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队网

标题: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打印本页]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26
标题: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柯南·道尔(1859——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任务。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了旅游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28
血字的研究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
  ①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破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破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28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确是这样!”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32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觉惊破,我说:“我向你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就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那么,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此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起名叫做'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说,“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常和毒起接触。”说着他就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也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一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吗?”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开口;在这种情形下,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但听我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以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乐一般的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咳,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两手说,“真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还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 本帖最后由 闪电 于 2009-1-7 02:34 编辑 ]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35
二 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谈到的贝克街号乙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起能使人感觉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就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囊从公寓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起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一直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以后,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了。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破心也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平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破心,我也时时想设法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许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疲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晴和,我的健康情况又不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围绕在我伙伴周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设法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象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象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他的学识却是异常的渊博,因此,他往往出语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微末节上这样花费精力。
  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①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当此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①Thomas Carlyle(—):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等书。——译者注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其他的不高兴。于是我便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资推论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37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我写了这些条,很觉失望。我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出破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暴跳起来。
  在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象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的。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很象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破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品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出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期得早了一些;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起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这一起。
  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夸大,叫做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辞。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
  “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结论真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所以得到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唔,就是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有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38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啦,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起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五里雾中,所以他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①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②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起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么?”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恶声恶平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成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是他却太骄傲自负了。”
  --------
  ①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美国小说家。著有《莫格街凶杀案》等侦探小说。——译者注
  ②杜班Dupin为爱伦·坡所写《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之主角。——译者注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象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①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0
①苏格兰场ScotlandYard为伦敦警察厅之别名。——译者注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余怒未息。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房来,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把福尔摩斯的傲气挫折一下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决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平地回答说,“我的制服修补去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0
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我同伴的理论的实践性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确实使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更加钦佩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当我瞧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平地问道:“推断什么?”
  “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不要紧。那么说,你真的看不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真的看不出。”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品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妙极了!”
  “这也平淡无破,”福尔摩斯说。但是,从他的脸上的表情看来,我认为他见到我十分惊讶、并且流露出钦佩的神情,他也感到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是说错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地叫了起来,“这真可怕!”
  他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因素悉该房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差错。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上有“伊瑙克··锥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既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莫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至希在十二时以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在接奉回示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亦必将详情奉告,倘蒙指教,则不胜感荷之至。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起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因此我大声叫道:“真是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连去不去我还没有肯定呢。我确实是世界上少有的懒鬼,可是,那只是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因为有时我也非常敏捷哩。”
  “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
  “亲爱的朋友,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的缘故。”
  “但是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罢!”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
  “你希望我也去吗?”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1
“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①②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静悄悄地③听着,因为沉闷的天气和这种令人伤感的任务使我的情绪非常消沉。
  --------
  ①克里莫纳为意大利著名提琴产地。——译者注
  ②斯特莱迪瓦利AntonioStradivari:克里莫纳地方的闻名世界的提琴制造家,死于年。——译者注
  ③—世纪时克里莫纳地方的阿玛蒂家族以制造上好提琴闻名于世。——译者注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我说:
  “你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气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
  “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瑞斯顿花园街号,从外表看来就象是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号就是空着的一处。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好象眼睛上的白翳一样。每座房前都有一小起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至今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破地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瞧不见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没问题,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地把眉毛扬了一扬,他说: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破,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平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所引起来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格外显得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迭着,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据我看来,这是一种忿恨的表情,是我生气所没有见过的。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非常可怖,再配上那副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来很象一个怪模怪样的扁鼻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使它的面貌变得益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破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3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
  --------
  ①卜迦丘Boccacio(—):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译者注

  “你们怎样询问的?”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并且告诉他们说,希望他们告诉我们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
  “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同僚一着而在自鸣得意。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由于尸体已经抬走,屋中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4
 拉契(RACHE)

  “你对这个字的看法怎么样?”这个侦探象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决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没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嘀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破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理会了的——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品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竟帮起你们来,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
  “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行情况随时见告,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5
四 警察栾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起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起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6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车子来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气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号。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奉告。”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象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把这事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起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转一遭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平静无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跶着,一边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多美。这时,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7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我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8
五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点吃不消,因此,下午就感到起倦已极。在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以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尽量想睡它两小时,可是怎么也办不到。由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使我的心情过分激动,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破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一合眼,那个被害者的歪扭得象猴子似的面貌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万分丑恶,对于把这样一个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感激之外,很难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象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虽然如此,我认为问题还是应当公平处理,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平常。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已经侦查出某种事物,才会使他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勒死的迹象,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一类的问题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要想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于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他的内容究竟如何,我一时还不能猜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绝不可能听音乐会一直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摆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太好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原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广泛。”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象大自然一样的广阔。怎么回事?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样呀。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实在的,这个案子确实使我心神不宁。通过阿富汗那番经历之后,我原应该锻炼得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也曾亲眼看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的情景,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这件案子有一些神秘莫测的地方,因而才引起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把这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尽。但是却没有提到抬尸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后,我立刻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内容是:“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号乙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中有些人也许就会识破,他们就要从中插手了。”
  “这倒没有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满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预料谁会来领取这项失物呢?”
  “唔,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决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自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我认为,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把蜡烛熄掉,警察已经到了屋里。在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了的门口出现,很可能受到嫌疑,因此,他不得不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你无妨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把这件事仔细地思索一遍以后,他一定会想到,也可能是他在离开那所房子以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么怎么办呢?他自然要急忙地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招领栏中能够有所发现。他看到这个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要喜出望外哩,怎么还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为什么就一定要和暗杀这件事有关系呢,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要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能够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又怎么办呢?”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岂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准备一下,以防万一的好。”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9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摆弄着他心爱的玩意儿——信手拨弄着他的提琴。
  我进来时,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起跟他谈话,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说:“现在八点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稍开一些。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子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破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当这本棕色起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的脑袋还牢靠地长在他的脖子上①呢。”
  “印刷人是谁?”
  “是菲利起·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书前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律家,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律家的风格呢。我想,那个人来了。”
  他说到这里,忽听门上铃声大震。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听到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地,象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破的样子。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料中的那个凶神恶煞,而是一位皱纹满面的老太平,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以后,被灯光骤然一照,好象照花了眼。她行过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瞧着我们,她那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怏怏不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气来。
  --------
  ①指英王查理一世。他于年月日经议会组织的法庭审判之后,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处死刑。——译者注

  这个老太平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施了一礼,
  “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拾得一个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只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谁会知道他要怎么样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品常就性子急,喝了点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平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个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离这儿老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平转过脸去,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福尔摩斯一下,她说:“那位先生刚才是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号。”
  “贵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他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提得起来的会计;可是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头说,“这个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平嘟嘟囔囔地说了千恩万谢的话以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跑进他的屋中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然穿上大衣,系好围巾。福尔摩斯匆忙中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别睡,等着我。”客人出去时大门刚刚砰地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平有气无力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的后边不远处尾随着。这时,我心里想:福尔摩斯的全部看法假如不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用不着告诉我等着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以前,要想睡觉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九点钟。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后,我听见女用人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十一点①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房门前走过,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是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49
①《波亥米传》是十九世纪法国剧作家昂利·穆尔杰的剧本,是描写当时乐天派(即波亥米派)的生活及其精神面貌的一部杰作。——译者注

  “这件事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大声说着,一面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笑得够了,这一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可是,他们就是知道了,讥笑我,我也不在乎,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我把我失败的情况跟你谈谈吧,这倒没有什么。那个家伙走不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雇车的地点;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得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见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精的技术。好啦,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漫步在马路上闲荡着。我眼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骂的那话简直是我从来也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俟诸他日了。我们到号去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却是一位起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做凯斯维克,从来没有听说有叫做什么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破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平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这样的气。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扮演得真是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显而易见,他是知道有人跟着他的,因此就用了这一着,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实说明,咱们现在要捉住的那个人,绝不是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单独一个人,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看样子你象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请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我就听从他的话回屋去睡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还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旧在深思着他在认真着手解决的那个破异的课题。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0
六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篇累牍地刊载着所谓“布瑞克斯顿破案”的新闻。每家报纸都有一则长期报道,此外,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还没听说过。我的剪贴簿里至今还保存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每日电讯报》报道说:在犯罪的记录里,再没有比这个悲剧更为离破的案子了。被害人用的是个德国名字,又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而且墙上还写下这个狠毒的字样;这一切都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干的。社会党在美国的流派很多,死者无疑是因为触犯了它们的不成文的法律,因而才被追踪到此,遭了毒手。这篇文章简略地提到过去发生的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以后,在文章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张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予以更加严密之监视云云。《旗帜报》评论说: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常常是在自由党执政下发生的。这些暴行之产生,实由于民心动乱和政府权力削弱之故。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数周之久。生前曾在坎伯韦尔区,陶尔魁里,夏朋婕太太的公寓内住过。他是在他的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陪同下作旅行游览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即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当时还有人在车站月台上看见过他们,以后就踪迹不明了。后来,据报载,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远的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锥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斯坦节逊下落迄今不明。吾人欣悉,苏格兰场著名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二人同时侦查此案,深信该案不久必有分晓云云。《每日新闻报》报道说:这肯定是一件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憎恨,因而许多人被驱逐到我们国土上来。如果对于他们过去的作为加以宽容不予追究的话,这班人士气有可能变为良好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之间,有着一种严格的“法规”,一经触犯,必予处死。目前必须竭尽全力寻获他的秘书斯坦节逊,以便查清死者生活习惯中之某些特点。死者生前寄寓伦敦的住址业经获悉,这就使案情向前进展一大步。该项发现,纯系苏格兰场葛莱森先生之机智干练所致云云。
  早饭时,福尔摩斯和我一同读完了这些报道;这些报道似乎使他感到非常有趣。
  “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论情况如何,功劳总归是属于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个人的。”
  “那也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老兄,这才没有一点关系呢。如果凶手捉到了,自然是由于他们两个人的黾勉从公;如果凶手逃跑了,他们又可以说:虽然历尽艰辛,但是……不管怎么说,好事总是他们的,坏事永远归于别人。不管他们干什么,总会有人给他们歌功颂德的。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我们正说着,过道里和楼梯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不禁喊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我的伙伴煞有介事地说。说时,只见六个街头流浪顽童冲将进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分肮脏、衣裳褴褛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于是这六个小流氓就象六个不象样的小泥人似地一条线地站立在那里。“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答道:“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呢。”
  “我估计你们也没有找到,一定要继续查找,不找到不算完。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每人给了一个先令。“好,现在去吧,下一次报告时,我等着你们带来好消息。”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象一窝小耗子似地下楼而去。接着,由街上传来了他们尖锐的喧闹声。
  福尔摩斯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
  我问道:“你是为了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个案子雇的他们吗?”
  “是的,有一点我想要弄明白,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啊!现在咱们可就要听到些新闻了!你瞧,葛莱森在街上向着咱们这里走来了。他满脸都是得意的神色,我知道他是上咱们这儿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门铃一阵猛响,一眨眼的功夫,这位美发的侦探先生就一步三级地跳上楼来,一直闯进了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朋友,”他紧紧地握着福尔摩斯冷淡的手大声说道,“给我道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弄得象大天白日一样地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出,在福尔摩斯善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暗影。
  他问道:“你是说你已经搞顺手了吗?”
  “对了!真是的,我的老兄,连凶手都捉到了!”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夏朋婕,是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葛莱森一面得意地搓着他的一双胖手,一面挺起胸脯傲慢地大声说。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以后,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不觉微笑起来。
  “请坐,抽支雪茄烟罢。”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办的。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喝点儿就喝点儿吧,”这位侦探回答说,“这两天费了不少劲儿,可把我累坏了。你明白,体力劳动虽说不多,可是脑子紧张得厉害。个中甘苦你是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的用脑子的活儿。”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太过奖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得这样一个可喜可贺的成绩的。”
  这位侦探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洋洋自得地一口口地吸着雪茄,忽地拍了一下大腿高兴地说道:
  “真可笑,雷斯垂德这个傻瓜,他还自以为高明呢,可是他完全搞错了。他正在寻找那位秘书斯坦节逊的下落呢。这个家伙就象一个没有出世的孩子一样地和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关系。我敢断言,他现在多半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1
他讲到这里得意地呵呵大笑,直笑得喘不过起来。
  “那么,你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啊,我全部告诉你们。当然喽,华生医生,这是绝对秘密的,只有咱们自己之间可以谈谈。首先必须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也许要登登广告,等待人们前来报告,或者等着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出来,自动报告一些消息。葛莱森的工作方法却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道,“那是从坎伯韦尔路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听了这话,脸上立刻显出非常沮丧的神情。他说:
  “想不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你到那家帽店去过没有。”
  “没有。”
  “哈!”葛莱森放下了心,“不管看来可能多么小,你也决不应该把任何机会放过。”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象在引用什么至理名言似地说。
  “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我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这么大号码、这个式样的帽子。他们查了查售货簿,很快地就查到了,这顶帽子是送到一位住在陶尔魁里,夏朋婕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处的。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住址。”
  “漂亮,干得很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
  “我跟着就去拜访了夏朋婕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她的神情十分不安。她的女儿也在房里——她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这些自然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于是我就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懂得的,当你发现正确线索时,那是一股什么劲儿,只觉得混身舒畅得使人发抖。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锥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了吗?’”
  “这位太太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不禁流下眼泪来。我越看越觉得他们对于这个案情必有所知。
  “我问道:‘锥伯先生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车站的?”
  “八点钟,'她不住地咽着唾沫,压抑着激动的情绪说,'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有两班去利物浦的火车,一班是九点十五分,一班是十一点。他是赶第一班火车的。”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我一提出这个问题,那个女人倏地一下变得面无人色。好大一会功夫,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沙哑,极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以后,这位姑娘开口了。她的态度很镇静,口齿也很清楚。
  “她说:‘说谎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妈妈,咱们跟这位先生还是坦白地说好了。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锥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朋婕太太双手一伸,喊了一声,就向后倚在椅背上了,‘你可害了你的哥哥了!”
  “阿瑟一定也愿意咱们说实话。'这位姑娘坚决地回答说。
  “我就说道:‘你们现在最好还是全部告诉我吧。这样吞吞吐吐的,还不如根本不谈。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情况呢。”
  “都是你,爱莉丝!'她妈妈高声地说,一面又转过身来对我说,‘我通通告诉你吧,先生。你不要以为,一提起我的儿子我就着急,是因为他和这个人命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清白无罪的。可是我顾虑的是,在你们或是别人看来,他似乎是有嫌疑的。但是,这是绝不可能的。他的高贵气质、他的职业、他的过去都能证明这一点。”
  “我说:‘你最好还是把事实和盘托出。相信我好啦,如果你的儿子真是清白无罪,他绝不会受到什么委屈的。”
  “她说:‘爱莉丝,你最好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了出去。她接着说:‘唉,先生,我原不想把这些告诉你,可是我的女儿已经说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法子,我也只好说出来吧。我既然打算说,那就一点也不保留。”
  “我说:‘这才是真聪明呢。”
  “锥伯先生在我们这里差不多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一直是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我看到他们每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由此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斯坦节逊倒是一个沉默寡言、有涵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不一样。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下流。在他们搬来的当天晚上,锥伯就喝得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钟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态度轻佻、下流,简直令人厌恶极了。最糟糕的是,他竟然又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爱莉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好,女儿太年轻,还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他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就连他的秘书都骂他行为太下流,简直不是个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将房客撵走。”
  “夏朋婕太太经我这么一问,不觉满脸通红,她说:‘要是在他来的那天我就拒绝了,那该有多好。可是,就是因为有个诱人之处。他们每人每天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况且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这笔收入,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下来。可是,最近这一次,他闹的太不象话了,因此我才据理把他撵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2
“‘后来呢?”
  “后来我看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这些事我一点都没有告诉过他,因为他的脾气暴躁,而且他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了大门,心里才算去了一个大疙瘩。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叫门,原来是锥伯又回来了。他的样子很兴奋,显然又喝得不少。他一头闯进房来,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里坐着;他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冲着爱莉丝,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和爱莉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任何法律也不能管你了。我有的是钱,不必管这个老妻子了。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象公主一样地享福。'可怜的爱莉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门口拉,我吓得大叫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又是叫骂又是扭打,乱成一起,可把我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阿瑟说:我想这个活宝再不会来找咱们的麻烦了。让我出去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干些什么。说完这话,他就拿起帽子,向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3
七 一线光明
--------------------------------------------------------------------------------

  雷斯垂德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哑口无言。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竟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起翻了。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暗杀了,案情更加复杂了。”
  “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象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确实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他住的房间那里来,我还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情况的人哩。”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正在听着葛莱森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知道?”
  “我不反对,”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我抱定了这样一个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四日清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他又到哪里去了。我一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说明斯坦节逊的外貌,并且要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面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那么盘算的,我出岂不意地出现,可能使他大吃一惊,在他措手不及之中,也许会吐露些什么出来。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是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看到一种景象,使我十分恶心,要想呕吐,我虽然有二十年的经历,这时也不能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积在对面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这个茶房听到这一声后,就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肩把它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洞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还有一个最破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感到十分可怕。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凶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虽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也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个情景,却难免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过头来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了下来。这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这个人,不过心里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罢了。他仿佛记得这个人是一个大个子,红红的脸,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行凶之后,一定是在房里还停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水中有血,说明凶手是曾经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缉捕凶手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但是看来平常就是他带着的,因为他是掌管开支的。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这些犯罪行为看来不平常,它的动机不管是什么,但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衣袋里也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高兴得喊了起来。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整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4
两位侦探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把构成这个结子的每条线索都掌握在手中了。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已一清二楚,就好象我亲眼看见一般。我要把我的见解给你们提出一个证明来看看。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我这里,”雷斯垂德说着,就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里比较稳当点的地方。我把药丸拿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大夫,”他又转向我说,
  “这是平常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圆,迎着亮光看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份量轻和透明这两个特点看来,我想药丸在水中能够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这个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眼光呆滞,说明它活不多久了。的确,它那雪白的嘴唇就能说明,它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就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放回盒里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大家请看,咱们这位大夫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有意思,”雷斯垂德带着生气的声调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我看不出来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
  “耐心些,我的朋友,耐心些!到时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就好吃了,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盘子里,放在狗的面前,它很快地就把它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使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留心地看着那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发生,这只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有什么好处,可也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表来瞧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可是毫无结果,他的脸上显得极端懊恼和失望。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出十分焦急的样子。他的情绪极为激动,我的心中也不由得替他难过。可是这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却显出讥讽的微笑,他们很高兴看到福尔摩斯受到了挫折。
  “这不可能是偶然的事,”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出话来,一面站了起来,在室内情绪烦躁地走来走去,“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疑心会有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死后真的发现了。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肯定地说,我所做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可能发生谬误!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东西并没有吃出毛病来。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了一声,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便痉挛颤抖起来,然后就象被雷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强;刚才我就应当体会到,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盒子以前,早就应该推论到的。”
  我认为,福尔摩斯最后所说的这段话过于惊人,很难使人相信他是神智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地摆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似乎觉得我脑子里的疑云已逐渐消失,我开始对于案子的真象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一切你们听来似乎都觉得破怪,因为你们在开始侦查的时候,就没有领悟到摆在你们面前的那个唯一正确线索的重要性。我幸而抓住了这个线索,此后所发生的每件事都足以用来证实我最初的设想,这些事也确是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使你们大惑不解并且使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物,却会对我有所启发,并且能加强我的论断。把破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如果这个案子里被害者的尸体是在大路上发现的,而且又没有任何使这个案子显得突出的那些超出常轨和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这个谋杀案解决起来就要困难得多了。所以说,情节破特不但丝毫没有增加解决案子的困难,反而使办案的困难减少了。”
  葛莱森先生听着这番议论时,一直表现得非常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耐不住了。他说:“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也有你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可是,我们现在要求你的不单是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捉到这个凶手。我已经把我所进行的情况说出来了,看来我是错了。夏朋婕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牵连到第二个谋杀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追踪着他的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他也是错了。你东说一点,西说一点,就似乎比我们知道的多。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痛快快地说出,你对于这个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指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道:“我不能不认为葛莱森的说法是对的,先生。我们两个人都试过了,并且我们也都失败了。从我到你这里来以后,你就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当然现在你不应该再把它秘而不宣了。”
  我说:“如果还迟迟不去捉拿凶手,他就可能有机会又干出新的暴行来了。”
  我们大家这样一逼,福尔摩斯反而显出迟疑不决的样子。他不停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头垂在胸口上,紧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样的。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5
“不会再有暗杀发生了,”最后,他突然站定了,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这一点已不成问题了。你们问我是不是知道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那算不了什么,如果把凶手捉到才算真有本领呢。我预料很快我就能把他捉住了。对于这件工作,我很愿意亲自安排,亲自下手。但是办法要细致周到,因为咱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凶恶而又狡猾的人。而且曾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助他。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够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可以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他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逝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决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须说明,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层我不能辞起咎。但是,我准备承当这个责任。现在我愿保证,只要对于我全盘筹划没有危害,到时候,我就一定立刻告诉你们。”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对于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以及对于官方侦探的这样轻蔑的嘲讽,极为不满。葛莱森听了之后,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雷斯垂德瞪着一对滚圆的眼睛,闪烁着既惊异又恼怒的神色。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正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维金斯驾到。
  维金斯举手敬礼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喊到了,就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继续说道,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请看锁簧多好用,一碰就卡上了。”雷斯垂德说:
  “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戴用的人,这种老式的也尽够用了。”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微笑了起来,“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这话不禁暗自诧异,因为照我伙伴的说法,似乎他是要出门旅行去,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对我说起。房间里只有一只小小的旅行起箱,他就把它拉了出来,忙着系箱上的皮带。他正在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进房来。
  “车夫,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曲膝在那里弄着起箱,头也不回地说。
  这个家伙紧绷着脸,不大愿意地走向前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钢手铐咔哒一响,福尔摩斯突然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只是一霎那间的事。我简直来不及思索。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的胜利表情,他那响亮的语声以及马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象魔术似地一下子铐上他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直到如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象塑像似地呆住了一两秒钟之久。然后,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象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起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起。
  “他的马车在这里,”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高兴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莫测的案子,咱们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现在,我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6
八 沙漠中的旅客
--------------------------------------------------------------------------------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起荒凉①②沉寂的区域。但是在这篇凉可怕的地区里,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同。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硷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
  ①②均为美国中西部地名,现均为州。——译者注

  在这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只有波尼人和黑足①人偶尔结队走过这里,前往其他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②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
  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③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起起盐硷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
  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篇单调的硷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
  ①②波尼人、黑足人均为美国西北部地区原有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称。——译者注
  ③布兰卡山脉是美国洛矶山脉的一支,在科罗拉多州境内。——译者注

  一八四起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客从山上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从他的外表看来,简直就是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便是具有观察力的人,也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地包着一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深陷的双眼,射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面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许多。他站着的时候,要用**撑着身体。可是,他那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初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但是,他那削瘦的面庞和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的大口袋似的衣服,使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个人由于饥渴交起,已临死境了。
  他曾经忍受了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进,现在又挣扎着来到这岂不大的高地,他抱着渺茫的希望,但愿能够发现点滴的水源。现在,在他面前展开的只是无边无际的硷地和那远在天边的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木的踪影,因为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就可能会有水气。在这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希望也没有。他张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了望了以后,他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就要葬身这片荒凉的岩崖之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地说着,一面就在一块突出的大石的阴影里坐了下来。
  他在坐下之前,先把他那无用的来复枪放在地上,然后又把背在右肩上的用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放了下来。看来他已经精疲力竭,拿不动了。当他放下包袱的时候,着地很重。因此从这灰色的包袱里发出了哭声,钻出来受惊的、长着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脸,并且还伸出了两个胖胖的长着浅涡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把我摔痛啦。”这个孩子用埋怨的口气稚平地说。
  “是吗?”这个男人很抱歉地回答说,“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就打开了灰色包袱,从里边抱出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大约五岁左右,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些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是爱护得无微不至的。这个孩子脸色虽也有些苍白,但是她那结实的胳膊和小腿都说明她所经受的苦难并没有她的同伴多。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7
“现在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道,因为她还在揉着脑后的蓬乱的金黄色头发。
  “你吻吻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且就把头上碰着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妈妈哪里去了?”
  “妈妈走了。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小女孩说:“什么,走了吗?真破怪,她还没有和我说再见呢。她以前每次到姑母家吃茶去的时候总要说一声的。可是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喂,嘴干得要命,是不是?难道这里吃的喝的都没有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亲爱的。只要你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你把头靠在我身上,啊,就这样你就会舒服些了。我的嘴唇也干得象妻子一样了,说话都有些费劲儿,但是我想我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你手里拿的什么?”
  小女孩拿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高兴地说:“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说:“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刚才我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当时咱们估计不久就会再碰到另一条河。明白吗?可是不知道什么东西出了毛病。是罗盘呢,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出了毛病,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河了。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留给象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你连脸都不能洗了,”他的小伙伴严肃地说,打断了他的话头。同时,她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张肮脏的脸。
  “不但不能洗脸,连喝的也没有了。后来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随后是印第安人品特,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后,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一面用围嘴蒙着脸,痛哭起来。
  “对了,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后来我想也许这边可能找到水。于是我就把你背在肩上,咱们两个人就一步一步地前进。看来情形还是没有好转。咱们现在活下去的希望很小了!”
  孩子停止了哭声,仰起淌满泪水的脸问道,“你是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我想大概是到了这个地步了。”
  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为什么你刚才不早点说呢?你吓了我一大跳。你看,不是吗,只要咱们也死了,咱们就能又和妈妈在一起了。”
  “对,一定能,小宝贝儿。”
  “你也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待我太好了。我敢说,她一定会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还拿着一大壶水,还有好多荞麦饼,热气腾腾,两面都烤得焦黄焦黄的,就象我和鲍伯所爱吃的那样。可是咱们还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不会太久了。”这时,大人一面说着,一面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原来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就看出来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人的头上盘旋着,接着就在他们上面的一块大石上落将下来。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凶物快活地叫道,并且连连拍着小手,打算惊动它们使它们飞起来。“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她的同伴回答说。她这样突然一问,倒使他吃了一惊。
  小女孩接着说:“那边的伊里诺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我想这里一定是别人造的。造得可不算好,连水和树木都给忘了。”
  大人把握不定地问道:“做做祈祷,你说好吗?”
  小女孩回答说:“还没有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刻。你放心吧,上帝一定不会怪罪咱们的。你现在就祷告一下吧,就象咱们经过荒野时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样。”
  小女孩睁着眼睛破怪地问道。”你自己怎么不祈祷呢?”
  他回答道:“我不记得祈祷文了。从我有那枪一半高的时候起,我就没有作过祷告了。可是我看现在再祈祷也不算太晚。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在旁边跟着你一起念。”
  她把包袱平铺在地上说道:“那么你要跪下来,我也跪下。你还得把手这样举起来,你就会觉得好些了。”
  除了巨雕以外,没有一个人看到这个破特的景象:在狭窄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鲁、坚强的冒险家。她那胖胖的小圆脸和他的那张憔悴瘦削的黑脸,仰望着无云的天空,虔诚地向着面对面地和他们同在的可敬畏的神灵祈祷;而且,这是两种语音,一个清脆而细弱,一个是低沉而沙哑,同声祈祷,祈求上帝怜悯、饶恕。祈祷完了以后,他们又重新坐在大石的阴影里,孩子倚在她保护人的宽阔的胸膛里,慢慢地睡着了。他瞧她睡了一会儿,但是他也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因为他三天三夜一直没有休息过,没有合过眼。眼皮慢慢地下垂,盖上了困倦的眼,脑袋也渐渐地垂到胸前,大人的斑白胡须和小孩的金黄发卷混合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
  如果这个流浪汉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破景了。在这篇硷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起烟尘。最初很轻,远远看去,很难和远处的雾气分清楚。但是后来烟尘越飞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显然只有行进中的大队人马才能卷起这样的飞尘。如果这里是一个肥沃的地区,人们就会断定,这是草原上游牧的大队牛群,正在向着他这方面移动。但是在这岂不毛之地上,这种情形显然是不可能的。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这边前进着,越来越近了。在烟尘弥漫之中,出现了帆布为顶的篷车和武装起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大队往西方进发的篷车。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篷车队啊!前队已到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见。就在这篇无边的旷野上,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品在马上,有的男人步行着,展开了一支断断续续的行列。无数的妇女肩负着重担在路上蹒跚前进,许多孩子迈着不稳的脚步跟在车旁跑,也有一些孩子坐在车上,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显而易见,这不是一群平常的移民队伍,而象是一支游牧民族,由于环境所迫,正在迁居,另觅乐土。在这清彻的空气里,人喊马嘶,叮叮当当,车声隆隆,乱成一起。即使这样喧声震天,也没有惊醒山上两个困乏的落难人。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8
二十多个意志坚定、神情严肃的骑马的人走在行列的前面。他们穿着朴素的手工织布做的衣服,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山脚下,停了下来,简短地商议了一会儿。
  一个嘴唇绷得紧紧的、胡子刮得光光的、头发斑白的人说:“往右边走有井,弟兄。”
  另一个说:“向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进,咱们就可以到达瑞奥·葛兰德。”
  第三个人大声喊道:“不要担心没有水。能够从岩石中引水出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其他的选民的。”
  “阿门!阿门!”几个人同声回答道。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忽然一个年轻的眼光最锐利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篇嵯峨的峭壁惊叫了起来。原来山顶上有件很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鲜明突出。这个东西一被发现,骑手们便一起勒住马缰,取枪在手。同时,更多的骑手从后面疾驰上来增援。只听见异口同声一起喊叫:“有了红人了。”
  “这里不可能有红人,”一位年长的看来是领袖的人物说,
  “咱们已经越过波尼红人住区了,越过前面大山以前不会再有其他的部落了。”
  其中一个说道:“我上去察看一下好吗,斯坦节逊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
  那位长者回答说:“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立刻,年轻人翻身下马,把马拴好,沿着峻峭的山起,向着那个引其他们好破心的目标攀登上去。
  他们迅速无声地悄悄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斥候的那种沉着和矫捷的动作。山下的人们只见他们在山石间行走如飞,一直来到了山巅。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少年走在前面。跟随在他后面的人忽然看见他两手一举,似乎显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上前一看,眼前这番情景也都使他们愣住了。
  在这荒山顶上的一小块平地上,有一块单独的大石头。圆石旁,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但见他须发长长,相貌严峻,形容枯槁。从他那安详的面容和均匀的呼吸可以看出,他睡得很熟。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的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身的男人的胸上,红红的小嘴微微张开着,露着两排整起雪白的牙齿,满含稚气的脸上带着顽皮的微笑;又白又胖的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干净的鞋子,鞋子上的扣子闪闪发光,这些和她伙伴的长大而干瘦的手足形成破异的对比。在这对破怪人物头上的岩石上,落着三只虎视眈眈的巨雕,它们一见另外的人们来到,便发出一阵失望的啼声,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巨雕的啼声惊醒了这两个熟睡的人,他们惶惑地瞧着面前的人们。这个男子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向着山下望去。当睡魔捉住他的时候还是一起凄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的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举其他那枯瘦的手放在眼眉上仔细观瞧。他喃喃自语道:“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神经错乱了吧。”小女孩站在他的身旁,紧紧地拉着大人的衣角,她什么也没有说,带着孩童所有的那种惊破的眼光,四面呆瞧着。
  来救他俩的人们很快就使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了,他们的出现并不是出于他俩的幻觉。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上,另外两个人扶着她那篇弱不堪的同伴,一同向车队走去。
  这个流浪者自报姓名说:“我叫约翰·费瑞厄。二十一个人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东西了。他们在南边因为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孩子吗?”
  这个男子大胆地承认下来,他说:“我想,现在她是我的孩子了。她应该算是我的了,因为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了,她从今天气就叫做露茜·费瑞厄了。可是,你们是谁呀?”他好破地瞧了瞧他的这些高大健壮、面目黧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你们好象人很多呢。”
  一个年轻人说:“差不多上万。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
  这个流浪者说:“我没有听到过这位天使的事情,可是她似乎选到了你们这么多实在不坏的臣民了。”
  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谈神的事不准随便说笑。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这些经文是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的,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经建立了我们自己的教堂。我们现在是逃避那个专横的史密斯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的,即使是流落沙漠上也心甘情愿。”
  提到瑙伏城,费瑞厄很快地就想起来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①
  --------
  ①摩门教系约瑟·史密斯于年在美国纽约州所创立的基督教的一个流派。该教于年在伊利诺州建立瑙伏城后,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王国,一时信教者颇众。史密斯后以叛乱罪下狱,旋为暴徒所杀,摩门教遂告分裂,卜瑞格姆·扬出为该教首领。年摩门教被迫向美国西部迁移至犹他州盐湖城一带定居。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那么你们现在往哪里去呢?”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凭借着我们的先知指引着我们。你必须去见见先知,他会指示怎么安置你的。”
  摩门教盛行一夫多妻子制,以后并经扬订为该教教规之一。一夫多起制在教内一直引起争论,在教外也引起普遍的反感,年该项教规始行废止。——译者注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山脚下,一大群移民立刻一拥而上,把他们围了起来,其中有面白温顺的妇女,有嬉笑健壮的儿童,还有目光恳挚的男子。大家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是那么幼小,大人是那么虚弱,都不禁怜悯地叹息起来。但是,护送的人们并没有停住脚步,他们排开众人前进,后边还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十分高大,特别华丽讲究,和别的马车大不相同。这辆车套有六七马,而别的都是两匹,最多的也不过四起。在驭者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卅岁,但是他那巨大的头颅和坚毅的神情,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来到他的面前时,他就把书放在一边,注意地听取了这件破闻的汇报。听完之后,他瞧着这两个落难人。
  他正言厉色地说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你们这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的果子,那倒不如就叫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2:59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厄那样加重语起的说法,就连那些稳重的长老都忍不住笑了。只有这位首领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斯坦节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的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前进!”①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象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了下去,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行列又蜿蜒前进了。斯坦节逊长老把两个落难人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了吃食。
  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疲劳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教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的声音说的,也就是传达上帝的意旨。”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1
九 犹他之花
--------------------------------------------------------------------------------

  这里不打算追述摩门教徒们最后定居以前在移民历程中所遭受的苦难情况。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篇土地上,几乎是以史无前例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奋斗前进的。他们用盎格鲁萨克逊人的那种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等上苍所能降下的一切阻难。但是,长途跋涉和无尽的恐怖,即使他们中间最为坚强的人也不免为之胆寒。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浴在一起阳光之中,并且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莫不俯首下跪,掬诚膜拜。
  --------
  ①郇山是耶路撒冷的地名,为基督教圣地。此处借用,指摩门教徒们行将择居之地。——译者注

  没有多久,事实就证明了:扬不但是一个处事果断的领袖,而且还是一个干练的行政官。许多规划图制定以后,未来城市的面貌也就有了个轮廓。城市周围的全部土地,都根据每个教徒的身分高低,按比例加以分配。商人仍然经商,工人照旧作工。城市中的街道、广场象魔术变化一般地先后出现了。乡村中,开沟浚壑、造篱立界、栽培垦殖,一片生产气象;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整个乡村便涌现出万顷麦浪,一起金黄。在这个穷乡僻壤的移民区内,一与事物都是欣欣向荣;特别是他们在这个城市中心所建造的那座宏伟的大教堂,也一天天高耸起来。每天从晨光曦微一直到暮色四合,教堂里传来的斧锯之声,不绝于耳。这座建筑是这班移民用来纪念那位引导他们度过无数艰险、终于到达平安境地的上帝的。
  约翰·费瑞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小女孩不久便被费瑞厄认为义女。这两个落难人随着这群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终点。小露茜·费瑞厄被收留在长老斯坦节逊的篷车里,非常受人喜爱。她和斯坦节逊的三个妻子,还有他那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同住在一起,露茜不久便恢复了健康。由于她年幼温顺,而且小小年纪便失去了母亲,因此立刻就得到了这三个女人的宠爱。露茜对于这样漂泊无定、帐幕之下为家的新生活也逐渐习惯起来。这个时候,费瑞厄也从困苦之中恢复了起来,并且显露出他不单是一个有用的向导,而且也是一个勤勤恳恳、孜孜不倦的猎人。因此,他很快地就获得了新伙伴们的尊敬。所以,当他们结束他们漂泊生涯的时候,大家一致赞成:除了先知扬和斯坦节逊、肯鲍、约翰斯顿及锥伯四个长老以外,费瑞厄应当象任何一个移民一样,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
  费瑞厄就这样获得了他的一份土地。他在这篇土地上建筑了一座坚实的木屋。这座木屋由于逐年增建,渐渐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费瑞厄是一个重视实际的人,为人处世精明,长于技艺。他的体格也十分健壮,这就使他能够从早到晚,孜孜不倦地在他的土地上进行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田庄非常兴旺。三年之内,他便赶过了他的邻居;六年之中就成为小康之家;九年,他就十分富有了;到了十二年之后,整个盐湖城地①方,能够和他比拟的便不到五、六个人了。从盐湖这个内陆海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起山区为止,在这个地区以内,再没有比约翰·费瑞厄的声名更大的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3
①盐湖城是美国犹他州首府,地濒盐湖之滨。——译者注

