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文化古城 生态蒙山

查看: 10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岁男子以开工资形式雇人抢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31 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07:42  每日新报

  年仅20岁的姚某以开“工资”的形式,雇佣手下实施暴力抢劫,每次抢劫的地点都是他精心选择,以三口之家的外地人在津开的烟酒店居多。他们用胶带将事主的眼口手脚全部缠住捆绑,仅留下鼻孔呼吸,稍有反抗,便会遭到刀捅大腿的惩罚。被抢的事主家中孩子最大的两岁,最小的只有7个月。

   突如其来的抢劫

  3月12日晚21时许,外地人王某夫妇在红桥区经营的烟酒店准备关门时,忽然闯入5名歹徒,他们将王某夫妇殴打后用胶带将眼睛、嘴都缠住,并将手脚捆绑,抢走1000元现金及1部手机。当王某反抗时,被歹徒用刀刺伤大腿,几人抢劫后扬长而去。接到报案,公安红桥分局刑侦七大队、一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

  警方通过走访初步确定,几名歹徒为外地口音,年龄均在20岁左右。事主反映,由于5名歹徒没有经过任何伪装,其中一名男子留着“韩版毛寸”,而且他们好像都是东北口音。

  警方侦查获得线索,在北辰区的一个小院里居住的几名外来人员有作案嫌疑,警方迅速出击,对正在网吧上网的“韩版毛寸”实施了密捕。根据其交代,3月25日晚,警方冲进小院,一举将其余4名嫌疑人抓获。据嫌疑人冯某交代,他们只是受雇于人,一切都听“大哥”安排,抢得的东西也由大哥分配,此次抢劫他们每人只分到20元钱。

   擒获“抢劫公司”老板

  他们所说的老大是姚某。姚某独自住在他们对面的大屋内。姚某如同公司老板一样,每次抢劫时将指令下达给冯某,由他带领其他人实施抢劫。据嫌疑人交代,他们老大一般晚上零点以后才接女友回来。警方立即布置两组警力,就在姚某开车回家时,将其抓捕归案。警方抓获的6名嫌疑人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18岁,均为河北省人。据他们交代,他们之所以在抢劫时模仿东北口音,就是为了一旦案发迷惑警方。

  通过几名嫌疑人的交代和警方网上串并查实,以姚某为首的暴力抢劫团伙,在本市共计作案6起,这次是他们收获最小的一次。而第一次作案是2008年12月,由姚某和其亲哥哥共同作案,他们蹿入宜兴埠的一个住户家中,顺利盗走了7000元钱,他们认为这家有钱,几天后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再次来到该事主家中。当时只有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在家,姚氏兄弟将老太太捆绑后,将其佩戴的金耳环、金项链抢走,并抢走800元现金。

   作案时实施暴力侵害

  有了这两次的抢劫经历,姚某开始纠集人手准备大干一场。2009年1月,自认准备充分的姚某纠集了一批“人马”,目标选在东丽区何兴庄的一家烟酒店,该店是一对外地夫妇带着一个两岁孩子。在作案前,姚某进行了采点和分工,有负责开门的,有负责拿刀捅人的,而且部位一定是大腿,还有负责从货架上拿东西的。他们将店主夫妇二人捆绑后抢走12000元现金。

  2月5日晚22时许,姚某等人来到津围公路附近的一家小百货店,以相同的方式控制住两名事主,抢走烟和现金共计20000元。姚某之所以选择津围公路附近,主要是便于逃跑。在此之前他了解到事主家有一辆汽车,可用于逃跑。可当天当他们准备逃跑时,却发现车里一点油都没有,正在几名匪徒着急时,事主家的房东却开着一辆北斗星来串门,姚某当即决定抢车,其同伙用相同的方式将3名事主捅伤。2月18日,姚某选择了赵沽里一个烟酒店作为作案目标,这次他真正的退居幕后,进行遥控指挥,不再亲自参与抢劫。当天将事主夫妇捆绑后抢走4.5万元现金和一个73克重的黄金项链及大量香烟,价值共计90000元。

  抢劫后,他们将钱物交给姚某,由姚某给他们“发工资”。截至昨天,涉案的7名疑犯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报记者 张敬 通讯员 刘詹望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3 侬队网(Www.Nongdui.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08100878-11号  桂公网安备:45042202000001号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侬队网

GMT+8, 2024-11-17 23:24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8-2016 nongdui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