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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苍白的呼唤 [打印本页]

作者: 钻石..情人    时间: 2011-12-16 22:15
标题: 苍白的呼唤
关于我儿子廖元彬被冤枉
为黑社会组织头目的申诉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黄兰珍,女,50岁,是蒙山县的一名乡村医生,现住在广西梧州蒙山县蒙山镇北路湄江街71号。我向您们申诉我儿子被冤枉为黑社会组织头目的情况,请求您们明鉴。
我儿子廖元彬,出生于1982年4月4日,大专文化,2006年8月13日被蒙山县公安局以聚众斗殴罪逮捕。2007年7月2日至7月12日,由梧州市中级法院指定在苍梧县法院开庭审理。苍梧法院认定我儿子于1998年开始创立领导 “高中部”这个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不是无稽之谈嘛!!!一个刚16岁的未成年读书人,且没有任何家庭背景下能有如此能耐???2008年3月27日苍梧法院据(2007)苍刑初字第113号刑事判决我儿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儿子被判涉黑罪是冤枉的,其他同案犯被判为涉黑罪也是冤枉的。该案是蒙山县乃至整个广西都属最大的冤案了。该案的主要错误是:(1)把近8年来所发生的案件揉合在一起,把不相关的个案揉合在一起,形成几十人聚众斗殴的假象;(2)近8年来发生的案件仅几起,每年不够一起。两起斗殴有一起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有一起一人轻伤,定聚众斗殴罪是合适的。本来是一个罪名,因为结果是重伤又多了一个故意伤害罪,两罪一起量刑已经判重了,却又无端加上一个莫须有的涉黑罪名,量刑更重,冤枉啊!!!(3)该罪定案很离奇,所谓的29名涉案人员仅有(廖元彬、李伟新、聂万良、罗国权、钟铭谦、孔凡兴)等6人定了涉黑罪,其他人没有定此罪。而刘浩和梁贵泉在该案中起主要作用,他们既无立功表现,又无从轻情节,刘浩、梁贵泉却没有被定为涉黑,且梁贵泉已经被刑释回家了。请有正义心、有良知的领导、法官明察。(4)最为关键的是该案不具有涉黑的任何特征,请青天大法官查阅所有案件材料,看看有哪一点具备构成涉黑的四大要件。(5)该案是人为制造的冤案,是由蒙山县委书记莫永东一手操办的,为了捞到政治资本,他不惜颠倒是非,陷害这些可怜的孩子们。所有辩护律师、所有有良知的公安、检察官、法官都认为本案不构成涉黑,不能定为涉黑罪名。
我们是一户普通的老百姓,既无权也无势,官场上更没有能说话的人。我儿子是参加过打架,那完全出自他的年幼无知和朋友义气。如果法院的法官是依照法律的事实给我儿子量刑定罪,我们是没有任何怨言,也不会上诉。但是判我儿子莫须有的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真是天大的冤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所以,我们全家不服。敬请各位有良知的上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案,还我儿子一个清白,给我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申诉人:黄兰珍
廖  永
作者: 倩    时间: 2011-12-16 22:35
不知道内情的人,一闪而过
只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知道此贴会不会被河蟹了呢
作者: 福垌佬    时间: 2011-12-16 22:49
本帖最后由 福垌佬 于 2011-12-16 22:51 编辑

无风既无浪,~~~~~

卖东西的和买东西的,利益总是对立的嘛!
作者: 楚香帅    时间: 2011-12-16 23:16
具体实情不知,但对于犯罪行为,个人观点:严打。

只有严厉打击,才能还社会一个稳定祥和的环境。纵容犯罪,就是对人民犯罪。

今天知道为孩子叫冤,为何在开始的时候不好好教育孩子????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作者: 大浪淘沙    时间: 2011-12-16 23:58
对影响蒙山的稳定和谐,坚持严打消灭!
作者: 馋猫    时间: 2011-12-17 00:06
只有严厉打击,才能还社会一个稳定祥和的环境。纵容犯罪,就是对人民犯罪。

今天知道为孩子叫冤,为何在开始的时候不好好教育孩子????
作者: 茅台兑水    时间: 2011-12-17 00:59
一切由法律去解释吧
作者: 蒙山小草    时间: 2011-12-17 08:29
木有背景!!!
难道就要认命吗?


不过打架本来就不对!

做父母也有责任!
作者: 坏水    时间: 2011-12-17 08:38
不知道内情的人,一闪而过
只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倩 发表于 2011-12-16 22:35


路过,不知道内情,不发表言论。
作者: 雅熙姐、    时间: 2011-12-17 08:44
捞分走人。
作者: 唯一    时间: 2011-12-17 10:17
看贴回贴也是一种美德~~~~~~
作者: 狂刀    时间: 2011-12-17 10:26
据本人道听途说,高中部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只是一群所谓义气兄弟喜欢打架斗殴而已,黑社会?没有那么夸张吧!
作者: 狂刀    时间: 2011-12-17 10:34
被判了多少年啊?可怜天下父母亲。愿天下所有家庭和谐美满,亲人欢聚一堂!
作者: 山里小生    时间: 2011-12-17 10:43
额!面对此事我潜水去了。。bye
作者: 佛公子    时间: 2011-12-17 12:58
高中部确实是1998年11月11日晚上创立的,不是廖元彬领头的,他是后面加入的。那些创始人很低调的,做正常生活方式,得到马仔们服从。而廖元彬怪就怪在过于高调做人做事,被社会届士谴责。再说,时间过的很快,好好做人吧!黑社会还是怕社会黑的。咱这些百姓挨吃子弹还得自家掏钱买,进去蹲还得交生活费,连累家里人,何必呢!
作者: 王力宏    时间: 2011-12-17 14:59
内容你也想跟刘和梁比啊,也不看他们公老蹩是谁
作者: 啊海    时间: 2011-12-17 16:36
怪就怪自己没有管好自己儿子
作者: 楚香帅    时间: 2011-12-17 16:50
高中部确实是1998年11月11日晚上创立的,不是廖元彬领头的,他是后面加入的。那些创始人很低调的,做正常生活方式,得到马仔们服从。而廖元彬怪就怪在过于高调做人做事,被社会届士谴责。再说,时间过的很快,好好做 ...
佛公子 发表于 2011-12-17 12:58


这么清楚,呵呵,是不是其中一员??
作者: 辣椒酿    时间: 2011-12-17 17:49
抽欧孩子矛听讲,所以正发生咕些示。
作者: 黄雅熙其爸    时间: 2011-12-17 19:00
具体实情不知,以前只是听说经常打架。
作者: 程家瘦忠    时间: 2011-12-17 19:27
只是读书时候知道高中部很牛,具体情况不清楚!但对于黑恶势力,斩尽杀绝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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