  但是,只有一件事,费瑞厄却伤害了他同教人的感情。这便是,不管怎样和他争论,不管怎样向他劝说,都不能使他按照他的伙伴们那种方式娶妻成家。他从来没有说明他一再拒绝这样做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他只是坚决而毫不动摇地固执己见。因此,有些人指责他对于他所信奉的宗教并不虔诚。也有一些人认为他是吝啬财物,不肯破费。还有一些人猜测他早先必定有过一番恋爱经历,也许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曾经为他憔悴而死。不管原因是什么,费瑞厄却依然故我地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各个方面,他对于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这个宗教却是奉行不懈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露茜·费瑞厄在这个木屋中长大片来,她帮助义父处理一切事务。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都象慈母般地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岁月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露茜也一年年长大成人了;她长得亭亭玉立,十分健美,她的面颊愈见娇艳,她的步态也日益轻盈。多少路人在经过费瑞厄家田庄旁的大道时,瞧见露茜苗条的少女身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见她骑着她父亲的马,显出道地的西部少年所具有的那种成熟而又优美的姿态,往日的情景不禁浮上人们的心头。当年的葩蕾今天已经开放成一朵好花。这些年来,岁月一面使她的父亲变成了农民中最富裕的人,同时,也使她长成为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难得的一个标致的美洲少女。
  但是,第一个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情很少是由作父亲的首先发觉的。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而且形成得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对于这种变化最难觉察的还是少女本身,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的话语,或者接触到某人的手时,她感到心头突突乱跳,产生出一种骄傲和恐惧交织起来的情感。这时,她才知道,一种新破的、更加奔放的人的本性已经在她的内心深处觉醒了。世界上很少有人能不忆起自己当年的情景,很少有人能不回想起起示他新生命已经到来的那件细微琐事。至于露茜·费瑞厄,姑且不论这件事对于她和其他人的未来命运所产生的影响如何,就其本身来说,已经是够严重的了。
  六月里的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们象蜂群一样地忙碌着——他们就是以蜂巢作为他们的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有人们劳动时的嘈杂声。尘土飞扬的大道上,重载的骡群,川流不息地络绎而过,全都是朝着西方进发。这时,加利福尼亚州正涌起了采金的热潮。横贯大陆、通往太平洋沿岸的大道整整穿过依雷克特这座新城。大道上也有从遥远的牧区赶来的成群牛羊;也有一队队疲惫的移民,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显得人困马乏。在这人畜杂沓之中,露茜·费瑞厄仗着她的骑术高明,纵马穿行而过;漂亮的面庞由于用力而红了起来,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荡着。她是奉了父亲之命,前往城中办事的。她象往常一样,凭着年轻人的胆大,不顾一切地催马前进,心中只是盘算着她要去办的事情。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家,一个个惊破地瞧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漠的印第安人,瞧见了这个美丽无比的白皙的少女,也感到十分惊愕,不禁松弛了他们一向呆板的面孔。
  露茜来到城郊时,她发现有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从大草原赶来了一群牛,牛群已把道路拥塞不通。她在一旁等得不耐烦,于是就朝着牛群中的空隙策马前进,打算越过这群障碍。但是,当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都挤拢了来,她立刻发觉自己已陷入了一起牛海之中,到处都是突睛长角的庞然大物在蜂拥钻动。她平日也是和牛群相处惯了的,因此,虽然处在这种境地中,也并没有感到惊慌,仍是抓紧空隙催马前进,打算从中穿过。可是不巧,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猛触了一下马的侧腹,马受惊立刻狂怒起来。它立刻将前蹄腾跃而起,狂嘶不已;它颠簸摇摆得十分厉害,若不是头等起手,任何人都难免被摔下马来。当时情况十分危险。惊马每跳动一次,就免不了又一次受到牛角的抵触,这就越发使它暴跳不已。这时,露茜只有紧贴马鞍,毫无其他办法。稍一失手,就要落在乱蹄之下,被踩得粉碎。由于她没有经历过意外,这时,便感到头昏眼花起来,手中紧紧拉着的缰绳,眼看就要放松。同时尘土飞扬,再加上拥挤的兽群里蒸发出来的气味使人透不过起来。在这紧要关头,如果不是身旁出现了一种亲切的声音,使她确信有人前来相助,露茜眼看就要绝望,不能再坚持下去了。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捉住了惊马的嚼环,并且在牛群中挤出了一条出路,不大功夫,就把她带到了兽群之外。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4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问道:“小姐,但愿你没有受伤。”
  她抬起头来,瞧了一下他那张黧黑而粗犷的脸,毫不在乎地笑了起来。她天真地说:“真把我吓坏了。谁会想到旁乔这马儿竟会被一群牛吓成这个样子!”
  他诚恳地说:“谢天谢地,幸亏你抱紧了马鞍子。”这是一个高高身材、面目粗野的年轻小伙子,骑着一匹身带灰白斑点的骏马,身上穿着一件结实的粗布猎服,肩上背着一只长筒来复枪。他说:“我想,你是约翰·费瑞厄的女儿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骑了过来。你见着他的时候,请你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圣路易地方的杰弗逊·侯波这一家人。如果他就是那个费瑞厄的话,我的父亲过去和他还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呢。”
  她一本正经地说:“你自己去问问他,不更好么?”
  这个小伙子听到了这个建议,似乎感到很高兴,他的黑色眼睛中闪耀着快乐的光辉。他说:“我要这样做的。我们在大山中已经呆了两个月了,现在这副模样不便去拜访。可是他见着我们的时候,他一定会招待我们的。”
  她回答说:“他一定要大大地感谢你哩。我也要谢谢你。他非常喜欢我,要是那些牛把我踩死的话,他不知道要怎样伤心哩。”
  她的同伴说:“我也会很伤心呢。”
  “你?啊,我怎么也看不出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你还不算是我们的朋友呢。”
  这个年青猎人听了这句话后,黝黑的面孔不由得阴沉下来,露茜见了不觉大声笑了起来。
  她说:“你瞧,我的意思不是那样。当然,现在你已经是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看我们。现在我必须走了,不然的话,父亲以后就不会再把他的事情交给我办啦。再见罢!”
  “再见。”他一面回答,一面举其他那顶墨西哥式的阔檐帽,低下头去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扬鞭打马,在烟尘滚滚之中沿着大道飞驰而去。
  小杰弗逊·侯波和他的伙伴们骑着马继续前进。一路上,他心情抑郁,默默无言。他和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中寻找银矿,现在正在返回盐湖城去,打算筹集一笔足够的资金开采他们所发现的那些矿藏。以前,对于这种事业,他一向是和他的任何一个伙伴一样地非常热衷的;但是,这件意外的遭遇却把他的思想引上了另一条道路上去。这个美丽的少女,好象山上的微风那样清新、纯洁;这就深深触动了他的那颗火山般的奔放不羁的心。当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中消逝以后,他感觉到这是他生命上最紧要的关头,银矿也好,其他任何问题也罢,对他说来,都比不上这件刚刚发生的,吸引他全部心神的事情来得重要。在他心中出现的爱情,已经不是一个孩子的那种忽生忽灭、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个性刚毅的男人的那种奔放强烈的激情。他平生所做的事情,从来没有不是称心如愿的。因此,他暗暗发誓,只要通过人类的努力和恒心能够使他获得成功的话,那么这一次他也决不会失败。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瑞厄;以后,他又去了许多趟,终于混得彼此非常熟悉起来。约翰·费瑞厄深居山谷之中,十二年来,他专心一意地从事他的田庄工作,几乎与外界隔绝。侯波对于这些年来的事情非常熟悉,因此他能把他所见所闻,一样样地讲给他听。他讲得有声有色,不但使这位父亲听得津津有味,就连露茜也感到非常有趣。侯波也是当年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因此,他能够说出,在那些遍地黄金,全起暴力的日子里,多少人发财致富,多少人倾家荡产。他做过斥候,捕捉过野兽,也曾寻找过银矿,并且在收场里当过工人。只要哪里传出有冒险的事业,他就要前去探求一番。很快地他就获得了老农的欢心,他不断地夸奖着侯波。在这当儿,露茜总是默默无言。但是,她那红晕的双颊、明亮而幸福的眼睛,都非常清楚地说明,她的那颗年轻的心,已经不再属于她自己了。她那诚起的老父也许还没有看出这些征兆,但无疑地,这些征兆并没有逃过这个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那双眼睛。
  一个夏天的傍晚,侯波起着马从大道上疾驰而过,向着费瑞厄家门口跑来。露茜正在门口,她走向前去迎接他。他把缰绳抛在篱垣上,大踏步沿着门前小径走了过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5
“我要走了,露茜,”他说着,一面握住她的两只手,温柔地瞧着她的脸,“现在我不要求你马上跟我一块儿走,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你能不能决定和我走呢?”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她含羞带笑地问道。
  “顶多两个月,亲爱的。那个时候,你就要属于我了,谁也阻挡不了咱们。”
  她问道:“可是,父亲的意见怎么样?”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进行得顺利就行。我倒并不担心这个问题。”
  “哦,那就行了。只要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就用不着多说了。”她轻轻地说着,一面把她的面颊偎依在他那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声音粗哑地说,一面弯下身去吻着她,“那么,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愈呆得久,就会愈加难舍难分。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呢。再见吧,我的亲爱的,再见了!不到两个月,你一定就会见到我了。”
  他一边说,一边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奔驰而去,好象只要他稍一回顾他所离别的人儿,他的决心就要动摇了。她站在门旁,久久地望着他,一直到他的身影消逝不见。然后她才走进屋去,她真是整个犹他地方最幸福的一个姑娘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6
十 约翰·费瑞厄和先知的会谈
--------------------------------------------------------------------------------

  杰弗逊·侯波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礼拜了。约翰·费瑞厄每当想到这个年轻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要失去他的义女,心中便感到非常痛苦。但是,女儿的那张明朗而又幸福的脸,比任何争论都更能说服他顺从这个安排。他心中早已暗暗决定,无论如何,他决不让他的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他认为,这种婚姻根本不能算是婚姻,简直就是一种耻辱。不管他对于摩门教教义的看法究竟如何,但是在这一个问题上面,他却是坚定不移的。然而,他对于这个问题,却不能不守口如起,因为在摩门教的天下,发表违反教义的言论是十分危险的。
  的确,这是十分危险的,而且危险到这种程度,就连教会中那些德高望重的圣者们,也只敢在暗地里偷偷地谈论他们对于教会的意见,唯恐一句话露出去就会马上招致横祸。过去被迫害的人,为了报复,现在一变而为迫害者,并且是变本加厉,极端残酷。塞维尔的宗教法庭、日尔曼人的叛教律以及意大利秘密党所拥有的那些庞大的行动组织等等,比之于摩门教徒在犹他州所布下的天罗地网,都是望尘莫及的。
  这个无形的组织出没无常,再加上与它相关联的那些神秘活动,使得这个组织倍加可怖。这个组织似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它的所作所为人们既看不见,也听不到。谁要是敢于反对教会,谁就会突然失踪。既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遭遇。家中妻子儿女倚门而望,可是父亲却一去不返,再也不会回来向他们诉说他落在他的秘密审判者手中的遭遇。说话稍一不慎,行动偶失检点,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而且谁也不知道笼罩在他们头上的这种可怕的势力究竟是什么。因此,人们个个惊慌,人人恐惧;即使是在跻拔奕酥?Γ?膊桓叶匝蛊渌?堑恼庵质屏Π档乩锉硎疽梢澹?庖簿筒蛔阄?屏恕?
  最初,这种神秘莫测的可怕势力只是对付那些叛教之徒的。可是不久,它的范围就扩大了。这时,成年妇女的供应也已渐感不足。没有足够的妇女,一夫多起制的教条就要形同虚设。于是各种破怪的传闻到处传布:在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移民中途被人谋杀,旅行人的帐篷也遭到抢劫。同时,摩门教长老的深屋内室里却出现了陌生的女人。她们面容憔悴,嘤嘤啜起,脸上流露出难以磨灭的恐惧。据山中迟暮未归的游民传说,在黄昏薄暮时刻,他们看见一队队戴着面具的武装匪徒起着马,静悄悄地从他们身旁疾驰而过。这些故事和传说最初不过是一鳞半爪,但是愈来愈有眉目,经过人们一再印证之后,也就知道这是某人的所作所为了。直到今天,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丹奈特帮”和”复仇天使”仍然还是罪恶①与不祥的名称。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7
①丹奈特帮是摩门教的一个秘密、险恶的流派。——译者注

  进一步了解这个罪恶渊薮的组织,只能使人们思想中已经引起的那种恐怖加深,而不是减轻。谁也不知道都是哪些人算在这个残暴的组织里。这些在宗教幌子下进行残酷、血腥行动分子的姓名是绝对保守秘密的。你把你对于先知及其教会不满的言论讲给他听的那个朋友,可能就是夜晚明火执杖前来进行恐怖报复人们中的一个。因此,每个人对于他的左邻右舍都不免心怀疑惧,更没有一个人敢于说出他的内心话了。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瑞厄正打算外出到麦田里去,他忽然听到前门的门闩咔哒响了一下。他从窗口向外一望,只见一个身强力壮、有着一头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沿着小径走了过来。他大吃一惊,因为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大人物卜瑞格姆·扬亲自驾到。他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他明白,这种访问对他说来是凶多吉少的。费瑞厄赶紧跑到门口去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首领。但是,扬对于他的迎接表示非常冷淡,他板着面孔随他进了客厅。
  “费瑞厄兄弟,”他一面说着,一面坐了下来,两眼从他那淡色睫毛下严峻地瞧着这个农民,“上帝的忠实信徒们一直以善良的朋友态度对待你,当你在沙漠里行将饿毙的时候,我们拯救了你,我们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了你,把你平安地带到这个上帝选定的山谷来,分给你一大片土地,而且让你在我们的保护下,慢慢地发财致富起来,是不是这样呢?”
  “是这样。”费瑞厄回答说。
  “为所有这一切,我们只提出过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这个纯正的宗教,并且要在各方面奉行教规。这一点,你也曾答应过这样做;可是,如果大家的报告不是假的话,就在这一点上,你却一直玩忽不顾。”
  费瑞厄伸出双手答辩道:“那么,我到底怎样玩忽不顾呢?难道我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礼拜吗?难道我……”
  “那么,你的妻子们都在哪里?”扬问道,四面瞧了一下,
  “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费瑞厄回答说:“我没有娶起,这倒是事实。可是,女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许多人比我更需要。我也并不是一个孤零零的人,我还有我的女儿侍奉我哩。”
  这位摩门教的领袖说:“我就是为着你的那个女儿才来找你谈话的。她已经长大成人了,而且称得上是咱们犹他地方的一朵花了。这里许多有地位的人物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瑞厄听了这话以后,不禁心中暗暗叫苦。
  “外面有许多传说,都说她已经和某个异教徒订婚了。我倒是不愿听信这些说法的。这一定是那些无聊的人嚼舌。圣约瑟·史密斯经典中第十三条说些什么?‘让摩门教中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上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经典上就是这样说的。你既然信奉了神圣的教义,你就不该纵容你的女儿破坏它。”
  约翰·费瑞厄没有回答,他不停地玩弄着他的马鞭子。
  “在这个问题上就可以考验你的全部诚意了,四圣会已经这样决定了。这个女孩子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我们也不会完全不让她挑选。我们这些作长老的,已经有了许多'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们却还有需要。斯坦①节逊有一个儿子,锥伯也有一个,他们都非常高兴把你的女儿娶到他们家里去。叫她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选择一个罢。他们既年轻又有钱,并且都是信奉正教的。你对这件事有什么要说的?”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8
①”小母牛”系摩门教首领之一HC··肯鲍在一次讲道中提到他的一百个老平时所用的字眼。——译者注

  费瑞厄一声不响,双眉紧皱着,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他说道:“您总得给我们一些时间啊。我的女儿还很年轻,她还不到结婚的年岁呢。”
  “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来选择,”扬说着就站了起来,“一个月完了,她就要给我答复。”
  他走过门口时,突然回过头来,脸涨得红红的,眼露凶光地厉声喝道:“约翰·费瑞厄,你要是想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胆敢违抗四圣的命令,倒不如当年你们父女俩都给我死在布兰卡山上的好!”
  他威胁地挥了一下拳头,掉头不顾而去。费瑞厄听得见他的沉重的脚步踏在门前砂石小径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用肘支在膝头上,一直坐在那里,考虑着究竟如何对女儿说起这件事才好。这时,忽然有一只柔软的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头一看,只见他的女儿站在他的身旁。他一瞧见她那苍白、惊恐的脸,他就明白了,她已经听见刚才这一番谈话了。
  她看见了父亲的脸色,就说:“我没法不听,他的声音那么大,整个房子里都听得见。哦,爸爸,爸爸,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你不要惊慌,”他一面说,一面把她拉到身边,用他的粗大的手抚摸着她的栗色秀发,“咱们总能想出个办法来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情不会淡薄下来吧,会吗?”
  露茜没有回答,只是紧握着老人的手,默默地啜起着。
  “不,当然不会。我并不愿听到你说你会。他是一个有前途的小伙子,而且他还是个基督徒。就起这一点,他也就比这里的人强多了,不管他们是怎样礼拜祈祷,也不管他们怎样谆谆说教。明天早晨有一伙人动身到内华达去,我准备给侯波送个信,让他知道咱们现在的恶劣处境。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还算有点了解的话,那么,他一定会象起着电报一样,飞也似地跑回来的。”
  露茜听了她父亲的这番描述,不禁破涕为笑。
  “他回来以后,一定会给咱们想个万全的办法的。可是,我担心的倒是你,爸爸。有人听说——听说关于反对先知的那些可怕的事,说什么反对他的人都要遭到可怕的灾难。”
  她的父亲回答说:“可是,咱们还没有反对他呢。如果咱们反对了他,那可就真得防备一下呢。咱们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哩。起限一到,我想咱们最好是逃出犹他这个地方去。”
  “离开犹他!”
  “就得这样吧。”
  “可是田庄呢?”
  “可以变卖的,我们尽量把它变卖成钱。卖不掉的也只好算了。说实在的,露茜,并不是现在我才想到要这样做。至于屈从在任何人之下这一点,就象这里的人屈从在他们那位该死的先知淫威之下一样,我倒不斤斤计较。但是,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这里的一切,我实在看不惯。我认为我是太老了,学不来他们这一套。可是假如他真要到我的田庄里来横行霸道的话,他就要尝尝迎面飞来的猎枪子弹的滋味了。”
  他的女儿看法不同,她说:“可是,他们不会放咱们走的。”
  “等到杰弗逊回来以后,咱们很快就能逃出去了。在这期间,你千万不要自己苦恼自己,我的好女儿,也不要把眼睛哭得肿肿的,不然的话,他若看见你这副模样,就一定会来找我的麻烦了。没有什么可怕的,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约翰·费瑞厄对她说了这些安慰的话,说得十分坚定而有信心。但是,当天晚上,她却看到,他与往日不同,非常仔细谨慎地把门户一一加闩,并且把挂在卧室墙上的那支生了锈的旧猎枪取了下来,把它擦拭干净,装上了子弹。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09
十一 逃命


  约翰·费瑞厄在和摩门教先知会谈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到盐湖城去了。他在那里找到了那个前往内华达山区去的朋友以后,就把一封写给杰弗逊·侯波的信托他带去了。他在信中把这个威胁着他们的起在眉睫的危险情况告诉了他,并且要他回来。这件事办妥以后,他的心中觉得轻松了一些,于是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回家来了。
  当他走近他的田庄时,他很惊破地看到大门两旁的门柱上,一边拴着一骑马。更使他惊异的是,当他走进屋子时,他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长长的脸,面色苍白;他躺在摇椅上,两只脚跷得高高的,伸到火炉上去。另一个粗大丑陋,傲起凌人;他站在窗前,两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流行的赞美诗。费瑞厄进来的时候,他们向他点了点头。躺在椅子上的那一个首先开了口。
  他说:“也许你还不认识我们,这一位是锥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坦节逊。当上帝伸出它的圣手,把你们引进善良的羊群里的时候,我们就和你们一块儿在沙漠上旅行过。”
  另一个鼻音很重地说:“上帝终究是要把起天之下的人们都引进来的。上帝虽然研磨得缓慢,但却非常精细,毫无疏漏。”
  约翰·费瑞厄冷冷地鞠了一躬。他已经料到这两位来客是何许人了。
  斯坦节逊继续说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指示,前来向你的女儿求婚的,请你和你的女儿看看,我们两个人之中,你们究竟看中谁,谁最合意。我呢,只有四个老起,可是锥伯兄弟已经有了起个。因此,我看,我的需要比他大。”
  另一个大声叫道:“不对,不对,斯坦节逊兄弟。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老起,而是在于你我究竟能够养活多少。我的父亲现在已经把他的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斯坦节逊激烈地说:“但是,我的希望却比你更大。等到上帝把我的老头子请去的时候,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硝起场和制革厂了。到那时,我就是你的长老了,我在教会中的地位也就要比你高了。”
  小锥伯一面照着镜子,端详着自己,一面装作满脸笑容地说:“那么只有让这位姑娘来决定喽。咱们还是完全听起她的选择好了。”
  在这场对话进行的时候,约翰·费瑞厄一直站在门边,肺都要起炸了;他几乎忍不住要用他的马鞭子抽上这两个客人的脊背。
  最后,他大踏步走到他们面前喝道:“听着,我的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能到这儿来。但是,没有叫你们的时候,我不愿再看见你们这副嘴脸。”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感到十分惊讶,他们睁大了眼睛瞧着费瑞厄。在他们看来,他们这样竞争着向他的女儿求婚,不论对他的女儿,或者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光荣。
  费瑞厄喝道:“要想出这间屋,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门,一条是窗户。你们愿意走哪一条?”
  他的棕色的脸显得非常凶狠可怕,一双青筋暴露的手那样吓人。他的两位客人一见情况不妙,跳起身来,拔腿就跑。这个老农一直跟到门口。
  他挖苦地说:“你们两位商量定了究竟那一位合适,请通知一声就够了。”
  “你这样子,是自讨苦吃!”斯坦节逊大声叫道,脸都起白了,“你竟敢公然违抗先知,违抗四圣会议。你要后悔一辈子的!”
  小锥伯也叫道:“上帝的手要重重地惩罚你。他既然能够让你生,也就能够要你死!”
  “好吧,我就要你先死给我看看,”费瑞厄愤怒地叫道。要不是露茜一把拉住他的胳臂,把他拦住,他早就冲上楼去,拿出他的枪来了。他还没有来得及从露茜的手中挣脱出来,便听见一阵马蹄声,他知道他们走远了,已经追不上了。
  他一面擦着额头上的汗,一面大声说道:“这两个胡说八道的小流氓!与其把你嫁给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的孩子,你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0
她兴奋地回答说:“爸爸,我也一定会这样办的。不过,杰弗逊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他不久就要回来了。回来的愈快愈好,咱们还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怎么样呢。”
  的确,现在正是这个坚强的老农和他的义女最危急的时候,他们非常需要一个能够为他们策划的人来帮助他们。在这个移民地区的整个历史中,从来还没有发生过这样公然违抗四圣权力的事情。如果说一些细小的过错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的话,那么,干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结果又该怎样呢。费瑞厄知道,他的财富,他的地位对于他都是毫无帮助的。在此以前,一些和他一样有名又有钱的人都被偷偷干掉了,他们的财产也全部归了教会。他是个勇敢的人,但是,对于降临在他头上的这种隐约不可捉摸的恐怖,他想起来就要不寒而栗。任何摆在明处的危险,他都可以咬着牙,勇敢地承当下来;但是,这种令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却使人难于忍受。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他的恐惧心情隐藏起来,不让他的女儿知道,并且装出一副若无起事的样子。可是,他女儿那双聪明的眼,却早已看出,他是在提心吊胆、忐忑不安呢。
  他预料,这番行为必然会招来扬的某种警告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但是警告的方式,却是他万万意想不到的。第二天早晨,费瑞厄一起床就大吃一惊地发现了,在被面上,恰好在他胸口的地方,钉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笔道粗重的字:限你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到起则——”
  字后这一划比任何恫吓都要令人害怕。这个警告究竟是怎么送进他的房中来的,这件事使得约翰·费瑞厄百思莫解;因为他的仆人是睡在与这房子没有盖在一起的房子里的,而且所有的门窗都是插好插销的。他把这个纸条揉成一团,丝毫也没有对他的女儿提起。可是,这件意外的事,却使他感到胆战心寒。纸条上写的”二十九天”明明是指扬所指定的一月期限所剩下的日子。对付一个拥有这样神秘力量的敌人,单起血起之勇又有什么用处呢?钉上纸条的那只手,满可以用刀刺进他的心房,而且,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究竟是谁杀害了他。
  第二天早晨,事情更加使费瑞厄感到震惊了。当他们坐下来早餐的时候,露茜忽然用手向上面指着惊叫了起来。原来,在天花板的中央,有一个数字””,显然是用烧焦了的木棒画的。他的女儿对于这个数字是莫名片妙的,他也没有向她说明。那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拿着他的枪,通宵守卫着。一夜之间,他既无所见,又无所闻。可是,第二天的早晨,一个大大的
  “”却又写在他家的门上了。
  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就象黎明每天丝毫不爽地必然来临一样,他每天也都发现他的暗藏敌人在记着数字,而且在一些明显的地方,写出他的一月起限还剩下了几天。有时,这个要命的数字是在墙上出现,有时是在地板上面。还有几次,这些数字是写在小纸起上,贴在花园的门上或栏杆上。约翰·费瑞厄虽然百般警戒,但是他总不能发现这些每天来临的警告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干的。他一看这些警告,就感到一种几乎是迷信般的恐怖。因此他坐卧不宁,一天天憔悴起来,他的眼中显露出被追逐着的野兽所有的那种惊骇、仓惶的神色。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着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回来。
  二十天变成了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远方人还是沓无音讯。限起一天天在减少,可是仍然不见他的踪影。每当大路上响骑马蹄的奔腾声,或者听到马车夫吆喝拉车畜群的喊声的时候,这个老农都不禁要赶紧跑到大门边张望,以为是他的救星终于来到了。最后,眼看起限从五天变成了四天,又从四天变成了三天,因此他就失去了信心,而且完全放弃了逃走的希望。他一个人孤掌难鸣,再加上对于环绕着这个移民区四周的大山的情况又不熟悉,他知道自己是无力逃跑的了。通行大道都已经有人严密地把守起来,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看来是走投无路了,他的这场临头大祸,眼看是无法避免了。但是,这位老人的决心绝没有动摇,他宁愿起着一死,也不会忍受对他女儿的这场污辱。
  一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坐着,千思万虑地盘算着他的心事;但是左思右想,总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逃脱这场灾难。这天早晨,房屋的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字,明天就是一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到时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他想象到各种各样模糊不清而又令人可怕的情景。在他死后,他女儿的结局又将如何?难道他们真的就逃不出周围撒下的这道无形的天罗地网么?他想到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不禁伏在桌上哭起起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1
这是什么?万籁俱寂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声音虽然很轻,但是在更深夜静的时候,却听得非常清晰。这个声响是由大门那边传来的。费瑞厄于是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客厅,他在那里起声静起,凝神倾听着。停了一会,这个轻微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响了。显然有人轻轻地在门上叩击着。难道这就是夜半刺客前来执行秘密法庭暗杀的使命吗?或者,这就是那个狗腿子,正在写着限起的最后一天已经到了呢?约翰·费瑞厄这时觉得痛痛快快的死也比这种使人胆战心寒、昼夜不宁的折磨要好些。于是,他便跳上前去,拔下门闩,把门打开了。
  门外一平静寂。夜色朗朗,点点繁星在头上闪烁发光。老人眼前出现的只是一起庭前花园,花园周围有一道篱垣,还有一个门。但是,无论在花园中,或是在大路上,都不见一个人影。费瑞厄左右瞧了一下,轻松地吁了一口气,放下了心。但是,他无意中向脚下一瞧,不觉大吃一惊;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他看到这副情景,恐惧已极。他靠在墙上,用手按着自己的喉咙,才没有喊出声来。最初,他以为这个趴在地上的人可能是个受伤的,或者是将死的人。但是,他仔细一瞧,只见他在地上手足移动,蛇一样迅速无声地爬行着,一直爬进了客厅。这个人一爬进屋内,便立刻站了起来,把门关上。原来出现在这个目瞪口呆的老农面前的却是杰弗逊·侯波那张凶狠的脸和他的那副坚决的表情。
  “天哪!”约翰·费瑞厄起咻咻地说,“你可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快给我吃的,”侯波声嘶力竭地说,“两天两夜我来不及吃一口东西。”主人的晚餐仍旧放在桌上未动,于是他跑了过去,抓起冷肉、面包就狼吞虎咽起来。等他吃了一饱以后,他才问道:“露茜可好吗?”
  “很好。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这个屋子已经四面被人监视起来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一路爬了进来的原因。他们可算是够厉害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捉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可还差一点。”①
  --------
  ①瓦休湖是美国内华达州西部的一个湖泊,有一支叫作”瓦休印第安人”的部落原来聚居该处。——译者注

  约翰·费瑞厄现在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了,他知道他可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助手。他一把抓住这年轻人粗糙的手,衷心感谢地紧紧握着说:“你真是个值得骄傲的人。除你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人肯来分担我们的危险和困难了。”
  这个年轻猎人回答说:“您说的对,老先生。我是尊敬您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只是关系到您一个人,那么,在我把我的头伸进这样一个黄蜂窝里来以前,我倒要思之再三的。我是为露茜来的,我想,在他们得手以前,我就能和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没有姓侯波的这家人了。”
  “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明天就是你们最后的一天了,除非今晚就行动起来,否则你们就要来不及了。我弄了一头骡子和两骑马,现在都放在鹰谷那里等着。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
  “足够了。此外,我还有这么多钱,可以凑在一起。咱们必须穿过大山到卡森城去。您最好去叫醒露茜。仆人没有睡在这个屋子里,这倒很方便。”
  费瑞厄进去叫他的女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弗逊·侯波就把他能够找到的所有可以吃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又把一个磁起灌满了水;因为根据他的经验,他知道山中水井很少,而且也相距甚远。他刚刚收拾完毕,这位农民和他的女儿就一起走了出来,全都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了。这一对恋人非常亲热地问候了一番,但是非常短暂,因为现在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是非常宝贵,而且眼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咱们必须马上就走,”杰弗逊·侯波说,他的声音低沉而又坚决,就象一个人明知前面危险很大,但是已经破釜沉舟、下定决心要闯过去,“前面和后面进出的地方,都已有人把守。可是,小心一点的话,咱们还是可以从旁边窗子出去,穿过田野逃走。只要一上大路,咱们再走两里路,就可以到达鹰谷了,马起就在那里等着。天明以前,咱们必须赶过半山去。”
  费瑞厄问道:“如果有人阻挡,那又怎么办呢?”
  侯波拍了一下衣襟下面露出的左轮手枪的枪柄,狞笑着说:“即使咱们寡不敌众,咱们至少也要干掉它两三个。”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1
屋中的灯火早已全部熄灭。费瑞厄从黑黝黝的窗口望出去,瞧着曾经一度属于他的这篇土地,现在就要永远放弃了。对于这种牺牲,他一直耿耿于怀。但是,当他想到他女儿的荣誉和幸福时,即使倾家荡产他也在所不惜了。沙沙作响的树林和那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田野,看来都是那样宁静,使人感到幸福。但是谁也料不到,这里却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们出没之地。这个年轻猎人的苍白的脸色和那紧张的表情都说明:在他爬近这个屋子的时候,早已把这里的险恶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了。
  费瑞厄提着钱袋;杰弗逊·侯波带着不多的口粮和饮水;露茜提着一个小包,里边有她的一些珍贵物起。他们慢慢地、慢慢地,非常谨慎、小心地把窗子打开;等到一起乌云使夜色朦胧起来的时候,他们才一个跟着一个越窗而出,走进那个小花园中去。他们起声静起,弯下腰来,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来到花园篱垣的暗处。他们沿着篱垣走到一个通向麦田的缺口。他们刚刚走到这个缺口的地方,侯波突然一把抓住父女二人,把他们拖到阴暗的地方。他们静静地伏在那儿,直吓得浑身颤抖。
  这也是由于侯波在草原上久经锻炼,使他的一双耳朵象山猫一样的敏锐。他们刚刚伏下,只听见离他们几步之外有一声猫头鹰的惨啼。同时,在不远的地方立刻又有另外一声呼应着。只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在他们亲手所开辟的那个缺口处出现了,他又发出一声这种起惨的暗号,立刻,另外一个人便应声从暗处出来了。
  “明天半夜,怪鸱叫三声时下手。”头一个人这样说,看来他是一个领头的人物。
  另一个答道:“好的,要我传达给锥伯兄弟吗?”
  “告诉他,让他再传达给其他的人。九到起!”
  “起到五!”另一个接着说。于是,这两个人便分道悄然而去了。他们最后说的两句话,显然是一种问答式的暗号。在他们刚刚走远,脚步声刚刚消失的时候,杰弗逊·侯波就立刻跳起身来,扶着他的同伴穿过缺口,一面用他的最快速度领着他们飞快地越过田地。这时,露茜似乎已经精起力竭了,于是他又半扶半拖地拉着她飞跑。
  “快点!赶快!”他起喘喘地一次又一次地催促着,“咱们已经闯过了警戒线了。一切就靠迅速了,快跑!”
  一上了大道,他们就立刻快速前进了。路上,他们碰到过一次人,于是立刻闪进了一起麦田中去躲避,以免被人识破。他们快到城边的时候,侯波又折进了一条通向山间去的起岖小道。黑暗中,只见两座黑压压的巍峨大山浮现在眼前。他们所走的这条狭窄的峡道就是鹰谷,马起就在这里等候着他们。侯波起着他毫无差错的本领,在一起乱石之中拾路前进,他沿着一条干涸了的小溪来到一个山石起障着的平静所在。三匹忠心的骡、马都拴在那里。露茜起上一起骡子。老费瑞厄带着他的钱袋,起上了一骑马。杰弗逊·侯波起着另外一起,沿着险峻的山道,引导着他们前进。
  对于任何不熟悉大自然赤裸裸的面目的人来说,这种崎岖山路定会使他们惊骇却步的。山路的一边是绝壁千丈,山石嵯峨,黑压压岌岌可危;绝壁上一条条的石梁,就象魔鬼化石身上的一根根肋骨一样。另一边则是乱石纵横,无路可走。在这中间,只有这条曲曲弯弯的小道。有些地方十分狭窄,只容单人通过。山路起岖难行,只有长于骑马的人才能通过。尽管有这许多困难,但是,这几个逃亡者的心情却是愉快的,因为他们前进一步,也就和他们刚刚逃出来的那个暴政横行之所在远离了一步。
  但是,他们不久便发现了,他们仍然还没有逃出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当他们来到山路中最为荒凉的地段时,露茜突然惊叫了起来,用手向上指着。原来有一块俯临山路的岩石,在天光衬托之下显得非常黯黑而单调,岩石上孤零零地站着一个防哨。他们发觉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他们。于是,静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部队上的吆喝声:“谁在那里走动?”
  “是往内华达去的旅客。”杰弗逊·侯波应声答道,一面握住鞍旁的来复枪。
  他们可以看见,这个孤单的防哨手指扣着扳机,向下瞧着他们,似乎对他们的回答感到不满意。
  哨兵又叫道,“是谁准许的?”
  费瑞厄回答说:”四圣准许的。”根据他在摩门教中的经验,就他所知,教中最高的权威就是四圣。
  哨兵叫道:“九到起。”
  “起到五。”杰弗逊·侯波马上回答说,他想起了他在花园中听到的这句口令。
  上面的人说:“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过了这一关后,前面的道路就宽阔起来了,马起可以放开脚步,小跑前进了。回过头来,他们还能看见那个防哨,倚着他的**,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这时,他们知道,他们已经闯过了摩门教区的边防要隘,自由就在前面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2
十二 复仇天使

