南京晨报》)

  这事马上就能让人联想起当年也是发生在南京的事:一个叫做彭宇的小伙子搀扶一个摔倒的老太太,最终被老太太及其家人告上法庭。那次是那位小伙子输了,我至今记得当时的判词:“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当年这个判决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就是因为这种思维方式。这种相撞可能性比较大的“常理”与应该不送老太太去医院的“情理”,导致没过多长时间,南京又有一位老太太摔倒街头,然后就卧地静养了五六分钟而无人上前助人为乐一把。而到了这位老汉,大家显然已经通过前面发生的事吸取了教训,老汉后来说,“他跌倒以后,周围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扶他,他能够理解,所以才撇清关系,先承认是自己跌倒的,这样乘客们都排除了顾虑,自然会上前帮忙”。

  当然,要是有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我也是没有意见的,如果这个社会进步到当时就有某人掏出一个固定格式的“免责声明”让将要得到帮助的人签字,然后再一把将其从地上搀起的话,说不定还有人会夸这是法制社会的巨大胜利呢。只是这个场景之古怪,足够让所有人都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黑色幽默的世界里。

  有时候总觉得我们的生活呈现出一个精神分裂的状况。一边是不遗余力地大肆宣扬社会上有多少动人事迹和美德,然后把各类英雄与壮举拔高到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上;一边在用一种判决提醒着大家,如果你在他们的“常理”与“情理”中不能得到理解,那么你会很惨的。这种分裂有时候让人不是缺乏善良,而是不敢善良。不敢善良的结果,就是终于我们进化到了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程度上。

  或许我们在面对劫匪的刀子时还要思索再三,但如果这种举手之劳的善良也需要思索再三,直到被解除了顾虑后才能动手的话,这个世界未免有些荒唐了。而一个社会能够如此快地适应了这种荒唐,并且进化出与之应对的“机智”,而且还是表现在一位老者的身上,不免让人有些脊背发凉。盖因我们对善良指数下滑的适应力之惊人,已经成为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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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6 23:47 | 只看该作者
有困难找警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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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0:15 | 只看该作者
现今社会好人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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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1:0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在农村有老人摔倒,见到的人会毫不犹豫的上前搀扶,而不会被告上法庭。
这是不是说明,农村的人没有法律意识?是不是说明我们农民没有进步,跟不上社会形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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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7:48 | 只看该作者
当法律宣判助人为乐败诉的时候,相信已经在向"做好人"判了刑!!还有哪个好人赶触犯法律啊!!!!

社会良知的泯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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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8: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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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0:54 | 只看该作者
人是复杂的动物。我也想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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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24 | 只看该作者
好人都有罪了那只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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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30 | 只看该作者
又是发生在南京的,那个徐老太和法官是一家人的,逼着社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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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9:4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需要好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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