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文化古城 生态蒙山

楼主: 六洛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爆料] 我县“11.15”交通事故真相是这样的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1-11-1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kaay72 于 2011-11-16 19:54 编辑

把东西放到交警队门口就解决问题啦?
放在那里无非是想快速解决问题,可能吗?
说赔偿,陪多少,不服的可以走法律途径。
这样摆在那里估计也算扰乱公共秩序。

比如上次金四那里,政府征用土地,认为不合适的,可以到政府大院去静座,去工地做乱就不应该了。
     
2
发表于 2011-11-1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12楼所说。。那深圳的《窝囊男》的做法是正确的咯?自己的妻子给消防人员强奸。自己就要等事情过去了再出来报警对吗?
    等你的房子给拆了的时候!你也会悠闲的去法院大院里静坐吗?真如你所说的话!我真的相信 ...
山里小生 发表于 2011-11-16 20:35

对外面的世界我了解少很,但对于这件事,我认为:死者家属和村民代表的做法不妥。
因为交警是不会给赔偿金的,他也不会立字答应给你多少,你去那里只是为了快速解决问题。他是交警队,不是某公司。
     
3
发表于 2011-11-1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大哥,静座不是能解决问题的,派一队人马过来围着你,不让你进,不让你出,渴死你了。
人民群众要一针见血的效果,不去工地,先去静座,回来的时候天都变了。
我想这次死都家属是想引起重视,如果交警大队 ...
万能的黄瓜 发表于 2011-11-16 21:17

抬举了!我当不起你大哥。
那你认为他们的做法合适吗?
现在人被带走了,然后被放出来,到时淡不来,然后要不要再去呢?
或者你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3 侬队网(Www.Nongdui.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桂ICP备08100878-11号  桂公网安备:45042202000001号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侬队网

GMT+8, 2024-6-5 19:57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8-2016 nongdui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