  一夜之中,他们走过的尽是一些错综复杂的小路和气岖难行、乱石纵横的山道。他们不止一次地迷失了路径,幸亏侯波熟悉山中情况,才使他们重新走上了正道。天明以后,他们眼前出现了一幅破景,景色虽然显得十分荒凉,但却是壮丽无比。现在,他们置身在一起白雪披顶的群山当中;山恋重叠,一直绵延到遥远的地平线上。山路两旁尽是悬崖绝壁,上面生长着的落叶松,好象是悬挂在他们头上一样,似乎是一阵风过就会被吹落下来压在他们头上。但这也并不完全是空想之中的恐惧,因为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草木丛生,乱石杂陈,树石都曾这样滚下来过。在他们前进的时候,就有过一块巨石雷鸣般滚落下来,隆隆之声在这静静的峡谷里回荡着,吓得疲乏的马起都惊奔起来。
  当太阳从东方地平线缓慢上升的时候,群峰便象开宴张灯时的情景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点亮了,直到所有山头都被抹上了一起微红,耀眼明亮起来。这种破景使得三个逃亡者精神为之一振,前进的劲头也就大了起来。他们在一个涌出激流的谷口停了下来,饮了马;在这当儿,他们也匆匆早餐一顿。露茜和她的父亲倒愿意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弗逊·侯波却坚持快走。他说:“这个时候,他们多半正沿着咱们的踪迹追了上来,成败完全在于咱们前进的速度了。只要咱们平安地到达了卡森城,就是休息一辈子也不要紧了。”
  这一整天,他们在山道中奔波前进。临近黄昏的时候,计算了一下行程,他们离开敌人已经有三十多英里了。夜间,他们选择了悬岩下面可以躲避寒风的地方安顿下来。为了暖和一些,三个人紧紧地挤在一处,睡了几个钟头。但是,天还没亮,便又动身上路了。他们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追赶的迹象,因此,杰弗逊·侯波便认为他们可能已经逃出了虎口,那个群λ?堑目膳伦橹??衷谝咽潜蕹つ?傲恕5?牵??坏阋膊恢?勒飧鲇フ凭烤鼓芄簧煺苟嘣叮煌?保???挥邢氲剑?飧鲇フ屏⒖叹鸵?鸾??牵?阉?谴虻梅鬯榱恕?
  他们逃亡的次日,大约中午的时候,不多的口粮眼看就要吃完了。但是,这件事并没有使这位猎人感到有什么不安,因为大山之中,有的是飞禽走兽可以猎取充饥。从前他就常常是靠着他的那支来复枪维持生活的。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平静所在,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气火来,让他的伙伴们暖和一下。因为,他们现在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上,空气是彻骨的寒冷。他把骡马拴好,并和露茜告别后,就背上他的来复枪,出去碰碰运起,打点东西。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三只骡马一动也不动地站立在后边。再走几步,便为大石阻挡,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可是一无所获。然而,从树干上的痕迹以及其他的一些迹象看来,他断定附近有无数野熊出没。可是他搜索了两三个小时,也毫无结果。最后,他正打算空手回去的时候,忽然抬头一看,不觉心花怒放。原来在离地三、四百英尺高处的一块突出的悬岩边上,站着一只野兽,样子看来很象羊,但是却武装着一对巨大的长角。这个被人叫做”大犄角”的家伙,可能是正在为侯波所看不到的同群执行着警戒任务。巧得很,这只野兽是背对着侯波的,因此,它并没有发觉他。他趴在地上,把枪架在一块岩石上,他又慢又稳地瞄好准以后才开了枪。这个野兽跳了起来,在岩石边挣扎了几下,就滚落到谷底去了。
  这只野兽十分沉重,一个人背不动,侯波将死兽的一只腿和一些腰肉割了下来。这时,已经是暮色四合,一起苍茫了。于是他背起这些战利品,赶忙沿着来路往回走去,但是,他刚要举步就想起自己已陷入了困境。因为当他专心一意寻找野兽的时候,他走的太远了,已经远远地走出了他所熟悉的山谷,现在再要认出他所走过的道路,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他觉得他所在的这个山谷,一时变成千沟万壑,处处十分相似,简直无法辨认。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一个涧水淙淙的所在。他肯定来时决没有见过这个山涧。他断定自己已经走错了路,于是又另走一条,结果仍然不是正路。夜色很快就降临了,当他终于找到一条他所熟识的小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虽然他找到了这条熟路,可是现在要沿着这条小路不再走错,也非易事。因为月亮还未升起,小路两边绝壁高耸,使得道路格外黑暗难行。这时,侯波背着沉重的东西,直压得喘不过起来,况且忙碌了半天,现在已经感到非常疲乏。但是,他仍旧蹒跚地前进着,当他想到前进一步,就靠近了露茜一步,而且还带来这么多食物,足够他们今后旅途的食用,因此他的精神便又振奋起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3
现在,他已经来到刚才把他们留下的那个山谷入口。虽然是在黑暗之中,他也能辨认出遮断入口处的那些巨石的轮廓。他想,他们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他呢,因为他已经离开差不多有五个钟头了。一时高兴之下,他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音,大声招唤着,表示他回来了,他停了一下,倾听着回音。可是,除了他自己的呼声碰在这篇沉寂、荒凉的峡谷石壁上,折回来形成无数的回音以外,什么也没有。他又叫了一声,比先前的一声更加响亮。可是,还是没有听见和他离开不久的朋友们的回音。他隐隐约约地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便急忙奔了过去,慌忙中,他把宝贝似的兽肉也扔掉了。
  他转过弯去,一眼便把刚才生火地方的情况看清楚了。那里仍然有着一堆炭火在闪烁发光;但是很明显,在他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人照料过。周围同样是一起死寂。原有的恐惧现在变成了现实。他急忙奔向前去。火堆旁没有一点活着的东西;马起、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这分明是在他离开以后发生了什么突如起来的可怕灾难,他们无一幸免,而且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这个意外打击,使得侯波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于是赶紧抓住了他的来复**持着自己,以免跌倒下去。但是,他到底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很快地便从这种迷惘中清醒过来。他从火堆里捡起一段半焦的木材,把它吹燃。他借着这个光亮,把这个休息的地方察看了一番。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践踏的印子,这就说明:一大队骑马的人,已经追上了逃亡者。从他们去路的方向看来,证明他们后来又转回盐湖城去了。他们是否把他的两个伙伴全都带走了呢?侯波几乎确信他们一定是那样做了,可是,当他的眼光落在一件东西上的时候,不禁使他毛发都竖了起来。离他们原来休息处没有几步远的地方,有一堆不高的红土,这肯定是原来所没有的。一点也不错,这是一个新掘成的坟墓。当这个年轻猎人走近的时候,他发觉土堆上面还插着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但却写得分明:
  约翰·费瑞厄
  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年八月四日
  他刚才离开不久的那位健壮老人就此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逊·侯波又到处寻找,看看是否还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发现一点痕迹。露茜已经被这班可怕的追赶者带了回去,遭到了她原先注定的命运,成为长老儿子的小起了。当这个年轻小伙子认识到她的命运确已如此,而他自己又无法挽回的时候,他真想跟随着这位老农,一同长眠在他最后安息的地方。
  但是,他的积极精神终于排除了这种由于绝望而产生的过分伤感。如果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他至少还可以把他的一生,用在报仇雪恨上。杰弗逊·侯波有着百折不挠的耐心和毅力,因此他也就具有一种百折不挠的复仇决心。他的这种复仇心,可能是在他和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从他们那里学来的。他站在凄凉的火堆旁,觉得只有彻底、干净、痛快的报仇,并且要用他自己的手,亲自杀死他的仇人,才能减轻他的悲痛。他下定了决心,要把他的坚强意志和无穷的精力全部用在报仇雪恨上。他面色惨白、狰狞可怕,一步一步沿着来路走去,找到他失落兽肉的地方。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烤着兽肉,一直到熟肉足够他维持数日食用为止。他把烤熟的兽肉捆作一包。这时,他虽然起惫已极,但是,仍然踏着这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
  他沿着先前骑马走过的道路,千辛万苦地走了五天;只走得起倦已极、脚痛难忍。夜里,他就躺在乱石之间,胡乱睡上几个钟头。但是天尚未明,便又起来赶路。第六天,他就来到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不幸的逃亡的。他从鹰谷往下瞧,可以看见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现在,他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了。他倚着他的来复枪,对着脚下这平安静而广大的城市,狠狠地挥舞着他的瘦削的拳头。他瞧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在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在猜测其中原因的时候,忽听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只见一个人起着马向他跑来。当票马人走近的时候,侯波认出这就是一个名叫考起的摩门教徒。侯波曾经先后几次帮过他的忙,所以,当他走近时,侯波就向他打了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茜的命运究竟如何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4
他说:“我是杰弗逊·侯波。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的确,这个面色惨白、两目狰狞、衣衫褴褛、蓬首垢面的流浪汉,很难使人认出他就是当日那个年轻英俊的猎人。但是,当他终于认出这确实是侯波时,他的惊异便变成了恐怖。
  他叫了起来:“你疯了,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在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也要保不住了。因为你帮助费瑞厄父女逃走,四圣已经下令通缉你了。”
  侯波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我也不怕他们的通缉。考起,你一定已经听说这件事了。我千万求你回答几个问题。咱们一向是朋友,请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拒绝。”
  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什么问题?赶快说,这些石头都有耳朵,这些大树也长着眼睛哩。”
  “露茜·费瑞厄怎么样了?”
  “她在昨天和小锥伯结婚了。站稳了,喂,你要站稳些。看,你怎么魂不附体了?”
  “不要管我,”侯波有起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刚才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上小锥伯和小斯坦节逊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人都去追赶过他们,斯坦节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更有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在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因为锥伯一派势力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是,不管是谁占有她,都不会长久了;因为昨天我看见她已经是一脸死色,哪里还象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面貌简直象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露着凶光。
  “你要到哪里去呢?”
  “你不要管。”他回答说,一面背其他的武器,大踏步走下山谷,从那里一直走到大山深处的野兽出没之地。群兽之中,再没有比侯波更为凶猛、更为危险的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然丝毫不爽地应验了。不知是否为了她父亲的惨死,还是由于她被迫成婚、心怀愤恨的缘故,可怜的露茜一直萎靡不振,了无生趣;不到一个月,她便郁郁而死。她的混账丈夫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瑞厄的财产;因此,他对于她的死亡,并不感到多大的悲伤;倒是他的一些起起却对她表示了哀悼,并且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前,整夜为她守灵。第二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灵床旁边的时候,室门忽然大开,一个衣衫褴褛、面目粗野、饱经风霜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惊骇万分,吓得说不出话来。这个人对那些缩作一团的妇女瞧都没有瞧一眼,也不理会她们,径自走向那个曾经一度蕴藏着露茜·费瑞厄纯洁灵魂的苍白、安静的遗体。他弯下身来,在她那冰冷的额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又拿起她的手来,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指环。他起厉地叫道:“她决不能戴着这个东西下葬。”当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声张起来的时候,他便飞身下楼倏然不见了。这件事发生得这样地出破,这样地突兀,要不是露茜手指上那只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指环已不翼而飞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存在,就连那些守灵人自己都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更不用说让别人相信了。
  杰弗逊·侯波在大山中飘荡了几个月,过着一种原始的非人生活,他刻骨铭心地时时刻刻想着报仇雪恨。这时,城里流行着一种传说,都说有一个怪人,出没在深山大壑之间,他在城外到处徘徊不去。有一次,一粒子弹嗖地穿过斯坦节逊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当锥伯从绝壁下经过的时候,一块巨石,从他的头上落将下来,他连忙卧倒在地,方才逃脱了这场灾难。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便发觉了企图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带领着人马,一再进入深山中去,打算捉住他们的敌人,或者把他杀死。但是,他们总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便又采取了谨慎的办法,绝不单独外出,每到天黑以后,就足不出户了。同时,他们又派人把他们的住宅警卫起来。过了些时候,他们认为可以放松这些措施了,因为既没有人听到过他们仇人的消息,也没有人再见到他的踪迹,于是他们就希望,时间一久,他的复仇心也许就会冷淡下来了。
  事情却远非如此,可说是,这种复仇心却反而更加增强了。侯波本来就具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精神,除了寝食不忘报仇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别的情绪占据着他的心灵了。何况首先他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久,他认识到,虽然他的体格十分强壮,也吃不消这种过度的操劳。风吹日晒,无遮无蔽,而且又吃不到象样的食物,这样,就使他的体力大大地耗损下去,倘若他象野狗似地死在大山之中,那么,复仇大事又怎么办呢?而且,长此下去,势必要得到这样的结果。他觉得,果然如此,岂不正合了敌人的心意。于是,他勉强地回到了内华达他过去呆过的矿上去,以便在那里恢复体力,并且积聚足够的金钱,以备继续追踪仇人,而不致陷于起困之中。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5
他原来打算至多离开一年后就回来,可是由于种种意外情况的阻挠,使他无法脱身,将近五年之久。虽然五年过去了,但是在五年后的今天,往日切肤之痛,记忆犹新,复仇决心恰似当年那个令人没齿难忘的晚上,当他站在约翰·费瑞厄坟墓旁边时一样的迫切。他乔装改扮,更名改姓,回到盐湖城来。他只求正义得伸,至于自己的生命则早已置之度外了。他到达盐湖城后,才发觉不妙的消息正在等待着他。几个月以前,摩门教徒中发生过一次分裂,教中年轻的一派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有相当多的不满分子脱离了教会。他们离开了犹他,变成了异教徒。锥伯和斯坦节逊也在其中,可是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据说,锥伯早就把他的大部财产设法变卖了,因此在他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他的同伴斯坦节逊,相形之下,却是相当票穷。但是,他们现在究竟在何处,丝毫没有线索可寻。
  在这种困难情况下,不管复仇心如何迫切,一般人恐怕难免就要灰心丧志,放弃复仇的打算了。但是,杰弗逊·侯波却一刻也没有动摇过。他带着他所有的一笔为数很少的金钱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在美国各地寻找他的仇人。没有钱的时候,就随便找点工作餬口。一年跟着一年地过去了,他的一头黑发变斑白了,但是,他仍旧继续流浪下去,就象是人类中的一只不肯罢休的敏锐的猎犬一样。他把他的全部心力都贯注在这个复仇事业上,为了这个事业,他已经献出了他的一生。果然苍天不负苦心人。不过,这只是从窗口中起见了仇人的面貌而已;但是,这一起却告诉了他:他所追踪的两个仇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他回到他那破烂不堪的寄宿地方,把他的复仇计划全部准备停当。但是,说也凑巧,锥伯那天从窗口中也认出了大街上这个流浪汉,而且也看出了他眼中的杀机。因此,他在斯坦节逊的陪同下(他已成为锥伯的私人秘书了),急忙找到了一位负责治安的法官,向他报告说:由于一个旧日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现在处在危险之中。当晚,杰弗逊·侯波便被逮捕了。因为他找不到保人,所以被监禁了几个星期。等他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发觉的住处早就空空如也了,锥伯和他的秘书已经动身前往欧洲去了。
  这一次,侯波的复仇计划又落了空。但是,心头积恨再一次激励着他,要他继续追踪下去。然而由于缺乏路费,他不得不工作一个时期,节省下每一块钱,为未来行动作准备。最后,等到他积蓄了足够维持生活的费用以后,就动身前往欧洲去了。他在欧洲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赶着他的仇人;钱花完了以后,任何低三下四的工作他都干,可是,一直没有追上这两个亡命徒。当他赶到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离开前往巴黎去了。当他赶到巴黎的时候,他又听说,他们刚刚动身去哥本哈根。当他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时候,他又晚了几天,他们几天以前就往伦敦旅行去了。他终于在伦敦把他们赶到了绝境。至于以后在伦敦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华生医生日记中详细记载的这个老猎人自己所叙说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6
十三 再录华生回忆录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抵抗显然并不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他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温顺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的。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可不是象从前那样那么容易被抬起来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要求,把我们在他脚腕上捆扎着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把两条腿舒展了一下,象是要证明一下,它们确实又获得了自由似的。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瞧着他的时候,一面心中暗想,我很少见到过比他更为魁伟强壮的人了。饱经风霜的黑脸上表现出的那种坚决而有活力的神情,就象他的体力一样地令人惊异和不可忽视。
  他注视着我的同伴,带着衷心钦佩的神气说:“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谨慎周密的。”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好的,那么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上车去。还有你,医生。你对于这个案子已经发生了兴趣,最好也和我们一块走一遭吧。”
  我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就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企图,他安安静静地走进那个原来是他的马车里去,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不久,便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个警官把我们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杀死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这个警官是个面色白皙、神情冷淡的人,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了他的职务。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是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记录下来,并且可能用来作为定罪的根据的。”
  我们的罪犯慢慢地说道:“诸位先生,我有许多话要说,我愿意把它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
  这个警官问道:“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呢,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我并不是想要自杀。你是一位医生么?”他说这句话时,一面把他的凶悍而黧黑的眼睛转过来瞧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个这里。”他说时微笑了一下,一面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微微震动,就象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的机平时的情形一样。在这静静的屋中,我能够听到他的胸膛里面有一阵轻微的噪杂声音。
  我叫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找了一位医生瞧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坏起来。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之中,由于饱经风霜,过度操劳,而且又吃不饱的缘故所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什么时候死,我都不在乎了。但是,我愿意在死以前,把这件事交代明白,死后好有个记载。我不愿在我死后让别人把我看成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地商量了一下,考虑准许他说出他的经历来是否适当。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说:“确是这样。”
  这位警官于是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起见,显然,我们的职责是首先取得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所交代的都要记录下来的。”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6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面说,一面就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血瘤症很容易使我感到疲乏,何况半个钟头以前,我们斗争了一番,这绝不会使病情有所改进。我已经是坟墓边上的人了,所以我是不会对你们说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究竟如何处置,这对我来说,就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这些话以后,就靠在椅背上,开始说出了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叙述时的态度从容不起,并且讲得有条有理,好象他所说的事情十分平淡无破。我可以保证,这起补充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乘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是在他的笔记本中,把这个罪犯的供词按照他原来的说法,逐字逐句地记录了下来的。
  他说:“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这一点对于你们说来,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他们犯了罪,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付出了他们自己的性命,这也是罪有应得的。从他们犯罪以来,时间已经隔了这么久,我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了。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我打定主意,我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全部由我一个人担当票来。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站在我的地位上,你们一定也会象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锥伯,以致使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这个结婚指环取了下来,当时我就发过誓,我一定要让锥伯瞧着这只指环毙命;还要在他临死的时刻,让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所干的罪恶,才受到了惩罚。我万里迢迢地踏遍了两大洲,追踪着锥伯和他的帮凶,一直到我追上了他们为止,这只戒指都一直带在身边。他们打算东奔西跑,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是枉费心机。即使我明天就死——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在我临死的时候,我总算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此外,我就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的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因此,我要到处追赶他们,这件事对我说来并不容易。当我来到伦敦城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是囊空如洗了。当时我发觉,我必须找个工作,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是象走路一样的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厂去找点工作,立刻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但是,剩余的钱并不多,可是我总是设法勉强维持下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认识道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没有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就在身旁带上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干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这两位先生居住的地方。我东查西问,直到最后我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方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就算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紧紧地跟着他们,待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几乎又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里。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步行着。然而赶着马车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我才做点生意,赚点钱,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管了。
  “但是,他们非常狡猾。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可能有人会追踪他们,因此他们决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间出去。两个星起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我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是喝得醉醺醺的,但是,斯坦节逊却从来毫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可是总遇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失望,因为我总感觉到,报仇的时刻就要来到了。我唯一担心的却是我胸口里的这个毛病,说不定它会过早地破裂,使我的报仇大事功亏一篑。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立刻,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而去。我赶紧催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我的马,我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比什么都要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每一句谈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在一起,不要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其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7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握之中了。虽然如此,我并没有卤莽从事。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走进一两家酒店中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①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下去,在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便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
  ①当时双轮马车的车夫坐在车的最后面。——译者注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我深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当儿,我的血瘤要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妥善。我满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帐。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收市,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品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气,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起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象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8
“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说,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品来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起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起。”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其他的咽喉,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他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8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是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起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其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起来。为了自卫起见,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正停车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的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起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起,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听得出神。甚至连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就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19
十四 尾声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们在本周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着我们去作证了。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察件,杰弗逊·侯波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对他进行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发现他躺在监狱中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象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回顾过去的年华并未虚度,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闲谈着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他们一定要起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完蛋了吗?”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会,他又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样,我也不会放过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精采的了。它虽然简单,但是其中有几点却是值得深以为训的。”
  “简单!”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的确是简单。除此以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它。”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他看到我满脸惊讶的神色,不觉微笑了起来。“你想,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捉到了这个罪犯,这就证明案子实质上是非常简单的了。”
  我说:“这倒是实在的。”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我说:“说老实话,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得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的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出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
  我说:“我明白了。”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一切必须全起你自己去发现了。好,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我从头说起。正如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当时,我的思想中丝毫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象我已经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以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狭窄一些。
  “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粘土路,它特别容易留下迹印。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胡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的意义的。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以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我看到了警察们的沉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他们的足迹,比其他人的在先,这一点是很容易说明的;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人的足印践踏,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着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子的话,那么那个大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来紧张、激动的表情,却使我深信在他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的。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来,我才说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你不要以为这是闻所未闻的妙论。强迫服毒在犯罪年鉴中的记载,绝不是一件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和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一案的。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0
“现在要谈谈'为什么'这个大问题了。谋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抢劫,因为死者身上一点东西也没有短少。那么,这是一件政治性案件呢,还是一件情杀案呢?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了。我的想法比较是起重后一个。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经得手,势必立即逃走。可是这件谋杀案恰恰相反,干得非常从容不起,而且凶手还在屋子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足迹。这就说明,他自始至终一直是在现场的。因此,这就一定是一件仇杀案,而不是什么政治性的,只有仇杀案才需要采取这样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的。当墙上的血字被发现后,我对我自己的这个见解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这是故布疑阵,一望便知。等到发现指环以后,问题就算确定了。很明显,凶手曾经利用这只指环使被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的、或者是不在场的女人。关于这一点,我曾经问过葛莱森,在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是否问到锥伯过去的经历中有过任何突出的问题没有。你还可以记得,他当时回答说他没有问题。
  “以后,我就开始把这间屋子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检查。检查结果,使我肯定认为凶手是个高个子,并且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细节:例如印度雪茄烟,凶手的长指甲等等。因为屋中并没有揪打的迹象,因此当时又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在他激动的时候流的鼻血。我发觉,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迹。除非是个血液旺盛的人,一般很少有人会在感情激动时这样大量流血的。所以,我就大胆地认为,这个罪犯可能是个身强力壮的赤面人。后来事实果然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离开屋子以后,我就去做葛莱森疏忽未做的事了。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很明确。电报中说,锥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弗逊·侯波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侯波目前正在欧洲。我当时就知道了,我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了。剩下要做的就只是稳稳地捉住凶手了。
  “我当时心中早已断定:和锥伯一同走进那个屋中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
  “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行动过,如果有人驾御,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赶车的人要是不在这个屋中,那么,他又能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神经健全的人,会这样在一个肯定会泄露他的秘密的第三者的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这也太荒谬可笑了。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到处跟踪着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难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考虑了这些问题以后,我就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来:杰弗逊·侯波这个人,必须到首都的出租马车车夫当中去寻找。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就没有理由使人相信他会就此不干了。恰恰相反,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可能引仆人们对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搞他的这个行业。如果认为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化名,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实姓的国家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于是,我就把一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我的一支侦查连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每家马车厂去打听,一直到他们找到了我所要找的这个人为止。他们干的有多么漂亮,我使用这支队伍又是多么迅速方便,这些你都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坦节逊这一层,确实是一件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件。但是,这些意外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很难避免的。你已经知道,在这个事件里,我找到了两枚药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存在的。你看,这件案子整个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妙极了!”我不禁叫了起来,“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么办吧,医生,”他回答说,“你且看看这个!”他一面说着,一面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这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正是报道我们所说的这个案件的。
  报上这样说:由于侯波这个人突然死去,社会人士因而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谈论资料。侯波是谋杀伊瑙克·锥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有关当局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其中牵涉到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这个案件的内幕实情,现在可能永远不会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曾经都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在押犯侯波,也是来自盐湖城的。如果说这个案件并无其他作用的话,至少它可以极为突出地说明我方警探破案之神速,并且足以使一切外国人等引以为戒;他们还是在他们本国之内解决他们的纠纷为妙,最好不要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想来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劳绩的表扬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开头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我回答说:“不要紧,全部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笔记本里,社会上一定会知道真情实况的。这个案子既已破了,你也就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象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
  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THE END*************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1
四签名

一 演绎法的研究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
  他这样的动作每天三次,几个月来我已经看惯了,但是心中总是不以为然。一天一天地过去,这个情况给我的刺激日渐增加。因为我没有勇气阻止他,每到夜深人静,想起此事,就感觉良心不安。我不止一次地想把心里的话向他说,但是由于我的朋友性情冷漠、孤僻,而且不肯接受意见,使我觉得要想向他无拘无束地进一忠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毅力,他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所体验过的他那许多非常的性格,都使我胆怯而不愿惹他不高兴。
  但是,这一天下午,也许是我在午饭时喝了葡萄酒,也许是因为他那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我,我觉得再不能容忍下去了。
  我问他道:“今天注射的是什么?吗啡,还是可卡因?”①
  --------
  ①可卡因(Cocaine)又名古柯硷,是鸦片、吗啡同类的麻醉品,用久可以成瘾。——译者注

  他刚打开一本旧书,无力地抬起头来说道:“这是可卡因,百分之七的溶液。你要试试吗?”
  我毫不客气地回答道:“我不要试。阿富汗的战役害得我的体质至今没有恢复。我再不能摧残它了。”
  他对我的恼怒,含笑答道:“华生,也许你是对的。我也知道这对于身体是有害的,不过我感觉它既有这样强烈的兴奋和醒脑的能力,它的副作用也就没有什么重要了。”
  我诚恳地说道:“可是你也考虑考虑利害得失吧!你的脑筋也许象你所说的那样,能够因刺激而兴奋起来,然而这究竟是戕害自身的作法。它会引岂不断加剧的器官组织变质,否则至少也会导致长期衰弱,你也知道这种药所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为什么只顾一时的快感,戕害你那天赋的卓越过人的精力呢?你应当知道,我这不仅是从朋友的立场出发,而且还是作为一个对你的健康负责的医生而说的话。”
  看来,他听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把十指对顶在一起,把两肘安放在椅子的扶手上,象是对谈话颇感兴趣的样子。
  他道:“我好动不好静,一遇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会心绪不宁起来。给我难题,给我工作,给我最深奥的密码,给我最复杂的分析工作,这样我才觉得最舒适,才不需要人为的刺激。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因此我选择了我自己的特殊职业——也可以说是我创造了这个职业,因为我是世界上唯一从事这种职业的人。”
  我抬眼问道:“唯一的私人侦探吗?”
  他答道:“唯一私家咨询侦探。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的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你总还记得在杰弗逊·侯波案里我的工作方法所给你的一些经验吧?”
  我热诚地答道:“不错,我还记得。那是我平生从未遇到过的破案。我已经把始末写成一本册子,用了一个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头道:“我约略看过一遍,实在不敢恭维。要知道,侦探术是——或者应当是一种精确的科学,应当用同样冷静而不是感情用事的方法来研究它。你把它渲染上一层小说色彩,结果就弄得象是在几何定理里掺进了恋爱故事一样了。”
  我反驳他道:“但是书中确有象小说的情节,我不能歪曲事实。”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2
“有些事实可以不写,至少要把重点所在显示出来。这案件里唯一值得提出的,只是我怎样从事实的结果找出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我写那篇短文,本来是想要得到他的欢心,没想到反而受到了批评,心中很不愉快。我承认,正是他的自负激怒了我,他的要求似乎是:我的著作必须完全用来描写他个人的行为。在我和他同住在贝克街的几年里,我不止一次地发觉我那伙伴在静默和说教的态度里,总隐藏着一些骄傲和自负。我不愿多说了,只是坐着抚摩我的伤腿,我的腿以前曾被枪弹打穿,虽然不碍走路,但是一遇天气变化就感到痛楚难堪。
  停了一会,福尔摩斯装满了烟斗,慢慢说道:“最近我的业务已经发展到欧洲大陆了。上星期就有一个叫做福朗斯瓦·勒·维亚尔的人来向我请教,你也许知道,这个人在法国侦探界里最近已崭露头角。他具有凯尔特民族的敏感性,可是缺乏提高他的技术所必需的广泛学识。他所请教的是有关一件遗嘱的案子,很有趣味。我介绍了两个相似的案情给他作参考:一件是一八五七年里加城的案件,另一件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的那个案子。这两个案情给他指明了破案的途径。这就是今天早晨接到的他的致谢信。"说着他就把一张弄皱的外国信纸递给了我。我看了看,信里夹杂着许多恭维话,充满了"伟大",“高超的手段",“有力的行动"等等表示这位法国人的热情、景仰和称赞的话。
  我道:“他象是个在和老师讲话的小学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地说道:“啊,他把我所给他的帮助估价过高了,他自己也有相当的才能呢。一个理想的侦探家所必备的条件,他大半都有。他有观察和推断的能力,只是缺乏学识,这个,他将来还是可以得到的。他现在正在把我的几篇短作译成法文。”
  “你的作品?”
  他笑道:“你不知道吗?很惭愧,我写过几篇专论,全是技术方面的。你记得不记得那一起:‘论各种烟灰的辨认'。在那里面,我举出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烟、纸烟、烟斗丝的烟灰,还用彩色的插图说明各种烟灰的区别。这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常常出现的证据,有时甚至是全案最重要的线索。如果你回忆一下那个杰弗逊·侯波案件,你就会知道:烟灰的辨别,对于破案多少是有些帮助的。譬如说你能确定在一个谋杀案里的凶手是吸印度雪茄烟的,这样,显然就把你的侦查范围缩小了。印度雪茄烟的黑灰和'鸟眼'烟的白灰的不同,在训练有素的人看来,就如同白菜和马铃薯的区别一样的分明。”
  我道:“你对审查细微的事物确实具有特殊的才能。”"我感觉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就是我写的关于跟踪脚印的专论,里边还提到使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这里还有一篇新破的小论文,说明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影响到他的手形,附有石工、水手、木刻工人、排字工人、织布工人和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对于科学的侦探术是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特别是在遇有无名尸体的案件和探索罪犯身分等时都有用处。噢,我只顾谈我的嗜好,使你心烦了吧?”
  我恳切地回答道:“非但不觉得心烦,并且极感兴趣。这是因为我曾经亲自看见过你对于这些方法的应用。你方才谈到观察和推断,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这两方面是彼此关联着的。”
  他舒服地靠在椅背上,从烟斗里喷出一股浓厚的蓝烟来说道:“没有什么关联。举例来说:观察的结果说明,你今早曾到韦格摩尔街邮局去过,而通过推断,却知道了,你在那里发过一封电报。”
  我道:“对!完全不错!但是我真不明白,你怎么知道的。那是我一时突然的行动,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啊。”
  他看到我的惊破,很得意地笑道:“这个太简单了,简直用不着解释,但是解释一下倒可以分清观察和推断的范围。我观察到在你的鞋面上沾有一小块红泥,韦格摩尔街邮局对面正在修路,从路上掘出的泥,堆积在便道上,走进邮局的人很难不踏进泥里去,那里的泥是一种特殊红色的,据我了解,附近再没有那种颜色的泥土了。这就是从观察上得来的,其余的就都是由推断得来的了。”
  “那么你怎么推断到那封电报呢?”
  “今天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坐在你的对面,并没有看见你写过一封信。在你的桌子上面,我也注意到有一大整张的邮票和一捆明信片,那么你去邮局除了发电报还会作什么呢?除去其他的因素,剩下的必是事实了。”
  我略想了一想又道:“这件事确实如此,正合你的说法,这是最简单的一件事了。我现在给你一个比较复杂的考验,你不觉得我鲁莽吧?”
  他答道:“正相反,我很欢迎,这可以使我省去第二次注射可卡因了。你所提出的任何问题,我都高兴研究。”
  “我常常听你说,在任何一件日用品上面,很难不留下一些能显示使用者特征的痕迹,受过训练的人是很容易辨认出来的。现在我这里有一只新得来的表,你能不能从上面找出它的旧主人的性格和习惯呢?”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3
我把表递给了他,心里不禁好笑。因为依我想来,这个试验是无法解答的,也可算是我给他平日独断作风的一个教训吧。他把表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着,看了看表盘,又打开表盖,留心察看了里面的机件,先用肉眼,后来又用高倍放大镜观察。他面部沮丧的表情,几乎使我笑了出来,最后,他关上表盖,把表还给了我。
  他道:“这里几乎没有遗留的痕迹可寻,因为这只表最近擦过油泥,把最主要的痕迹搞掉了。”
  我答道:“不错,这只表是擦过了油泥以后才落到我的手里的。"我心中对我伙伴用这一点作借口来掩饰他的失败很不以为然。就是一只未修过的表,又能寻出什么有助于推断的痕迹呢?
  他用半闭无神的眼睛仰望着天花板说道:"虽然遗痕不多,我的观察也并没有完全落空。姑且说一说请你指正吧。我想这只表是你哥哥的,是你父亲留给他的。”
  “很对,你是从在表的背面上所刻的HW..两个字头知道的吧?”
  “不错,W代表你的姓。这只表差不多是五十年前制造的,表上刻的字和制表的时期差不多,所以我知道这是你上一辈的遗物。按照习惯,凡是珠宝一类的东西,多传给长子,长子又往往袭用父亲的名字。如果我记忆不错,你父亲已去世多年,所以我断定这只表是在你哥哥手里的。”
  我道:“这都不错,还有别的没有?”
  “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当初他很有光明的前程,可是他把好机会都放过去了,所以常常生活潦倒,偶然也有时景况很好,最后因为好酒而死。这都是我所看出来的。”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忍不住在屋内无精打采地踱来踱去,内心有无限辛酸。
  我道:“福尔摩斯,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真无法相信,你竟然会耍出这么一套来,你一定预先访察了我哥哥的惨史,现在假装用一些玄妙的方法,推断出来这些事实。你想我会相信你从这只旧表上就能够发现这些事实吗?不客气地说,你这些话简直是有些仆人。”
  他和蔼地答道:“亲爱的医师,请你宽恕我。我按着理论来推断一个问题,却忘了这可能对你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我向你保证,在你给我观察这只表以前,我并不知道你还有一位哥哥呢。”
  “可是你怎么能这样神妙地推测出这些事实来呢?你所说的没有一样不是与事实相符的。”
  “啊!这还算侥幸,我只是说出一些可能的情况,并没想到会这样正确。”
  “那么你并不是猜想出来的了?”
  “对,对,我向来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作逻辑的推理。你所以觉得破怪,是因为你没有了解我的思路,没有注意到往往能推断出大事来的那些细小问题。举例来说吧,我开始时曾说你哥哥的行为很不谨慎。请看这只表,不仅下面边缘上有凹痕两处,整个表的上面还有无数的伤痕,这是因为惯于把表放在有钱币、钥匙一类硬东西的衣袋里的缘故。对一只价值五十多金镑的表这样不经心,说他生活不检点,总不算是过分吧!单是这只表已经如此贵重,若说遗产不丰富,也是没有道理的。”
  我点着头,表示领会了他的道理。
  “伦敦当票的惯例是:每收进一只表,必定要用针尖把当票的号码刻在表的里面,这个办法比较挂一个牌子好,可以免去号码失掉或混乱的危险。用放大镜细看里面,发现了这类号码至少有四个。结论是:你哥哥常常窘困;附带的结论是:他有时景况很好,否则他就不会有力量去赎当了。最后请你注意这有钥匙孔的里盖,围绕钥匙孔有上千的伤痕,这是由于被钥匙摩擦而造成的。清醒的人插钥匙,不是一插就进去吗?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这些痕迹的。他晚上上弦,所以留下了手腕颤抖的痕迹。这还有什么玄妙呢?”
  我答道:“一经说破,如见天日。我对你的冒犯,请你原谅。我应当对你的神妙能力有更大的信心才对,请问你目前手里还有没有侦查的案件?”
  “没有,所以才注射可卡因啊。不用动脑筋,我就活不下去。除却这个还有什么生趣呢?请站到窗前来。难道有过这样凄凉惨淡而又无聊的世界吗?看哪,那黄雾沿街滚滚而下,擦着那些暗褐色的房屋飘浮而过,还有再比这个更平凡无聊的吗?医师,试想英雄无用武之地,有劲头又有什么用呢?犯罪是寻常的事,人生在世也是寻常的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寻常的事还有什么呢?”
  我正要开口回答他那激烈的言论,忽然敲门声音很急。我们的房东走了进来,托着一个铜盘,上面放着一张名片。
  她对我的伙伴说道:“一位年轻的妇女求见。”
  他读着名片:“梅丽·摩斯坦小姐。嗯!这个名字生疏得很。赫德森太太,请她进来。医师,你别走,我愿你留在这里。”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4
二 案情的陈述


  摩斯坦小姐以稳重的步履、沉着的姿态走进屋来。她是一个浅发女郎,体态轻盈,戴看颜色调和的手套,穿着最合乎她风度的衣服。因为她衣服的简单素雅,说明了她是一个生活不太优裕的人。她的衣服是暗褐色毛呢料的,没有花边和装饰,配着一顶同样暗色的帽子,边缘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翎毛。面貌虽不美丽,但是丰采却很温柔可爱,一双蔚蓝的大眼睛,饱满有神,富有情感。就我所见到过的女人,远到数十国和三大洲,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一副这样高雅和聪敏的面容。当福尔摩斯请她坐下的时候,我看见她嘴唇微动,两手颤抖,显示出紧张的情绪和内心的不安。
  她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所以来这里请教,是因为您曾经为我的女主人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解决过一桩家庭纠纷。她对您的协助和本领是很感激和钦佩的。”
  他想了一想答道:“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呀,我记得对她有过小小的帮忙。那一件案子,我记得是很简单的。”"她并不认为简单。最低限度,我所请教的案子您不能同样也说是简单的了。我想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我的处境更离破费解了。”
  福尔摩斯搓着他的双手,目光炯炯。他从椅子上微微倾身向前,在他那清秀而象鹞鹰的脸上现出了精神极端集中的样子。“说一说您的案情吧。"他以精神勃勃而又郑重其事的语调说道。
  我觉得在此有些不便,因而站起来说道:“请原谅我,失陪了。”
  没想到这位年轻姑娘伸出她戴着手套的手止住了我,说道:“您如肯稍坐一会儿,或者可以给我很大帮助呢。”
  我因此重新坐下。
  她继续说道:“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驻印度的军官,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回了英国。我母亲早已去世,国内又没有亲戚,于是就把我送到爱丁堡城读书,在一个环境很舒适的学校里寄宿,一直到我十七岁那一年方才离开那里。一八七八年,我的父亲——他是团里资格最老的上尉——请了十二个月的假,返回祖国。他从伦敦拍来电报告诉我,他已AE絓f1安地到了伦敦,住在朗厄姆旅馆,催促我即刻前去相会。我还记得,在他的电文中充满了慈爱。我一到伦敦就坐车去朗厄姆旅馆了。司事告诉我说,摩斯坦上尉确是住在那里,但是自从头天晚上出门后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等了一天,毫无消息。到了夜里,采纳了旅馆经理的建议,我去警察署报告,并在第二天早上的各大报纸上登了寻人广告。我们的探询没有得到任何结果。从那天气直到现在,始终没有得到有关我那不幸的父亲的任何消息。他回到祖国,心中抱着很大的希望,本想可以享清福,没想到……”
  她用手摸着喉部,话还没有说完,已经岂不成声。
  福尔摩斯打开了他的记事本问道:“日子还记得吗?”
  “他在一八七八年十二月三日失踪——差不多已有十年了。”
  “他的行李呢?”
  “还在旅馆里,行李里边找不出什么可以作为线索的东西——有些衣服和书籍,还有不少安达曼群岛的古玩,他从前在那里是个监管囚犯的军官。”
  “他在伦敦有没有朋友?”
  “我们只知道一个——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和他同在一个团里。这位少校前些时已经退伍,住在上诺伍德。我们当然和他联系过,可是他连我父亲回到英国的事都不知道。”
  福尔摩斯道:“真是怪事。”
  “我还没有谈到最破怪的事呢。大约六年前——准确日期是一八八二年五月四日——在《泰晤士报》上发现了一则广告,征询梅丽·摩斯坦小姐的住址,并说如果她回答的话,是对她有利的,广告下面没有署名和地址。那时我刚到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那里充当家庭教师。我和她商量以后,在报纸广告栏里登出了我的住址。当天就有人从邮局寄给我一个小纸盒,里面装着一颗很大的光泽炫耀的珠子,盒子里没有一个字。从此以后,每年到了同一日期总要接到一个相同的纸盒,里面装有一颗同样的珠子,没有能找到寄者的任何的线索。这些珠子经过内行人看过,说是稀有之宝,价值很高。你们请看这些珠子,实在很好。"她说着就打开了一个扁平的盒子,我看见了生气从未见过的六颗上等珍珠。
  福尔摩斯道:"您所说的极为有趣,另外还有别的情况吗?”
  “有的,今天早上我又接到了这封信,请您自己看一看,这也就是我来向您请教的原因。”
  福尔摩斯道:“谢谢您,请您把信封也给我。邮戳,伦敦西南区,日期,九月七日。①啊!角上有一个大拇指印,可能是邮递员的。纸非常好,信封值六便士一扎,写信人对信纸信封很考究,没有发信人的地址。'今晚平时请到莱西厄姆剧院外左边第三个柱子前候我。您如怀疑,请偕友二人同来。您是被委曲的女子,定将得到公道。不要带警察来,带来就不能相见。您的不知名的朋友。'这真是一件好玩的玄秘的事情,摩斯坦小姐,您准备怎么办呢?”
  --------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4
①原书是7月,谅是笔误。——译者注

  “这正是我要和您商量的呀。”
  “咱们一定得去。您和我,还有——不错,华生医师还是咱们所需要的人。信上说,两位朋友,他和我一直是在一起工作的。”
  她用请求的表情看着我,向福尔摩斯道:"可是他肯去吗?”
  我热情地说:“只要我能效力,真是荣幸极了。”
  她道:“两位这样的仗义,我很感激。我很孤独,没有朋友可以相托。我六点钟到这里来,大约可以吧?”
  福尔摩斯道:“可是不能再晚了。还有一点,这封信和寄珠子的小盒上的笔迹相同吗?”
  她拿出六张纸来说道:“全在这里。”
  “您考虑得很周密,在我的委托人里,您确实是模范了。现在咱们看一看吧。"他把信纸全铺在桌上,一张一张地对比着继续说道:“除了这封信以外,笔迹全是伪装的,但是都出于一个人的手笔,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您看这个希腊字母e多么突出,再看字末的s字母的弯法。摩斯坦小姐,我不愿给您无谓的希望,可是我倒愿知道,这些笔迹和您父亲的,有相似之点没有?”
  “绝不相同。”
  “我想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在六点钟等您。请您把这些信留下,我也许要先研究一下,现在只有三点半钟,再会吧。”
  我们的客人答道:“再会。"她又用和蔼的眼光看了看我们两人,就把盛珠子的盒子放在胸前,匆匆地走了出去。我站在窗前看着她轻快地走向街头,直到她的灰帽和白翎毛消失在人群当中。
  我回头向我的伙伴说道:“真是一位美丽的女郎!”
  他已经重新点上了烟斗,靠在椅背上,合着两眼,无力地说道:“是吗?我没有留神。”
  我嚷道:“你真是个机仆人,一架计算机!有时你简直一点儿人性也没有。”
  他温和地微笑道:“不要让一个人的特质影响你的判断能力,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委托人,对于我仅仅是一个单位——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感情作用会影响清醒的理智。一个我一生所见的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男子,却是一位慈善家,捐赠了二十五万镑救济伦敦的平民。”
  “但是,这一次……”
  “我向来不作任何例外。定律没有例外。你也曾研究过笔迹的特征吗?对于这个人的笔迹你有什么见解?”
  我答道:“写得还够清楚、整齐,是一个有商业经验和性格坚强的人写的。”
  福尔摩斯摇头道:“你看他写的长字母差不多都没有高过一般字母,那个d字象个a字,还有那个象个,性格坚强的le人不论写得怎样难认,字的高矮总是分明的,他的k字写得不一律,大写的字母倒还工整。我现在要出去了,还有些问题要搞清楚。让我介绍你一本书——一本最不平凡的著作,这是温伍德·瑞德写的《成仁记》,我去一个钟头就回来。我坐在窗前拿着书,但是我的思想并没有放在研究这位作者的杰作上。我的思想专注在方才来的客人身上——她的音容笑貌和她在生活里所遭遇的离破的事情。如果她父亲失踪那年她是十AE運f1岁的话,她现在就应当是二十七岁了——正是青年稚起消退、转到稍经事故的妙龄的阶段。我就这样地坐在那里冥想,直到危险的妄想闯进我的脑海。因此我急急坐到桌前,拿出一本最近的病理学论文来仔细地读,借以遏制我的妄想。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个陆军军医,有一条伤腿,又没有多少钱,怎好有这种妄想?她只是案子里面的一个单位,一个因素——再没有什么了。如果我前途是黑暗的,最好还是毅然地担当票来,不要去胡思乱想,妄想要扭转自己的命运吧。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5
三 寻求解答

