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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潜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4:16
标题: 论坛潜规则
某日,猛逛各论坛,发现某高人高见,颇有大将风度。读毕,现转如下,供大家学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全国的论坛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踏雪留痕是美德,跟帖必复也是美德。
说白了就是:别人看了你的帖子或你看了别人的帖子,跟了一言半语,哪怕只是留
下一个简单的“顶”字,也是一份支持,比看完了点一下页面右上角的红叉叉走人
要好得多;别人顶了你的帖子,你要回复,不能不理不睬,更不能将帖子发上来扔
在那里不管不顾,让帖子成了“没娘的孩子”,这是礼貌,并且要回过头去给帮你
顶贴的朋友也顶顶帖子,这是回报。古人云:来而不往非礼也!

    但也有人犯了另一条忌讳:爆粗口,冒脏字。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口冒脏字,
还可以狡辩:我没说,你听错了,但在网络里是以文字的形式摆在那里,是赖不掉的。
这种情况不论是出现在跟帖里还是回帖里,都是网友们所极度厌恶的。跟帖也好,
回帖也罢,敷衍了事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冷嘲热讽,不要贬低人格。一个人活
在世上,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别人。
作者: 唐婉    时间: 2009-8-24 14:46
你是在暗示什么?嘿嘿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4:48
标题: 回复 2楼 不浪漫罪名 的帖子
我不是暗示什么,我这是明示,呵呵!
作者: 唐婉    时间: 2009-8-24 14:51
明示什么?说来听听,呵呵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4:55
标题: 回复 4楼 不浪漫罪名 的帖子
如题!
作者: 北湖边的豆角    时间: 2009-8-24 15:04
看来不得不顶啦  呵呵哈
作者: 老炒    时间: 2009-8-24 16:59
一个人活
在世上,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别人。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09-8-24 18:59
责人之心责己;爱己之心爱人。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9:24
标题: 回复 6楼 北湖边的豆角 的帖子
多谢顶贴!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9:26
标题: 回复 7楼 老炒 的帖子
互尊互爱为正道!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9:27
标题: 回复 8楼 平凡的稔 的帖子
博爱的人是心胸开阔的!
作者: 夜来香    时间: 2009-8-24 19:35
过多的嫉恨别人,将会失去你自己。与其花大量时间去关注你的“敌人”,去寻他的破绽好攻击他,莫如转过身来关注你自己。努力一下,再努力一下,你或许比他更优秀。想想吧,一生中,你若总在嫉恨别人,糊涂地就把这人生过完了,你的人生,活得将是多么憋气!
作者: 行走的鱼    时间: 2009-8-24 19:44
标题: 回复 12楼 夜来香 的帖子
你是优秀的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09-8-24 20:03
如此,侬队社区定数春潮澎湃!热浪汹涌!经久不衰!
作者: 飘叶    时间: 2009-8-24 20:19
支持,进来顶顶
作者: 莫小青    时间: 2009-8-24 21:48
一般的帖我不回哈 !
作者: 草儿    时间: 2009-8-2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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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麻要问真名    时间: 2009-8-25 07:45
做人要厚道,看帖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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