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文化古城 生态蒙山

查看: 131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万元!赚钱的机会来了!公安部:举报大型假发票窝点者奖励10万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30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蒙山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了解更多蒙山资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公安部:举报大型假发票窝点者奖励10万元2009年12月30日10:41新华网崔清新我要评论(4)
字号:T|T



公安部明年将继续开展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29日从公安部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深化2009年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果,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1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在2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总结表彰暨2010年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精力端窝点、破大案,把铲除假发票印制窝点,特别是使用印刷机、晒版机等设备的大型制假窝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刘金国指出,要有效遏制各类贩卖假发票行为,严厉整治街面贩卖发票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发票违法信息,抓住春节前发票犯罪多发的时机,结合今冬明春的社会治安“冬季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街面、手机短信贩卖发票的问题,重点排查一批线索,集中惩处一批贩假人员,坚决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成效。
他要求,要迅速抓获一批在逃人员,把发票犯罪在逃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制定抓捕方案,强化追逃措施,并明确奖惩方法。要大力推进基础工作,建立发票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有效调动各相关警种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建立打击发票犯罪联络员制度。同时,要加强与税务、通信管理部门及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高群众依法使用发票、诚信纳税的法制意识。
刘金国指出,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情节轻微、投案自首的,一律不刑事拘留;凡是检举揭发他人、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一律从宽处理。
会上,公安部还对在今年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和“十大精品案例”侦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
发表于 2009-12-30 17:36 | 只看该作者
会被报复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3 侬队网(Www.Nongdui.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08100878-11号  桂公网安备:45042202000001号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侬队网

GMT+8, 2024-11-17 02:30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8-2016 nongdui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