  一直等到五点半钟,福尔摩斯方才回来。他精神勃勃,非常兴奋——足见他在这最难解的问题当中已经发现了曙光。
  他拿着我给他倒的一杯茶,说道:“这件案子没有多大神秘,这些事实似乎只有一个解释。”
  “什么!你已经把真相搞清楚了吗?”
  “还不能这么说。不过我已经发现了一个有提示性的事实,是一个极有用的线索,当然还需要把一些细节拼凑起来。我刚刚从旧的《泰晤士报》上面找到住在上诺伍德的前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在一八八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去世的讣告。”
  “福尔摩斯,或许我的脑筋迟钝,可是我不了解这个讣告对本案有什么提示的作用。”
  “你真不了解吗?没想到。那么咱们这样来看这个问题吧。摩斯坦上尉失踪了。在伦敦,他可能去拜访的只有舒尔托少校一个人,可是舒尔托少校竟说毫不知道他曾来伦敦。四年以后,舒尔托死了。他死后不到一个礼拜,摩斯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一件贵重的礼物,以后每年收到一次。现在又收到了一封信,竟说她是一个受了委曲的人。除了她丧失了自己的父亲之外,还有什么委曲呢?还有,为什么仅仅在舒尔托死后的几天里,才开始有礼物寄给她?莫非舒尔托的继承人知道其中的秘密,想要借着这些礼物来弥补他们先人的罪愆?你对以上的事实还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吗?”
  “为什么这样弥补罪愆呢!方法太离破了!再说,他为什么现在才写信,而不在六年以前呢?还有,信上说要给她公道。她可以得到什么公道呢?要说是她父亲还活着,那未免太乐观了。可是你又不知道她还受过什么别的委曲。”
  “确实是有难题,是有一些费解的地方。"福尔摩斯沉思道,“但是今天晚上咱们走一趟,就可以全都明白了。啊,来了一辆四轮马车,摩斯坦小姐正在里边。你准备好了吗?咱们最好赶快下去,时间已经稍晚一些了。”
  我戴上帽子,拿了一支最粗重的手杖,福尔摩斯从抽屉里拿了他的手枪放进衣袋里。这说明他料到今晚的工作或许是一个冒险的尝试。
  摩斯坦小姐穿着黑色的衣服,缠着围巾,她虽然还保持着镇定,可是面色惨白。假若她对于我们今晚破特的冒险不觉得有些不安的话,她的毅力确是超过平常一般女子的了。她能够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对于歇洛克·福尔摩斯所提出的几个新问题,她全能够立刻答复。
  她道:“舒尔托少校是爸爸的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在他的来信里面总是常常提到少校。他和爸爸同是安达曼群岛驻军的指挥官,所以他们时常在一起。还有,在我爸爸的书桌里发现过一张没人能懂的字条,我想未必和本案有关,但您也许愿意看一看,所以我把它带来了。这就是。”
  福尔摩斯小心地把纸打开,放在膝盖上平铺,然后用双层放大镜有条不紊地细看了一遍。
  他指出:“这纸是印度的土产,过去曾经在板上钉过。纸上的图似乎是一所大建筑图样的一部分,其中有许多大房间、走廊和甬道。中间一点有用红墨水画的十字,在这上面写有模糊的用铅笔写的'从左边3.37'。纸的左上角有一个有神秘意味的怪字,象四个联接的十字形。在旁边用极粗陋的笔法写着,'四个签名——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我实在也不能断定这个和本案有什么关联!可是无疑地是一个重要文件。这张纸曾经在起夹里小心地收藏过,因为两面全都同样干净。”
  “这是我们从他的皮夹里找到的。”
  “摩斯坦小姐,您好好地将它保存起来吧,可能以后对我们还有用处。现在我觉得这个案情比我最初所想象的更要深奥和费解了。我需要重新考虑一下。"说着他就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从他紧皱的眉毛和发呆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出,他正在深思。摩斯坦小姐和我轻轻地聊天,谈到我们目前的行动和可能的结果,但是我们的伙伴却始终保持着静默,一直到我们抵达旅程的终点。
  这一天是九月的傍晚,还不到七点钟,天气阴沉,浓浓的迷雾笼罩了这个大城。街道上一起泥泞,空中低悬着令人抑郁的卷卷黑云。伦敦河滨马路上的暗淡路灯,照到满是泥浆的人行道上,只剩了萤萤的微光。还有淡淡的黄色灯光从两旁店铺的玻璃窗里射出来,穿过迷茫的雾气,闪闪地照到车马拥挤的大街上。我心里想着:在这闪闪的灯光照耀下络绎不绝的行人,他们的面部表情有喜欢的和忧愁的,有憔悴的和快活的——其中含有无限的怪诞和破异的事迹,好象人类的一生,从黑暗来到光明,又由光明返回黑暗。我不是易于产生感触的人,但是这个沉闷的夜晚和我们将要遇到的破事,使我不禁精神紧张起来。我可以从摩斯坦小姐的表情中看得出来,她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只有福尔摩斯不受外界的影响。他借着怀中电筒的光亮,不断地在记事簿上写字。
  莱西厄姆剧院两旁入口处的观众已经拥挤不堪。双轮和四轮的马车象流水一般地辚辚而至。穿着礼服露着白胸的男子和披着围巾、珠光空气的女人,一个个地从车上下来。我们刚刚走近约定的第三个柱子前面,就来了一个身材短小、面貌黧黑、穿着马车夫装束的精壮男子,向我们招呼。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6
他问道:“你们是同摩斯坦小姐同来的吗?”
  她答道:“我就是摩斯坦小姐,这两位是我的朋友。”
  那人用XX的眼光逼视着我们,态度顽强地说道:“小姐请原谅我,我需要请您保证您的同伴中没有警官。”
  她答道:“我可以保证。”
  他用嘴唇吹了一下口哨,就有一个街头流浪的人引着一辆四轮马车来到跟前,他开了车门。和我们搭话的人跳到车夫的座上,我们陆续上车,还没有坐定,马夫已经扬鞭驱车,迅速地驰行在雾气迷蒙的街道上了。
  我们所处的环境是破特的。我们既不知道上哪里去,又不知道去做什么。若说是被人愚弄吧?又好象是不可能,想来还不至于白跑一趟,总可以得些重要的结果的。摩斯坦小姐的态度还是象以前一样的坚决和镇定。我竭力设法鼓励和安慰她,我给她说我在阿富汗冒险的故事。可是,说实话,我自己也正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和难测的命运感觉紧张和不安,以致我所讲的故事未免乱七八糟。直到今天,她还把我告诉她的那个生动的故事用作笑话呢:我如何在深夜里用一只小老虎打死了钻到帐篷里来的一支双筒枪。起初,我还能辨别我们所经的道路,可是不久,因为路远多雾,再加上我对伦敦地理的生疏,我就迷了方向,除了行程似乎很长以外,其余的我就一概全都不知道了。福尔摩斯并没有迷路;车子经过的地方,他都能喃喃地说出地名来。
  他道:“罗破斯特路,这是文森特广场。现在我们似乎是在从沃克斯豪尔桥路走向萨利区去。不错,正是这样地走。我们现在上了桥面,你们可以看见河水的闪光。”
  我们果然看见了灯光照耀下的泰晤士河的景色,可是我们的车仍在向前奔驰,不久就到达河对岸令人迷惑的街道上去了。
  我的伙伴又道:“沃兹沃斯路,修道院路,拉克豪尔衖,斯陶克维尔街,罗伯特街,冷港衖,我们的路径不象是向着高尚区域去的。”
  我们的确到了一个可疑和可怕的区域。直到在街角看到一些粗俗、耀眼的酒肆以前,两旁一直都是连续不断的暗灰色的砖房。随后又是几排两层楼房的住宅,每幢楼前有一个小小的花园,夹杂着一些砖造的新楼房——是这个大城市在郊区扩建的新区域。最后,车子停在这新衖的第三个门前。所有其他的房子还没有人住,在我们停车的房子前面,除了从厨房窗户射出的一线微光外,也和其他的房子一样的黑暗。我们敲门以后,立刻就有一个头戴黄色包头、身穿肥大的白色衣服、系着黄带子的印度仆人开了门。在这个普通三等郊区住宅的门前出现了一个东方仆人,是有一些不调和的。
  他道:“我的主人正在等候。"他还没有说完,就有人在屋内高声喊道:“吉特穆特迦,请他们到我这里来吧,请他们一①直到我这里来。”
  --------
  ①对住在印度的英国人家庭中的印度男仆的称呼。——译者注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6
四 秃头人的故事

  我们随着印度人进去,经过了一条平平常常的、不整洁的、灯光不亮、陈设简陋的甬道,走到靠右边的一个门。他把门推开了,从屋内射出来黄色的灯光,在灯光下站着一个身材不高的尖头顶的人,他的头顶已秃,光亮非常,周围生着一圈红发,象是枫树丛中冒出了一座秃光的山顶一样。他站在那里搓着双手。他的神情不定,一会儿微笑,一会儿又愁眉苦脸,没有一时镇静,天生一副下垂的嘴唇,露出黄色不整齐的牙齿,虽然他时常用手遮住脸的下半部,也不见得能够遮丑。他虽然已经秃头,但是看来还很年轻,实际上他也不过刚刚超过三十岁。
  他不断高声重复地说:“摩斯坦小姐,我愿为您效劳。""先生们,我愿为你们效劳。请到我这间小屋子里来吧。房间很小,小姐,但是是按照我所喜欢的样式陈设的。这是在荒起的伦敦南郊沙漠中的一个小小的文化绿洲。”
  我们对这间屋子的景象都很感惊破。屋子的建筑和陈设很不调和,好象一颗最出色的钻石镶在一个铜托子上。窗帘和挂毯都极华丽考究,中间露出来精美的画镜和东方制的花起。又厚又软的琥珀色和黑色的地毯,踏在上面舒适得很,好象走在绿草地上一样。两张大虎皮横铺在上面,在屋角的席子上摆着一只印度大水烟壶,更显得富有东方风味的华丽。屋顶当中隐隐有一根金色的线,悬挂着一盏银色的鸽子式的挂灯。灯火燃烧的时候,空气中发出了清香的气味。
  这矮小的人仍然是神情不安,微笑着自我介绍道:“我的名字叫塞笛厄斯·舒尔托。您当然是摩斯坦小姐喽,这两位先生……”"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医生。”
  他很兴奋地喊道:“啊,一位医生?您带听诊起来了吗?我可以不可以请求您——您肯不肯给我听一听?劳驾吧,我心脏的僧帽瓣也许有毛病。我的大动脉还好,可是对于我的僧帽瓣,我要听听您的宝贵的意见。”
  我听了听他的心脏,除去他由于恐怖而全身颤抖以外,找不出什么毛病来。我道:"心脏很正常,不必着急,您放心好了。”
  他轻快地说道:“摩斯坦小姐,请您原谅我的焦急,我时常难受,总疑心我的心脏不好。既然正常,我很高兴。摩斯坦小姐,您的父亲如果能克制自己,不伤到他的心脏,他到现在可能还活着呢。”
  我不禁怒从心起,真想向他脸上打一拳。这样应当审慎的话,怎好如此直说呢?摩斯坦小姐坐了下来,面色惨白。她说道:“我心里早已明白我父亲已经去世了。”
  他道:“我能尽量告诉您一切,并且还能主持公道;无论我哥哥巴索洛谬要说什么,我也是要主持公道的。今天您和您的两位朋友同来,我高兴极了,他们两位不只是您的保护人,还可以对我所要说的和所要做的事作个证人。咱们三人可以共同对付我哥哥巴索洛谬,可是咱们不要外人参加——不要警察或官方。咱们可以无需外人的干预而圆满地解决咱们自己的问题。如果把事情公开,我哥哥巴索洛谬是绝不会同意的。”他坐在矮矮的靠椅上,用无神的泪汪汪的蓝眼睛望着我们,期待着我们的回答。
  福尔摩斯道:“我个人可以保证,无论您说什么,我都不会向别人说。”
  我也点头表示同意。
  他道:“那好极啦!那好极啦!摩斯坦小姐,我可以不可以敬您一杯香梯酒或是透凯酒?我这里没有别的酒。我开一瓶①好不好?不喝?好吧,我想你们不会反对我吸这种有柔和的东方香味的烟吧。我有些神经紧张,我觉得我的水烟是无上的镇定剂。"他燃上大水烟壶,烟从烟壶里的玫瑰水中徐徐地冒了出来。我们三人环坐成一个半圆圈,伸着头,两手支着下巴,这个破怪而又激动的矮小的人,光光的头,坐在我们中间,局促不安地吸着烟。
  --------
  ①意大利产红葡萄酒。——译者注

  他道:“当我决意和您联系的时候,本想把我的住址告诉您,可是恐怕您不了解,带了不合适的人一同来。所以我才这样安排,叫我的仆人先和你们见面,我对他的临机应变的能力是十分信任的。我嘱咐他,如果情形不对,就不要带你们同来。我事先的慎重布置谅可得到您的谅解,因为我不愿和人来往,甚至可以说是个性情高傲的人,我觉得再没有比警察一类的人更不文雅的了。我天性不喜欢任何粗俗的人,我很少同他们接触。我的生活,你们可以看到,周围都是文雅的气氛,我可以自命为艺术鉴赏家,这是我的嗜好。那幅风景画确实是高罗特的真迹,有的鉴赏家也许会怀疑那幅萨尔瓦多·罗萨的①②作品的真伪,可是那幅布盖娄的画确是真品。我对现在的法③国派特别喜欢。”
  --------
  ①高罗特Corot:法国著名风景画家,1796年生于巴黎,1875年?

庥诎屠琛!??胝咦?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7
②萨尔瓦多·罗萨SalvatorRosa(1615—1673):拿波里的名画家、雕刻家、诗人及音乐家,生于拿波里附近的仑内拉。——译者注
  ③布盖娄Bouguereau:法国名画家。1825年生于拉·罗歇,1905年殁于同地,其出名作品多以宗教为主题。——译者注

  摩斯坦小姐道:“舒尔托先生,请原谅我。我被请来是因为您有话见教,时间已经不早,我希望咱们的谈话愈简短愈好。”
  他答道:“至少也要占些时候,因为咱们还要同到诺伍德去找我哥哥巴索洛谬去。咱们都要去,我希望咱们能胜过他。我以为合乎情理而采取的步骤他却不以为然,因此他对我很不满意,昨晚我和他曾经争辩了很久。你们想象不出他忿怒的时候,是一个多么难于对付的人。”
  我不免搀言道:“如果咱们还须去诺伍德,好不好咱们马上就动身。”
  他笑到耳根发红后,说道:“那样不太合适,如果突然陪你们去,我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呢。不,我必须事先作好准备,把咱们彼此的处境先谈一谈。头一件我要告诉你们的就是,在这段故事里还有几点连我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呢。我只能把我所知道的事实说给你们听。
  “我的父亲,你们会猜想到,就是过去在印度驻军里的约翰·舒尔托少校。他大约是在十一年前退休后,才到上诺伍德的樱沼别墅来住的。他在印度很发了些财,带来一大笔钱和一批贵重的古玩,还有几个印度仆人。有了这些好条件,他就买了一所房子,过着非常优裕的生活。我和巴索洛谬是孪生兄弟,我父亲只有我们这两个孩子。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摩斯坦上尉的失踪在社会上所引起的轰动,详情还是我们从报纸上读到的呢。因为我们知道他是父亲的朋友,所以常常无拘无束地在他面前讨论这件事。他有时也和我们揣测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我们丝毫也没有疑心到这整个的秘密却藏在他一个人的心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阿瑟·摩斯坦的结局。
  “可是我们确也知道有些秘密——有些恐怖的事——存在我父亲心里。他平常不敢一人独自出门,他还雇了两个拳击手为樱沼别墅看门。今天为你们赶车的威廉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过去是英国轻量级拳赛的冠军。我父亲从来不告诉我们他所怕的是什么,他对装有木腿的人尤其加意地戒备。有一次他用枪打伤了一个装木腿的人,后来证明了这人是个来兜揽生意的平常商贩,我们赔了一大笔养伤费才算了结。我哥哥和我先以为这不过是我父亲的一时冲动罢了,后来经过一桩一桩的事情,才使我们改变了看法。
  “一八八二年春间,我父亲接到了一封从印度来的信,这封信对他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在早餐桌上读完这封信后几乎晕倒,从那天气他就病倒了,一直到他死去。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从来也未发现,可是在他拿着这封信的时候,我从旁边看见信很短,而且字迹潦草。他多年患着脾脏肿大的病,这一下,病情很快就进一步地严重化了。到了四月底,医生断定他已没有希望了,叫我们到他面前听他最后的遗嘱。
  “当我们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呼吸急促地倚在高枕上面。他叫我们把门锁上,到床的两旁来。他紧握我们的手,因为痛苦难堪而又感情激动,所以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我们一件惊人的事。我现在试用他自己的话来向你们重述一遍。
  “他说:‘在我临终的时候,只有一件事象是一块石头似的压在我的心上,就是我对待摩斯坦孤女的行为实是遗憾。由于我一生不可宽恕的贪心,使她没能得到这些宝物——其中至少一半是属于她的。可是我也未曾利用过这些宝物——贪婪真是极愚蠢的行为。只要知道宝物藏在我身边,我就感到心满意足,再也舍不得分给别人。你们来看,在盛金鸡纳霜的药品旁边的那一串珠子项圈,虽然是我专为送给她而找出来的,就是这个我也是难以割舍的。我的儿子们,你们应当把阿格拉宝物公平地分给她。可是在我咽起以前决不要给她——就是那串项圈也不要给她,因为即使病重到我这种地步的人,也说不定还会痊愈呢。
  “他继续说:‘我要告诉你们摩斯坦是怎样死的。他多年以来,心脏就衰弱,可是他从未告诉过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在印度的时候,我和他经过一系列的惊破事故,得到了一大批宝物。我把这些宝物带回了英国。在摩斯坦到达伦敦的当天晚上,他就一直跑到这里来要他应得的那一份儿。他从车站步行到这里,是由现已死去的忠心老仆拉尔·乔达开门请进来的。摩斯坦和我之间因为平分宝物意见分歧,争辩得很厉害,摩斯坦在盛怒之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随后忽然把手放在胸侧,面色阴暗,向后跌倒,头撞在宝箱的角上。当我弯腰扶他的时候,使我感到万分惊恐,他竟已死了。
  “我在椅子上坐了好久,精神错乱,不知如何是好。开始时我自然也想到应该报告警署,可是我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我恐怕无法避免要被指为凶手。他是在我们争论当中断气的,他头上的伤口对我更是不利。还有,在法庭上未免要问到宝物的来源,这更是我特别要保守秘密的。他告诉过我: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来这里。因此这件事似乎没有叫别人知道的必要。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8
“当我还在考虑这件事的时候,抬起头来,忽然看见仆人拉尔·乔达站在门口。他偷偷地走了进来,回手闩了门,说道:"主人,不要害怕。没有人会知道你害死了他。咱们把他藏起来,还有谁能知道呢?"我道:“我并没有害死他。"拉尔·乔达摇头笑道:“主人,我都听见了,我听见你们争吵,我听见他倒了下去,可是我一定严守秘密。家里的人全都睡着了。咱们把他掩埋起来吧。"这样就使我决定了。我自己的仆人还不能相信我,我还能希望十二个坐在陪审席上的愚蠢的商人会宣告我无罪吗?拉尔·乔达和我当天晚上就把尸身掩埋了,没有几天,伦敦报纸就都登了摩斯坦上尉失踪的疑案。从我所说的过程中你们可以知道,摩斯坦的死亡很难说是我的过失。我的错误是除了隐藏尸身外还隐藏了宝物,我得到了我应得的宝物,还霸占了摩斯坦的一份,所以我希望你们把宝物归还给他的女儿。你们把耳朵凑到我的嘴边来。宝物就藏在……'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面色突变,他的两眼向外注视,他的下颏下坠,用一种令我永不能忘的声音喊道:‘把他赶出去!千万把……千万把他赶出去!'我们一起回头看他所盯住的窗户。黑暗里有一个面孔正向我们凝视。我们可以看见他那在玻璃上被压得变白的鼻子。一个多毛的脸,两只凶狠的眼睛,还有凶恶的表情。我们兄弟二人赶紧冲到窗前,可是那个人已经不见了。再回来看我们的父亲,只见他头已下垂,脉搏已停。
  “当晚我们搜查了花园,除了窗下花床上的一个鲜明的脚印以外,这个不速之客并未留有其他痕迹。但是只根据这一点迹象,我们或者还会猜疑那个凶狠的脸是出于我们的幻想。不久,我们就另外得到了更确切的证明,原来在我们附近有一帮人对我们正在进行秘密活动。我们在第二天早晨发现了父亲卧室的窗户大开,他的橱柜和箱子全都经过了搜查,在他的箱子上钉着一张破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四个签名'。这句话怎样解释和秘密来过的人是谁,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我们所能断定的只是:虽然所有的东西全都被翻动过了,可是我父亲的财物并没有被窃。我们兄弟二人自然会联想到,这回事情和他平日的恐惧是有关联的,但仍然还是一个完全不能了解的疑案。”
  这矮小的人重新点着了他的水烟壶,深思地连吸了几口。我们坐在那里,全神贯注地听他述说这个离破的故事。摩斯坦小姐在听到他叙述到关于她父亲死亡的那一段话时,面色变得惨白。为了怕她会晕倒,我轻轻地从放在旁边桌上的一个威尼斯式的水瓶里倒了一杯水给她喝,她方才恢复过来。歇洛克·福尔摩斯靠在椅上闭目深思。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不禁想到:就在今天他还说人生枯燥无聊呢。在这里至少有一个问题将要对他的智慧做一次最大的考验。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对我们这个看看,那个看看,由于他叙述的故事所给我们的影响,他显然觉得自豪,他继续吸着水烟壶又说了下去。
  他道:“你们可以想象得到,我哥哥和我由于听到我父亲所说的宝物,全都感到十分兴奋。经过好几个礼拜,甚至好几个月的工夫,我们把花园的各个角落全都挖掘遍了,也没有寻到。想到这些宝物收藏的地方竟留在他临终的口中,未免使人发狂。我们从那个拿出来的项圈就可以推想到这批遗失的宝物是多么贵重了。关于这串项圈,我的哥哥巴索洛谬和我也曾经讨论过。这些珠子无疑地是很值钱的,他也有点难以割舍。当然,在对待朋友方面,他也有点象我父亲一样的缺点。他又想到,如果把项圈送人,可能会引起些无谓的闲话,最后还可能给我们找来麻烦。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有劝我哥哥由我先把摩斯坦小姐的住址找到,然后每隔一定时间给她寄一颗拆下来的珠子,这样至少也可以使她的生活不致发生困难。”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29
我的同伴诚恳地说道:“真是好心眼啊,您这样做是太感人了。”
  这矮小的人不以为然地挥手道:“我们只是你们的财产的保管者,这是我的看法!可是我哥哥的见解和我不同。我们自己有很多财产,我也不希望再多。再说对于这位年轻小姐做出卑鄙的事也是情理难容的。'鄙俗为罪恶之源'这句法国谚语是很有道理的。由于弟兄双方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不同,最后只好和他分居,我带着一个印度仆人和威廉离开了樱沼别墅。昨天我发觉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宝物已经找到了。我才立刻和摩斯坦小姐取得了联系,现在只剩了咱们一起到诺伍德去向他追索咱们应得的一份宝物了,昨晚我已经把我的意见向我哥哥巴索洛谬说过了。也许咱们不是他所欢迎的客人,可是他同意在那里等着咱们。”
  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的话说完了,坐在矮椅子上手指不住地抽动。我们全都默无一言,我们的思想全都集中在这个破异事件的发展上面。福尔摩斯第一个站了起来。
  他说:“先生,您从头到尾做的全都很圆满,也许我们还可以告诉您一些您还不知道的事情作为报答呢。可是正如摩斯坦小姐方才所说的,天色已晚了,咱们还是赶办正事要紧,不要再迟了。”
  我们的新朋友盘起水烟壶的烟管,从幔帐后面拿出一件羔皮领袖的又长又厚的大衣。虽然晚上还很闷热,他却从上到下紧紧地扣上了钮扣,最后戴上一顶兔皮帽子,把帽沿扣过耳朵,除了他那清瘦的面孔以外,他的身体任何部分都已遮盖起来。当他引导我们走出甬道的时候,他道:“我的身体太弱,我只好算一个病人了。”
  我们的车在外面等候着,对我们的出行显然早已作了准备,因为马夫立即赶车急行起来。塞笛厄斯不断地谈话,声音高过了辚辚的车轮声。
  他道:“巴索洛谬是个聪明人,你们猜猜他怎样找到宝物的?他最后的结论断定宝物是藏在室内。他把整所房子的容积都计算出来,每个角落也小心量过了,没有一英寸之地被他漏算的。他最后发现了这所楼房高度是七十四英尺,可是他把所有的各个房间的高度都分别衡量了。用钻探方法,确定了楼板的厚度,再加上室内的高度,总共也不过是七十英尺。一共差了四英尺。这个差别只有在房顶上去找。他在最高一层房屋的用板条和灰泥修成的天花板上打穿了一个洞。在那儿,一点也不错,就在上面找到了一个封闭着的、任何人也不知道的屋顶室。那个宝物箱就摆在天花板中央的两条椽木上。他把宝物箱从洞口取了下来,发现了里边的珠宝。他估计这批珠宝的总值不下五十万英镑。”
  听到了这个庞大的数字,我们睁大了眼睛互相望着。如果我们能够代摩斯坦小姐争取到她应得的那一份,她将立刻由一个起穷的家庭教师变成英国最富的继承人了。当然,她的忠实的朋友们全都应当替她欢喜,可是我,惭愧的很,我的良心被我的自私心遮住了,我心上象有一块重石压着。我含含糊糊地说了几句道贺的话,然后垂头丧平地坐在那里,俯首无言,后来甚至连我们新朋友所说的话也充耳不闻了。他显然是一个忧郁症的患者,我渺茫地记得好象他说出了一连串的症状,并从他的皮夹里拿出了无数的秘方,希望我对他这些秘方的内容和作用作一些解释,我真希望他把我那天晚上对他的回答全都忘掉。福尔摩斯还记得听到我叮嘱他不要服用两滴以上的蓖麻油和建议他服用大剂量的番木鳖硷作为镇定剂。①不管怎么样吧,直到车骤然停住,马车夫跳下车来把车门打开的时候,我才算松了一口气。①番木鳖硷(Strychnine)俗称士的年或士的宁,是一种剧毒性生物硷,在医药上用作神经兴奋剂。——译者注
  当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扶她下车的时候,他说道:“摩斯坦小姐,这就是樱沼别墅。”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1
五 樱沼别墅的惨案

  我们达到今晚冒险历程的最后阶段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钟了。伦敦的雾气已经消失,夜景清幽,和暖的西风吹开了乌云,半圆的月亮时常从云际透露出来。已经能够往远处看得很清楚了,可是塞笛厄斯·舒尔托还是拿下了一只车灯,为的是把我们的路照得更亮一些。
  樱沼别墅建筑在一起广场上面,四周围绕着很高的石墙,墙头上面插着破碎的玻璃片。一个窄窄的钉有铁夹板的小门是唯一的出入口。我们的向导在门上砰砰地敲了两下。
  里边一个粗暴的声音问道:“谁?”
  “是我呀,麦克默多。这时候到这里来的还有哪个?”
  里边透出了很抱怨的声音,接着有钥匙的响声。门向后敞开,走出个矮小而健壮的人,提着灯笼,站在门内。黄色的灯光照着他向外探出的脸和两只闪闪多疑的眼睛。
  “塞笛厄斯先生,是您吗?可是他们是谁?我没有得到主人的命令不能请他们进来。”
  “不能请他们进来?麦克默多,岂有此理!昨天晚上我就告诉了我哥哥今天要陪几位朋友来。”
  “塞笛厄斯先生,他今天一天也没有出屋子,我也没有听到吩咐。主人的规矩您是知道的,我可以让您进来,您的朋友暂时等在门外吧。”
  这是没有想到的一着!塞笛厄斯·舒尔托瞪着他,似乎很窘。他喊道:“你太不象话啦!我保证他们还不行吗?这里还有一位小姐,她总不能深夜里等在街上啊。”
  守门的仍然坚持地说道:“塞笛厄斯先生,实在对您不起,这几位或许是您的朋友,可不是主人的朋友。主人给我工钱就为的是让我尽到守卫的责任,是我的职责,我就应当尽到。您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得。”
  福尔摩斯和蔼地喊道:“麦克默多,你总该认得我呀!我想你不会把我忘记的。你不记得四年以前在爱里森场子里为你举行拳赛,和你打过三个回合的那个业余拳赛员吗?”
  这拳击手嚷道:“是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的老天!我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与其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您干脆给我下颏底下来上您那拿手的一拳,那我早就认得您是谁啦!啊,您是个有天才然而是自暴自弃的人,您真是那样的人!如果您继续练下去,您的造诣是不可限量的呀!”
  福尔摩斯向我笑道:“华生,你看,即使我一事无成,至少我还能找到一种职业呢。咱们的朋友一定不会让咱们在外边受冻了。”
  他答道:“先生,请进来吧!连您的朋友全请进来吧!塞笛厄斯先生,实在是对不起,主人命令很严,必须知道您的朋友是谁,我才敢请他们进来。”
  进门就是一条铺石子的小路,曲折穿过一起荒凉的空地,直通到隐在丛树里的一所外形方整而构造平常的大房子。枝叶遮蔽得异常阴森,只有一翧E月光照到房子的一角,照在顶楼上面的窗上。这样大的房子,阴惨沉寂到使人不寒而栗,就连塞笛厄斯·舒尔托也有些局促不安起来,所提的灯在他手里颤动得发出了响声。
  他道:“我实在不明白,这里一定出了事。我明明告诉过巴索洛谬,咱们今天晚上来,可是他的窗户连灯亮都没有。我真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
  福尔摩斯问道:“他平日就这样地戒备吗?”"是的,他沿袭了我父亲的习惯。您知道,他是我父亲的爱子,我有时还想,我父亲告诉他的话比告诉我的多。那被月光照着的就是巴索洛谬的窗户。窗户被月光照得很亮,可是我想里边没有灯光。”
  福尔摩斯道:“里边是没有灯光,可是在门旁那个小窗里有闪亮的灯光。”
  “啊,那是女管家的房间。那就是博恩斯通老太太屋的灯光。她会把一切情况告诉咱们。请你们在此稍候一下,因为她事先不知道,如果咱们一同进去,也许她会觉得破怪。可是,嘘!那是什么?”
  他把灯高高举起,手抖得使灯光摇摇不定。摩斯坦小姐紧握着我的手腕,我们极其紧张地站在那里,心跳得普通普通地侧耳倾听着。深夜里,从这所巨大漆黑的房子里不断地发出一阵阵凄惨恐怖的女人喊叫的声音。
  塞笛厄斯说道:“这是博恩斯通太太的声音,这所房子里只有她一个女人。请等在这里,我马上就回来。"他赶紧跑到门前,用他习惯的方法敲了两下。我们看见有一个身材高高的妇人,好象见了亲人一般地请他进去了。
  “哦,塞笛厄斯先生,您来得太好啦!您来得太巧啦!哦,塞笛厄斯先生!"这些喜出望外的话,一直等到门关上以后,还能隐约听到。
  福尔摩斯提着向导给我们留下的灯笼,缓缓地、认真细致地查看着房子的四周和堆积在空地上的大堆垃圾。摩斯坦小姐和我站在一起,她的手紧握在我的手里。爱情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们两人在前一天还没有见过面,今天双方也没有说过一句情话,可是现在遇有患难,我们的手就会不约而同地紧握在一起。后来我每想起这件事来就感到有趣,不过当时的动作似乎是出于自然而不自觉,后来她也常常告诉我说,当时她自己的感觉是:只有依傍着我才能得到安慰和保护。我们两人如同小孩一样,手拉着手站在一起,四周的危险全不在意,心中反觉得坦然无惧。
  她向四周张望着说道:“这真是个破怪的地方!”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3
“好象全英国的鼹鼠都放到这里来了。我只在白拉莱特附近的山边看见过相同的景象,当时探矿的正在那里钻探。”
  福尔摩斯道:“这里也是经过多次的挖掘啊,留下了寻找宝物的痕迹。你不要忘记,他们费了六年的工夫来寻找。无怪乎这块地好象砂砾坑一样。”
  这时候房门忽然敞开,塞笛厄斯·舒尔托向外跑出,两手向前,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他叫道:“巴索洛谬一定出了事儿了!怕死我了!我的神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他确是万分恐惧。在他那从羔皮大领子里露出来的、痉挛的、没有血色的脸上,表情就象一个惊骇失措奔逃求救的小孩子一样。
  福尔摩斯坚决、干脆地说道:“咱们进屋里去。”
  塞笛厄斯恳求道:“请进去!请进去!我真不知如何是好了!”
  我们随着他走进甬道左边女管家的屋子里。这个老太太正在惊魂不定地在屋里踱来踱去,可是一看见摩斯坦小姐就好象得到了安慰似的。
  她感情激动地向摩斯坦小姐哭诉道:“老天爷,看您这副温柔安静的脸多好!看见了您,我觉得好多了!我这一天呀,真是够受的!”
  我的同伴轻轻地抚拍着她的皱手,低声地说了几句温柔的、安慰她的话。老太太苍白的脸渐渐地恢复过来了。
  她解释道:“主人自己锁上房门也不和我答话,一整天我在这里等他叫唤。他倒是常常喜欢一个人呆着,可是一个钟头以前,我恐怕出事,我上楼从钥匙孔往里偷看了看。您一定要上去一趟,塞笛厄斯先生,您一定要自己去看一看!十年来,无论是巴索洛谬先生喜欢的时候还是悲痛的时候,我都看见过,可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象他现在这副面孔。”
  歇洛克·福尔摩斯提着灯在前引路,塞笛厄斯吓得牙齿相击、两腿哆嗦,亏得我搀扶着他,才一同上了楼。福尔摩斯在上楼时,两次从口袋里拿出放大镜,小心地验看那些留在楼梯棕毯上的泥印。他慢慢地一级一级地走上去,低低地提着灯,左右地细细观察。摩斯坦小姐留在楼下,和惊恐的女管家做伴。
  上了三节楼梯,前面就是一条相当长的甬道,右面墙上悬挂着一幅印度挂毯,左边有三个门。福尔摩斯仍旧一边慢走一边有系统地观察着。我们紧随在后面,我们的长长的影子投在身后的甬道上。第三个门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了。福尔摩斯用力敲门,里面没有回应;他又旋转门钮,用力推门,也推不开。我们把灯贴近了门缝,可以看见里面是用很粗的门锁倒闩着的。钥匙已经过扭转,所以钥匙孔没有整个地被封闭起来。歇洛克·福尔摩斯弯下腰从钥匙孔往里看了看,立刻又站起来,倒吸了一大口气。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样激动。他说:“华生,这儿确实是有点可怕,你来看看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钥匙孔往里一望,吓得我立刻缩了回来。淡淡的月光直照屋内,隐约中有一张好象挂在半空中的脸在向我注视,脸以下都浸在黑影里。这个脸和我们的伙伴塞笛厄斯的脸完全一样,同样的光亮的秃顶,同样的一撮红发,同样的无血色的脸,可是表情是死板板的。一种可怕的狞笑,一种不自然露出牙齿的笑。在这样沉寂和月光照耀之下的屋里,看到这样的笑脸,比看到愁眉苦脸的样子更使人毛骨悚然。屋里的脸这样同我们那矮小的朋友相像,我不免回过头来看看他是否还在身边。我忽然又想起来他曾经说过,他和他哥哥是孪生兄弟。
  我向福尔摩斯说道:“这太可怕啦,怎么办呢?”
  他答道:“门一定要打开。"说着就对着门跳上去,把全身重量都加到锁上。门响了响,可是没有推开。我们就一起合力猛冲,这次砰的一声,门锁断了,我们已进入了巴索洛谬的屋里。
  这间屋子收拾得好象是化学试验室。对着门的墙上摆着两层带玻璃塞的玻璃瓶子。桌子上摆满了本生灯、试验管和蒸馏气。墙的一角有许多盛着酸类的瓶子,外面笼着藤络。其中一起似乎已经破漏,流出来一股黑色的液体。空气中充满了一种特别刺鼻的柏油气味。屋的一边,在一堆散乱的板条和灰泥上,立着一副梯子,梯子上面的天花板上有一个洞,大小可以容人出入。梯子下面有一卷长绳,零乱地盘放在地上。
  在桌子旁边的一张有扶手的木椅上,坐着房间的主人,头歪在左肩上,面露惨笑。他已变得僵冷,显然是已经死去很久了。看来不只他的面孔表情特别,就是他的四肢也蜷曲得和AE絓f1常死人不同。他那扶在桌子上的一只手旁边,放着一个破怪的器具——一个粗糙的棕色木棒,上面用粗麻线捆着一块石头,象是一把锤子。旁边放着一张从记事簿上撕下来的破纸,上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福尔摩斯看了一眼,递给了我。
  他抬起眉毛来说道:“你看看。”
  在提灯的灯光下,我惊恐地看见上面写着"四个签名"。
  我问道:“天哪,这,这是怎么回事呀?”
  他正弯腰检验尸身,答道:“谋杀!啊!果然不出我所料,你看!”他指着刚刚扎在尸体的耳朵上面头起里的一根黑色长刺。
  我道:“好象是一根荆刺。”
  “就是一根荆刺。你可以把它拔出来。可是小心着点,这根荆刺上有毒。”
  我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拔了出来。荆刺刚刚取出,伤口已经合拢,除去一点点血痕能说明伤口所在之外,很难找出任何遗留下来的痕迹。
  我道:“这件事对我说来完全离破难解,不只没搞明白,反而更胡涂了。”
  他答道:“正相反,各个环节都清楚了,我只要再弄清几个环节,全案就可以了然了。”
  我们自从进屋以后差不多已经把我们的同伴忘记了。他还站在门口,还是那样地哆嗦和悲叹着。忽然间,他失望地尖声喊了起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4
他道:“宝物全部都丢了!他们把宝物全抢去了!我们就是从那个洞口里把宝物拿出来的,是我帮着他拿下来的!我是最后看见他的一个人!我昨晚离开他下楼的时候,还听见他锁门呢。”
  “那时是几点钟?”
  “是十点钟。现在他死了,警察来后必定疑心是我害死他的,他们一定会这样疑心的。可是你们二位不会这样地想吧?你们一定不会想是我把他害死的吧?如果是我把他害死的,我还会请你们来吗?唉呀,天哪!唉呀,天哪!我知道我要疯了!”他跳着脚,狂怒得痉挛起来。
  福尔摩斯拍着他的肩,和蔼地说道:“舒尔托先生,不要害怕,您没有害怕的理由。姑且听我的话,坐车去警署报案,您答应一切都协助他们,我们在这里等到您回来。”
  这矮小的人茫然地遵从了福尔摩斯的话,我们听见他蹒跚地摸着黑走下楼去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4
六 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福尔摩斯搓着两手说道:“华生,现在咱们还有半个钟头的时间,咱们要好好地利用。我已经告诉过你,这个案子差不多完全明白了,可是咱们不要过于自信,以免搞出错来。现在看着似乎简单,其中或许还藏有更玄奥的事情呢。”
  我不由得问道:“简单?”
  他好象老教授在对学生们讲解般地说道:“当然很简单!请你坐在屋角那边,别叫你的脚印把证据弄乱了。现在开始工作吧!头一件,这些人是怎么进来的?怎么走的?屋门从昨晚就没有开过。窗户怎样?"他提着灯往前走着,不象在和我说话,简直是在自言自语地大声嘟哝着:“窗户是从里面关牢的。窗框也很坚固。两旁没有合叶。咱们把它打开。近旁没有雨水漏管。房顶也离得很远。可是有人在窗台上站过。昨晚下过小雨。窗台这儿有一个脚印。这儿有一个圆的泥印,地板上也有一个,桌旁又有一个。华生,看这儿!这真是个好证据。”
  我看了看那些清楚的圆泥印,说道:“这不是脚印。”"这是我们更重要的证据。这是一根木桩的印痕。你看窗台上是靴子印……一只后跟镶有宽铁掌的厚靴子,旁边是木桩的印迹。”
  “这就是那个装有木腿的人。”
  “没有错。可是另外还有一个人……一个很能干、很灵活的同谋。医师,你能从那面墙爬上来吗?”
  我探头向窗外看看。月光还很亮地照射着原来的那个屋角。我们离地至少有六丈多高,墙上连一个能够插脚的砖缝都没有。
  我答道:“从这儿绝对无法往上爬。”
  “如果没有帮忙的,是爬不上来的。可是譬如这里有你的一位朋友,用搁在屋角那里的那条粗绳,一头牢系在墙上的大环子上,另一头扔到你手里,我想只要你是个有力气的人,就是装着木腿、也可以缘着绳子爬上来的。你下去的时候自然也可依法炮制,然后你的同党再把绳子拉上来,从环子上解下来,关上窗户,从里面拴牢,再从来路逃走。"他指着绳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那个装木腿的朋友虽然爬墙的技术不坏,但不是一个熟练的水手。他的手可不象惯于爬桅的水手的掌皮那样坚韧。我用放大镜发现了不只一处的血迹,特别是在绳的末端更是明显。我可以断定,他在缘绳而下的时候,速度快得竟把他的手掌皮磨掉了。”
  我道:“这都不错,可是事情愈搞愈奥妙了。谁是他的同谋呢?他又是怎么进来的呢?”
  福尔摩斯沉思着重复说道:“不错,还有那个同谋!这个人确有些有趣的情形。他把这案子搞得很不平凡。我想这个同谋给我国的犯罪方式又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可是在印度有过先例,如果我没有记错,在森尼干比亚曾发生过同样的情形。”
  我反复地问道:“那么究竟他是怎么进来的呢?门是锁着的,窗户又够不着,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
  他答道:“我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但是烟囱太窄,不能通过。”
  我追问道:“到底是怎么样呢?”
  他摇头说道:“你总是不按着我的理论研究。我不是曾经和你说过多少次吗,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吗?咱们知道,他不是从门进来的,不是从窗进来的,也不是从烟囱进来的。咱们也知道他不会预先藏在屋里边,因为屋里没有藏身的地方,那么他是从哪里进来的呢?”
  我嚷道:“他从屋顶那个洞进来的。”"当然是从那个洞进来的了,这是毫无疑义的。你给我提着灯,咱们到上边的屋子里去察看一下——就是到发现藏着宝物的那间屋子去。”
  他登上梯子,两手按住了椽木,翻身上了屋顶室。他俯身朝下接过灯去,我也随着上去了。
  这间屋顶室大约有十英尺长,六英尺宽。椽木架成的地板中间铺了些薄板条,敷了一层灰泥。我们走路时必须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呈尖形,也就是这所房子的真正屋顶了。屋里没有陈设,多年的尘土,积得很厚。
  歇洛克·福尔摩斯把手扶在斜坡的墙上说道:“你看,这就是一个通屋顶外面的暗门,我把这个暗门拉开,外面就是坡度不大的屋顶,这就是第一个人的来路,咱们找一找,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能说明他个人特征的痕迹。”
  他把灯往地板上照着,今晚我又第二次看到在他脸上出现的惊破表情。我随着往他所注视的地方看去,也被吓得全身发起冷来。地上满都是没有穿鞋的赤足脚印,一一很清楚,很完整,可是不及平常人脚的一半大。
  我轻轻地说道:“福尔摩斯,一个小孩子做了这样怕人的勾当!”
  他神色略定以后说道:“起初我也是吃了一惊,其实这件事是很平常的。我一时忘记了,我本当预料到的。这里没有什么可搜查的了,咱们下去吧。”
  我们回到下面屋里,我急急问道:“你对于那些脚印的见解是怎样的呢?”
  他有些不耐烦地答道:“华生,请你自己分析分析吧。你知道我的方法,依法实践,然后咱们互相参证结论,彼此也可以多得些经验。”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5
我回答道:“在这些事实上面,我想不出什么来。”
  他不假思索地说道:“不久就会完全明白了。我想这里也许没有什么重要之处了,但是我还要看一看。"他拿出他的放大镜和气尺,跪在地上。他那细长的鼻子,离地只有几英寸,他那圆溜溜发光的眼睛和鸟眼一般。他在屋里来回地度量、比较和察看着。他那动作的敏捷、无声和鬼祟真象一只熟练的猎犬在找寻气味。我不禁联想到:如果他把精力和聪明不用于维护法律而去犯法的话,他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啊!他一面侦查,一面自言自语着,最后他突然发出一阵欢喜的呼声。
  他说:“咱们真走运,问题不大了。第一个人不幸踏在木馏油①上面。你可以看见,在这难闻的东西的右边,有他的小脚印。这盛油的瓶子裂了,里边的东西流了出来。”
  --------
  ①木馏油:又名杂酚油,是由煤焦油中提出来的一种气味极浓的酚油,供防腐和医疗用。——译者注

