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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陈冠希犯了甚么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新来电    时间: 2009-3-28 08:52
标题: 陈冠希犯了甚么罪?
“陈冠希有错,但罪不至死。”陈冠希的老板林建岳,在陈冠希接到子弹恐吓信后对传媒说。
        究竟陈冠希犯了甚么罪?应得甚么惩罚?
        那就要先将床照丑闻画分两个层面:淫乱和床照外泄。
        陈冠希跟众多女星上床,用情不专,纵欲淫乱,更可能劈腿,是贱男,令众男妒忌,觉得他十恶不赦的是他的女人,全是青春偶像,年轻貌美,有潮女、有玉女、有狂野、有纯情,都甘愿献身,顺从他拍床照的过份要求,又人人肯将亲密关系守口如瓶,知名度高的为保形象,当然不会公开恋情,但无知名度的都肯毫无保障的封嘴才难得,双方抱着甚么态度,外人难以猜度,肯定的是你情我愿,享受片刻偷欢,众女主角都年过二十,总不能以年少无知作开脱。
        所以女主角以受害人姿态站出来,指责陈冠希是歪理,可怕的是公众都偏向同情女方,称赞勇敢、坚强,觉得言重了,用“面对”、“承受”更贴切,既是两人一起做的事,女方已承认自己做错,为何又倒过来,将所有错推在男方身上。
        欠一句对不起、一句交代、一句问候,如此重要吗?问心,稀罕吗?
        男女的确不平等,男与女上了床,观念上是男的占了女的便宜,女方的任何控诉必得值,男方为风度,只好哑忍。
        如果女方的控诉是当时陈冠希骗她,声称深爱她,指她是唯一一个他会拍床照留念,完来都是谎言,控诉才成立。
        无意再揭开已愈合的疤,但不能让歪理得道。
        有错要认,要学会承担,才真正肩负了发放正确讯息给下一代的责任。
        陈冠希另一错是他是计算机白痴,让照片外泄,要数最错的是偷了床照放上网的贼,所以他要受法律制裁。
        当然如果要为自己找个替死鬼,不如指是发明计算机的人错,没计算机,床照便不会外泄。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9-3-29 12:47
他自杀是最好的谢罪。

有没有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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