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有多少人会怀疑中国社会道德全面解体的现状。最近在广东佛山发生的“小悦悦遭碾压十余路人不救”一件事情,已经足以表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了。 人们一般认为,在世界上,中文是一种表达人类情感的最好语言和文字,无论是恨还是爱,无论是颂扬还是鞭笞。但对上面这段文字所描述的非道德行为,人们已经找不到确切的词汇了。有人说,冷漠、凶残、无耻、暴虐、灭迹人性、惨绝人寰,所有这一些能够在中国的词典里找得到的词汇,都不能表达人们心中的感受。 道德危机危及生存安全 社会的愤怒情绪可以理解,也是道德存留的证据。不过,这种情绪上的愤怒无法否认,中国的道德危机正在很快演变成为社会个体的生存危机。危机已经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危及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危机不仅仅是深刻的社会信任问题, 现在,所吃的食品是否含毒,医生是否尽职看病,司机能否安全把乘客载至目的地,已统统演变成为在一个人的弥留或者绝望之际,是否会得到最后一刻的帮助。 很显然,这样的事情,很可能在某个事件、某个地点、以某种方式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社会大厦正在倒下,这是比任何东西都可怕的一件事情。在任何社会,任何一个组织倒下了,并不要紧,因为只要社会存在着,人们可以找到替代组织。即使国家发生危机了,也不要紧。国家是任何一个社会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因此给予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不过,国家还是比不上社会重要。例如犹太民族在没有自己的国家的情况下,生存了数千年。只要社会在,生活于这个社会之中的成员,必然可以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生活的组织方式,国家只是其中一个组织而已。 但一旦社会道德解体,人的生存危机就来临了。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就是因为存在着凝聚社会成员的道德体系。历史地看,任何制度都是道德价值的外化表现。世界上,不同的宗教、文化和价值体系,决定了不同的制度体系,而不是相反。 正因为这样,13亿人的确应当认真反思类似小悦悦那样的非道德事件。这不仅仅是为了这个社会,为了他人,更重要的是为了每一个人自己。理由很简单,社会道德一解体,这样的事件随时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无论是富者还是贫者,无论是有权者还是无权者。任何一个人,如果要避免成为道德解体的受害者,就不要成为加害者,不要成为对非道德事件的漠视者,不要成为冷嘲热讽者,更需要检讨自己的行为。 政、媒、学界的集体失职 首先,各级当政者应当反思。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当政者已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类奇迹,数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数亿人脱离了贫穷、高铁、奥运会、世界博览会、孔子学院,等等。所有这些构成了一些人津津乐道的中国震撼。但是,当政者是否想过,中国社会已经变得怎样了呢?三十多年来,人民辛辛苦苦,兢兢业业,为的是创造一个更能适合他们生存和发展的社会。但是今天会有多少人说,这个社会正是他们所期望的呢?各级政府在追求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同时,是否也在急速地破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呢?道德尽管是“私”领域的事情,但政府是否要为道德的解体负责呢?公共秩序是政府存在的最基础的责任,现在连这个公共秩序都维持不了,还要政府干什么呢? 中国的崛起震撼了世界,中国社会的道德解体也在震撼世界。世界各大媒体都在传播像小悦悦那样的事件,其对人们所产生的负面震撼,需要多少次奥运会、多少回世界博览会、多少个孔子学院、多少点GDP所产生的正面震撼来弥补呢?或许,永远不可弥补。只要是人类社会,人是价值的终点。人没有了价值,那么其他所有的一切,不管多么辉煌,都是虚空。 中国的有权有势者更应当反思。类似小悦悦这样的事件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底层,引发了那么多人的同情心。但如果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有权有势阶层,中国社会会怎么样?因为过去数十年社会“异化式”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仇官”、“仇富”风气。有钱有势者当然不会以如此“低级”的方式成为受害者。但是,他们也很可能会随时以其他比较“高级”的方式成为受害者。 正因为如此,他们往往不但不能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会成为社会底层的受害者。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中,有多少皇家贵族、达官贵人被宰杀,被虐待,有人去同情他们吗?当代中国社会的富二代、官二代,出了事情,有人去同情他们吗?有权有势者应当向自己提一个问题:生活在一个道德解体的社会安全吗?如果不安全,那么就不要再以各种方式加害社会,同时也必须为社会建设担负起责任。 中国的立法者尤其应当反思。实际上,类似“小悦悦”这样的非道德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首先应当蒙羞的是中国的立法者。在任何社会,立法的最终目标是扬善抑恶,维持社会秩序。但中国的立法则已经走向了反面,扬恶抑善。改革开放以来,立法者已经通过了多少个意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长的法律和法规,但又通过了多少个意在社会建立的法律和法规呢? 在种种由食品安全导致的人命案例中,加害者得不到惩罚,而受害者得不到正义。在一些事件中,扬善者不仅得不到奖励,反而往往受到惩罚,例如已经发生了多起扶起倒地老人,反而成为被告,受到惩罚的事件。医生可以不接受爱滋病人,可以因为病人没有足够的钱而中途中断医治。在各个领域,人们很容易提出一大堆这样的事件来。但为什么立法者对此无动于衷呢?在所有类似的事例中,光诉诸于道德是远远不够的,立法成为必要。正是因为中国的立法不能惩罚不道德的行为,张扬着更多的不道德的行为。 中国的媒体在这一系列非道德事件中也需要承担责任。大众媒体担负着大众教育的责任。如果媒体要担负起这个责任,社会责任感是前提。很显然,中国的媒体已经具有强大的新闻炒作的功能,但没有社会责任的影子。不难理解,中国的媒体在探讨应当讨论的话题方面仍然面临巨大的制约,但这并不妨碍媒体走向那些管理当局忽视的领域(例如道德领域)进行大肆炒作。而对某一事件进行炒作的时候,媒体只有利益概念,而无道德概念。更进一步,因为没有道德概念,媒体已经成为一些人制造不道德的有效平台。前段时间的“郭美美”事件是一个典型。 中国的学界和知识界也不能因此逃避自己应有的责任。在任何社会,学界和知识界是一个社会道德价值最重要的载体之一。他们掌握着道德的话语权,是教育者。学界和知识界的道德水准,基本上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一般道德水准。中国的学界和知识界本身的道德水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但不难发现这个阶层对中国道德的解体也有责任。很显然,他们忽视了道德建设。多年来,中国学界和知识界都在大谈民主、自由、社会正义和公平等等是否是普世价值。却没有很多人讨论道德是否同样具有普世性。民主、自由和公平正义等价值是道德体系的外在体现,而不是相反。 社会需要道德,个体的生存需要一个整体的道德的社会。没有了基本的道德,就会演变成人与人之间、社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战争”。中国社会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离这样一场“战争”就不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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