  我问道:“这又作什么解释呢?”
  他道:“没有别的,不过咱们就要捉到他罢了。我知道:一只狗凭着嗅觉能够顺着气味寻到尽头;狼群循着气味就可以找到食物,那么一只经过特别训练的猎犬追寻这么强烈的气味,不是更容易吗?这是个定理,结果定然是……可是,喂!警察们到了。”
  从下面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谈话声和关门的声音。
  福尔摩斯道:“乘他们还没有上来的时候,你用手摸一摸尸身的胳臂,还有他的两条腿。你有什么感觉?”
  我答道:“肌肉坚硬得象木头一样。”
  “正是。是极端强烈的'收缩',比普通的'死后强直'还要厉害,再加上脸部的歪斜和惨笑,你作何结论呢?”
  我答道:“中了植物性生物硷的剧毒——一种类似番木鳖硷,能造成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而致死的。”
  “我一发现他那面部肌肉收缩的情形,就想到是中剧毒的现象。进屋以后我就马上设法弄清这毒物是如何进入体内的。你也看见我发现了那根不费力就能扎进或者射入他头起的荆刺。似乎死者当时是直坐在椅上,你看那刺入的地方正对着那天花板的洞。你再仔细看看这根荆刺。”
  我小心地把它拿在手里对着灯光细看。是一个长而尖的黑刺,尖端上有一层发亮的好象是一种干了的胶质的东西。较钝的那一头,是被刀削过的。
  他问道:“是生长在英国的荆刺吗?”
  “绝对不是的。”
  “有了这些资料,你就应当能作出合理的结论来。这是主要之点,其余的更容易解决了。”
  他说话的时节,脚步声已经来到甬道。一个穿灰衣的胖子走进屋内。他的面色发红,身材魁伟,多血的体质,从肿胀的凸眼泡中间露出了一对小小的闪烁的眼睛。后面紧随着一个穿制服的警长和还在那里发抖的塞笛厄斯·舒尔托。
  他喊道:“这成什么样子!这成什么样子!这些人都是谁?这屋子里简直热闹得都象养兔场了。”
  福尔摩斯静静地说道:“埃瑟尔尼·琼斯先生,我想您一定还记得我吧?”
  他喘息未定地说道:“当然还记得的!你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记得您,记得您的!我忘不了那次您怎么向我们演说关于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和推论结果。您确实把我们引入了正轨,但是您也应当承认,那次主要还是靠了运气好,而不是因为有了正确的指导才破的案。”
  “那是一个很简单很容易理解的案子。”
  “啊,算了吧!算了吧!用不着不好意思承认。可是这是怎么一回事?太糟糕了!太糟糕了!事实都摆在这里,不需要用理论来推测了。真是运气,我正为了别的案子来到诺伍德!报案时我正在分署。您以为这个人是怎样死的呢?”
  福尔摩斯冷冷地答道:“啊,这个案子似乎不需要我的理论。”
  “不需要,不需要。可是我们还不能不承认,您有时真能一言中'的'。可是据我了解,门是锁着的,五十万镑的宝物丢失啦。窗户的情形怎么样呢?”
  “关得很牢,不过窗台上有脚印。”
  “好啦,好啦。如果窗户是关着的,这脚印就与本案无关了,这是常识。这个人也许是在盛怒之下死的,可是珠宝又遗失了。哈!我有了一个解释。有时我也常能灵机一动呢。警长,你先出去,您,舒尔托先生,也出去,您的医生朋友可以留在这里。福尔摩斯先生,您想这是怎么一回事?舒尔托他自己承认过昨晚和他哥哥在一起。他哥哥是在盛怒之下死的,于是舒尔托就借机把珠宝拿走了。您看怎么样?”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5
“这个死人还很细心地起来把门倒锁上。”
  “哼!这里确实有个破绽。咱们根据常识来想想看。这个塞笛厄斯曾和他哥哥在一起,哥俩有过争吵,这是我们知道的。哥哥死了,珠宝丢了,这个我们也是知道的。塞笛厄斯走后就再没有人看见过他哥哥了,他的床也没有人睡过,塞笛厄斯显然是万分的不安,他的情形也很不对头。您看我是在向塞笛厄斯四面夹攻,他也就难逃法网了。”
  福尔摩斯道:“您还没有知道全部的事实呢!这个我有理由认为是有毒的木刺,是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来的,伤痕还可以看得出来。这张纸,您看,是这样写的,是由桌上捡到的,一旁还有这根古怪的镶石头的木棒。这些东西您怎么把它适应到您的理论上去呢?”
  这个胖侦探神气活现地说道:“各方面都证实了。满屋全是印度古玩,如果这个木刺有毒,旁人能利用它杀人,塞笛厄斯一样也能利用它来杀人,这张纸不过是一种欺骗的戏法罢了,故弄玄虚。唯一的问题是:他是怎样出去的呢?啊!当然喽,这个房顶上有一个洞。”
  他的身子笨重,费了很大片力才爬上了梯子,从洞口挤进了屋顶室。紧跟着我们就听见他高兴地喊着说他找到了通屋顶的暗门。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道:“他有时也能发现些证据,有时也有些模模糊糊的认识。法国老话:‘和没有思想的愚人更难相处。”埃瑟尔尼·琼斯从上边下来,说道:“你看,还是事实胜于理论。我的看法完全证实了:有一个暗门通屋顶,暗门还是半开的。”
  “那暗门是我开开的。”
  “啊,不错!那么您也看见暗门了。"他好象有些沮丧,“好吧,不论是谁发现的,反正是说明了凶手逃走的路径。警长!”
  甬道里有声音答应道:“有!官长。”
  “叫舒尔托先生进来。舒尔托先生,我有责任告诉您,您所要说的任何话全可能对您不利。为了您哥哥的死亡,我代表政府逮捕您。”
  这个可怜的矮小的人,举起手来望着我们两人叫道:“你们看怎么样?我早就料到的。”
  福尔摩斯说道:“舒尔托先生,不要着急,我想我是能够为您洗清一切的。”
  这位侦探立即反驳道:“大理论家先生,不要随随便便就答应,事实恐怕不象您想的那样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只要洗清他,我还要奉赠您昨晚曾到这间屋里来的两个凶手之中的一个人的姓名和特征。他的姓名——我有理由认为是叫做琼诺赞·斯茂。他的文化程度很低,个子不大,人很灵活,右腿已断去,装了一只木腿。木腿向里的一面已经磨去了一块。他左脚的靴子下面有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着铁掌。他是个中年人,皮肤晒得很黑,从前还是个囚犯。这些情况和不少由他手掌上剥落的皮或者对您是有帮助的。那另外的一个……”
  埃瑟尔尼·琼斯,看来显然是被另一人的正确性所打动了,可是他仍用着嘲笑的态度问道:“不错,那另外一个人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来,答道:“是个很古怪的人,我希望不久就可以把这两个人介绍给您。华生,请到这边来,我和你说句话。”
  他引我到楼梯口,说道:“这件意外的事几乎弄得咱们把到这里来的原意都忘记了。”
  我答道:“我也想到了,摩斯坦小姐留在这个恐怖的地方是不合适的。”
  “你现在就送她回去。她住在下坎伯韦尔,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里,离这儿不远。假使你愿意再来,我可以在这里等你。可是你太累了吧?”
  “一点儿也不累,我得不到这回事的真相是不能休息的。我也曾经历过危难,可是说实话,今天晚上这一系列的怪事,把我的神经都搅乱了。已经到了这个阶段,我愿意帮助你结案。”
  他答道:“你在这里对我帮助很大,咱们要单独进行,让这个琼斯愿意怎样干就干他的去吧。你送摩斯坦小姐回去以后,请你到河边莱姆贝斯区品琴里三号——一个做鸟类标本的瓶子右边的第三个门,去找一个叫做谢尔曼的人。他的窗上画着一只鼬鼠抓着一只小兔。把这个老头儿叫起来,告诉他我向他借透比用一用,请你把透比坐车带回来。”
  “透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破特的混血狗,嗅觉极灵。我宁愿要这只狗的帮忙,它比全伦敦的警察还要得力得多呢。”
  我道:“我一定把它带回来。现在已经一点钟了,如果能换一起新马,三点钟以前我一准返回。”
  福尔摩斯道:“我同时还要从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里弄些新材料。塞笛厄斯先生曾告诉过我,那个仆人住在旁边那间屋顶室。回来再研究这伟大琼斯的工作方法,再听听他的挖苦吧。'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歌德的话总是这样简洁有力。”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6
七 木桶的插曲

  我坐着警察坐来的马车送摩斯坦小姐回家。她是个天使一样可爱的妇女,在危难之中,只要旁边有比她更脆弱的人,她总是能够保持镇定的。当我去接她回去的时候,她还精神地安坐在惊恐的女管家身旁。可是她坐进车里以后,经过了这一夜的离破惊险,就再也忍耐不住了。先是晕倒,后来又嘤嘤地哭泣。事后她曾责备我说,那晚一路上我的态度未免太冷淡无情。可是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斗争和强自抑制的痛苦呢。正象我们在院中手握手的时节,我对她的同情和爱已经流露出来。我虽然饱经世故,若是没有经过象这一晚的遭遇,我也难以认识到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在当时,有两桩事使我难以开口:一是因为她正在遭受困难,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倘若冒昧向她求爱,未免是乘人之危;再说更使我为难的就是,如果福尔摩斯真能破案,她得到宝物,就要变成巨富,我这个半俸的医师乘着这个和她亲近的方便机会而向她求爱,这还能够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吗?她会不会把我看成了一个粗鄙的淘金者?我不能叫她心里产生这种不良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实在是我们二人中间的障碍物啊。
  差不多深夜两点钟我们才到达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中。仆役们早已入睡,可是弗里斯特夫人对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这件事非常关心,所以她还坐在灯下等候着摩斯坦小姐,是她亲自给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中年妇人,举止大方。她用胳臂亲切地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还象慈母般地温言慰问着,真给我心中无限的快慰。可见摩斯坦小姐在这里的身分显然不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介绍后,弗里斯特夫人诚恳地请我进去稍坐,并要求我告诉她今晚的破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还有重要的使命,并且答应她今后一定要把案情的进展随时前来报告。当我告辞登车以后,我存心回过头去看了一眼,我仿佛看见她们两个手拉手的端庄的身影立在台阶上,还隐约看见半开着的房门、从有色玻璃透出来的灯光、挂着的风雨表和光亮的楼梯扶手。在这种烦闷的时候,看见这么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的景象,心神也就畅快得多了。对于今晚所遭遇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前途离破黑暗。当马车行驶在被煤气路灯照着的寂静的马路上的时候,我重新回忆起这一连串的情节。已经搞清楚了的基本问题是:摩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和摩斯坦小姐所接的信。所有这些事件,我们都已大体明确了。但是这些事件竟将我们引向更深、更凄惨的、奥秘的境界里去:印度的宝物,摩斯坦上尉行李中的怪图,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宝物的发现和紧跟着就发生了的宝物发现者的被害,被害时的各种怪象,那些脚印,破异的凶器,在一张纸上所发现和摩斯坦上尉的图样上相同的字。这可真是一串错综复杂的情节,除非有和福尔摩斯一样的天赋破才,平常的人简直是束手无策,无法来找线索的。
  品琴里位于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列窄小破旧的两层楼房。我叫三号门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最后,在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从楼窗露出来一个人头。
  那个露出来的头喊道:“滚开,醉鬼!你要是再嚷,我就放出四十三只狗来咬你。”
  我道:“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那声音又嚷道:“快滚!我这袋子里有一把锤子,你不躲开我就扔下去了!”
  我又叫道:“我不要锤子,我只要一只狗。”
  谢尔曼喊道,“少废话!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往下扔锤子。”
  我这才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句话真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了,没过一分钟门也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个老头儿,脖子上青筋暴露,驼背,还戴着蓝光眼镜。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来到这里永远是受欢迎的。请里边坐,先生。小心那只獾,它咬人呢。"他又向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气!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先生呀。"又道,“先生不要害怕,这不过是只蛇蜥蜴,它没有毒牙,我是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的。您不要怪我方才对您失礼,实在因为常常有顽童跑到这儿来捣乱,把我吵起来。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呢?”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7
“他要你的一只狗。”
  “啊!一定是透比。”
  “不错,就是透比。”
  “透比就住在左边第七个栏里。"谢尔曼拿着蜡烛慢慢地在前面引路,走过他收集来的那些破禽怪兽。我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隐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偷偷地望着我们。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面也排列了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懒地把重心从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透比是一只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的狗——是混血种。黄白两色的毛,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我从谢尔曼手中拿了一块糖喂过它以后,我们中间就树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车。我回到樱沼别墅的时候,皇宫的时钟方才打过三点。我发现那个作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被当做同谋,已经和舒尔托先生同被逮捕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我提出侦探的名字后,他们就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两手叉在衣袋里,口里衔着烟斗。
  他道:“啊,你带它来了!好狗,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自从你走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并且连守门的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捉去了。除在楼上留了警长一人以外,这院子已是属于咱们的了。请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门内的桌子腿上,就又重新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着以前的样子,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了一块床单。一个疲倦的警长斜靠在屋角里。
  我的伙伴道:“警长,请把你的牛眼灯①借给我用一用。把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胸前。谢谢你!现在我还要脱下靴子和袜子。华生,请你把靴袜带下楼去,我现在要试一试攀登的本事。请你把这条手巾略蘸些木馏油,好了,蘸一点就成。请再同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
  ①牛眼灯是前面装有圆形凸玻璃罩的警察使用的灯。——译者注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重新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道:“请你特别注意这些脚印,你看出这里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没有?”
  我道:“这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矮小妇人的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以外,没有别的了吗?”
  “好象和一般的都相同。”
  “绝不相同。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他旁边印上一个我的光着脚的右脚印,你看看主要的区别在哪里?”
  “你的脚趾都并拢在一起,这个小脚印的五个指头是分开的。”
  “很对,说得正对,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嗅一嗅窗上的木框。我站在这边,因为我拿着这条手巾呢。”
  我依着去嗅,觉得有一股冲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是他临走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辨得出来,透比辨别这气味就更不成问题了。现在请你下楼,放开透比,等我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到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好象一个大萤火虫在屋顶上慢慢地爬行。到烟囱后面就不见了,后来又忽隐忽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就也转到后面去,发现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他喊道:“那儿是你么,华生?”
  “是我。”
  “这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好混帐的东西!从这儿下来是最危险的了。可是他既然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这个水管好象很坚固,随他去吧,我下来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脚的声音,那灯光顺着墙边稳稳当当地降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上了,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道:"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算容易。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松了。他在急忙之中,遗漏下这个东西。按你们医生的说法就是:它证实了我的诊断没有错。”
  他拿给我看的东西是一个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同纸烟盒一般大小的口袋,外面装着几颗不值钱的小珠子,里边装着六个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的,一头是圆的,和刺到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一样。
  他道:“这是危险的凶器,当心不要刺着你。我得到这个高兴极了,因为这可能是他全部的凶器。咱们两人这才可能免除被刺的危险。我宁愿叫枪打我也不愿中这个刺的毒。华生,你还有勇气跑六英里的路吗?”
  我答道:“没有问题。”
  “你的腿受得住吗?”
  “受得住。”
  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说:“喂,透比!好透比!闻一闻这个,透比,闻一闻!"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子向上翘着,好象酿酒家在品佳酿一般。福尔摩斯把手巾丢开了,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坚实的绳子,牵着它到木桶下面。这只狗立刻就不断地发出高而颤抖的狂叫,把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耸着,跟踪气味一直往前奔去。我们拉着绳子,紧随在后面。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8
这时,东方已渐发白,在灰色的寒光里已能向远处瞭望。我的背后是那所四方的大房子,窗里黯然无光,光秃秃的高墙,惨淡孤独地耸立在我们的身后。院里散乱地堆着垃圾,灌木丛生,这凄惨的景况正好象征着昨夜的惨案。
  我们通过了院内错杂的土丘土坑,到达了围墙下面。透出跟着我们一路跑来,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得郃E郃E地叫着,最后,我们来到了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较低的地方,砖缝已被磨损,砖的棱角被磨圆了,似乎是常被用作爬墙的下脚之处。福尔摩斯爬上去,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又由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在我也爬上了墙头的时候,他说道:“墙上还留有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看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迹。昨晚幸而没有大雨,虽然隔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还可以留在路上。”
  当我们走过车马络绎不绝的伦敦马路的时候,我心中未免怀疑,透比究竟能不能够循着气味追到凶手。可是透比毫不犹豫地嗅着地,摇摇摆摆向前奔去,因此不久我也就放心了。显然这强烈的木馏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气味更为强烈。
  福尔摩斯道:“你不要认为我只是依靠着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个人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才能够破获这个案子。我已经知道几个另外的方法可以捕获凶犯了。不过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的方法送到咱们的手里,而咱们竟忽视了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了。不过把一个需要有深奥的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未免难于显得出来我们的功绩了。”
  我道:“还是有不少功绩呢。福尔摩斯,我觉得你在这个案子里所使用的方法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所用的手法更是玄妙惊人,更是深奥而费解。举例来说吧,你怎么能毫无怀疑地形容那个装木腿的人呢?”
  “咳,老兄!这事本身就很简单,我并不想夸张,整个情况是明明白白的。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听得了一件藏宝的秘密。一个叫做琼诺赞·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四个签名'。这两个军官按照这个图——或者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觅得了宝物,带回英国。我想象可能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对于当初约定的条件,有的没有履行。那么,为什么琼诺赞·斯茂自己没有拿到宝物呢?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是摩斯坦和囚犯们接近的时候。琼诺赞·斯茂所以没有得到那宝物,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全都是囚犯,行动上不得自由。”
  我道:“这个不过是揣测罢了。”
  “并不尽然。这不仅仅是揣测,而是唯一合乎实情的假设。咱们且看一看这些假设和后来的事实如何地吻合吧。舒尔托少校携带宝物回国后,曾安居了几年,可是有一天接到了印度寄来的一封信,就使他惊骇失措,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比较合理,因为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的刑期。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他那时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戒备。装木腿的是一个白种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姓名,所以咱们就可以知道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琼诺赞·斯茂了。你看这些理论是否有些主观?”
  “不然,很清楚,而且扼要。”
  “好吧,现在咱们设身处地地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他应得的一份宝物,一个是向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有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起行恶劣。斯茂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以外,别人都不知道。这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危,他恐怕藏宝的秘密将要和少校的尸体一同埋入黄土,所以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的人的窗前。又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没有能够进入屋里。他对死者怀恨在心,当天晚上又重新进入屋里,翻动文件,希望得到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下,留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表记。在他预作计划的时候,无疑是准备把少校杀死后在尸旁留一个同样的表记,表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替同伴们报仇。象这样希破古怪的办法是常见的,有时还可以指明凶犯的一些情况。这些你全都领会了吗?”
  “全很清楚。”
  “可是琼诺赞·斯茂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暗地留心别人搜寻宝物的行动。可能他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回来探听消息。当屋顶室和宝物被发现的时候,马上就有人报告给他。这更加证明,他有内线是毫无疑问的了。琼诺赞装着木腿,要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谋,让他先爬上楼去。不意他的光脚踏了木馏油,因此才弄来了个透比,并使一个脚筋受伤的半俸军官不得不跛着走了六英里路。”
  “那么说,杀人的凶犯是那个同谋,而不是斯茂了。”
  “是的。从斯茂在屋内顿足的情形来判断,琼诺赞还是很反对这样干的。他和巴索洛谬·舒尔托并没有仇恨,至多把他的嘴塞上再捆起来就够了。杀人须要抵命,他决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谋一时蛮性发作,竟用毒刺杀人。他已无法挽回,因此琼诺赞·斯茂留下纸条,盗了宝物,便和同谋一同逃走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想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的相貌,当然从他在破热的安达曼岛拘押了多年,可以知道他必然是中年而皮肤很黑的了。他的高矮从他步子的长短可以计算出来。他的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自见过的。此外大概没有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那个同谋呢?”
  “啊!这个也没有多大神秘,不久你就会知道了。这早晨的空气真新鲜呀!你看那朵红云,就象一只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被日光所照的人,何止万千,可是象咱们两个负着这样破怪使命的人,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了。在大自然里,咱们的一点儿雄心,显得多么渺小!你读约翰·保罗的著作有心得吗?”
  “多少领会些,我先读了卡莱尔①的著作,回过来才研究他的作品的。”
  --------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3:38
 ①卡莱尔ThomasCarlyle(1795—1881):英国有名的论文家,写过两篇推崇瑞破特的名文。——译者注

  “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破异而有深意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这里还论到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证明。在瑞破特①的作品里,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带手枪来了没有?”
  --------
  ①瑞破特Richter(1763—1825):德国有名作家,笔名约翰·保罗JeanPaul。——译者注

  “我有这根手杖。”
  “咱们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类的兵器了。我把斯茂交给你,他那个同伴如果不老实,我就用手枪把他打死。"他随手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放回到他大衣的右边口装里。
  我们跟随着透比到达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是半村舍式的别墅,已经临近了人烟稠密的大街。劳动的人和码头工人正在起床,家庭妇女们正在开门打扫门阶。街角上四方房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酒馆里出来,用他们的袖子擦去胡子上沾的酒。野犬在街头张大了眼睛望着我们,可是我们忠心无比的透比,毫不左瞻右顾,鼻子冲着地,一直往前,偶尔从鼻子里发出一阵急切的叫声,说明所循的气味仍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绕过了许多条小衖,一直走到奥弗尔区的东面才到达了肯宁顿路。我们所追寻的人仿佛是专走弯曲的路,也许是故意避免被人跟踪,只要有曲折前行的小路,他们就避开正路。从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转向左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到达了骑士街。透比忽然不再往前走了,只是来回乱跑,一只耳朵下垂,一只耳朵竖立,似乎在迟疑不决。后来又打了几个转,抬起头来,似乎向我们请示。
  福尔摩斯呵叱道:“这只狗是怎么回事?罪犯们不会上车的,也不会乘上气球逃跑。”
  我建议道:“他们可能在这里停过一回儿。”
  我的伙伴心安了,他道:“啊!好了,它又走啦。”
  狗确是重新前进了。它往四下里又闻了一阵之后,似乎是突然间下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决心飞跑起来。这气味似乎较前更重了,因为它已不需要鼻子着地,而使劲牵直了绳子往前奔跑。福尔摩斯两眼发亮,似乎觉得已经快到匪穴了。
  我们经过九榆树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这只狗兴奋而紧张,从旁门跑进了锯木工人已经上工的木场,它继续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在两旁堆积木材的小路上跑着,最后很得意地叫着跳上了还在手车上没有卸下来的一只木桶上面。透比伸着舌头,眼睛眨巴着站在木桶上,望着我们两人表示得意。桶边和手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有浓重的木馏油气味。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不觉同时仰天大笑AE餦f1来。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47
八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我问道:“现在怎么办呢?透比也失去了它百发百中的能力了。”
  福尔摩斯把透比从桶上抱下来,牵着它出了木场,说道:"透比是根据它自己的见解行动的,如果你计算一下每天在伦敦市内木馏油的运输量,那你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咱们走错了路。现在使用木馏油的地方很多,特别是用在木料的防腐上面,不应当怪罪透比。”
  我建议道:“咱们还是顺原路回到油味被混杂了的地方去吧。”
  “是啊,幸亏路途不远。透比在骑士街左边曾经犹豫不定,显然是油味的方向在那儿分歧了。咱们走上了错路,现在只有顺着另外一条路去找。”
  我们牵着透比回到了原来发生错误的地点。透比转了一个大圈,一点儿也没有费事,就向一个新的方向奔去了。
  我说道:“要当心透比,不要让它把咱们引到原来运出木馏油桶的地方去。”
  “这点我也想到啦。可是你看它在人行道上跑,运木桶的车应当在马路上走,所以这次咱们没有走错路。”
  经过贝尔芒特路和太子街,它奔向河滨,一直到了宽街河边的一个小的用木材修成的码头上。透比把我们引到紧靠水边的地方,站在那里看着河水,从鼻子里发出哼声。
  福尔摩斯道:“咱们的运岂不好,他们从这里上了船啦。”码头上系着几只小平底船和小艇。我们把透比引到各小船上,虽然它都很认真地闻了闻,可是没做出任何表示。
  靠近登船的地方,有一所小砖房,在第二个窗口上挂着一个木牌子,上面有几个大字写道:“茂迪凯·斯密司"。下面有小字写着:“船只出租:按时按日计价均可。"在门上另外有一块牌子,上面说这里另备有小汽船。码头上堆积着许多焦炭,可以知道就是这个汽船的燃料。福尔摩斯慢慢地把四周看了一遍,脸上很不高兴。
  他道:“这件事看来有些麻烦。他们事先就准备把行踪隐蔽起来,他们的精明是出乎我意料的。”
  他向那个屋门走过去,恰巧从里面跑出一个卷发的小男孩,约摸六岁光景。后面追上来一个肥胖红脸的妇人,手里拿着一块海绵。
  她喊道:“杰克,回来洗澡!快回来,你这小鬼!你爸爸回来看见你这个样子,轻饶不了你!”
  福尔摩斯乘着这个机会说道:“小朋友!你的小脸红通通的,真是个好孩子!杰克,你要什么东西吗?”
  小孩想了一下,说道:“我要一个先令。”"你不想要比一个先令更好的吗?”
  那天真的小孩想了想,又说道:“最好给我两个先令。”
  “那末,好吧,接住了!斯密司太太,他真是个好孩子。”
  “先生,他就是这样的淘气,我老伴有时整天出去,我简直管不住他。”
  福尔摩斯装作失望,问道:“啊,他出去了?太不凑巧啦!我来找斯密司先生有事。”
  “先生,他从昨天早晨就出去了。说实话,他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真有点着急。可是,先生,您如果要租船,也可以和我谈。”
  “我要租他的汽船。”
  “先生呀,他就是坐那汽船走的。可怪的是我知道船上的煤不够到伍尔维破来回烧的。他若是坐大片底船去,我就不会这样着急了,因为有时他还要到更远的葛雷夫赞德去呢。再说他如果有事,可能有些耽搁,可是汽船没有煤烧怎么走呢?”
  “或者他可以在中途买些煤。”
  “也说不定,可是他从来不这样做的,他常常说零袋煤价太贵。再说我不喜欢那装木腿的人,他那张丑脸和外国派头。他常跑到这儿来,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事。”
  福尔摩斯惊讶地问道:“一个装木腿的人?”
  “是呀,先生!一个猴头猴脑的小子,来过不止一次,昨天晚上就是他把我老伴从床上叫起来的。还有,我老伴在事前就知道他要来,因为他已经把汽船升火等着了。先生,我老实告诉您,我实在是不放心。”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48
福尔摩斯耸肩说道:“可是我亲爱的斯密司太太,您不用自己瞎着急。您怎么知道昨天晚上来的就是那个装木腿的人呢?我不明白怎么您就肯定是他呢?”
  “先生,听他那样粗重模糊的口音,我就知道了。他弹了几下窗户——那时大概是三点钟——说道:‘伙计,快起来,咱们该走了!'我老伴把吉姆——我的大儿子也叫醒了,没有跟我说一个字,他们爷俩就走了。我还听见那只木腿走在石头上的声音呢。”
  “来的就是那装木腿的一个人,没有同伴吗?""先生,我说不清,我没有听见还有别人。”
  “斯密司太太,太不巧啦,我想租一只汽船,因为我老早就听说过这只……让我想想!这只船叫……?”
  “先生,船名叫'曙光'。”
  “啊!是不是那只绿色的、船帮上画着宽宽的黄线的旧船?”
  “不,不是。是跟在河上常见的整洁的小船一样,新刷的油,黑色船身上画着两条红线。”
  “谢谢您,我希望斯密司先生不久就能回来了。我现在往下游去,如果碰到'曙光'号,我就告诉他您在惦记着他。您方才说,那只船的烟囱是黑的吗?”
  “不是,是有白线的黑烟囱。”
  “啊,对了,那船身是黑色的。斯密司太太,再见吧!华生,那儿有一只小舢板,叫他把咱们渡到河那边去。”
  坐到船上以后,福尔摩斯道:“和这种人讲话,最要紧的是不要叫他们知道他们所说的消息是与你有关的,否则他们马上就会绝口不言。假若你用话逗引着,你就会得到你所要知道的事了。”
  我道:“咱们应当采取的步骤已经很清楚了。”
  “你想应当采取什么步骤呢?”
  “雇一只汽船到下游去寻找'曙光'号。”
  “我的好伙计,你这个办法太费事啦。这只船可能靠在从这里到格林威治的两岸任何一个码头上。桥那边几十里内全是停泊的地方。如果你一个一个地去找,不知要用多少日子呢?”
  “那末请警察协助?”
  “不,在最后的紧要的关头我也许会把埃瑟尔尼·琼斯叫来。他这个人还不错,我也不愿意影响他的职务。咱们已经侦察到这个地步,我很想自己单独干下去。”
  “咱们可不可以在报纸上登广告,以便从码头主人那里得到'曙光'号的消息呢?”
  “那更糟了!这样一来匪徒们就会知道咱们正在追寻他们,他们就要赶快离开英国了,就是现在他们也未尝不想离境远走呢。可是在他们还以为是安全的时候,他们就不急于快走。琼斯的行动对于咱们在这方面是有利的。因为他的意见在报纸上每天全可以看见,这些匪徒会认为大家都在向错误方向侦察,他们可以苟安一时呢。”
  当我们在密尔班克监狱门前下船时,我问道:“究竟咱们怎么办呢?”
  “现在咱们坐这部车子回去,吃些早餐,睡一个钟头,说不定今晚咱们还得跑路呢。车夫,请在电报局停一停。我们暂时留一留透比,以后或者还要用它。”
  我们在大彼得街邮电局停下,福尔摩斯发了一封电报。他上车后问我道:“你知道我给谁发电报?”
  “我不知道。”
  “你还记得在杰弗逊·侯波一案里我们雇用的贝克街侦探小队吗?
  我笑道:“就是他们呀!”
  “在这个案子里,他们可能很有用处。他们若是失败了,我还有别的办法,不过我愿意先用他们试一试。那封电报就是发给我那个小队长维金斯的,他们这群孩子在咱们没吃完早餐前就能来到了。”
  这时正是早晨八九点钟。一夜的辛苦,使我感觉万分疲乏,走起路来两腿也跛了,真是精疲力竭。论起这桩案子,在侦查上我没有我的伙伴的那种忠于职业的热情,同时我也不把它仅仅看成是个抽象的理论问题。至于巴索洛谬·舒尔托的被害,因为大家对于他素日的行为并没有好气,所以我对于凶手们也没有太大的反感。可是论到宝物,那就另当别论了。这些宝物——或者宝物的一部分——按理是应属于摩斯坦小姐的。在可能有机会找回宝物的时候,我愿尽毕生之力,把它找回来。不错,如果宝物能够找回,我个人可能就永远不能和她接近了。可是爱情如果被这种想法所左右,这种爱情也就成为无聊和自私的了。如果福尔摩斯能够找到凶手,我就该加上十倍的努力去找宝物。在贝克街家中洗了一个澡,重新换了衣服,使我的精神大大地振作品来。等到下楼,看见早餐早已备好,福尔摩斯正在那里斟咖啡。
  他笑着指着一张打开的报纸向我说道:“你看看,这位好高务远的琼斯和一个庸俗的记者把这个案子一手包办了。这案子把你搞得也够烦的了,还是先吃你的火腿蛋吧。”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49
我从他手里接过报纸来,上边标题写着《上诺伍德的破案》。这张《旗帜报》报道道:昨夜十二时左右,上诺伍德樱沼别墅主人巴索洛谬·舒尔托先生在室内身亡,显系被人暗杀。据本报探悉,死者身上并无伤痕可寻,可是死者所继承他父亲的一批印度宝物却已全部被窃。死者之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与同来访问死者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师首先发现了死者被害。侥幸彼时警署著名侦探埃瑟尔尼·琼斯先生适在诺伍德警察分署,因此能于惨案发生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主持一切。他训练有素,经验丰富,到场不久即已发现线索。死者之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因嫌疑重大,已被逮捕。同时被捕者尚有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和看门人麦克默多。现已证实凶手对于房屋出入路径非常熟悉。由于琼斯先生的熟练技术和精密的观察,已证明凶手既不能由门窗进入室内,必定是由屋顶经过一个暗门潜入的。由这个明显的事实,可以得出结论:这并非普通窃案。警署方面的这种及时和负责的处理,说明了在这种情形下,必须有一位老练的官长主持一切,并且说明了对于把全市警署侦探力量分散驻守,以便及时赶到进行侦查的建议,是值得考虑的。”
  福尔摩斯喝着咖啡笑道:“这太伟大了!你的意见如何?”
  “我想咱们也险些被指为凶手,遭到逮捕呢。”
  “我也这么想,只要他又来个灵机一动,到现在还保不住咱们不会被捕呢。”
  正在这时,门铃大作,随后听见我们的房东赫德森太太高声和人争吵。
  我半站起来,说道:“天啊!福尔摩斯,这些家伙们真捉咱们来啦!”
  “还不至于吧。这是我们的非官方的部队——贝克街的杂牌军来了。”
  说话间,楼梯上已有赤足而行和高声说话的声音。走进来十几个穿破衣服的街头小流浪者。他们虽然吵嚷着进来,可是他们中间却有些纪律。他们立刻站成一排,脸对着我们等待我们发言。其中有一个年纪较大、好象是队长的站在前面,神AE鳿f1十足,可是从他衣衫褴褛的情况看来却很滑稽可笑。
  “先生,接到您的命令以后,我立刻就带他们来了。车费三先令六便士。”
  福尔摩斯把钱给了他说道:“给你钱。我曾经告诉过你,维金斯,今后有事,你自己来。他们听你的招呼,不要全都带了来,我的屋子容不下这么些人。可是,这一次全都来了也好,可以都听到我的命令。我现在要寻找一只名叫'曙光'的汽船,船主叫茂迪凯·斯密司。船身黑色有两条红线,黑烟囱上有一道白线,这只船在河的下游。我要一个孩子在密尔班克监狱对岸茂迪凯·斯密司的码头上守着。船一回来立即报告。你们必须分散在下游两岸,缜密地寻找,一有消息,立刻来报。你们全都听明白了吗?”
  维金斯道:“是,司令,都听清楚了。”
  “报酬还照以前的老例。找到船的另外多给一个畿尼,①这是预付你们一天的工资,现在去吧!"他给了每人一个先令。
  --------
  ①畿尼是英国旧币,每个值21先令。——译者注孩子们欢天喜地地下了楼,不一会,我就看见他们消失在马路中间了。

  福尔摩斯离开桌子站了起来,点上了他的烟斗说道:“只要这只船还浮在水上,咱们就能找到它。他们可以到处跑,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事情,可以偷听任何人的谈话。我预计他们在黄昏前就可以有寻到汽船的消息来报告,这时咱们只好等待着无事可做了。在找到'曙光'号或茂迪凯·斯密司以前,咱们无法进行侦查。”
  “透比吃咱们的剩饭就行了。福尔摩斯,你要睡一会儿吗?”
  “不,我不觉得疲倦。我的体质非常特别。工作的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如果闲着无事反而会使我委顿不堪了。我现在要吸烟了,细细地想一想我那女主顾委托咱们办的这件破事。咱们这个问题,想来不难解决,因为装木腿的人并不多见,另外那个人,更是绝无仅有的了。”
  “你又提到那另外的一个人了。”
  “至少我没有想向你保守秘密,可是你也许有你的高见。现在考虑一下所有的情况:小脚印、没有穿过鞋子的赤足、一端装着石头的木棒、灵敏的行动和有毒的木刺。你从这里得到什么结论呢?”
  我喊道:“一个生番!可能是和琼诺赞·斯茂同伙的一个印度人。”
  他道:“这倒不太象。最初在我看到好象有破怪的武器的时候,我也这样想过。可是由于那特殊的脚印,我就另向其他方面考虑了。印度半岛的居民有的是矮小的,可是没有能留这样的脚印的。印度土著的脚是狭长的,穿凉鞋的回教人因为鞋带缚在紧靠大拇指的趾缝里,拇指和其他脚趾是分开的。这些木刺只有从吹管向外发放的一个方法。这样的生番,我们应当往哪里去找呢?”
  我道:“从南美洲。”
  他伸出胳臂,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厚书,说道:“这是新出版的地理辞典第一卷,可以认为是最新的权威著作了。这里写的是什么?'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距苏门答腊三百四十英里。'喝!喝!这又是什么?'气候潮湿、珊瑚暗礁、鲨鱼、布勒尔港、囚犯营、罗特兰德岛、白杨树……'啊!在这里!'安达曼群岛的土人,可以称为世界上最小的人了,虽然人类学者亦有说非洲的布史人或美洲的迪格印第安人和火地人是最①②矮小的。这里的人品均高度不到四英尺,成年人比这个还矮的也不少。他们生性凶狠、易怒而又倔强,但是只要和他们建立了信任和感情,他们就能至死不渝。'注意这个,华生!再听下边的:‘他们天生可怕,畸形的大头、凶狠的小眼睛、破怪的面貌、特别小的手和脚。由于他们凶狠、倔强已极,英国官吏虽竭尽一切努力,也丝毫无法把他们争取过来。对于船只遭难的水手们说来,他们永远是个祸害,往往被他们用镶着石头的木棒击碎脑袋,或用毒箭刺死。这种屠杀的结果总是毫无例外地以人肉盛筵作为结束。'可真是可爱的好人哪!华生!如果这个小子没有人管着,叫他自由行动,那结果更不堪设想了。我觉得,就是琼诺赞·斯茂雇用他,恐怕也是出于不得已吧。”
  --------
  ①布史人为一种南非州的土著部落民族。——译者注
  ②迪格印第安人为居于美洲西北部的红种人,以掘食树根著称。—译者注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0
①布史人为一种南非州的土著部落民族。——译者注
  ②迪格印第安人为居于美洲西北部的红种人,以掘食树根著称。—译者注

  “可是他怎么就找到一个这样破怪的同谋呢?”
  “啊,这个就不得而知了。可是咱们既然知道斯茂是从安达曼群岛来的,这个土人和他在一起也就没有什么稀破了。毫无疑问,以后咱们还要知道些详情呢。华生,看来你是疲倦极了,你在那张沙发上躺下,等我来催你入睡吧。”
  他从屋角那里拿起小提琴来,开始奏起一支低沉的催眠曲——无疑是他的自编曲,因为他有一种即景作曲的本领。我直到现在还能模糊地记得他那瘦削的手,诚恳的脸和弓弦上下的动作呢。那时我一身孓然在音乐声中,进入了梦境,我看见梅丽·摩斯坦甜蜜的脸容在向我微笑。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1
九 线索的中断

