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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买卖田地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古定山佬    时间: 2011-8-3 14:52
标题: 关于买卖田地的问题
有个亲戚说,有人想征他们村上的田,不知道给得多少钱一亩,有人卖过田吗。给点信息参照。
作者: 北湖边的豆角    时间: 2011-8-3 15:21
这资产还是不卖的好
作者: 牛九    时间: 2011-8-3 15:40
好像现在政府不能插手了,想要多少就说多少吧!
作者: 饮料自带    时间: 2011-8-3 18:18
好像田地是没有产权的,不能买卖吧
作者: 迷醉高跟鞋丶    时间: 2011-8-3 20:21
好像我名下也有八分田喔
作者: 玉梦山人    时间: 2011-8-3 21:51
失去土地就失去生存的根本,除非你是大老板!
作者: 黄五郎    时间: 2011-8-4 10:37
田地可以自由买卖的话,县城周边的田地早就卖光了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11-8-4 11:28
土地国有,买卖是非法的。可以转租吧。
作者: 程家瘦忠    时间: 2011-8-4 11:45
我们对田地只有使用权,而非所以权。买卖田地是犯法的
作者: 半身主义    时间: 2011-8-4 14:06
4万-4.5万,这个好像是官方价钱
作者: 饮料自带    时间: 2011-8-4 15:08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一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作者: 坏水    时间: 2011-8-5 16:25
钱太难赚了,要不,我移民去!
作者: 风雨同行    时间: 2011-12-8 11:00
赚钱太难
作者: 馋猫    时间: 2011-12-9 10:29
中国几千年历史,不知道有没有哪个人是靠种田种地发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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