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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警界被要求自首】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过天青    时间: 2011-10-1 17:31
标题: 【青岛警界被要求自首】
本帖最后由 雨过天青 于 2011-10-1 17:37 编辑

【青岛警界被要求自首】9月29日晚,青岛李沧区公安局长冯越欣、市北区公安局长于国铭、南区刑警大队长、崂山政法委书记被抓!南区公安局长在逃!原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也被双规。坊间传说与黑社会性质聂磊案有关。崂山区政协主席也被抓捕。今日起是公安15天自首时间,自首会宽大。部分消息已获证实。

昨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在其博微上爆料称,9月29日晚,青岛李沧区公安局长冯越欣、市北区公安局长于国铭、南区刑警大队长、崂山政法委书记被抓。坊间传说与黑社会性质聂磊案有关。
  刘虎昨日发布微博称,「9月29日晚,青岛李沧区公安局长冯越欣、市北区公安局长于国铭、南区刑警大队长、崂山政法委书记被抓,南区公安局长在逃,原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也被双规。坊间传说与黑社会性质聂磊案有关。崂山区政协主席也被抓捕。今日起是公安15天自首时间,自首会宽大。部分消息已获证实。」随后,《潍坊晚报》副总编谭中军及《东方早报(博客,微博)》记者陈良飞发微博表示: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时耀华证实,经其了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局长冯越欣、市北区公安局长于国铭已确定落马,案件缘起黑社会「聂磊」案。
作者: 辣椒酿    时间: 2011-10-1 18:25
知法犯法!罪有应得。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1-10-1 20:47
任何国度都有黑暗的存在,中国如此,某些国家更黑暗。
作者: 忐忑    时间: 2011-10-1 20:54
4# 傻妹   评论事情 请忘记自己的身份  以一个公民应有的态度客观事实的评论
作者: 东风    时间: 2011-10-1 23:58
历史是朝而复始的,重重复复,没有黑社会,就没有和谐社会
作者: 茅台兑水    时间: 2011-10-2 08:13
警察是合法黑社会
作者: 黄海    时间: 2011-10-2 11:28
警匪一家,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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