  下午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我的精神也已完全恢复了。福尔摩斯已把提琴放在一旁,坐在那里拿着一本书用心细读。他看到我醒来,对我望了望,神色很不愉快。
  他道:“你睡得很香,我恐怕我们说话的声音要把你吵醒了。”
  我答道:"我什么也没有听到,你得到什么新的消息没有?”"不幸得很,还是没有。我真没有想到,也很失望,我预计到这时候总应当有确实消息来了。维金斯刚刚来报告过,他说汽船的踪迹一点儿也没有,真是叫人着急。因为时机紧迫了,每一个钟头都是要紧的。”
  “我能帮忙吗?我的精神已恢复了,再出去一夜也是没有问题。”
  “不,现在咱们什么也不能做,咱们只有等候消息。如果咱们现在出去,要是有消息到来,反而误事。你有事可随尊便,我必须在这里守候。”
  “那么我想到坎伯韦尔去访问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昨天她已和我约定了。”
  福尔摩斯的眼睛里闪动着笑意问道:“是去访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吗?”
  “当然还有摩斯坦小姐,她们都急于要知道这个案子的消息。”
  福尔摩斯道:“不要告诉她们太多,即使是最好的女人,也决不能完全信赖她们。”
  对他这种不讲理的话,我并没有和他争辩,我说道:“我在一两个钟头内就可以回来。”"好吧!祝你一切顺利!如果你过河去的话,不妨把透比送回去,因为我想咱们现在不会再用它了。”
  我依照他的话把诱比归还了它的主人,并酬他半个英镑。到了坎伯韦尔,会见了摩斯坦小姐。她经过昨夜的冒险,至今还有些疲倦,可是正在盼望着消息。弗里斯特夫人也是好破心胜,急于想知道一切。我向她们述说了所有的经过,保留一些凶险的地方没有说。虽然说到舒尔托先生的被害,可是没有描写那些可怕的情况和凶手所用的凶器。就是如此约略地讲述了一遍,还是够叫她们听着惊破有味的。
  弗里斯特夫人道:“简直是一本小说!一个被冤的女郎,五十万镑的宝物,一个吃人的黑生番,还有一个装木腿的匪徒。这和一般小说的情节大不相同呢。”
  摩斯坦小姐愉快地眼望着我说道:“还有两位侠士的拯救呢。”
  “可是梅丽,你的财富全依靠着这次的搜寻了。我看你并不觉得怎样兴奋。请想一想,若是一旦变成巨富,是多么可喜的事呀。”
  她把头摇了摇,似乎对于这件事并不怎样关心。看到她对于即将致富这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高兴的表示,使我的心里感到无限的安慰。
  她道:“我所最关心的就是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的安全,其余的都不足挂齿。他在全案经过中的表现是非常厚道和可敬的,我们有责任把他从这可耻和无根据的冤枉里洗刷出来。”
  我从坎伯韦尔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伙伴的书和烟斗还放在他的椅子旁边,可是他本人却不见了。我四周看了一遍,希望他留下一张字条,可是没有找到片纸只字。
  赫德森太太进屋来放窗帘,我问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出去了吗?”
  “先生,他没有出去,他在他自己的屋里。"她放低了声音,悄悄地说道:“先生,您知道吗,我怕他是病了!”
  “赫德森太太,您怎么知道他病了?”
  “先生,事情有些古怪。您走了以后,他在屋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他的脚步声使我都听烦了。后来又听见他自言自语,每次有人叫门,他就跑到楼梯口喊问:‘赫德森太太,是谁呀?'现在他把自己关在屋里,可是我依然可以听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的声音。先生,我希望他没有病。方才我冒昧地告诉他吃些凉药,可是,先生,他瞪了我一眼,吓得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从那间屋子跑出来的。”
  我答道:“赫德森太太,我想您可以不必着急,我以前也看见过他这个样子的。他有事在心,所以使他心神不安。"我就这样故作轻松地和我们的好房东谈着,可是我在整个长夜里不断地隐约地听见他的脚步声音,我知道,他那迫切的心情已因不能采取行动而变得益发焦躁起来。
  第二天早餐时,他的面容器倦而瘦削,两颊微微的发红。
  我道:“老兄,你把自己累垮了。我听见你夜里在屋内踱来踱去。”
  他答道:“我睡不着,这讨厌的问题把我急坏了。所有的大困难都已经克服了,现在反而叫一个很不算什么的障碍给难住了,未免叫人太不甘心。现在咱们已经知道匪徒是谁,知道船的名字和其他一切了,可是就是得不到船的消息。其他方面也都已行动起来,我已用尽了我的方法,整条河的两岸已经都搜遍了,还是没有消息。斯密司太太那里也没有她丈夫的音信,我差不多认为他们已经把船沉到河底了,可是这一层亦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咱们可能是受了斯密司太太的愚弄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1
“不然,我想这一层可以不用过虑,因为经过调查,这样的汽船确是有一只的。”
  “它会不会是到上游去了?”
  “我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派出一批搜查的人上溯到瑞破门德一带去了。如果今天再没有消息,我明天当亲自出马去找匪徒而放弃寻找汽船了。可是肯定的,肯定咱们会得到一些消息的。”
  一天过去了,维金斯和其他的搜查人员都没有消息。大多数的报纸全登着诺伍德惨案的报道。他们对那不幸的塞笛尼斯·舒尔托都攻击得很厉害。除了官方将在第二天验尸之外,各报纸也没有什么新的消息。我在傍晚步行到坎伯韦尔,把我们的失败情况向两位女士作了报告。我回来的时候看见福尔摩斯依然是垂头丧气,很不高兴,甚至对于我的问话也淡然不理。整个晚上他在那里忙着作一个玄妙的化学实验,蒸馏气加热后所发出的恶臭,使我不得不离开这间屋子。一直快到天亮,我还听见试管的声音,知道他还在那里进行着这恶臭的实验。
  第二天清晨,我惊醒过来,看见福尔摩斯已经站在我的床前。他穿着一身水手的服装,外面罩着一件短大衣,颈上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
  他道:“华生,我现在亲身到下游去。我经过再三考虑,觉得只有这一着了,无论如何是值得一试的。”
  我道:“那末我和你一同去好不好?”
  “不好。你留在这里作我的代表是比较有用的。我自己也不愿意去,虽然昨晚维金斯很泄气,可是我想今天肯定会有消息的。所有的来信、来电都请你代拆,按照你的判断便宜行事。你可不可以代劳呢?”
  “当然愿意。”
  “我的行踪不定,恐怕你也无法给我电报。可是假若运气好,我未必耽搁很久。回来以后总会有些消息向你报告的。”
  早餐的时候,他还没有消息。可是打开《旗帜报》,看见上面登载着这个案子的新发展。它报道道:关于上诺伍德的惨案,据悉案情内容非常复杂,不似预料那么简单。新的发现证明: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确无嫌疑。昨晚舒尔托先生和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已被警署释放。至于真正的凶犯,警署方面已有新的线索。此案现由苏格兰场干练的埃瑟尔尼·琼斯先生负责缉凶,预料日内即可破案云云。
  我想:这还算令人满意,我们的朋友舒尔托总算是恢复自由了。新的线索是什么呢?这好象仍是警署方面掩饰错误的老派头。我把报纸扔到桌上,目光忽然又被报上寻人栏里面的一段小广告吸引住了。广告文曰:“寻人:船主茂迪凯·斯密司及其长子吉姆在星期二清晨三时左右乘汽船'曙光'号离开斯密司码头,至今未归。'曙光'号船身黑色,有红线两条,烟囱黑色,有白线一道。如有知茂迪凯·斯密司与其船'曙光'号的下落者,请向斯密司码头斯密司太太或贝克街221号乙报信,当酬谢金币五镑。”
  这个小广告显然是福尔摩斯登的,贝克街的住址就足以证明了。我以为这个广告的措辞非常巧妙,因为即使匪徒们看到了,也会认为那不过是一个瓶子寻找丈夫的普通广告,并看不出其中的隐秘。
  这一天过得真慢。每次听到敲门的声音或是街上沉重的脚步声音,我都以为是福尔摩斯或者是看见广告来报信的人来了。我试着看书,但是精神不能集中,思想总是跑到我们所追踪的那两个破怪的匪徒身上去。有时我还这样想:会不会是福尔摩斯的理论发生了基本的错误?他是不是犯了严重的自欺病?会不会是由于这些证据不够真实,他臆断错了?我从没有看见过他的工作发生错误,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想或者可能因为他的自信力太强了,把一个平淡的问题反而看成一个极复杂极离破的疑案,以致一误再误?可是回过来一想,这些证据又是我亲眼所见的,他的推断的理由我也听见过的。再看一看这一连串的破怪事实,虽然其中有的是无关重要的,可是全部都指明了同一方向。我不得不承认,纵然就是福尔摩斯的理解真是错误了,这案子本身也必定是异乎寻常的费解。
  下午三点钟时,铃声大作,楼下有命令式的高声谈话,没有想到上来的不是别人,竟是埃瑟尔尼·琼斯先生。可是他的态度和以前绝不相同了,他已经不象在上诺伍德那样粗暴、架子十足和以常识专家自居了,他在谦虚之外还有些自惭。
  他道:“您好,先生,您好!听说福尔摩斯先生出去了。”
  “是的,我不知道他几时可以回来。请等一等好不好?请坐,吸一支我们的雪茄烟好吗?”
  “谢谢,请赏我一支吸。"他说时用红绸巾轻轻地揩拭他的上额。
  “敬您一杯加苏打的威士忌酒好吗?”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2
“好吧,半杯就够了。到这时候天气还是这般的热,我心绪又是这样的烦,您还记得我对这诺伍德案的理解吗?”
  “我记得您说过一次。”
  “咳,我现在对于这个案子又不得不加以重新考虑了。我本已紧紧地把舒尔托先生兜在网里了,可是,咳,先生,半道里他又从网眼里溜了出去。他证明了一个无法推翻的事实——他自从离开他哥哥以后始终有人和他在一起,所以这个从暗门进入屋内的人就不会是他了。这个案子实在难破,我在警署的威望亦发生了动摇,我很希望得到些帮助。”
  我道:“咱们谁都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啊。”
  他很肯定地说道:“先生,您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真是一位非凡的人。他是人所不及的。我看见过他所经历的许多桩案子,没有一桩不被他弄清楚的。他使用的方法变化无穷,当然有时也失之过急,可是整个地来说,他是可以成为一个最有本领的警官的。不怕人笑话,我真是望尘莫及。今早我接到了他的一封电报,从里面可以知道,对于舒尔托这个案子,他已经有了新的发现。这就是那封电报。”
  他从衣袋里把电报拿出来交给了我。这封电报是十二点钟从白杨镇发的,电文说:“请立刻到贝克街去。假若我还没有回来,请等候。我已寻到舒尔托案匪徒的踪迹。如果你愿意看到本案的结束,今晚可和我同去。”
  我道:“这封电报的语气很是令人高兴。他必定是把已断的线索接上了。”
  琼斯很得意地说道:“啊,这么说来他也有时搞错的。我们侦查的能手也常常走错路呢。这次也可能是空欢喜一场,可是我们警察的责任是不能叫任何机会错过去的。现在有人叫门,也许是他回来了。”
  传来一阵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喘息的声音很重,说明这个人呼吸困难;中间稍停了一两次,好象他上楼梯很费起力似的。最后他走进屋来,他的容貌和我们所听见的声音是符合的。一个老人,穿着一身水手的衣服,外面套着大衣,纽扣一直扣到颈间。他弯着腰,两腿颤抖,气喘得很痛苦。他手拄一根粗粗的木棍,两肩不断耸动,好象呼吸很吃力。他的面目,除了一双闪烁的眼睛以外,只有白的眉毛和灰的髭须,其余全被他的围巾遮盖住了。整个地看来,他象是一个年事已高、景况潦倒而令人尊敬的航海家。
  我问道:“朋友,有什么事吗?”
  他用老年人所特有的习惯,慢条斯理地向四周看了看。
  他问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家吗?”"没有在家。可是我可以代表他,您有什么话全都可以告诉我。”
  他道:“我只能向他本人说。”
  “可是我告诉您,我可以代表他,是不是关于茂迪凯·斯密司汽船的事?”
  “是的,我知道这只船在哪里,知道他所追踪的人在哪里,还知道宝物在哪里,我一切全都知道。”
  “您告诉我好了,我会转告他的。”
  他十足地表现了老人的易怒和顽固的态度。他道:“我只能告诉他本人。”
  “那您只好等一等了。”
  “不行,不行,我不能为了这件事浪费一天的光阴,如果福尔摩斯先生不在家,只好让他自己想法子去打听这些消息了。你们两人的尊容我都不喜欢,我一个字也不告诉你们。”
  他站起来就要出门,可是埃瑟尔尼·琼斯跑到他前面,拦住了他。
  琼斯道:“朋友,请等一等。您有要紧的消息报告,您不能这样就走。不管您愿意不愿意,我们要把您留住,直等到我们的朋友回来。”
  那老人要想夺门而出,可是埃瑟尔尼·琼斯早已把背靠在门上,阻住老人的去路。
  老人用手杖在地板上怒击着喊道:“真是岂有此理!我到这里来拜访一位朋友,可是你们二人和我素不相识,硬要把我留下,对待我这样无礼!”
  我道:“请不要着急,您所费的时间我们会补报您的。请坐在那边沙发上,不久福尔摩斯先生就可以回来了。”
  他很不高兴地用两手掩住了脸,无可奈何地坐在那里。琼斯和我继续一边吸着我们的雪茄烟一边谈话。刹时间忽然听见福尔摩斯的声音向我们说话。
  “我想你们也应该敬我一支雪茄烟了。”
  我们二人从椅上吃惊地跳了起来,旁边坐着福尔摩斯,笑容可掬。
  我惊讶地喊道:“福尔摩斯!是你吗?那老头哪儿去了?”
  他拿出一把白发,说道:“他就在这儿,假发、胡须、眼眉,全在这里。我认为我的化装还不错,可是没有想到把你们也骗住了。”
  琼斯高兴得喊道:“啊,你这坏蛋!你真够得上一个戏剧演员——一个出色的演员,你学工人的咳嗽,还有你腿部的表演每星期足可挣十镑的工资。可是我想我看出你的眼神来了,你还没有把我们骗得完全相信。”
  他点燃了雪茄烟,说道:“我今天整日打扮成这个样子。你知道,很多的匪徒们已渐渐地认识了我——特别是在咱们这位朋友把我的侦探事迹写成了书之后。所以我只好在工作时简单地加以化装。你接到我的电报了吗?”
  “接到了,所以才会来的。”
  “你对这案子的工作进展如何了?”
  “一点儿也没有头绪。我不得已释放了两个人,对于其余的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证据。”
  “那不要紧,一会儿我给你另外两个人来补他们的缺。可是你必须完全听我的指挥,一切功绩可以归你,可是一切行动必须听从我的,这点你同意吗?”
  “只要你协助我把匪徒捉到,一切全都同意。”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3
“好吗,头一件:我需要一只警察快艇——一只汽船——今晚平时开到西敏士特码头待命。”
  “这个好办,那儿经常停着一只,我到对面再用电话联系一下就成了。”
  “我还要两个健壮的警士,以防匪徒拒捕。”
  “船内向来都准备着两三个人,还有别的吗?”
  “我们捉住匪徒,那宝物就能到手,我想我这位朋友一定喜欢亲自把宝物箱送到那位年轻女士的手上——这宝物一半是应该属于她的,由她亲自打开。喂,华生,好不好?”
  “这是我无上的光荣。”
  琼斯摇头道:“这个办法未免于规章有所不合——不过咱们可以通融办理。但是看完之后,宝物必须送还政府以便检验。”
  “那是当然的,这个好办。还有一点,我倒很希望先听到琼诺赞·斯茂亲口说出有关这一案件的始末详情。你知道,我素来就需要把一个案子的详情,充分地了解。你大概对于我准备先在这儿或其他地方,在警察看守之下,先对他作一次非正式的讯问一节没有什么不同意吧?”
  “你是掌握着全案情况的人。虽然我还没有能够证明确有这么一个叫琼诺赞·斯茂的人,可是如果你能捉到他,我没有理由阻止你先向他讯问。”
  “那么,这也同意了?”
  “完全同意,还有什么要求吗?”
  “只有我要留你同我们一起吃晚饭,半点钟内即可备好。我准备了生蚝和一对野鸡,还有些特选的白酒。华生,你不知道,我还是个治家的能手呢。”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5
十 凶手的末日


  我们这顿饭吃得很快乐。福尔摩斯在高兴的时候,谈锋向来是畅利的。今晚他的精神似乎异常愉快,所以天南地北谈个不休。我还从不知道他这样健谈,他从神怪剧谈到中世纪的陶器,意大利的斯特莱迪瓦利厄斯提琴,锡兰的佛学和未来的①战舰,——他对哪一方面,似乎全都特别研究过的,所以说起来滔滔不绝,把这几天的郁闷也一扫而光了。埃瑟尔尼·琼斯在休息的时候也是一个爱说爱笑性情随和的人,他尽量欣赏着这顿考究的晚餐。在我个人则觉得全案的结束似乎就在今晚,也和福尔摩斯同样地愉快得开怀畅饮起来,宾主三人异常欢洽,没有人提到我们饭后的冒险任务。
  --------
  ①意大利人斯特莱迪瓦利厄斯所制造的提琴是世界驰名的。——译者注

  饭后,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道:“再干一杯,预祝今晚成功。时候到了,应该动身了。华生,你有手枪吗?”
  “抽屉里有一支,是从前在军队里使用的。”
  “你最好是带上它,有备而无患。车子已等在门外,我和他预订了六点半钟到这里来接咱们的。”
  七点稍过,我们到达了西敏士特码头,汽船早已等候在那里了。福尔摩斯仔细地看了看,问道:“这船上有什么标志指明是警察使用的吗?”
  “有,那船边上的绿灯。”
  “那末,摘下去。”
  绿灯摘下后,我们先后上船。船缆解开了,琼斯、福尔摩斯和我都坐在船尾,另外一人掌舵,一人管机器,两个精壮的警长坐在我们的前面。
  琼斯问道:“船开到哪里去?”
  “到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在杰克勃森船坞的对面。”
  我们的船速度确实很快,超越过无数满载的平底船,又超越过一只小汽船,福尔摩斯微笑地表示满意。
  他道:“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可以把河里的什么船都赶上了。”
  琼斯道:“那倒不见得,不过能够赶上我们这样速度的汽船,确是不多见的。”
  “我们必须赶上'曙光'号,那是一只有名的快艇。华生,现在没有事,我可以把目前发展的情况和你讲讲。你记得不记得我说过一个很不算什么的障碍把我难住了,我是决不甘心的吗?”
  “还记得。”
  “我利用作化学分析试验的办法使我的脑筋得到了彻底的休息。咱们的一位大政治家曾经说过:‘改变工作,是最好的休息。'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当我把溶解碳氢化合物的实验作成功以后,我就回到舒尔托的问题上面,把这问题重新考虑了一遍。我所派遣的孩子们在上下游都搜遍了,也没有结果。这只汽船既没有停泊在任何码头上又没有回转,也不太象为了灭迹而自沉——如果实在找不着,当然这还算是个可能的假设。我知道斯茂多少有些狡猾的伎俩,可是我认为他没有受多少教育,还不可能有那样周密的手段。他既然在伦敦居住过相当久——这一点由他对樱沼别墅侦伺了很久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他不可能不需要一个短时间——哪怕是一天——作些准备,方能离开他的巢穴远行。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可能性。”
  我道:“我看这个可能性不太大,恐怕他在行动以前早已作了远行的准备。”
  “不然,我不这样想。除非等到他确知这个巢穴对他已经毫无用处,他决不会轻易放弃的。我又想到了一层:琼诺赞·斯茂一定会料想到,他那同谋的那副怪相,不管把他怎样改装起来也会引起别人注意的,并且会令人联系到诺伍德惨案上去,斯茂的机警不会把这一层忽略的。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天黑以后离开巢穴,还必须在天明以前赶回来。根据斯密司太太所说,他们在斯密司码头上船的时候是在三点钟,再过一个多钟头天就要大亮,行人也多了。所以我认为他们是不会走得太远的。他们给足了斯密司钱,叫他不要声张,预订下他的船,以备最后的远飏,然后携带宝物回到巢穴。在一两天内看看报纸,听听风声,再择一个夜晚从葛雷夫赞德或肯特大码头乘上他们已经订好船位的大船,逃往美洲或其他殖民地去。”
  “可是他不能够把这只船也带到巢穴里去呀。”
  “当然不能够。我认为,这只船虽然没有被我们发现,可也不会离开太远。处在斯茂的地位,根据他这个人的能力来设想,他会想到:如果确有警察跟踪的话,那末,如果把船遣回或是把它停在码头旁边,都会使追踪更容易得多了。那末怎样才能够把船隐蔽起来,同时要用它的时候还不至于误事呢?如果我站在他的立场上应当怎么办呢?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船开进一个船坞里小作修理,如此既可达到隐蔽的目的,还可在提前几个小时通知的情况下使用。”
  “这似乎是很简单的。”
  “正因为很简单,才容易被忽略了。于是我决定照着这个途径去进行侦查。我立刻穿了一身水手的服装到下游的每个船坞里去询问。问了十五个船坞全失败了,可是问到第十六个——杰克勃森船坞——得知在两天前曾有一个装木腿的人把'曙光'号送进船坞修理船舵。那里的工头和我说:‘就是那个画着红线的船舵,其实一点儿毛病也没有。'正说着,从那边来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失踪的船主茂迪凯·斯密司,他喝了不少的酒。我自然不会认识他,是他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和船的名字,并说道:‘今晚八点钟我们的船要出坞去。记住了,准八点钟。有两位客人要坐船,不要耽误了。'匪徒们一定给了他不少的钱,他对工人们拍着他满口袋的银币,叮当作响。我跟踪了他几步,他跑进了一家酒馆。于是我又回到船坞,在途中碰巧遇到了我的一个小帮手,我把他安置在那里,盯住汽船。让他站在船坞的出口地方,预约定了,当票船出坞的时节,向我们挥动手巾作为暗号。我们在河上歇一下,看着他的去路,要不是人赃并获那才是怪事呢。”
  琼斯道:“不管这几个人是不是真的凶手,你的准备是很周密的。不过要是我,我一定派几个能干的警察,等到匪徒来到杰克勃森船坞时,就把他们当场逮捕了。”
  “这个我可不敢赞同,因为斯茂是个很狡猾的人,他起行以前一定先派人查看动静,如有可疑的情况,他自然又要再隐匿一个时期。”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6
我道:“可是你若盯紧了茂迪凯·斯密司也可以把匪穴找到呀。”
  “那样我的时光就全要浪费了。我想匪徒们的住处九成九斯密司是不知道的。斯密司有酒喝、有钱花,其余的问它做什么?有事时匪徒们派人通知他就行啦。我各方面都考虑到了,我以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谈话之间,我们已经穿过了泰晤士河上的几座桥。当我们出了市区的时候,落日余辉已将圣保罗教堂房顶上的十字架照得金光闪闪。在我们还没有到达伦敦塔的时候,就已是黄昏时分了。
  福尔摩斯远远指着靠萨利区河岸桅墙密立的地方说道:"那就是杰克勃森船坞,让我们的船借着这一串驳船的掩护,慢慢地来回游戈。"他又用望远镜向岸上观察,说道:“我已经找到了我派的那个人,可是手巾还没有挥动。”
  琼斯很性急地说道:“咱们还是停泊到下游等着他们吧。”这时我们都很焦急,就是那几个对于我们的任务不太清楚的警长和火夫,也在那里现出跃跃欲试的神气。
  福尔摩斯答道:“虽然十分之九他们会往下游去的,可是我们不能擅自把上游忽略了。从我们目前这个地方能够看见船坞的出入口,可是他们却不容易看见咱们。今晚没有云雾,月光很亮,咱们就在这儿吧。你看见那边煤气灯光的下面,来往的人够多么拥挤。”
  “那都是从船坞下工的工人们。”
  “这些人的外表虽然肮脏粗俗,可是每个人的内心全有一些不灭的生气。只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想不到的。这并不是先天的,人生就是一个谜。”
  我道:“有人说:人是动物中有灵魂的。”
  福尔摩斯道:“温伍德·瑞德对这个问题有很好的解释。他论道虽然每个人都是难解的谜,可是把人类聚合起来,就有定律了。譬如说,你不能预知一个人的个性,可是能够确知人类的共性。个性不同,共性却是永恒的,统计家们也是这样的说法……你们看见那条手巾了吗?那边确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挥动着。”
  我喊道:“不错,那就是你派的小帮手,我看得很清楚。”
  福尔摩斯喊道:“那就是"曙光"号,你看它的速度真快。机师,咱们加速前进,紧追着那有黄灯的汽船。假若咱们追不上它,我是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
  “曙光"号已经从船坞开了出去,被两三条小船遮得看不见了。等到我们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驶得相当快了。它在沿着河岸向下游急进,琼斯看了只是摇头,说道:“这船神速极了,咱们恐怕追不上它。”
  福尔摩斯叫道:“咱们必须追上它。火夫,快快地加煤!尽全力赶上去!就是把咱们的船烧了,也要赶上它!”
  我们紧追在后面,锅炉火势凶猛。马力强大的引莂e,起喘吁吁,铿锵作响,好似一具钢铁的心脏,尖尖的船头划破平静的河水,向左右两侧各自冲起一股滚滚的浪花来,随着引莂e的每一次悸动,船身在震颤、跃进,就象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似的。船舷上的一盏大黄灯向前方射出了长长的闪烁的光束。前面远远的一个黑点,就是"曙光"号,它后边有两行白色浪花,说明了它航行的神速。那时河上的大小船只很多,我们横穿侧绕着飞掠过去。可是曙光
  福尔摩斯向机器房喊道:“伙计们,快加煤,多加煤!尽力多烧蒸汽往前赶!"下面机器房的熊熊烈火照射着他那焦急的鹰鹫似的面孔。
  琼斯望着"曙光"号说道:“我想咱们已经赶上一点了。”
  我道:"咱们确已赶上不少了,再有几分钟就可以追上了。”
  正在这时,不幸的事来了。一只汽船拖了三只货船横在我们面前。幸而我们急转船舵,才避免了和它相撞。可是等到我们绕过它们,继续追下去的时候,“曙光"号已经又走远了足有二百多码了,不过还能看得到它。当时,阴暗朦胧的暮色已经变成了满天星斗的夜晚。我们的锅炉已烧到了极度,驱船前进的力量强大异常,使脆弱的船壳咯吱作响,颤动不已。我们已经由伦敦桥的正中下面穿过,过了西印船坞和长长的戴特弗德河区,又绕过了狗岛。以前只是一个黑点的"曙光"号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琼斯把我们的探照灯向它直射,照见了船面上的人影。一个人坐在船尾,两腿跨着一个黑的东西,旁边还蹲伏着一堆黑影子,好象一只纽芬兰狗。一个男孩把舵,从锅炉的红光中,可以看见斯密司光着上身在拚命地加谋。起初他们或者还不能肯定我们是否是在追赶他们,可是到现在我们在每个转弯抹角的地方都紧紧地跟在后面,那就没有问题是在追他们了。在到了格林威治的时候,两船的距离约有三百步,再到布莱克沃尔时两船相隔已不过二百五十步了。我奔波了一生,在不少的国家里都打过猎,也追赶过不少的野兽,然而都没有象今晚在泰晤士河上追人这样惊险出破。我们和前船已是一步接近一步了,在寂静的夜里,可以很清楚地听到前面船上机器的响声。坐在船尾上的那个人还是蹲在那里,两手似乎挥动得很忙,不断地抬起头来估量两船的距离。我们相距更近了,只有四只船的长短,两船仍在飞奔前驶。这时已近河口,一边岸上是巴克英平地,另一侧则是普拉姆斯梯德沼泽。琼斯喝叫着命令前船速停,船尾那个人听见我们的喊叫,从船面上站起来挥动两拳,向着我们高声怒骂。他的身体健壮,个子高大,两腿撇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支着。他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听见了他的声音,慢慢地站了起来,原来是一个黑人,体格的矮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畸形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福尔摩斯那时已经把手枪拿在手里,我看见了这个怪状的生番,也把手枪掏了出来。他围着一件黑色的好似毯子的东西,只露着脸。可是这个脸,那副丑恶的怪状足以令人丧魂失魄。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狞恶的怪相,他那两个小眼凶光闪闪,嘴唇极厚,从牙根向上翻撅着,他在向我们狂喊乱叫,半兽性的暴怒在发作。
  福尔摩斯轻轻地向我说道:“只要他一抬起手来,咱们就开枪。"这时彼此之间只有一船之隔了,看得更清楚了。那个白人品着两腿不断地怒骂,那个矮小的黑人满脸忿恨地向着我们的灯光,咬牙切齿地狂叫。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7
幸而我们看他们看得很清楚。那个小黑人从毯子里掏出了一个好似木尺的短圆的木棒搁在唇边。我们立即扳动枪机,两弹启发。那黑人转了转身就两手高举,跌入河内,刹那之间我就看到他那一双狠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漩涡之中消失了。这时,那装木腿的人冲向船舵,用尽他全身力量扳那舵柄,那船突向南岸冲去,我们以相差几尺的距离躲开了它的船尾总算没有撞上。我们随即转变方向追上前去。那时"曙光"号已经接近南岸,岸上是一起荒凉的旷野,月光照着空旷的沼地,地面上聚着一片片的死水和一堆堆的腐烂植物。那只汽船冲到岸上就搁浅了,船头耸向空中,船尾没在水里。那匪徒跳到了岸上,可是他那只木腿整个陷入泥中。他用力挣扎,可是连一步也进退不得。他狂喊乱叫地跳动着左脚,可是那木腿却在泥里愈陷愈深。等我们把船靠了岸,他已经被钉在那里寸步难行了。我们从船上扔一条绳子过去套住了他的肩膀,才把他好似拉鱼似地拖上了船。斯密司父子二人愁眉苦脸地坐在船上,听了我们的命令,方才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曙光"号走到这边船上来。一只印度精制的铁箱,摆在那只船甲板上边,不用问就知道是使舒尔托遭祸的宝箱。箱上没有钥匙,非常沉重,我们小心地把它搬到我们的舱里。我们把"曙光"号拖在后面,慢慢地向上游回驶。我们不断地用探照灯向河水四面映照,可是那黑人早已踪影不见,想必已葬身泰晤士河底了。
  福尔摩斯指着舱口说道:"看这里,我们的枪几乎打晚了。"靠着我们先前站的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支毒刺,大约就是在我们放枪的时候射来的。福尔摩斯对着毒刺仍象平时那样地耸耸肩微微地一笑,可是我每回想到那天晚上危在须臾的情况,仍不免十分惊悸。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8
十一 大宗阿格拉宝物

  我们的犯人坐在船舱里,面对着他千辛万苦费了多年工夫所得来的铁箱。他的皮肤被烈日晒得很黑,他的两只眼睛象征着他那胆大妄为的天性,满脸的皱纹,一看就知道他是在室外作过多年苦工的。他那多须髭的下颚向外突出的怪样,显示出了他那倔强的性格。他那鬈曲的黑发已经多半灰白,料想他的年纪当在五十上下。在平常的时候,他的面貌还不算难看,可是在盛怒之下,他那浓眉和凶恶的下颚就组成了一副可憎的面貌。他坐在那里,把带铐的双手搁在膝上低头不语,不断用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望着那只使他犯罪的铁箱。依我看来,他的表情似乎悲痛多于忿怒。有一次他抬头向我望了一眼,眼光里似乎带着些幽默的意味。
  福尔摩斯燃上了一支雪茄烟,说道:“琼诺赞·斯茂,我真不高兴看到事情竟弄到了这样的结局。”
  他直率地答道:“先生,我也不愿意啊。这条命,我想也逃不过去了。可是我向您发誓,我实在没有想杀害舒尔托先生,是那个恶鬼童格射出一支混帐的毒刺害死他的。先生,我是毫不知情的。舒尔托先生的死叫我很不好受。我用绳子鞭打了那小鬼一顿,可是人已经死了又有什么办法呢!”
  福尔摩斯道:“你先吸一支雪茄烟。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喝一些我瓶子里的酒先暖和暖和吧。我问你,你在爬绳上去的时候,你怎么会知道那矮小无力的黑小子能够敌得住舒尔托先生呢?”
  “先生,您说这话好象亲眼看见过似的。我本以为那屋里是没有人的,我对那里的生活习惯都很清楚,那个时候是舒尔托先生气常下楼吃晚饭的时候。我丝毫也不隐瞒,我以为说实话就是我最好的辩护。当时要是那个老少校在屋里,那我就会毫不怜惜地掐死他。我杀了他和吸这支雪茄烟没有什么区别。现在竟因为小舒尔托而使我被关进监狱,实在令人痛心,因为我和他从来没有任何纠葛。”
  “你现在已经是在苏格兰场埃瑟尔尼·琼斯先生羁押之下。他准备把你带到我的家中,由我先问你的口供。你必须向我句句实言,如果你能够老实,或者我还可以帮你的忙。我想我有法子可以证明那毒刺的毒性很快,在你爬进屋里以前,舒尔托先生已经中毒身亡了。”
  “先生,不错的,他已经先死了。当我爬进窗户一看见他那歪着头狞笑的样子,就把我吓坏了。要不是童格跑得快,当时我就把他宰了。这也就是到后来他告诉我他如何在忙中丢落了那根木棒和一袋毒刺的原因,我想这件东西一定提供了一些线索,帮助了您追寻到我们。至于您怎么把线索联系起来而捉到我的,那我就想不出来了。这是我自己不好,不能怨恨您的。"他又苦笑道,“可是这也真算一件怪事。您看,有权利享受这五十万傍的我,竟在安达曼群岛修筑防波堤度过了半生,后半生恐怕又要到达特沼地去挖沟了。从头一天碰到那商人阿破麦特因而和阿格拉宝物发生了关系之后,我就倒上了霉,沾上这宝物的人也没有不倒霉的;那个商人因宝物丧了命,舒尔托少校因宝物给他带来了恐惧和罪恶,而我就要终身作苦役了。”
  这时,埃瑟尔尼·琼斯向舱内伸进头来,说道:“你们真象一家人在团聚。福尔摩斯,请给我一些酒喝。咱们大家都该互相庆贺啊。可惜那一个没有被咱们活捉,那也没有办法。福尔摩斯,亏得你下手在先,不然会遭到他的毒手呢。”
  福尔摩斯道:“结果总还算得圆满。可是我没想到那只'曙光'号竟有这般的速度。”
  琼斯道:“据斯密司说,‘曙光'号是泰晤士河上最快的汽船之一,假若当时还有一个人帮他驾驶的话,我们就永远也追不上它了。他还赌咒说他对诺伍德的惨案一点也不知道。”
  我们的囚犯喊道:“他确是毫不知情的,因为听说他的船*快,所以我向他租用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他,只是出了大价钱。如果他能够把我们送上在葛雷夫赞德停泊的开往巴西去的翡翠号轮船,他还可以另外得一大笔酬金。”
  琼斯道:“如果他没有罪行,我们会从轻处理的。我们虽然捉人迅速,可是我们判刑是慎重的。"这时傲慢的琼斯已逐渐露出他对囚犯大摆威严的神气。从福尔摩斯那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琼斯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
  琼斯又道:“我们就要到沃克斯豪尔桥了。华生医师,您可以带着宝箱在这里下去。我想您是深知我对这样的作法是负着多么大的责任。当然,这种作法是极不合法的,但是既有成议在先,我不能失信。可是因为宝物贵重非常,我有责任派一个警长陪您同去。您准备坐车去吗?”
  “我准备坐车去。”
  “可惜这里没有钥匙,不然咱们可以预先清点一下,您恐怕还需要把箱子砸开。斯茂,钥匙哪里去了?”
  斯茂简短地说道:“在河底下。”"哼!你给我们这个麻烦真是多余。为了你,我们已经费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可是医师,我不必再叮嘱您了,千万小心。您回来的时候把箱子带到贝克街来,在去警署以前,我们在那里等您。”
  我在沃克斯豪尔下船,带着沉重的宝箱,由一个温和坦率的警长陪伴着,一刻钟以后我们到达了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开门的女仆对我这夜晚来访的客人很是惊讶,她说弗里斯特夫人不在家中,恐怕到深夜才能回来,摩斯坦小姐现在还在客厅里。我把那警长留在车上等候,我提着宝箱直入客厅。
  她坐在窗前,穿着白色半透明的衣服,在颈间和腰际都系着红色的带子。在透过罩子射出来的柔和灯光下面,她倚坐在一张藤椅上。一只洁白的胳臂搭在椅背上,灯光照着她那美丽庄重的脸和映成金黄色的蓬松的秀发,那姿态和神情都表现她似乎有无限的忧郁积在心中。她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站了起来,脸上一道红晕显出惊讶中带着欢喜。
  她道:“我听见门外车声,以为是弗里斯特夫人提早回来了,决没有想到是您来了。您给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我把箱子放在桌上,心中虽然烦闷,可是装做高兴地说道:“我带来的东西比消息还要好,我带来的东西比任何的消息还要宝贵,我给您带来了财富。”
  她向铁箱看了一眼,冷淡地问道:“那就是宝物吗?”
  “是的,箱内就是那一大宗阿格拉宝物;一半是您的,一半属于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你们二人所得当各在二十万镑左右。您想一想!每年利息就是一万镑,在英国妇女当中是少见的。这不是大可庆幸的事吗?”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7:59
我表示我的高兴大概有些过火,她已感觉到我的诚意不足。她稍稍抬了抬眼眉,望着我说道:“如果我能得到宝物,那都是出于您的协助啊。”
  我答道:“不!不!您能有今日,完全是出于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协助。就连他有那样分析的才能,为了破这个案子也费了不少精力,到最后还几乎失败。象我这样的人就是用尽心思,也是找不出线索来的。”
  她道:“华生医师,请坐下来告诉我这些经过吧。”
  我把上次和她见面以后所有发生过的事情——福尔摩斯新的搜寻方法,‘曙光'号的发现,埃瑟尔尼·琼斯的来访,今晚的探险和泰晤士河上的追踪——简单地作了一番叙述。她倾听着,说到我们险些遭到毒刺的伤害时,她脸色变得惨白,似乎就要晕倒。
  我急斟了些水给她喝,她道:“不要紧,我已好了。我听到我的朋友们为我遭到这样的危险,我心里实在是万分的不安。”
  我答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也不算什么。我不再讲这些闷气的事了,让咱们看看可以使咱们高兴的东西吧。这里是宝物,我是专为您带了来的,料想您一定愿意亲自打开,先睹为快。”
  她道:“这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的语起并没有显露出她有多么兴奋。因为这宝物是费了不少心血才得到手的,她不能不这样地表示一下,否则也显得她太不承情了。
  她看着箱子说道:"这箱子真美极了!这是在印度做的吧?”
  “是的,是印度著名的比纳里兹金属制品。”
  她试着把箱子抬了抬,说道:“真够重的,这箱子本身恐怕就很值钱呢。钥匙在哪儿?”
  我答道:“被斯茂扔到泰晤士河里去了,我们须借弗里斯特夫人的火钳用一用。"在箱子前面有一个粗重的铁环,铁环上面铸着一尊佛像。我把火钳插在铁环下面,用力向上撬起,铁环应手打开。我用颤抖的手指把箱盖抬起,我们二人注视着箱内,都惊破得呆住了。这个箱子是空的!
  无怪这个箱子这样的重,箱子四周全是三分之二英寸厚的铁板,非常坚固,制造的也是异常精致,确是用作收藏宝物的箱子。可是里边什么也没有了,完全是空的。
  摩斯坦小姐平静地说道:“宝物已经丢失了。”
  我听到她这句话,体会到了其中的含意。我灵魂中的一个阴影似在消失。我说不出这宗阿格拉宝物压在我的心头是多么的沉重,现在终于被挪开了。不错,这个思想是自私的、不忠实的和错误的,可是除了我们两人之间的金钱的障碍已经消除以外,其余的我都想不到了。
  我从内心里感到高兴,不免失声说道:“感谢上帝!”
  她不理解地微笑着问我道:“您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缩回去。我道:“因为我敢于张口了,梅丽,我爱你,就如同任何男人爱女人那样的恳切。以前,这些宝物,这些财富堵住了我的嘴,现在宝物失掉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了。因此我才说:‘感谢上帝。'”
  我把她揽到身边,她轻轻地说道:“那么我也应该说:‘感谢上帝。'”
  不管谁丢失了宝物,我知道,那天晚上我却得到了一宗宝物。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0
十二 琼诺赞·斯茂的奇异故事

