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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又因打架致死 [打印本页]

作者: 顾怜    时间: 2010-1-20 09:30
标题: 又因打架致死
樟村桥附近河滩上发现一具尸体,经村民反映是陈塘中学学生,星期一晚打架致死,星期二早上沙场有人发现尸体报的警。死者家在樟村小学附近,父母在外打工,家里只有一个老奶奶和一个正在学前班读书的妹妹。期待对该事件进一步关注。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0 09:42
小事一装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10-1-20 10:03
在外打工的已为人父为人母的人们,问一问自己的心吧:自己打工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生活谁都知道,但能以此把更重要的责任放下吗?!生育生育,生了就得育啊!......
作者: 天下游摄    时间: 2010-1-20 10:23
关注中·······
作者: 与魔鬼同行    时间: 2010-1-20 10:40
继续关注~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0 10:46
这好象也没什么值得去关注的,还不是去抓了人,然后问为什么,在然后就是......
作者: 苔藓记得    时间: 2010-1-20 11:15
唉~~无语啊。现在的学生~~~
作者: 夜来香    时间: 2010-1-20 14:18
是没有父母管的孩子容易出问题      唉     养不教父之过啊
作者: 狐狸大叔    时间: 2010-1-20 14:29
档中央将持续给予最高关注。
作者: 西市    时间: 2010-1-20 17:34
在外打工的已为人父为人母的人们,问一问自己的心吧:自己打工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生活谁都知道,但能以此把更重要的责任放下吗?!生育生育,生了就得育啊!......
平凡的稔 发表于 2010-1-20 10:03


现在这个社会没钱怎么生活?没钱怎么"育"啊?
作者: 夜澜小雨    时间: 2010-1-20 18:42
养不教,谁之过???
作者: 慕青    时间: 2010-1-20 18:50
小事一装
大虾哥 发表于 2010-1-20 09:42


我不认为是小事
作者: 飞跃冰点    时间: 2010-1-20 19:09
想九几年我们在读初中的时候,中学生打架也是比较多,没有想到十几年以后还是这样子
年少轻狂。。。
作者: 放生    时间: 2010-1-20 19:29
不当家不知道油米贵
不打工赚钱在家看孩子啊又不是动物
作者: 猛惹    时间: 2010-1-20 19:29
在外打工的已为人父为人母的人们,问一问自己的心吧:自己打工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生活谁都知道,但能以此把更重要的责任放下吗?!生育生育,生了就得育啊!......
平凡的稔 发表于 2010-1-20 10:03

非常支持这个意见,打工得再多的钱有啥用,孩子的未来才是最重要的,没孩子了或者孩子教育不好了有万贯家财又有啥用
作者: 十点半    时间: 2010-1-20 21:06
这个问题进退两难,不是这个层次的人你怎能理解他们的苦衷呢!不去打工拿什么来开支啊,去打工孩子怎么办?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0 21:25
我不认为是小事
慕青 发表于 2010-1-20 18:50

这样的事一年不知道有多庄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0 21:28
本帖最后由 大虾哥 于 2010-1-20 21:29 编辑
这个问题进退两难,不是这个层次的人你怎能理解他们的苦衷呢!不去打工拿什么来开支啊,去打工孩子怎么办?
十点半 发表于 2010-1-20 21:06

这个是个道理.有的孩子天天有人管着还不是一个鸟样..人是要靠自觉的,这也应该是命中注定的吧,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0-1-20 21:55
事情闹大了,也扯远了,我主要关注事态起因和后续报道吧
作者: 牛号    时间: 2010-1-20 23:13
初中生是很不懂分寸的,一个多变的时期。
作者: 西街卢高    时间: 2010-1-21 05:21
有些人什么亲人都在身边,还不是打架
作者: 西市    时间: 2010-1-21 09:05
当家长的谁不想儿女在膝边啊!

都是生活所迫,既然是去打工,有几个能腰缠万贯的?

但不去打工赚钱哪来的钱给儿女上学,不去打工家里老的小的吃什么?GO-VERN-MENT会免费给东西你吃吗?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1 09:37

作者: 我的梦    时间: 2010-1-21 16:33
经过查实是晚上上网到12点,回家时不小心掉下河淹死的
作者: 慕青    时间: 2010-1-21 16:57
啊?
作者: 苦马菜    时间: 2010-1-21 20:18
哎。。。蒙山人。什么时候才能以德服人??


可怜的人们。。。。。无奈的人生。。。。
作者: 世界樟    时间: 2010-1-21 21:12
楼主是哪里的?比我这个樟村人还要了解樟村事。
作者: 孙德胜    时间: 2010-1-22 01:26
大事件咯,!!
作者: 飞龙    时间: 2010-1-22 20:58
现在的孩子太不自量力了
作者: 手边的幸福    时间: 2010-1-22 21:52
对 ,  是在网吧上网出来的 ,不是因为打架的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2 21:57
到底是怎么死的,等下又是被车撞的了
作者: 慕青    时间: 2010-1-22 21:58
你们怎么知道的?谁的话可信
作者: 手边的幸福    时间: 2010-1-22 22:17
是陈塘中学哦老师讲哦 反正矛柱敲架死的
作者: 老炒    时间: 2010-1-22 22:40
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 大虾哥    时间: 2010-1-22 23:00
到底谁的是真的啊??
作者: 手边的幸福    时间: 2010-1-23 11:48
俺的是真的!
作者: 齐天    时间: 2010-1-23 12:55
非常支持这个意见,打工得再多的钱有啥用,孩子的未来才是最重要的,没孩子了或者孩子教育不好了有万贯家财又有啥用
猛惹 发表于 2010-1-20 19:29

未来很渺茫啊!
作者: 平凡的稔    时间: 2010-1-23 16:56
为了生计在家劳作和外出打工都无可厚非。但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一定不可以轻视。谁都知道,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是父母,这是义务,是责任,是无法替代的!虽说家中老人一样可以照顾呵护他们,但那是不一样的。也许,老人比他们的父母对他们更疼爱(溺爱)有加,可能正因为这样,才造成他们的心理和性格等诸多方面的缺陷甚至扭曲。有些人认为有父母在身边也会有这种情况,这个问题应另当别论,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以拿来做自己没尽到应尽之责想推卸的理由。
在孩子和务工产生矛盾的时候,做父母的当慎重斟酌,不可因小失大。就是生活困难一些,夫妻也必须有一方留守家中。我想,绝大多数做父母的都会说:孩子就是家的希望!
这一点绝对没有错!就看我们怎么去看,怎么去做了。
作者: 伤心裂变成痛    时间: 2010-1-24 09:59
only初中生才这样做,还崇拜黑社会!我们现在只顶B社会!
作者: 旺哥    时间: 2010-1-25 13:46
政府是最好的关注.法律是最有效的栽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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