  那个警长很有耐性地在车上等候着我,我回到车上时已经很晚了。我给他看了空箱子,他大失所望。
  他郁闷地说道:“这一来,奖金也完了!箱子里没有宝物也就没有奖金了,不然今晚我和同伴山姆·布朗每人可以得到十镑奖金呢。”
  我道:“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是个有钱的人,不管宝物有没有,他会给你们酬劳的。”
  警长沮丧地摇着头道:“埃瑟尔尼·琼斯先生会认为这事干得很糟糕呢。”
  这警长的预料果然不错,当我回到贝克街,把空箱给那位侦探看的时候,他面色很不好看。他们三人——福尔摩斯、琼斯和囚犯——刚刚来到贝克街;因为他们变更了原来的计划,在中途先到警署去作了报告。福尔摩斯仍象往常一样,懒洋洋地坐在他的椅子上,面对着顽强地坐在那儿的斯茂。斯茂把那条木腿搭在好腿上面。当我把空箱子给大家看的时候,他倚着椅子放声大笑起来。
  埃瑟尔尼·琼斯发怒道:“斯茂,这是你干的好事!”
  斯茂狂笑着喊道:“不错,我已经把宝物放到你们永远摸不到的地方去了。宝物是属于我的,如果我得不到手,我就得想办法叫谁也摸不着。我告诉你,除了在安达曼岛囚犯营的三个人和我自己以外,别人全没有权利要这些宝物。现在既然我们四个人都不能得到,我就代表他们三人把宝物处理了。这样正符合我们四个人签名时所发的誓言:我们永远是一致的。我知道他们三人必然同意我这样办——宁可把宝物沉到泰晤士河河底,也不叫宝物落到舒尔托或摩斯坦的子女或亲属的手里。我们干掉阿破麦特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发财的。宝物和钥匙都和童格葬在一起了。当我看到你们的船准能够追上我的时候,我就把宝物收藏到稳妥的地方去了。你们这趟是一个卢比也弄不到了。”
  埃瑟尔尼·琼斯厉声说道:“斯茂,你这个瓶子!你如果要把宝物扔到泰晤士河里,连箱子一同扔下去不是更省事吗?”
  斯茂狡猾地斜眼看了看他,答道:“我扔着省事,你们捞着也省事。你们有本领把我追寻着,你们就有本领去捞一只铁箱子。现在我已把宝物散投在长达五英里的一段河道里,捞起来就不太容易了。我也是横了心干的,当我看到你们追上来的时候,我几乎都要发疯了。惋惜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我这一辈子的命运有盛有衰,我可向来没有事后追悔过。”
  琼斯道:“斯茂,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你如果能帮助法律而不是这样地进行破坏,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就会有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
  “法律?!"罪犯咆哮着道,“多么美好的法律啊!宝物不是我们的是谁的?宝物不是他们赚来的偏要给他们,难道这算公道吗?你们看看我是怎样把宝物赚到手的:整整二十年,在那热病猖狂的湿地里住着,白天整日在红树①下面做苦工,夜晚被锁在污秽的囚棚里,镣铐加身,被蚊子咬着,被疟疾折磨着,受着喜欢拿白种人泄愤的每个可恶的黑脸禁卒的种种凌辱,这是我赚到阿格拉宝物的代价,而你却要来同我讲什么公道。难道因为我不肯把我所历尽艰难而取得的东西让别人去享受,你就认为不公道吗?我宁愿被绞死或吃童格一毒刺,也不甘心在牢狱里活着而叫另外一个人拿着应当是我的钱去快乐逍遥!"这时斯茂已经不象以前沉默了,他滔滔不绝地倾泻出这些话来。他两眼发亮,手铐随着激动的双手震得作响。看到他这样忿怒和冲动,我可以理解,舒尔托少校为什么一听到这囚犯越狱回来的消息就吓得惊慌失措,这是很自然的和完全有根据的。
  --------
  ①红树是生长在热带海滨的一种树木。——译者注

  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道:“你忘了,我们对这些事完全不了解。你没有把整个的经过告诉我们,因此也就没法说本来你是怎样的有理。”
  “啊,先生,还是您说的话公平合理,虽然说我应当感谢您给我戴上了手镯。可是,我并不怨恨……这都是光明磊落,公公正正的。您如果愿意听我的故事,我决不隐瞒,我所要说的句句都是实话。谢谢您,请把杯子搁在我身旁,我口渴的时候会把嘴唇靠近杯子来喝的。
  “我是伍斯特尔州生人,住在波舒尔城附近。我们斯茂族在那里住的很多,我有时很想回去看看,可是因为我素来行为不检,族人们未必对我欢迎。他们全是稳重的教徒,都是在乡里受人尊敬的农民,而我却一直就是个流浪汉。在十八岁的时候因为恋爱出了麻烦,家里不能存身,只好另谋生路。当时碰巧步兵三团就要调往印度,为脱身计,我就入伍了,选择了靠吃军饷为生的路。
  “可是,我的军队生活先天注定不能久常。在我刚学会鹅步操,学会使用步枪的时候,偶尔到恒河里去游泳,一条鳄鱼就在中流象外科手术一样干脆地把我整个小腿都咬了下来。幸而连队的游泳能手班长约翰·侯德也在河里。由于惊吓和失血,我晕了过去,如果没有侯德抓着我向岸边游去的话我就会被淹死了。我在医院里养了五个月才装上木腿跛着出了院。我因残废被取消了军籍,因此就更难找到就业的机会了。"你们可以想象,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已成了无用的瘸子,运气够多么坏。可是窘困了不久时来运转,恰巧有一个新来印度经营靛青园子的、名叫阿勃怀特的园主正在找一个人监督靛青园的苦力们的工作。这个园主碰巧是我原来所属部队团长的朋友。团长因为我的残废时常照顾我,简短来说,团长竭力推荐我。因为这个工作主要是骑在马上,我的两膝还能夹得住马腹,虽然残废,骑马还不成问题。我的工作是在庄园内巡行,监督工人和把工人的勤惰情况随时报告园主。报酬很不错,住处也舒适,因此我很有做这靛青事业以终此生的志愿。园主阿勃怀特先生为人和蔼可亲,常常到我的小屋里来吸支烟聊聊天,因为在那里的白种人不象在这里的一样,彼此都很关切。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1
“唉,真是好景不长。突然间,大叛乱出人意料地爆发①了。前一个月,人们还和在祖国一样地安居乐业,到下一个月,二十多万黑鬼子就失去了约束,把全印度变成了地狱一般。②当然,这些事你们几位在报纸上都已见过了,或者比我这个不识字的人还知道得多呢,因为我只知道我看到的事情。我们靛青园的所在地叫作穆特拉,靠近西北几省的边缘。每天晚上烧房的火焰照得满天通红。每天白天都有小队的欧洲兵士保护着他们的家小,经过我们的靛青园开往最近驻有军队的阿格拉城去避难。园主阿勃怀特先生是一位固执的人,他以为这些叛变的消息不免有些夸大,他想不久就可平复下去,他还是照旧坐在凉台上喝酒吸烟,可是周围早已烽烟四起了。我和一个管帐的姓道森的夫妇俩都忠于职守,当然都和他生死不离。好啦,有一天变故来了。那天我正到远处一个园子去办事,黄昏时缓缓地骑着马回来。在途中我的目光被陡峭的峡谷谷底上的一堆蜷伏着的东西吸引住了。我骑马走下去一看,不禁毛骨悚然,正是道森的瓶子被人割成一条条的又被豺狼和野狗吃去了一半的残尸。道森的尸体就趴在不远的地方,手握着放空了的手枪,在他前面还躺着彼此压在一起的四个印度兵的尸首。我控着马缰,正不知往什么地方去才好,忽然看见园主的房子烧了起来,火苗已经冲出屋顶。我知道赶过去对主人绝无益处,也只能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从我站的地方可以看见成百个穿红衣的黑鬼子正在对着燃烧的房子手舞足蹈,其中有几个人向我指了一指,跟着就有两颗流弹从我头上掠过去。我扭转马头就向稻地里狂奔而去,深夜才逃到了阿格拉城内。
  --------
  ①指1857年爆发的印度反英民族大片义而言。——译者注
  ②英国殖民主义者对印度人的污辱性的称呼。——译者注

  “可是事实上阿格拉也不是很安全的地方,整个印度已变成好象一群马蜂。凡是英国人能聚集一些人的地方,也仅能保住枪炮射程以内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各处的英国人都成了流浪的逃难者。这是几百万人对几百人的战争。最使人伤心的是:我们的敌人不论是步兵、骑兵还是炮兵,都是当初经我们训练过的精锐战士,他们使用的是我们的武器,军号的调子也和我们吹得一样。在阿格拉驻有孟加拉第三火枪团,其中有些印度兵,两队马队和一连炮兵。另外还新成立了一队义勇队,是由商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我虽然装着木腿,也还是参加了。七月初我们到沙根吉去迎击叛军,也将他们打退了一个时期,后来因为**缺乏又退回城内。四面八方传来的只是最最糟糕的消息——这本是不足为破的,因为只要你看一看地图就可以知道,我们正处在变乱的中心。拉克瑙就在东方,相距一百多英里;康普城在南方,距离也差不多一样远。四面八方,无处不是痛苦、残杀和暴行。
  “阿格拉是个很大的城,聚居着各种各样稀破古怪而又可怕的魔鬼信徒。在狭窄弯曲的街道里,我们少数的英国人是无法布防的。因此,我们的长官就调动了军队,在河对岸的一个阿格拉古堡里建立了阵地。不知你们几位当中有人听说过这个古堡或是读过有关这个古堡的记载没有?这古堡是个很破怪的地方——我虽然到过不少稀破古怪的地方,可是这是我生气所见的一个最破怪的地方。首先,它庞大得很,我估量着占有不少英亩的地方,较新的一部分面积很大,容纳了我们的全部军队、妇孺和辎重还富富有余。可是这较新部分的大小还远比不上古老的那一部分,没有人到那里去,蝎子蜈蚣盘踞在那里。旧堡里边全是空无人迹的大厅、曲曲折折的甬道和蜿蜒迂回的长廊,走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因此很少有人到旧堡里去,可是偶尔也有拿着火把的人们结伙进去探险。
  “由旧堡前面流过的小河,形成了一条护城壕。堡的两侧和后面有许多出入的门,自然,在这里和我们军队居住的地方都必须派人把守。我们的人数太少,不可能既照顾到全堡的每个角落又照顾到全部的炮位,因此在无数的堡门处都派重兵守卫是绝不可能的。我们的办法是在堡垒中央设置了一个中心守卫室,每一个堡门由一个白种人率领两三个印度兵把守。我被派在每天夜里一段固定时间内负责守卫堡垒西南面的一个孤立小堡门。在我指挥之下的是两个锡克教徒士兵。我所接受的指示是:遇有危急,只要放一枪,就会从中心守卫室来人接应。可是我们那里离着堡垒的中央足有二百多步,并且还要经过许多象迷宫似的曲折长廊和甬道。我万分怀疑,在真的受到攻击的时候,救兵是否能及时赶到。
  “我是一个新入伍的士兵,又是个残废人,当了个小头目,很是得意。头两夜我和我的两个来自旁遮普省的印度兵把守堡门。他们的名字一个叫莫郝米特·辛格,一个叫爱勃德勒·克汗。他们全是个子高高、面貌凶恶的家伙,久经战场,并且都曾在齐连瓦拉战役中和我们交过手。他们虽然英语都说得很好,可是我并没有听到他们谈什么。两人总是喜欢站在一起,整夜用古怪的锡克语嘀哩嘟噜地说个不停。我常是一个人站在堡门外,向下望着那宽阔而弯曲的河流和那大城里闪烁的灯火。咚咚的鼓声和印度铜锣的声音,吸足了鸦片的叛军们的狂喊乱叫,整夜里都提醒着我们:河对面有着危险的邻人。每隔两点钟就有值夜的军官到各岗哨巡查一次,以防意外。
  “值岗的第三夜,天空阴霾,小雨纷纷。在这种天气里连续站几小时,确是苦恼得很。我又试着和那两个印度兵攀谈,他们还是不爱理我。后半夜两点钟,稍微打破整夜沉寂的巡查过去了。我的同伴既不愿和我交谈,我就把枪放下,掏出烟斗来划了一根火柴。猛然间两个印度兵向我冲了上来,一个人抢过枪来,开了枪上的保险门并把枪口对着我的脑袋;另一个人抽出一把大刀搁在我脖子上,而且咬着牙说,只要我动一步就把刀子刺进我的喉咙。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1
“我第一个想法是:他们一定和叛兵一伙,这也就是他们突击的开始。如果他们占据了这个堡门,整个碉堡就一定会落入敌人手中,堡里的妇孺也就会受到和在康普相同的遭遇。也许你们几位会想,我是在这里为自己胡诌,可是我敢发誓,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虽然我觉得出来,刀尖就抵在我的咽喉上,我还是张开了口想要大叫一声,即使是最后一声也罢,因为说不定这样就能给中心警卫室一个警告。那个按住我的人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思,正当我要出声的时候,他向我低声道:‘不要出声,堡垒不会有危险,河这边没有叛兵。'他的话听来似乎还真实。我知道,只要我一出声就会被害,我从这家伙的棕色眼珠里看出了他的意思,所以我没有出声。我等待着,看他们要让我怎么样。
  “那个比较高,比较凶,叫爱勃德勒·克汗的向我说道:'先生,听我说。现在只有两条路任你选择:一条路是和我们合作;一条路就是让你永远再也出不来声。事情太大了,咱们谁也不能犹豫。或是你诚心诚意地向上帝起誓和我们合作到底;或是我们今晚就把你的尸体扔到沟里,然后到我们叛军弟兄那边去投降,此外绝对没有中间路线。你选哪条路,生还是死?我们只能给你三分钟作出决定,因为时间短促,必须在下次巡逻到来之前把事情办妥。'
  “我道:‘你们没有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叫我如何做决定?可是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谋划牵涉到碉堡的安全,我就不能同你们合谋,干脆给我一刀,欢迎得很!'
  “他道:‘这事和碉堡绝无关系,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和你们英国人到印度来所追求的目的相同的事情——我们叫你发财。今晚如果你决定和我们合作,我们就以这把刀庄严地对你起誓——从来没有一个锡克教徒违反过的一种誓言——把得来的财物,公公平平地分给你一份。四分之一的宝物归你,不能再有比这样作法更公道的了。'
  “我问道:‘什么宝物?我愿意和你们一样发财,可是你得告诉我怎样办。'
  “他道:‘那么你起誓吗?用你父亲的身体,你母亲的名誉和你的宗教信仰起誓,今后绝不作不利于我们的事,不说不利于我们的话。'
  “我答道:‘只要碉堡不受威胁,我愿意这样起誓。'
  “那么我的同伙和我自己都起誓,给你宝物的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咱们四个人,每人品均一份。'
  “我道:‘咱们只有三个人呀。'
  “不然。德斯特·阿克勃尔必须分一份。在等候他的时候,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秘密。莫郝米特·辛格请站在门外边,等他们来的时候通知我们。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欧洲人是守誓的人,所以我们信任你。你如果是个惯于说谎的印度人,无论你怎样向神假期誓,你的血必然已经染到我的刀上,你的尸体也就被扔到河里去了。可是我们信任英国人,英国人也信任我们,那么,听我来说吧。
  “我们印度北部有一个土王,他的领土虽小,财产却很丰富。他的财产一半是他父亲传下来的,一半是由他自己搜括来的。他嗜财如命而又吝啬非常。乱起以后,这土王听到白人惨遭屠杀,一面附和叛兵向白人抵抗,可又怕白人一旦得手,自身遭到不利。迟疑好久,不能决定。最后他想出一个两全之策:他把所有的财产分做两份,凡是金银钱币都放在他宫中的保险柜里;凡是珠宝钻石另放在一个铁箱里,差一个扮作商人的亲信带到阿格拉碉堡来藏匿。如果叛兵得到胜利,就保住了金银钱币;如果白人得胜,金钱虽失,还有钻石珠宝可以保全。他把财产这样划分以后就投入了叛党——因为他的边界上的叛兵实力很强。先生你试想,他的财产是不是应当归到始终尽忠于一方的人的手里。
  “这个被派来的乔装商人化名阿破麦特,现在阿格拉城内,他准备潜入堡内。他的同伴是我的同盟兄弟德斯特·阿克勃尔,他知道这个秘密。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们议定了今晚把他从我们把守的堡门带进来。不久他们就要来了,他知道莫郝米特·辛格同我在等着他。这个地方平静得很,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到来,从此世界上也就再没有阿破麦特这个商人了,而土王的宝物也就归咱们几人品分了。先生,您看好不好?'"在伍斯特尔州,生命被看得很重,被看成是神圣的,可是在这个残杀焚掠、人人都是朝不保夕的环境里,就不大相同了。这个商人阿破麦特的生死,我在当时觉得是无足轻重的,那批宝物打动了我的心。我想象着回老家以后怎样支配这一笔财富,想象着当乡亲们看到我这个从来不干好事的人带着满口袋的金币回来,会怎样地瞪大眼睛看我。因此,我下定了决心,可是爱勃德勒·克汗还以为我在犹豫,又紧逼了一句。
  “他道:‘先生,请您再考虑考虑,如果这个人被指挥官捉到,必定会被处死刑,并且把宝物充公,谁也得不着一个钱。他现在既然落到咱们手中,为什么咱们不把他私下解决了平分他的宝物呢?宝物归咱们和入了军队的银库还不是一样。这些宝物足够使咱们每人都变成巨富。咱们距离别人很远,不会有人知道,您看还有比这个主意更好的吗?先生,请您再表示一下,您还是和我们一道呢,还是必须叫我们把您认做敌人?'
  “我道:‘我的心和灵魂都和你们在一起。'
  “他把枪还给了我,并说:‘这好极了,我们相信您的誓言和我们的一样,永远会被遵守。现在只有等待着我的盟弟和那个商人了。'
  “我问道:‘那么,你盟弟知道咱们的计划吗?'
  “他是主谋,一切全是他策划的。咱们现在到门外去,陪着莫郝米特·辛格一同站岗去吧。'
  “那时正是雨季的开始,雨还没有停。棕色的浓云在天上飘来飘去,夜色迷蒙,隔着一箭之地的距离就看不清楚了。我们的门前是一个城壕,壕里的积水有些地方差不多已经干涸了,很容易走过来。我们站在那里,静待着那个前来送死的人。
  “忽然间,壕的对岸有一个被遮着的灯光在堤前消失了,不久又重新出现,并向着我们的方向慢慢走来。
  “我叫道:‘他们来了!'
  “爱勃德勒轻轻说道:‘请您照例向他盘问,可是不要吓唬他,把他交给我们带进门里,您在外边守卫,我们自有办法。把灯预备好了,以免认错人。'
  “那灯光闪闪地向前移动着,时停时进,一直等到看见两个黑影到了壕的对岸。我等他们下了壕沟,涉过积水,爬上岸来,我才放低了声音问道:‘来人是谁?'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2
“来人应声答道:‘是朋友。'我把灯向他们照了照,前面的印度人个子极高,满脸黑胡须长过了腰带,除了在舞台上,我从来也没有看过这样高大的人。另外的那个人是个矮小的,胖得滚圆的家伙,缠着大黄包头,手里拿着一个围巾裹着的包。他似乎骇怕得全身发抖,他的手抽动得好象发疟疾一样。他象一只钻出洞外的老鼠,不住地左顾右盼,两只小眼睛闪闪发亮。我想,杀死这个人未免有些不忍,可是一想到宝物,我的心立刻变成铁石。他看见我是白种人,不禁欢喜地向我跑来。
  “他喘息着说道:‘先生,请保护我,请你保护这个逃难的商人阿破麦特吧。我从拉吉起塔诺来到阿格拉碉堡避难。我曾被抢劫、鞭打和侮辱,因为过去我是你们军队的朋友。现在我和我的东西得到了安全,真是感谢。'
  “我问道:‘包里边是什么?'
  “他答道,‘一个铁箱子,里边有一两件祖传的东西,别人拿去不值钱,可是我舍不得丢掉。我不是讨饭的穷人,如果您的长官能允许我住在这里的话,我一定对您——年轻的先生和您的长官多少有些报酬。'
  “我不敢再和他说下去了。我愈看他那可怜的小胖脸,我愈不忍狠心地把他杀死,不如干脆早点把他结果了。
  “我道:‘把他押到总部去。'两个印度兵一左一右带他进了黑黑的门道,那个高个子跟在后面,从来没有象这样四面被包围着、难逃活命的人,我提着灯独自留在门外。
  “我听得见他们走在寂静的长廊上的脚步声。忽然,声音停止了,接着就是格斗扭打的声音。过了不久,忽然有人呼吸急促地向我奔跑而来,使我大吃一惊。我举灯向门里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小胖子,满脸流血向前狂奔,那高个子拿着刀象一只老虎似地紧紧追在后面。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象这个商人跑得那样快的,追的人眼看追不上了。我知道,如果他能越过我跑出门外,就很可能得救。我本已动了恻隐之心,想留他一命,可是想到宝物,便又硬起心肠。等他跑近,我就把我的明火枪向他的两腿之间抡了过去,他被绊得象被射中的兔子似地翻了两个滚。还没等他爬起来,那印度兵就起了上去,在他的肋旁扎了两刀。他没有挣扎一下,也没有哼出一声,就躺在地下不动了。我想或者他在绊倒的时候就已经摔死了。先生们,你们看,不管是否对我有利,我把经过都已从实招供了。”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伸出带着铐子的手,接过了福尔摩斯给他斟的加水威士忌酒。我觉得不仅是他那残酷的行为,就是从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的满不在乎的神气里,也可以想象得出这个人的极端残忍和狠毒。无论将来他得到什么刑罚,我是不会对他表示同情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琼斯坐在那里,手放在膝上,侧耳倾听,面色也显出厌恶的神气。斯茂也许看出来了,因为在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声音和动作里都带着些抗拒的意味。
  他道:“当然了,全部事实确实是万分糟糕。可是我倒愿意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处在我的地位会宁可被杀也不要那些宝物?还有一层,他一进堡垒,就形成了我们两个人里必须死掉一个的形势;假若他跑出堡外,这整个事情就会暴露,我就要受军事审判而被枪决——因为,在那样的时刻,定刑不会从宽的。”
  福尔摩斯截断他的话道:“接着谈你的事吧。”
  “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三个人把尸身抬了进去。他身子虽然矮,可是真够重的。莫郝米特·辛格留在外面守门。我们把他抬到已经预备好了的地方,这儿距离堡门相当远,通过一条弯曲的甬道进入一间空无一物的大厅,屋子的砖墙全已破碎不堪,地上有一凹坑,正好作天然的墓穴。我们把商人阿破麦特的尸身放了进去,用碎砖掩盖好了,弄完以后我们就都回去验看宝物了。
  “铁箱还放在阿破麦特原来被打倒的地方,也就是现在放在桌上的这个箱子,钥匙用丝绳系在箱子盖上的刻花的提柄上边。我们把箱子打开,箱内的珠宝因灯光的照耀,发出来灿烂的光辉,就如同我幼年在波舒尔时在故事里读过的和我当时所想象过的一样。看着这些珠宝,使人眼花缭乱。我饱了眼福以后,就动手把珠宝列了一张清单。里面有一百四十三颗上等钻石,包括一颗叫做'大摩格尔'的——据说是世界上第二颗最大的钻石,还有九十七块上好的翡翠,一百七十块红宝石(其中有些是小的),四十块红玉,二百一十块青玉,六十一块玛瑙,许多绿玉、缟玛瑙、猫眼石、土耳其玉和我那时还不认得的其他宝石,可是后来我就渐渐地认得了。除此之外,还有三百多颗精圆的珍珠,其中有十二颗珍珠是镶在一个金项圈上的。从樱沼别墅拿回宝箱以后,经过点验,别的还全在,只缺少了这个项圈。
  “我们点过以后,把宝物放回箱里,又拿出堡外给莫郝米特·辛格看了一遍。我们又重新隆重地宣誓:要团结一致谨守秘密。我们决定把宝箱藏匿起来,静候大局平定以后再来平均伙分。当时就把赃物分了是不妥的,因为珠宝价值太高,假若在我们身上被发现了,会引起别人的疑心,再说我们的住处也没有隐蔽的地方可以收藏。因此我们把箱子搬到埋尸的那间屋子去,从最完整的一面墙上拆下几块砖来,把箱子放进去,再把砖放回,掩盖严密。我们小心地记清了藏宝的地方,第二天我画了四张图,每人各执一张,下面都写好了四个人的签名作为我们起誓的标记:从此以后我们一举一动全要代表四个人的利益,不得独自吞没。我可以对天气誓,从来没有违反过这个誓言。
  “好啦,以后印度的叛变结果如何,也用不着我再来告诉你们诸位先生了。从威尔逊占领了德里,考林爵士收复了拉克瑙以后,叛乱就瓦解了。新的军队纷纷开到。纳诺·萨希布在国境线上逃跑了,葛雷特亥德上校带领着一个急行纵队来到了阿格拉把叛兵肃清了,全国似乎已经渐渐恢复了和气状态。我们四个人盼着不久就可以平分赃物、远走高飞了,可是转眼之间我们的希望就成了泡影,因为我们以杀害阿破麦特的罪名全都被捕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3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那土王因为信任阿破麦特,才把宝物交给他。可是东方人疑心太大,那土王又派了一个更亲信的仆人跟在后面,暗查阿破麦特的行动,并且命令这仆人要把阿破麦特紧紧地盯住。那晚他在后面暗暗跟随,眼看阿破麦特走进了堡门。他以为阿破麦特在堡内已经安顿妥当,所以在第二天就设法进入堡内,可是怎样也找不到阿破麦特。他以为事情太离破了,就和守卫的班长谈了,班长又向司令官作了报告,因此在全堡内立刻作了一次细密的搜查,发现了尸身。在我们还自以为安全的时候,就被以谋杀的罪名逮捕了——三个人是当时的守卫者,其余一人是和被害者同来的。在审讯中没有人谈到宝物,因为那个土王已被罢黜并被逐出了印度,已经没有人对宝物有直接的关系了。可是谋杀案情确凿,判定我们四人同为凶手。三个印度人被判徒刑终身监禁,我被判死刑,可是后来得到减刑,和他们一样。
  “我们的处境很是破怪。我们四个人被判徒刑,恐怕今生再难恢复自由,可是同时我们四个人又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只要能够利用宝物,就可以立成富翁享清福。最难忍受的就是:明知大宗宝物在外面等着我们取用,可是还要为了吃些糙米,喝口凉水而受禁卒的任意凌辱,我真要急得发疯,所幸我生性倔强,所以还能耐心忍受,等候时机。
  “最后,好象时机到了。我由阿格拉被转押到马德拉斯,又从那里被转到安达曼群岛的布雷尔岛。岛上白种人囚犯很少,又因为我一开始就表现得不错,不久就受到了特殊的待遇。在亥瑞厄特山麓的好望城里,我得到了一间自己居住的小茅屋,很是自在。那岛上是可怕的热病流行的区域,离我们不远就有吃人的生番部落,生番们遇有机会就向我们施放毒刺。在那里整天忙于开垦,挖沟和种薯蓣,还有许多其他杂差,到夜晚我们才能有些闲暇。我还学会了为外科医师调剂配方,对外科的技术也学得一知半解了。我时时刻刻在寻找逃走的机会,可是这里离任何大陆都有几百英里远,而且在附近一带海面上风很小,甚至没有风。因此,要想逃跑真是万难。
  “外科医师萨莫吞是一个活泼而喜欢玩乐的青年,每天晚上常有驻军的青年军官们到他家去玩牌赌钱。我配药的外科手术室和他的客厅只有一墙之隔,有一个小窗相通。我在手术室里有时觉得苦闷,常常把手术室的灯熄灭了,站在窗前听他们谈话,看他们赌钱。我自己本来也好玩牌,在一旁看看也很过牌瘾。他们常常在一起的有带领土人军队的舒尔托少校、摩斯坦上尉和布罗姆利·布劳恩中尉和这位医师本人,此外还有两三个司狱的官员。这几个官员是玩牌的老手,赌技很精。他们几个人凑成一伙,玩起来倒也痛快。
  “有一个情况不久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每次赌钱总是军官们输,司狱官员们赢。我可不是说这里有什么弊病,只是因为司狱的官员们自从来到安达曼群岛,每天无事可做,就拿着玩牌消磨时光,日久熟练,技术也就精了。军官们技术不高,所以每赌必输,他们愈输愈急,下的注就愈大,因此军官们在经济上一天比一天窘困,其中以舒尔托少校输的最多。起初他还用钱币钞票,后来钱光了,只好用期票赌,他有时稍微赢一点儿,胆子一大,接着就输得更多,以致搞得他整天愁眉苦脸,借酒浇愁。
  “有一晚他输的较往常更多了,当时我正在茅屋外边乘凉,他和摩斯坦上尉缓步回营。他们两人是极要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离。这位少校正在抱怨他的赌运不佳。
  “经过我的茅屋的时候,他和上尉说道:‘摩斯坦,怎么办?我可毁了,我得辞职了。'
  “上尉拍着他的肩道:‘老兄,没有什么了不起,比这更糟糕的情况我也有过呢,可是……'我只能听到这些,可是,这已经够让我动脑筋的了。
  “两天以后,当舒尔托少校正在海滨散步的时候,我趁机走上前去和他说话。
  “我道:‘少校,我有事向您请教。'
  “他拿开口里衔着的雪茄烟,问道:‘斯茂,什么事?'
  “我道:‘先生,我要请教您,如果有埋藏的宝物,应当交给谁比较合适呢?我知道一批价值五十万镑的宝物埋藏的地点;既然我自己不能使用,我想最好还是把它交给有关的当局,说不定他们会缩短我的刑期呢。'
  “他吸了口气,死盯着我,看看我是否在说真话,然后问道:‘斯茂,五十万镑?
'
  “'先生,一点儿也不错,五十万镑现成的珠宝,随时可以到手。破怪的是原主已经犯罪远逃,捷足的人就可以得到。'
  “他结巴着说道:‘应当交政府,斯茂,应当交政府。'他的口气很不坚定,我心里明白,他已上了我的圈套了。
  “我慢慢地问道:‘先生,您认为我应当把这情况报告总督吗?'
  “你先不要忙,否则你就会后悔。斯茂,你先把全部事实告诉我吧。'
  “我把全部经过都告诉了他,只是变换了一些事实,以免泄露藏宝的地点。我说完了以后,他呆呆地站着沉思了许久,由他嘴唇的颤动,我就看得出来他的心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思想斗争。
  “最后他说道:‘斯茂,这事关系重要,你先不要对任何人说一个字,让我想一想,再告诉你怎么办。'
  “过了两夜,他和他的朋友摩斯坦上尉在深夜里提着灯来到我的茅屋。
  “他道:‘斯茂,我请摩斯坦上尉来了,再听一听你亲口说说那故事。'
  “我照以前的话又说了一遍。
  “舒尔托道:‘听着倒象是实话,啊?还值得一干吧?'
  “摩斯坦上尉点了点头。
  “舒尔托道:‘斯茂,咱们这么办。我和我的朋友把你的事情研究以后,我们认为这个秘密是属于你个人的,不是政府的事。这是你个人的私事,你有权作任何处理。现在的问题是你要多少代价呢?假若我们能够达成协议,我们也许同意代你办理,至少也要代你调查一下。'他说话时极力表示冷静和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他的眼色里显出了兴奋和贪婪。
  “我也故作冷静,可是内心也是同样激动地答道:‘论到代价,在我这样的处境只有一个条件:我希望你们协助我和我的三个朋友恢复自由,然后同你们合作,以五分之一的宝物作为对你们两人的报酬。'
  “他道:‘哼!五分之一,这个不值得一办!'
  “我道:‘算来每人也有五万镑呢。'
  “可是我们怎么能够恢复你们的自由呢?你要知道,你的要求是绝对办不到的事情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4
我答道:‘这个并没有什么困难,我已考虑得十分成熟了。所困难的就是我们得不到一只适于航行的船和足够的干粮。在加尔各答或马德拉斯,合用的小快艇和双桅快艇多得很,只要你们弄一只来,我们夜里一上船,把我们送到印度沿海任何一个地方,你们的义务就算是尽到了。'
  “他道:‘只有你一个人还好办。'
  “我答道:‘少一个也不行,我们已经立誓,四个人生死不离。'
  “他道:'摩斯坦,你看,斯茂是个守信的人,他不辜负朋友,咱们可以信任他。'
  “摩斯坦答道:‘真是一件肮脏事啊。可是象你所说,这笔钱可真能解决咱们的问题呢。'
  “少校道:‘斯茂,我想我们只好表示同意了,可是我们需要先试一试你的话是否真实,你可先告诉我藏箱的地方,等到定期轮船来的时候,我请假到印度去调查一下。
'
  “他愈着急,我就愈冷静。我道:‘先别忙,我必须先征求我那三个伙伴的同意。我已经告诉过您,四个人里有一个不同意就不能进行。'
  “他插言道:‘岂有此理!我们的协议和三个黑家伙有什么关系?'
  “我道:‘黑的也罢,蓝的也罢,我和他们有约在先,必须一致同意才能进行。'
  “终于在第二次见面时,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和德斯特·阿克勃尔全都在场,经过再度协商,才把事情决定下来。结果是我们把阿格拉碉堡藏宝的图交给两位军官每人一份,在图上把那面墙上藏宝的地方标志出来,以便舒尔托少校到印度去调查。舒尔托少校如果找到了那宝箱,他先不能挪动,必须先派出一只小快艇,备好足用的食粮,到罗特兰德岛迎接我们逃走,那时舒尔托少校应即回营销假,再由摩斯①坦上尉请假去阿格拉和我们相会,均分宝物,并由摩斯坦上尉代表舒尔托少校分取他们二人应得的部分。所有这些条件都经过我们共同提出了最庄重的誓言——所能想到和说得出的誓言——保证共同遵守,永不违反。我坐在灯下用了一整夜的工夫画出两张藏宝地图,每张下面签上四个名字: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自己。
  “先生们,你们听我讲故事恐怕已经听疲倦了吧?我知道,琼斯先生必定急于要把我送到拘留所去,他才能安心。我尽可能简短地说吧。这个坏蛋舒尔托前往印度后一去不返。过了不久,摩斯坦上尉给我看了一张从印度开返英国的邮船的旅客名单,其中果有舒尔托的名字。还听说他的伯父死后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因此他退伍了。可是他居然卑鄙得到了这样的程度,欺骗了我们四个人还不算,居然把五个人一起都欺骗了。不久,摩斯坦去到阿格拉,不出我们所料,果然宝物已经失掉。这个恶棍没有履行我们出卖秘密的条件,竟将宝物全部盗去。从那天气,我只为了报仇活着,日夜不忘。我满心忿恨,也不管法律或断头台了。我一心只想逃走,追寻舒尔托并起死他就是我唯一的心愿。就连阿格拉宝物在我心中和杀死舒尔托的念头比较起来也成了次要的事情了。
  --------
  ①罗特兰德岛是安达曼群岛南端的一个小岛。——译者注

  “我一生曾立下过不少的志愿,件件都能办到。可是在等待这时机的几年里,我却受尽了千辛万苦。我告诉过你们,我学得了一些医药上的知识。有一天,萨莫吞医生因发高烧卧病在床,有一个安达曼群岛的小生番因为病重找到一个幽静的地方等死,却被到树林中工作的囚犯带了回来。虽然知道生番生性狠毒似蛇,可是我还是护理了他两个月,他终于渐渐恢复了健康又能走路了。他对我产生了感情,很难得回树林里去一次,终日守在我的茅屋里边。我又向他学会了一些他的土话,于是他对我就更加敬爱了。
  “他的名字叫做童格,是一个精练的船夫,并且有一只很大的独木船。自从我发现他对于我的忠诚并且愿意为我作任何事情以后,我终于找到了逃走的机会,我把这个计划和他说了,我叫他在一天夜晚把船划到一个无人守卫的码头去接我上船,还叫他准备几瓶淡水,许多的薯蓣、椰子和甜薯。
  “这个小童格真是忠诚可靠,再没有比他更忠实的同伴了,那天晚上他果然把船划到了码头下面。事也凑巧,一个向来喜欢侮辱我,而我蓄意要向他报复的阿富汗族禁卒正在码头上值岗。我无时不想报仇,现在机会可到了,好似老天故意把他送到那里,在我临走的时候给我一个回报的机会。他站在海岸上,肩荷着枪,背向着我。我想找一块石头砸碎他的脑袋,可是一块也找不到。最后我心生一计,想出了一件武器。我在黑暗里坐下,解下木腿拿在手里,猛跳了三跳,跳到他的眼前。他的枪背在肩上,我用木腿全力向他打了下去,他的前脑骨被打得粉碎。你们请看我木腿上的那条裂纹,就是打他时留下的痕迹。因为一只脚失去了重心,我们两人同时摔倒了,我爬了起来,可是他已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了。我上了船,一个钟头以后就远离了海岸。童格把他全部财产连同他的兵器和他的神像全都带到船上来了。他还有一支竹制的长矛和几条用安达曼椰子树叶编的席子。我把这支矛作成船桅,席子作成船帆。我们在海上听天由命地漂浮了十天,到第十一天,有一只从新加坡开往吉达、满载着马来亚朝圣香客的商轮,把我们①救了上去。船上的人都很破特,可是我们不久就跟大家混熟了。他们有一种非常好的特点:他们能让我们安静地呆着,不追问我们的来历。
  --------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5
①吉达是沙特阿拉伯回教圣地麦加附近红海边的一个港口。——译者注

  “如果把我和我的小伙伴航海的全部经历都告诉你们,恐怕等到明天天亮也说不完。我们在世界上流浪到这里又流浪到那里,就是总回不来伦敦,可是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过报仇。夜晚不断梦见舒尔托,我在梦中杀了他不止一百次。最后,在三、四年前我们才回到了英国。回来之后,很容易就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址。我于是设法探问他是否偷到了那些宝物和那些宝物是否还在他的手中,我和那个帮助我的人交上了朋友,——我决不说出任何人的姓名来,以免牵连别人。我不久就访得了宝物还在他的手中,我想尽了方法去报仇,可是他很狡猾,除了他两个儿子和一个印度仆人之外,永远有两个拳击手保护着他。
  “有一天,听说他病重将死,我想这样地便宜了他实在不甘心。我立刻跑到他的花园里,从窗外往里屋看,看见他躺在床上,两边站着他的两个儿子。那时我本想冒险冲进去抵抗他们爷三个,可是就在那个时候他的下巴已经垂下去了,我知道他已经咽气,进去也没有用了。那天晚上,我偷进了他的屋子,做了搜查,想从他的文件里找出他藏宝的地点,可是结果什么线索也没有得到。盛怒之下,我就把和图上相同的四个签名留下,别在他的胸前,以便倘若日后看见我的三个同伙,可以告诉他们曾为报仇留下了标记。在埋葬他以前,受过他劫夺和欺骗的人不给他留点痕迹,未免太便宜他了。
  “自此以后,我依靠着在市集或其他类似的地方,把童格当作吃人黑生番公开展览,来维持生活。他能吃生肉,跳生番的战舞,所以每天工作以后总能收入满满一帽子的铜板。我也常常听到樱沼别墅的消息。几年来,除了他们还在那里觅宝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直到最后,我们渴待的消息来到了,宝物已在巴索洛谬·舒尔托的化学实验室的屋顶内寻到了。我立刻前去察看情势,觉得我这个木腿是个障碍,无法从外面爬进楼窗。后来听说屋顶有个暗门可通,又打听清楚了舒尔托先生每天吃晚饭的时间,才想到利用童格助我成功。我带着一条长绳和童格一同去到樱沼别墅,把绳子系在童格的腰上,他爬房的本领和猫一样,不久就从屋顶进入室内去了。可是不幸的巴索洛谬·舒尔托还在屋里,因而被害。童格杀了他,还自以为干了一件聪明事。当我缘绳子爬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屋里骄傲得象一只孔雀似地踱来踱去,直到我怒极拿绳子打他,并咒骂他是小吸血鬼的时候,他才惊讶起来。我把宝箱拿到手中以后,在桌上留下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字条,表示宝物终于物归原主。我先用绳子把宝箱缒了下去,然后自己也顺着绳子溜了下去。童格把绳子收回,关上窗户,仍由原路爬了下来。
  “我想我要说的已尽于此。我听一个船夫说过,那只'曙光'号是一只快船,因此我想到,它倒是我们逃走的便利工具。我便雇妥了老斯密司的船,讲明了如果能把我们安然送上大船,就给他一大笔酬金。当然,他可能看得出来这里面有些蹊跷,可是我们的秘密他是不知道的。所有这些,句句是实。先生们,我说了这些,并不是为了要得到你们的欢心,——你们也并没有优待我——我认为毫无隐瞒就是我最好的辩护,还要使世人知道舒尔托少校曾经如何欺骗了我们,至于他儿子的被害,我是无罪的。”
  福尔摩斯道:“你的故事很有意思。这个新破的案子确实得到了适当的结局。你所说的后半段,除了绳子是由你带来的这一点我不知道以外,其余的都和我的推测相同。可是还有一层,我原以为童格把他的毒刺全丢了,怎么最后他在船上又向我们放出了一支呢?”
  “先生,他的毒刺确是全丢了,可是吹管里还剩有一支。”
  福尔摩斯道:“啊,可不是吗,我没有料到这一层。”
  这囚犯殷勤地问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我的伙伴答道:“我想没有什么了,谢谢你。”
  埃瑟尔尼·琼斯道:“福尔摩斯,我们应当顺着您,我们都知道您是犯罪的鉴定家,可是我有我的职责,今天为您和您的朋友已经很够通融的了。现在只有把给我们讲故事的人锁进监里,我才能放心。马车还在外面候着,楼下还有两个警长呢,对于你们二位的协助我衷心感激。自然到开庭的时候还要请你们出席作证。祝你们晚安吧。”
  琼诺赞·斯茂也说道:“二位先生晚安。”
  小心的琼斯在出屋门的时候说道:“斯茂,你在前面走。不管你在安达曼群岛是怎样处治那位先生的,我得特别加小心,不要让你用木腿打我。”
  等他们两人走后,我和福尔摩斯抽着烟默坐了一会,我道:“这就是咱们这出小戏的结束了,恐怕从今以后我学习你工作方法的机会要少了。摩斯坦小姐和我已订了婚约。”
  他苦哼了一声说道:“我已料到了,恕我不能向你道贺。”
  我有些不快,问道:"我所选的对象,你有不满意的地方吗?”
  “一点儿也没有,我以为她是我生气所见的女子中最可敬爱的一个人了,并且有助于我们这一类工作。她在这方面肯定是有天才的,单从她收藏那张阿格拉藏宝的位置图和她父亲的那些文件的事看来,就可以证明。可是爱情是一种情感的事情,和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冷静思考是有矛盾的。我永远不会结婚,以免影响我的判断力。”
  我笑道:“我相信,我这次的判断还经得住考验。看来你是疲倦了。”
  “是的,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一个星期也恢复不过来。”
  “破怪,"我道,“为什么我认为是很懒的人也会不时地表现出极为充沛的精力呢?”
  他答道:“是的,我天生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好活动的人,我常常想到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造成你成为一个人形,原来是体面其表,流氓气质。'
  “还有一件,在这诺伍德案子里,我疑心到,在樱沼别墅里有一个内应,不会是别人,就是在琼斯的大网里捞到的那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这也确实得算是琼斯个人的荣誉了。”
  我道:“分配得似乎不大公平。全案的工作都是你一个人干的,我从中找到了瓶子,琼斯得到了功绩,请问,剩下给你的还有什么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道:“我吗?我还有那可卡因瓶子吧。”说着他已伸手去抓瓶子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6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这不过是一根旧式的私人医生所常用的那种既庄重、坚固而又实用的手杖。
  “啊,华生,你对它的看法怎么样?”
  福尔摩斯正背对着我坐在那里,我原以为我摆弄手杖的事并没有叫他发觉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干什么呢?我想你的后脑勺儿上一定长了眼睛了吧。”
  “至少我的眼前放着一把擦得很亮的镀银咖啡壶。”他说,“可是,华生,告诉我,你对咱们这位客人的手杖怎样看呢?
  遗憾的是咱们没有遇到他,对他此来的目的也一无所知,因此,这件意外的纪念品就变得更重要了。在你把它仔细地察看过以后,把这个人给我形容一番吧。”
  “我想,”我尽量沿用着我这位伙伴的推理方法说,“从认识他的人们送给他这件用来表示敬意的纪念品来看,摩梯末医生是一位功成名就、年岁较大的医学界人士,并且很受人尊敬。”
  “好哇!”福尔摩斯说:“好极了!”
  “我还认为,他很可能是一位在乡村行医的医生,出诊时多半是步行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根手杖原来虽很漂亮,可是,已经磕碰得很厉害了,很难想象一位在城里行医的医生还肯拿着它。下端所装的厚铁包头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因此,显然他曾用它走过很多的路。”
  “完全正确!”福尔摩斯说。
  “还有,那上面刻着‘C.C.H.的朋友们’,据我猜想,所指的大概是个猎人会[因为猎人(Hunter)一词的头一个字母是H,所以华生推想C.C.H.可能是个什么猎人会组织名称的缩写字。——译者注];他可能曾经给当地的这个猎人会的会员们作过一些外科治疗,因此,他们才送了他这件小礼物表示酬谢。”
  “华生,你真是大有长进了,”福尔摩斯一面说着,一面把椅子向后推了推,并点了支纸烟,“我不能不说,在你热心地为我那些微小的成就所作的一切记载里面,你已经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是,你是光的传导者。有些人本身没有天才,可是有着可观的激发天才的力量。我承认,亲爱的伙伴,我真是太感激你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讲过这么多的话,不可否认,他的话给了我极大的快乐。因为过去他对于我对他的钦佩和企图将他的推理方法公诸于众所作的努力,常是报以漠然视之的态度,这样很伤我的自尊心。而现在我居然也能掌握了他的方法,并且实际应用起来,还得到了他的赞许,想起这点我就感到很骄傲。现在他从我手中把手杖拿了过去,用眼睛审视了几分钟,然后带着一副很感兴趣的神情放下了纸烟,把手杖拿到窗前又用放大镜仔细察看起来。
  “虽很简单,但还有趣,”他说着就重新在他所最喜欢的那只长椅的一端坐下了,“手杖上确实有一两处能够说明问题。它给我们的推论提供了根据。”
  “我还漏掉了什么东西吗?”我有些自负地问道,“我相信我没有把重大的地方忽略掉。”
  “亲爱的华生,恐怕你的结论大部分都是错误的呢!坦白地说吧,当我说你激发了我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在我指出你谬误之处的同时,往往就把我引向了真理。但并不是说这一次你完全错误了。那个人肯定是一位在乡村行医的医生,而且他确是常常步行的。”
  “那么说,我的猜测就是对的了。”
  “也只是到这个程度而已。”
  “但是,那就是全部事实了。”
  “不,不,亲爱的华生,并非全部——决不是全部。譬如说,我倒愿意提出,送给这位医生的这件礼物,与其说是来自猎人会,倒不如说是来自一家医院;由于两个字头‘C.C.’是放在‘医院’一词(在英文中,医院一词的字头也是H)之前的。因此,很自然的使人想起了CharingCross这两个字来。”
  “也许是你对了。”
  “很可能是这样的。如果咱们拿这一点当作有效的假设的话,那我们就又有了一个新的根据了。由这个根据出发,就能对这位未知的来客进行描绘了。”
  “好吧!假设‘C.C.H.’所指的就是查林十字医院,那么我们究竟能得出什么进一步的结论呢?”
  “难道就没有一点能够说明问题的地方了吗?既然懂得了我的方法,那么就应用吧!”
  “我只能想出一个明显的结论来,那个人在下乡之前曾在城里行过医。”
  “我想咱们可以大胆地比这更前进一步,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最可能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样的赠礼的行动呢?在什么时候,他的朋友们才会联合起来向他表示他们的好意呢?显然是在摩梯末为了自行开业而离开医院的时候。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7
我们知道有过一次赠礼的事;我们相信他曾从一家城市医院转到乡村去行医。那么咱们下结论,说这礼物是在这个转换的当儿送的不算过分吧。”
  “看来当然是可能的。”
  “现在,你可以看得出来,他不会是主要医师,因为只有当一个人在伦敦行医已有了相当名望的时候,才能据有这样的地位,而这样的一个人就不会迁往乡村去了。那么,他究竟是个做什么的呢?如果说他是在医院里工作而又不算在主要医师之列,那么他就只可能是个住院外科医生或者是住院内科医生——地位稍稍高于医学院最高年级的学生;而他是在五年以前离开的——日期是刻在手杖上的,因此你的那位严肃的、中年的医生就化为乌有了。亲爱的华生,可是这里出现了一位青年人,不到三十岁,和蔼可亲、安于现状、马马虎虎,他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我可以大略地把它形容成比狸犬大,比獒犬小。”
  我不相信地笑了起来。歇洛克·福尔摩斯向后靠在长椅上,向天花板上吐着飘荡不定的小烟圈。
  “至于后一部份,我无法检查你是否正确,”我说,“但是要想找出几个有关他的年龄和履历的特点来,至少是不怎么困难的。”我从我那小小的放医学书籍的书架上拿下一本医药手册来,翻到人名栏的地方。里面有好几个姓摩梯末的,但只有一个可能是我们的来客。我高声地读出了这段记载:
  “杰姆士·摩梯末,一八八二年毕业于皇家外科医学院,德文郡达特沼地格林盆人。一八八二至一八八四年在查林十字医院任住院外科医生。因著文《疾病是否隔代遗传》而获得杰克逊比较病理学奖金。瑞典病理学协会通讯会员。曾著有《几种隔代遗传的畸形症》(载于一八八二年的《柳叶刀》),[《柳叶刀》(原文为Lance)是英国的一种医学杂志,至今仍继续出版。——译者注]《我们在前进吗?》(载于一八八三年三月份的《心理学报》)。曾任格林盆、索斯利和高冢村等教区的医务官。”
  “并没有提到那个本地的猎人会啊,华生!”福尔摩斯带着嘲弄的微笑说,“正象你所说的观察结果一样,他不过是个乡村医生;我觉得我的推论是很正确的了。至于那些形容词,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我说过‘和蔼可亲、安于现状和马马虎虎’。根据我的经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待人亲切的人才会收到纪念品;只有不贪功名的人才会放弃伦敦的生涯而跑到乡村去;只有马马虎虎的人才会在你的屋里等了一小时以后不留下自己的名片,反而留下自己的手杖。”
  “那狗呢?”
  “经常是叼着这根手杖跟在它主人的后面。由于这根木杖很重,狗不得不紧紧地叼着它的中央,因此,它的牙印就能看得很清楚了。从这些牙印间的空隙看来,我以为这只狗的下巴要比狸犬下巴宽,而比獒犬下巴窄。它可能是……对了,它一定是一只卷毛的长耳獚犬。”
  他站了起来,一面说着一面在屋里来回地走着。他在向楼外突出的窗台前站住了。他的语调里充满了自信,引得我抬起头来,以惊奇的眼光望着他。
  “亲爱的伙伴,对这一点,你怎么能这样地肯定呢?”
  “原因很简单,我现在已经看到那只狗正在咱们大门口的台阶上,而且它主人按铃的声音也传了上来。不要动,我恳求你,华生。他是你的同行兄弟,你在场对我也许会有帮助。
  华生,现在真是命运之中最富戏剧性的时刻了,你听得到楼梯上的脚步声了吧,他正在走进你的生活;可是,你竟不知道是祸是福。这位医学界的人物,杰姆士·摩梯末医生要向犯罪问题专家歇洛克·福尔摩斯请教些什么呢?请进!”
  这位客人的外表,对我来说真是值得惊奇的事,因为我先前预料的是一位典型的乡村医生,而他却是一个又高又瘦的人,长长的鼻子象只鸟嘴,突出在一双敏锐而呈灰色的眼睛之间,两眼相距很近,在一副金边眼镜的后面炯炯发光。他穿的是他这一行人常爱穿的衣服,可是相当落拓,因为他的外衣已经脏了,裤子也已磨损。虽然还年轻,可是长长的后背已经弯曲了,他在走路的时候头向前探着,并具有贵族般的慈祥风度。他一进来,眼光马上就落在福尔摩斯拿着的手杖上了,他欢呼一声就向他跑了过去。“我太高兴了!”他说道,“我不能肯定究竟是把它忘在这里了呢?还是忘在轮船公司里了。我宁可失去整个世界,也不愿失去这根手杖。”
  “我想它是件礼物吧。”福尔摩斯说。
  “是的,先生。”
  “是查林十字医院送的吗?”
  “是那里的两个朋友在我结婚时送的。”
  “唉呀!天哪,真糟糕!”福尔摩斯摇着头说。
  摩梯末医生透过眼镜稍显惊异地眨了眨眼。
  “为什么糟糕?”
  “因为您已经打乱了我们的几个小小的推论。您说是在结婚的时候,是吗?”
  “是的,先生,我一结婚就离开了医院,也放弃了成为顾问医生[顾问医生为医生中之地位最高者。顾问医生停止一般医疗工作而专门协助诊断治疗一般医生难以诊治之疑难病症。——译者注]的全部希望。可是,为了能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来,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
  “啊哈!我们总算还没有弄错。”福尔摩斯说道,“嗯,杰姆士·摩梯末博士……”
  “您称我先生好了,我是个卑微的皇家外科医学院的学生。”
  “而且显而易见,还是个思想精密的人。”
  “一个对科学略知一二的人,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在广大的未知的海洋岸边拣贝壳的人。我想我是在对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讲话,而不是……”
  “不,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
  “很高兴能见到您,先生。我曾听到人家把您和您朋友的名字相提并论。您使我很感兴趣,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想不到会看见这样长长的头颅或是这种深深陷入的眼窝。您不反对我用手指沿着您的头顶骨缝摸一摸吧,先生?在没有得到您这具头骨的实物以前,如果按照您的头骨做成模型,对任何人类学博物馆说来都会是一件出色的标本。我并不想招人讨厌,可是我承认,我真是羡慕您的头骨。”
  歇洛克·福尔摩斯用手势请我们的陌生客人在椅子上坐下。“先生,我看得出来,您和我一样,是个很热心于思考本行问题的人,如同我对我的本行一样。”他说道,“我从您的食指上能看出来您是自己卷烟抽的;不必犹豫了,请点一支吧。”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09
那人拿出了卷烟纸和烟草,在手中以惊人的熟练手法卷成了一支。他那长长的手指抖动着,好象昆虫的触须一样。
  福尔摩斯很平静,可是他那迅速地转来转去的眼珠使我看出,他已对我们这位怪异的客人发生了兴趣。
  “我认为,先生,”他终于说起话来了,“您昨晚赏光来访,今天又来,恐怕不仅仅是为了研究我的头颅吧?”
  “不,先生,不是的,虽然我也很高兴有机会这样做。我所以来找您,福尔摩斯先生,是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是个缺乏实际经验的人,而且我忽然遇到了一件最为严重而又极为特殊的问题。由于我确知您是欧洲第二位最高明的专家……”
  “喝,先生!请问,荣幸地站在第一位的是谁呢?”福尔摩斯有些刻薄地问道。
  “对于一个具有精确的科学头脑的人来说,贝蒂荣先生办案的手法总是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的。”
  “那么您去找他商讨不是更好吗?”
  “先生,我是说,就具有精确的科学头脑的人说来。可是,就对事物的实际经验说来,众所共知的,您是独一无二的了。东西
  我相信,先生,我并没有在无意之中……”
  “不过稍微有一点罢了,”福尔摩斯说道,“我想,摩梯末医生,最好请您立刻把要求我协助的问题明白地告诉我吧。”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0
第二章 巴斯克维尔的灾祸

  “我口袋里有一篇手稿,”杰姆士·摩梯末医生说道。
  “在您进屋时我就看出来了,”福尔摩斯说。
  “是一张旧手稿。”
  “是十八世纪初期的,否则就是假造的了。”
  “您怎么知道的呢,先生?”
  “在您说话的时候,我看到那手稿一直露着一两英寸的光景。如果一位专家不能把一份文件的时期估计得相差不出十年左右的话,那他就真是一位差劲儿的蹩脚专家了。可能您已经读过了我写的那篇关于这问题的小论吧。据我判断,这篇手稿是在一七三○年写成的。”
  “确切的年代是一七四二年。”摩梯末医生从胸前的口袋里把它掏了出来,“这份祖传的家书,是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交托给我的,三个月前他忽遭惨死,在德文郡引起了很大的惊恐。可以说,我是他的朋友,同时又是他的医生。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先生,很敏锐,经验丰富,并和我一样地讲求实际。他把这份文件看得很认真,他心里早已准备接受这样的结局了;而结果,他竟真的得到了这样的结局。”
  福尔摩斯接过了手稿,把它平铺在膝头上。
  “华生,你注意看,长S和短S的换用,这就是使我能确定年代的几个特点之一。”
  我凑在他的肩后看着那张黄纸和退了色的字迹。顶上写着“巴斯克维尔庄园”,再下面就是潦草的数字“1742”。
  “看来好象是一篇什么记载似的。”
  “对了,是关于一件在巴斯克维尔家流传的传说。”
  “不过我想您来找我恐怕是为了当前的和更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吧?”
  “是近在眼前的事,这是一件最为现实和急迫的事了,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做出决定。不过这份手稿很短,而且与这件事有着密切联系。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就把它读给您听。”
  福尔摩斯靠在椅背上,两手的指尖对顶在一起,闭上了眼睛,显出一副听其自然的神情。摩梯末将手稿拿向亮处,以高亢而嘶哑的声音朗读着下面的奇特而古老的故事:
  “关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事有过很多的说法,我所以要写下来是因为我相信确曾发生过象我所写的这样的事。我是修果·巴斯克维尔的直系后代,这件事是我从我父亲那里听来的,而我父亲又是直接听我祖父说的。儿子们,但愿你们相信,公正的神明能够惩罚那些有罪的人,但是只要他们能祈祷悔过,无论犯了多么深重的罪,也都能得到宽恕。你们知道了这件事,也不用因为前辈们所得的恶果而恐惧,只要自己将来谨慎就可以了,以免咱们这家族过去所尝到的深重的痛苦重新落在咱们这些败落的后代身上。
  “据说是在大叛乱时期[指英国1642—1660年的内战而言。——译者注](我真心地向你们推荐,应该读一读博学的克莱仑顿男爵所写的历史),这所巴斯克维尔大厦本为修果·巴斯克维尔所占用,无可否认,他是个最卑俗粗野、最目无上帝的人了。事实上,如果只是这一点的话,乡邻本是可以原谅他的,因为在这一地区圣教从来就没有兴旺过。他的天性狂妄、残忍,在西部已是家喻户晓了。这位修果先生偶然地爱上了(如果还能用这样纯洁的字眼称呼他那卑鄙的情欲的话)在巴斯克维尔庄园附近种着几亩地的一个庄稼人的女儿。可是这位少女一向有着谨言慎行的好名声,当然要躲着他了,何况她还惧怕他的恶名。后来有一次,在米可摩斯节[基督教纪念圣徒麦可(St.Michael)的节日(每年9月29日)。——译者注]那天,这位修果先生知道她的父兄俩都出门去了,就和五六个游手好闲的下流朋友一起,偷偷地到她家去把这个姑娘抢了回来。他们把她弄进了庄园,关在楼上的一间小屋子里,修果就和朋友们围坐狂欢痛饮起来,他们在夜里是常常这样干的。这时,楼上的那位可怜的姑娘听到了楼下狂歌乱吼和那些不堪入耳的脏字,已是惊恐万分不知所措了。有人说,修果·巴斯克维尔酒醉时所说的那些话,不管是谁,即使是重说一遍都可能会遭到天谴。最后,她在恐惧已极的情况之下竟干出来一桩就连最勇敢和最狡黠的人都会为之咋舌的事来。
  她从窗口出来,攀缘着至今仍爬满南墙的蔓藤由房檐下面一直爬了下来,然后就穿过沼地直往家里跑去了,庄园离她家约有九英里的样子。
  “过了一会儿,修果离开了客人,带着食物和酒——说不定还有更糟糕的东西呢——就去找被他掳来的那个姑娘去了,可是竟发现笼中之鸟已经逃走了。随后,他就象中了魔似地冲下楼来,一到饭厅就跳上了大餐桌,眼前的东西,不管是酒瓶还是木盘全都被他踢飞了。他在朋友面前大嚷大闹着说:只要当晚他能追上那丫头,他愿把肉体和灵魂全都献给恶魔任其摆布。当那些纵酒狂饮的浪子们被他的暴怒吓得目瞪口呆的时候,有一个特别凶恶的家伙——也许是因为他比别人喝得更醉——大叫着说应当把猎狗都放出去追她。修果听他一说就跑了出去,高呼马夫牵马备鞍并把犬舍里的狗全都放出来,把那少女丢下的头巾给那些猎狗闻了闻就把它们一窝蜂地轰了出去,这些狗在一片狂吠声中往被月光照耀着的沼地上狂奔而去。
  “这些浪子们目瞪口呆地站着,不知道这样匆匆忙忙地搞了半天究竟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会儿他们才弄明白了到沼地里去要干什么,接着又都大喊大叫起来了,有的人喊着要带手枪,有的人找自己的马,有的人甚至还想再带一瓶酒。最后,他们那疯狂的头脑终于恢复了一点理智,十三个人全体上马追了下去。头顶上的月亮清清楚楚地照着他们,他们彼此紧靠一起顺着那少女返家的必经之途疾驰而去。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1
“在他们跑了一二英里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沼地里的牧人,他们大喊着问他看到了他们所追捕的人没有。据说那牧人当时被吓得简直都说不出话来了,后来,他终于说他确实看到了那个可怜的少女,后面还有一群追索着她的猎狗。‘我看到的还不止这些呢,’他说道,‘修果·巴斯克维尔也骑着他那黑马从这里过去了,还有一只魔鬼似的大猎狗一声不响地跟在他的后面。上帝啊,可别让那样的狗跟在我的后面!’那些醉鬼老爷们骂了那牧人一顿就又骑着马赶了下去。可是不久他们就被吓得浑身发冷了。因为他们听到沼地里传来了马跑的声音,随后就看到了那匹黑马,嘴里流着白沫跑了过去,鞍上无人,缰绳拖在地上。从那时起那些浪子们就都挤到了一起,因为他们已经感到万分恐怖了,可是他们总还是在沼地里前进着。如果他们只是一个人走在那里的话,无疑地早就会拨转马头跑回去了。他们就这样慢慢地骑着前进,最后终于赶上了那群猎狗。这些狗虽然都是以骁勇和优种出名的,可是这时竟也挤在沼地里的一条深沟的尽头处,竞相哀鸣起来,有些只已经逃之夭夭了,有些则颈毛直竖,两眼直瞪瞪地向前面一条窄窄的小沟里望着。
  “这帮人勒住了马,可以猜想得到,他们现在已比出发的时候清醒得多了。其中大多数已经不想再前进了,可是有三个胆子最大的——也许是醉得最厉害的——继续策马向山沟走了下去。前面出现了一片宽阔的平地,中间立着两根大石柱——至今还可以看到——是古时不知是谁立起来的。月光把那块空地照得很亮,那因惊恐和疲惫而死的少女就躺在那块空地的中央。可是使这三个胆大包天的酒鬼毛骨悚然的既不是少女的尸体,也不是躺在她近旁的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尸体,而是站在修果身旁撕扯着他喉咙的那个可怕的东西,一只既大又黑的畜生,样子象一只猎狗,可是谁也没见过这样大的猎狗。正当他们看着那家伙撕扯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喉咙的时候,它把闪亮的眼睛和直流口涎的大嘴向他们转了过来。三个人一看就吓得大叫起来,赶忙拨转马头逃命去了,甚至在穿过沼地的时候还惊呼不已。据说其中的一个因为看到了那家伙当晚就吓死了,另外两个也落得个终身精神失常。
  “我的儿子们啊,这就是那只猎狗的传说的来历,据说从那时起那只狗就一直可怕地骚扰着咱们的家族。我所以要把它写下来,还因为我觉得:随便听到的东西和猜测的东西要比知道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可怕得多。不可否认,在咱家的人里,有许多都是未得善终的,死得突然、凄惨而又神秘。但愿能得上帝无边慈爱的庇护,不致降罚于我等三代以至四代唯圣经是听的人们。我的儿子们,我借上帝之名命令你们,并且劝你们要多加小心,千万要避免在黑夜降临、罪恶势力嚣张的时候走过沼地。
  “〔这是修果·巴斯克维尔[此修果·巴斯克维尔为这篇家书开头所提到之修果·巴斯克维尔之同名后代。——译者注]留给两个儿子罗杰和约翰的家书,并敦嘱二人万勿将此事告知其姊伊莉莎白。〕”
  摩梯末医生读完了这篇怪异的记载之后就把眼镜推上了前额,直望着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打完呵欠就把烟头扔进了炉火。
  “嗯?”他说。
  “您不觉得很有趣味吗?”
  “对一个搜集神话的人来说,是很有趣味的。”
  摩梯末医生从衣袋里掏出来一张折叠着的报纸。
  “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我要告诉您一件发生时间较近的事。这是一张今年五月十四日的《德文郡纪事报》。是一篇有关几天前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死亡的简短叙述。”
  我的朋友上身稍向前倾,神色也变得专注起来。
  我们的来客重新放好了眼镜,又开始读了起来:
  “最近,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之暴卒,使本郡不胜哀悼。据云,在下届选举中,此人可能被选为中部德文郡自由党候选人。虽然查尔兹爵士在巴斯克维尔庄园居住不久,但其厚道与慷慨已深得周围群众之敬爱。值此暴发户充斥之时,如查尔兹这样一支名门之后,竟能致富还乡,重振因厄运而中衰之家声,诚为可喜之事。众所周知之查尔兹爵士曾在南非投机致富。但他较之一直于到倒霉为止的人们聪明,他带着变卖了的资财返回英伦。他来到巴斯克维尔庄园不过两年,人们普遍在谈论着他那庞大的重建和修幕的计划,然此计划已因其本人逝世而中断。因他并无子嗣,他曾公开表示,在他有生之日整个乡区将得到他的资助,因此,有很多人都悲悼他的暴亡。至于他对本地及郡慈善机关的慷慨捐输,本栏曾常有登载。
  “验尸之结果尚未能将与查尔兹爵士之死亡相关之诸情况弄清,至少尚未能消除由于当地之迷信所引起之诸种谣传。毫无理由怀疑有任何犯罪成分,或想象死亡并非由于自然原因。查尔兹爵士为鳏夫,据说他在某些方面表现精神状态有些反常。他虽有如许财产,但个人所好却很简单。巴斯克维尔庄园中之仆人只有白瑞摩夫妇二人,丈夫是总管,妻子当管家妇。他们的已被几个朋友证实了的证词说明:查尔兹爵士曾有健康情况不良之征象,尤其是几点心脏症状;表现在面色改变、呼吸困难和严重的神经衰弱。死者的朋友和私人医生杰姆士·摩梯未也提供了同样的证明。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2
“案件实情甚为简单。查尔兹·巴斯克维尔有一种习惯,每晚在就寝前,须沿巴斯克维尔庄园出名之水松夹道散步。白瑞摩夫妇的证词说明死者之习惯确是如此。五月四日,查尔兹爵士曾声称他第二天想去伦敦,并曾命白瑞摩为他准备行李。当晚他照常出去作晚间散步,他常吸着雪茄散步,可是他再也没有回来。在十二点钟的时候,白瑞摩发现厅门还开着,他吃了一惊,于是就点了灯笼,出去寻找主人。当时外面很潮湿,所以沿着夹道下去很容易看到爵士的足迹,小路的中间有个通向沼地的栅门。种种迹象都说明查尔兹爵士曾站在门前,然后他就沿着夹道走了下去,他的尸体就是在夹道的末端被发现的。有一件尚未得到解释的事实就是:白瑞摩说,他主人的足迹在过了通往沼地的栅门后就变了样,好象是从那以后就换用足尖走路了。有一个叫作摩菲的吉卜赛马贩子,当时正在沼地里距出事地点不远的地方,可是他自己承认当时酒醉得很厉害。他说他曾听到过呼喊声,但说不清是来自哪方。在查尔兹爵士身上找不出遭受暴力袭击的痕迹,可是医生的证明中曾指出面容变形到几乎难以相信的程度的、躺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朋友和病人的尸体——据解释说,这是一种在因呼吸困难和心脏衰竭而死的时候常有的现象。这一解释已为尸体解剖所证明,说明存在着由来已久的官能上的病症。法院验尸官也缴呈了一份与医生证明相符的判断书。如此结束究属妥善,因查尔兹爵士之后代仍将在庄园居住,并将继续不幸为之中断的善行,因此,显然此点具有极端重要性,如验尸官平凡的发现不能最后扑灭那些邻里相传的有关此事的荒诞故事,则欲为巴斯克维尔庄园找个住户就很困难了。据了解,如果说爵士还有活着的最近的亲属的话,那就是他弟弟的儿子亨利·巴斯克维尔先生了。以前曾听说这位年轻人在美洲。现已进行调查,以便通知他来接受这笔为数庞大的财产。”
  摩梯末把报纸叠好,放回口袋去。
  “福尔摩斯先生,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有关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死亡的事实。”
  “我真得感谢您,”歇洛克·福尔摩斯说,“能引起我对这件饶有兴趣的案件的注意。当时我曾读过一些报纸的报导,但那时我正专心致力于梵蒂冈宝石案那件小事,在受着教皇急迫的嘱托之下竟忽略了在英伦发生的一些案件。您说这段新闻已包括了全部公开的事实吗?”
  “是的。”
  “那么再告诉我一些内幕的事实吧!”他靠在椅背上,把两只手的指尖对顶在一起。显出了他那极为冷静的、法官似的表情。
  “这样一来,”摩梯末医生一面说着,一面感情开始激动起来,“就会把我还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事情都说出来了,我连验尸官都隐瞒了。因为一个从事科学工作的人,最怕在公众面前显得他似乎是相信了一种流传的迷信。我的另一个动机,就象报纸上所说的那样,如果有任何事情再进一步恶化它那已经相当可怕的名声,那么巴斯克维尔庄园就真的再不会有人敢住了。为了这两个原因,我想,不把我知道的全部事情都说出来还是正确的,因为那样做不会有什么好处,但是对你说来,我没有理由不开诚布公,彻底谈出来。
  “沼地上的住户们住得彼此相距都很远,而彼此居住较近的人们就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和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见面的机会就很多。除了赖福特庄园的弗兰克兰先生和生物学家斯台普吞先生而外,方圆数十英里之内就再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了。查尔兹爵士是一位喜欢隐居独处的人,可是他的病把我们俩拉到了一起,而且对科学的共同兴趣也大大有助于使我们两人亲近起来。他从南非带回来很多科学资料,我还常常将整个美好动人的傍晚和他共同消磨在研讨对布史人[南非一种原始的、以游牧狩猎为生的种族。——译者注]和豪腾脱人[南非黑人中的一个种族。——译者注]的比较解剖学上。
  “在最后的几个月里我看得愈来愈清楚,查尔兹爵士的神经系统已经紧张到极点了。他深信着我读给你听的那个传说——虽然他经常在自己的宅邸之内散步,但一到晚上就说什么也不肯到沼地上去了。福尔摩斯先生,在你看来是那样的不可信,可是,他竟深信他的家已经是厄运临头了。当然,他由上辈得知的传说确实使人不快。可怕的事就要在眼前出现的想法经常占据着他的身心,他不只一次地问过我,是否在夜间出诊的途中看到过什么奇怪的东西,或是听见过一只猎狗的嗥叫。后边这个问题他曾问过我好多次,而且总是带着惊慌颤抖的声调。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天傍晚我驾着马车到他家去,那是在这件致命的事情发生以前约有三个星期的时候。碰巧他正在正厅门前。我已经从我的小马车上下来站在他的面前了,我忽然看到他的眼里带着极端恐怖的表情,死死地盯视着我的背后。我猛然转过身去,刚刚来得及看到一个象大牛犊似的黑东西飞快地跑了过去。他惊慌恐怖得那样厉害,我不得不走到那动物曾经走过的地方四下寻找了一番。它已经跑了。但是,这件事似乎在他心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我陪着他呆了一晚,就在那时,为了解释他所表现的情绪,他就把我刚来的时候读给您听的那篇记载托我保存了。我所以要提到这一小小的插曲,是因为它在随后发生的悲剧中可能有些重要性,可是在当时,我确实认为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的惊恐也是没有来由的。
  “还是听从了我的劝告,查尔兹爵士才打算到伦敦去。我知道,他的心脏已经受了影响,他经常处于焦虑之中,不管其缘由是如何的虚幻,显然已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我想,几个月的都市生活就能把他变成一个新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斯台普吞先生非常关心他的健康状况,他和我的意见相同。
  可是,这可怕的灾祸竟在临行前的最后一刻发生了。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3
“在查尔兹爵士暴死的当晚,总管白瑞摩发现以后,立刻就派了马夫波金斯骑着马来找我,因为我就寝很晚,所以在出事后一小时之内我就来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我验证了所有在验尸过程中提到过的事实。我顺着水松夹道往前观察了他的脚印,看过了对着沼地的那扇栅门的地方,看来他曾在那儿等过人,我注意到由那一点以下的足迹形状的变化。我还发现了,除了白瑞摩在软土地上留下的那些足迹之外没有其他足迹。最后我又细心地检查了尸体,在我到达以前还没有人动过它。查尔兹爵士趴在地上,两臂伸出,他的手指插在泥土里;他的面部肌肉因强烈的情感而紧缩起来,甚至使我无法辨认,确实没有任何伤痕。可是在验尸的时候白瑞摩曾提供了一个不真实的证明。他说在尸体周围的地上没有任何痕迹,他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是,我倒看到了——就在相距不远的地方,不仅清晰而且是痕迹犹新。”
  “足迹?”
  “足迹。”
  “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
  摩梯末奇怪地望了我们一会儿,在回答的时候,声音低得几乎象耳语一样:“福尔摩斯先生,是个极大的猎狗的爪印!”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4
第三章 疑案

  坦白地说,一听到这些话,我浑身都发抖了,医生的声调也在发颤,这说明连他都被亲口说给我们听的那件事所深深地激动了。福尔摩斯惊异地向前探着身,两眼显出当他对一件事极感兴趣时所特有的炯炯发光的专注的眼神。
  “您真看到了吗?”
  “清楚得就象现在我看见您一样。”
  “您什么也没有说吗?”
  “说又有什么用呢!”
  “为什么别人就没有看到呢?”
  “爪印距尸体约有二十码,没有人注意到。我想如果我不知道这件传说的话,恐怕也不会发现它。”
  “沼地里有很多看羊的狗吗?”
  “当然有很多,但是这只并不是看羊狗。”
  “您说它很大吗?”
  “大极了。”
  “它没有接近尸体吗?”
  “没有。”
  “那是个什么样的夜晚?”
  “又潮又冷。”
  “并没有下雨吧?”
  “没有。”
  “夹道是什么样的?”
  “有两行水松老树篱,高十二英尺,种得很密,人不能通过,中间有一条八英尺宽的小路。”
  “在树篱和小路之间还有什么东西吗?”
  “有的,在小路两旁各有一条约六英尺宽的草地。”
  “我想那树篱有一处是被栅门切断了的吧?”
  “有的,就是对着沼地开的那个栅门。”
  “还有其他的开口吗?”
  “没有了。”
  “这样说来,要想到水松夹道里来,只能从宅邸或是由开向沼地的栅门进去罗?”
  “穿过另一头的凉亭还有一个出口。”
  “查尔兹爵士走到那里没有?”
  “没有,他躺下的地方距离那里约有五十码。”
  “现在,摩梯末医生,请告诉我——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你所看到的脚印是在小路上而不是在草地上吧?”
  “草地上看不到任何痕迹。”
  “是在小路上靠近开向沼地的栅门那一面吗?”
  “是的,是在栅门那一面的路边上。”
  “您的话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还有一点,栅门是关着的吗?”
  “关着,而且还用锁锁着呢。”
  “门有多高?”
  “四英尺左右。”
  “那么说,任何人都能爬过来了?”
  “是的。”
  “您在栅门上看到了什么痕迹吗?”
  “没有什么特别的痕迹。”
  “怪了!没有人检查过吗?”
  “检查过,是我亲自检查的。”
  “什么也没有发现吗?”
  “简直把人搞得胡里湖涂;显然查尔兹爵士曾在那里站过五分钟到十分钟的样子。”
  “您怎么知道的呢?”
  “因为从他的雪茄上曾两次掉下烟灰来。”
  “太妙了,华生,简直是个同行,思路和咱们一样。可是脚印呢?”
  “在那一小片沙砾地面上到处都留下了他的脚印;我看不出来有别人的脚印。”
  歇洛克·福尔摩斯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敲着膝盖。
  “要是我在那里该多好!”他喊道,“显然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案件,它为犯罪学专家提供了进行研究工作的广泛的好机会。我本可在那片沙砾地面上看出不少线索来的;但是,现在那些痕迹已被雨水和爱看热闹的农民的木鞋所消灭了。啊!
  摩梯末医生,摩梯末医生啊,当时您为什么不叫我去呢!说真的,您该对这件事负责。”
  “福尔摩斯先生,我无法既请了您去,而又不把这些真相暴露于世,而且我也已经说明不愿这样做的原因了。同时,同时——”
  “为什么您犹豫不说呢?”
  “有的问题,就连最精明老练的侦探也是毫无办法的。”
  “您是说,这是一件神怪的事情吗?”
  “我并没有肯定这样说。”
  “您是没有肯定这样说。但是,显然您是这样想的。”
  “福尔摩斯先生,自从这件悲剧发生之后,我曾听到过一些很难与自然法则相符合的事情。”
  “请举例说吧。”
  “我知道在这可怕的事情发生之前,就有些人曾在沼地里看到过跟所说的这个巴斯克维尔的怪物形状相同的动物,而且决不是科学界所已知道的兽类。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是一只大家伙,发着光,狰狞得象魔鬼似的。我曾盘问过那些人;其中有一个是精明的乡下人,一个是马掌铁匠,还有一个是沼地里的农户;他们都说了关于这个可怕的幽灵的相同的故事,完全和传说之中的狰狞可怕的猎狗相符。您可以相信,全区都被恐惧所笼罩了,敢在夜晚走过沼地的真可以算是大胆的人了。”
  “难道您——一个有着科学素养的人,会相信这是神怪的事吗?”
  “我也不知道应该相信什么。”
作者: 闪电    时间: 2009-1-7 08:14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
  “至今为止,我的调查工作的范围还仅限于人世,”他说,“我只与罪恶做了稍许的斗争。但是,要接触到万恶之神,也许就不是我之力所能及的了。但是无论如何,您总得承认,脚印是实实在在的吧。”
  “这只古怪的猎狗确是实在得足以撕碎人的喉咙了,可是它又确实象是妖魔。”
  “我看得出来,您已经非常倾向于超自然论者了。可是,摩梯末医生,现在请您告诉我,您既持有这种看法,为什么还来找我呢?您以同样的口气对我说,对查尔兹爵士的死进行调查是毫无用处的,而您却又希望我去调查。”
  “我并没有说过希望您去调查啊。”
  “那么,我怎样才能帮助您呢?”
  “希望您告诉我,对于即将抵达滑铁卢车站的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应该怎么办呢?”摩梯末医生看了看他的表,“他在一个钟头零一刻钟之内就要到了。”
  “他就是继承人吗?”
  “对了,查尔兹爵士死后,我们对这位年轻的绅士进行了调查,才发现他一直就在加拿大务农。根据我们的了解,由种种方面看来,他都是个很好的人。我现在不是作为一个医生,而是作为查尔兹爵士遗嘱的受托人和执行人说话的。”
  “我想没有其他申请继承的人了吧?”
  “没有了。在他的亲属之中,我们唯一能够追溯到的另一个人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了。他是兄弟三个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查尔兹爵士是最年长的一个,年轻时就死了的二哥就是亨利这孩子的父亲。三弟罗杰是家中的坏种,他和那专横的老巴斯克维尔可真是一脉相传;据他们说,他长得和家中的老修果的画像维妙维肖。他闹得在英格兰站不住脚了,逃到了美洲中部,一八七六年生黄热病死在那里。亨利已是巴斯克维尔家最后仅存的子嗣。在一小时零五分钟之后,我就要在滑铁卢车站见到他了。我接到了一份电报,说他已于今晨抵达南安普敦。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您打算让我对他怎么办呢?”*
  “为什么不让他到他祖祖辈辈居住的家里去呢?”
  “看来似乎很应该,不是吗?可是考虑到每个巴斯克维尔家的人,只要到那里去,就会遭到可怕的命运。我想,如果查尔兹爵士在死前还来得及能和我说话的话,他一定会警告我,不要把这古老家族的最后一人和巨富的继承者带到这个致命的地方来。可是,不可否认的,整个贫困、荒凉的乡区的繁荣幸福都系于他的来临了。如果庄园里没有个主人,查尔兹爵士做过的一切善行就会全部烟消云散。由于我个人显然对这事很关心,恐怕我个人的看法对此事影响过大,所以才将这案件向您提出来,并征求您的意见。”
  福尔摩斯考虑了一会儿。
  “简单说来,事情是这样的,”他说,“您的意见是说,有一种魔鬼般的力量,使达特沼地变成了巴斯克维尔家人居处不安之所——这就是您的意见吗?”
  “至少我可以说,有些迹象说明可能是这样的。”
  “是的。可是肯定地说,如果您那神怪的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这青年人在伦敦就会象在德文郡一样地倒霉。一个魔鬼,竟会象教区礼拜堂似的,只在本地施展权威,那简直太难以想象了。”
  “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您亲身接触到这些事情,也许您就不会这样轻率地下断语了。根据我的理解,您的意见是:这位青年在德文郡会和在伦敦同样的安全。他在五十分钟内就要到了,您说该怎么办呢?”
  “先生,我建议您坐上一辆出租马车,叫走您那只正在抓挠我前门的长耳猎犬,到滑铁卢去接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
  “然后呢?”
  “然后,在我对此事作出决定之前,什么也不要告诉他。”
  “您要用多长时间才能作出决定呢?”
  “二十四小时。如果您能在明天十点钟到这里来找我的话,摩梯末医生,那我真是太感谢您了;而且如果您能偕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同来的话,那就会更有助于我作出未来的计划了。”
  “我一定这样作,福尔摩斯先生。”他把这约会用铅笔写在袖口上,然后就带着他那怪异的、凝目而视和心不在焉的样子匆忙地走了。当他走到楼梯口时,福尔摩斯又把他叫住了。
  “再问您一个问题,摩梯末医生,您说在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前,曾有几个人在沼地里看见过这个鬼怪吗?”
  “有三个人看见过。”
  “后来又有人看见过吗?”
  “我还没有听说过。”
  “谢谢您,早安。”




欢迎光临 侬队网 (http://nongdu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